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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煌夜总会是江城市最大的娱乐场所,皇宫级别的装潢,帝王级别的消费,名副其实的温柔乡销金窟,而我,郁长欢,就是这里面最不起眼的一名兼职侍应生。
我本是一个全职妈妈,只是前不久老公生意失败,负债累累,我被迫打两份工来赚钱还债。
我白天的工作是保姆,负责照顾一个扭伤了脚行动不便的老人,晚上六点下班后再匆匆忙忙赶到夜煌兼职到十二点。
今晚夜煌的生意格外好,所有人都忙得脚不沾地。
我的工作是往包房送酒水,到目前为止,我已经记不清自己往多少房间送了多少瓶酒,只有酸痛的手臂和双脚在提醒我,我的体力已经透支了。
我倚着柜台,刚想要喘口气,小姚又叫起来。
“长欢,快点,VIP8的赤霞珠……”
“好的,知道了,让我喘口气先。”我答应着,腿像灌铅了一样抬不起来。
“哎呀大姐,哪有功夫喘气呀!”小姚叫着,把酒推过来,“V8是七爷的客人,可不敢耽误,惹恼了他,你就回家好好喘气吧!”
我没办法,只好拿起托盘,端了酒去送。
七爷名叫沈七,据说他掌握着整个江城市的欢场命脉,手中的俊男靓女数不胜数,是江城一个神奇的存在,而夜煌,就是他的根据地。
虽然我来的时间短,没见过七爷本尊,但平日里从同事们的闲聊中就可以感觉到,这个七爷在夜煌就是神,是王,是全体员工的噩梦,又是所有女人的椿梦。
VIP包房设在三楼,一共十二间,V8是其中最豪华的一间,我一手端托盘,一手敲了敲门,等了半天没有人出来接,我便推门而入。
虽然会所有规定,传送员不必进包房,但有时候公主少爷们忙不过来,我们还是要进去的。
房间光线不太亮,一排大而阔气的沙发上,坐着几个男女,男的是客人,女的则是我们会所最好的公关小姐,其中就有我的好朋友潘晓甜。
潘晓甜是会所的红人,我刚来的时候什么也不懂,有一次在走廊碰到她被客人拉扯,我本能地以为她遇到了坏人,冲上去一托盘把那人拍晕了,然后拉着她没命的跑,躲进一个没人的包房。
黑暗中,潘晓甜喘着粗气说我断了她的财路。
但她并没有因此恼我,反而和我成了好朋友。
此刻,潘晓甜正端着酒杯喂客人喝酒。
尽管这些天来我已经对这样的场景表示麻木,但看到那客人将手伸进潘晓甜的短裙,我的心还是忍不住地抽搐。
“几位贵客好,这是你们点的赤霞珠,请慢用!”我机械地说道,把托盘放在茶几上,取出随身携带的红酒启子,弯下腰以最快的速度启开瓶塞,想要赶紧逃出这糜烂的氛围。
“美女,长得挺标致嘛!”对面坐着的一个客人突然探手摸向我因弯腰而微露出的沟壑。
我吓了一跳,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呼,下意识地向后退开,带倒了手中的红酒,酒瓶砸在玻璃上发出一声脆响,血色的液体瞬间流了出来,滑过光滑的台面,滴滴答答淌到了昂贵的波斯地毯上。
我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心里只有一个声音:赔不起!
那个客人面上一沉,探着身子抓住我的衣领,隔着茶几将我的脸拉近他,“特么的,摸一下会死啊?过来乖乖听我的话,这瓶酒就不让你赔了!”
“不,先生。”我吓得直打颤,连连摇头,“先生,对不起,我只是个酒水员,不是那个……”
“不是哪个?”那人说道,“在这里上班的女人,干的不都是一样的活吗?”
“不,不是的先生,我真的只是送酒的,请你放过我吧!”我挣扎着求饶,试图挣开他铁钳一样的手掌。
“少在这跟老子装纯。”那人骂骂咧咧,手上一用力撕开了我的衣领,随手从兜里掏一沓钞票,塞进我衣服里,叫嚣道,“够不够,这些钱够不够?”
夜煌夜总会是江城市最大的娱乐场所,皇宫级别的装潢,帝王级别的消费,名副其实的温柔乡销金窟,而我,郁长欢,就是这里面最不起眼的一名兼职侍应生。
我本是一个全职妈妈,只是前不久老公生意失败,负债累累,我被迫打两份工来赚钱还债。
我白天的工作是保姆,负责照顾一个扭伤了脚行动不便的老人,晚上六点下班后再匆匆忙忙赶到夜煌兼职到十二点。
今晚夜煌的生意格外好,所有人都忙得脚不沾地。
我的工作是往包房送酒水,到目前为止,我已经记不清自己往多少房间送了多少瓶酒,只有酸痛的手臂和双脚在提醒我,我的体力已经透支了。
我倚着柜台,刚想要喘口气,小姚又叫起来。
“长欢,快点,VIP8的赤霞珠……”
“好的,知道了,让我喘口气先。”我答应着,腿像灌铅了一样抬不