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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尔斯得意的拍拍乐乐的肩膀,激励道:“我知道你没有吃得舒心,放心吧,等打完这一仗,以后只要是有好吃的,我就会第一时间让你出来,你看这事如何?”
“这才差不多。”乐乐满心欢喜的点点头,拍拍胸膛保证道:“看在你对我这么好的份上,以后你只要碰上麻烦,尽管开口,我一定会鼎力相助的。”
在外人眼中,高高在上,只有皇室的人才能召唤出的精灵,仅仅是好吃的,就把它给收买了,要是让苦苦追求精灵,却无法得到精灵的人知道了,一定会用头撞墙啊。不过,乐乐的被收买,也说明了一点,在利益面前,不单是人连妖精都抵挡不住诱惑。
雷尔斯故作感激的看了乐乐一眼,夸赞道:“想不到我们乐乐是这样热心的妖精,我真的是好感动耶!”
“那是必须的。”乐乐也不觉得违心,拍着胸膛得意的说道。
在关中的带领下,几人很快走到了一处离城墙很近的地方,这里屋宇剥落残破,地上杂草丛生,布满了破旧、矮小的房屋,与平日所见到的高大整洁的房子和宽敞的道路大不相同。
雷尔斯在达普洛王城已有一段时间了,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景象,走在这种狭窄的小道上,雷尔斯也是奇怪的很,忍不住关中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怎么有这么多破烂房子?贼人会在这种地方吗?”
这个地方,又荒凉又没落,靠打家劫舍为生的贼人们,显然住不惯这种地方。
关中指了指不远处摇摇欲坠的房屋,又指了指穿的破破烂烂的路人,朝雷尔斯解释道:“这里是王城的平民窟,这里集结了达普洛王城,几乎百分之九十的平民。尽管这里的环境不适合住人,可却是藏身的最佳地方。贼人们平时骄奢淫逸,适应了贵族的生活,但他们既然进了达普洛王城,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也只能到这种地方来。”
“原来如此。”雷尔斯踏入社会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听关中这样细说才明白过来。随后看了看不远处成片的破破烂烂的房子,不禁感慨道:“我一直以为达普洛王城,是富有的城市,城中都是繁华的,想不到城里还有这么落后的地方。”
关中无奈的笑了笑,道:“哪个地方都有繁华的地方,都有落寞的地方。我们在这里转转,看看能不能有所发现。”
说笑间,关中便带着雷尔斯在这一带转悠起来。
经过对十几间房子的排查后,两人也是一无所获,略觉疲惫的两人,不禁有点失落,转头就要走,这时关中似是发现了什么,指着前面一间简陋的房屋前的两人,惊讶的说道:“匪徒?他们还真在这里。”
激动之余,便将头转向了雷尔斯,兴奋的说道:“看到没有,在那屋子前面站着的人就是上次抢了我们酒馆的匪徒。”
“哦?”失落的雷尔斯,猛地来了精神,顺着关中指的地方望去,在一间残破不堪只剩下木门还是完好无缺的小屋前,果然站着两个大汉。他们一高一矮,正懒洋洋的站在那儿。
“山贼?”这个词灌入耳朵,犹如头顶被清泉砸中,雷尔斯身体一个激灵,来了精神,条件反射般大步向前,想把这两个家伙给抓住,可他当迈出脚的瞬间,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狐疑的看着关中,询问道:“他们要是山贼的话,为何敢这样明目张胆地站在门口?难道不怕被发现后,让人给抓起来吗?”
关中摇了摇头,指着四周说道:“他们不是不怕被抓起来,只是这里四通八达,如果有一点的风吹草动,他们立马就能发现,在抓他们的人到来之前,就已逃之夭夭。”
“关中为何对这里如此熟悉?”这个地方如此偏僻,关中作为酒馆的总管,就算山贼抢他们的东西,他们要时刻了解山贼的动态,那监视山贼的人,应该是关中的手下,不应该是他啊,他对这里如此熟悉,显然他经常到这种地方来。
“他为何经常到这里来?”关中对这里及山贼的熟悉程度,让雷尔斯察觉到了事有蹊跷,不自觉提高了对关中的警惕。
为了不让关中察觉到自己对他提高了警惕,暗作吃惊状的雷尔斯,迈开大步就要朝那两名贼人走去,关中忽然拦住了他,急声道:“你这是干什么?鲁莽行事只会打草惊蛇。况且那屋子里还有多少个贼人你并是不知道,就这样冒冒然走过去岂不是很危险?”
“这家... -->>
雷尔斯得意的拍拍乐乐的肩膀,激励道:“我知道你没有吃得舒心,放心吧,等打完这一仗,以后只要是有好吃的,我就会第一时间让你出来,你看这事如何?”
“这才差不多。”乐乐满心欢喜的点点头,拍拍胸膛保证道:“看在你对我这么好的份上,以后你只要碰上麻烦,尽管开口,我一定会鼎力相助的。”
在外人眼中,高高在上,只有皇室的人才能召唤出的精灵,仅仅是好吃的,就把它给收买了,要是让苦苦追求精灵,却无法得到精灵的人知道了,一定会用头撞墙啊。不过,乐乐的被收买,也说明了一点,在利益面前,不单是人连妖精都抵挡不住诱惑。
雷尔斯故作感激的看了乐乐一眼,夸赞道:“想不到我们乐乐是这样热心的妖精,我真的是好感动耶!”
“那是必须的。”乐乐也不觉得违心,拍着胸膛得意的说道。
在关中的带领下,几人很快走到了一处离城墙很近的地方,这里屋宇剥落残破,地上杂草丛生,布满了破旧、矮小的房屋,与平日所见到的高大整洁的房子和宽敞的道路大不相同。
雷尔斯在达普洛王城已有一段时间了,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景象,走在这种狭窄的小道上,雷尔斯也是奇怪的很,忍不住关中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怎么有这么多破烂房子?贼人会在这种地方吗?”
这个地方,又荒凉又没落,靠打家劫舍为生的贼人们,显然住不惯这种地方。
关中指了指不远处摇摇欲坠的房屋,又指了指穿的破破烂烂的路人,朝雷尔斯解释道:“这里是王城的平民窟,这里集结了达普洛王城,几乎百分之九十的平民。尽管这里的环境不适合住人,可却是藏身的最佳地方。贼人们平时骄奢淫逸,适应了贵族的生活,但他们既然进了达普洛王城,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也只能到这种地方来。”
“原来如此。”雷尔斯踏入社会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听关中这样细说才明白过来。随后看了看不远处成片的破破烂烂的房子,不禁感慨道:“我一直以为达普洛王城,是富有的城市,城中都是繁华的,想不到城里还有这么落后的地方。”
关中无奈的笑了笑,道:“哪个地方都有繁华的地方,都有落寞的地方。我们在这里转转,看看能不能有所发现。”
说笑间,关中便带着雷尔斯在这一带转悠起来。
经过对十几间房子的排查后,两人也是一无所获,略觉疲惫的两人,不禁有点失落,转头就要走,这时关中似是发现了什么,指着前面一间简陋的房屋前的两人,惊讶的说道:“匪徒?他们还真在这里。”
激动之余,便将头转向了雷尔斯,兴奋的说道:“看到没有,在那屋子前面站着的人就是上次抢了我们酒馆的匪徒。”
“哦?”失落的雷尔斯,猛地来了精神,顺着关中指的地方望去,在一间残破不堪只剩下木门还是完好无缺的小屋前,果然站着两个大汉。他们一高一矮,正懒洋洋的站在那儿。
“山贼?”这个词灌入耳朵,犹如头顶被清泉砸中,雷尔斯身体一个激灵,来了精神,条件反射般大步向前,想把这两个家伙给抓住,可他当迈出脚的瞬间,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狐疑的看着关中,询问道:“他们要是山贼的话,为何敢这样明目张胆地站在门口?难道不怕被发现后,让人给抓起来吗?”
关中摇了摇头,指着四周说道:“他们不是不怕被抓起来,只是这里四通八达,如果有一点的风吹草动,他们立马就能发现,在抓他们的人到来之前,就已逃之夭夭。”
“关中为何对这里如此熟悉?”这个地方如此偏僻,关中作为酒馆的总管,就算山贼抢他们的东西,他们要时刻了解山贼的动态,那监视山贼的人,应该是关中的手下,不应该是他啊,他对这里如此熟悉,显然他经常到这种地方来。
“他为何经常到这里来?”关中对这里及山贼的熟悉程度,让雷尔斯察觉到了事有蹊跷,不自觉提高了对关中的警惕。
为了不让关中察觉到自己对他提高了警惕,暗作吃惊状的雷尔斯,迈开大步就要朝那两名贼人走去,关中忽然拦住了他,急声道:“你这是干什么?鲁莽行事只会打草惊蛇。况且那屋子里还有多少个贼人你并是不知道,就这样冒冒然走过去岂不是很危险?”
“这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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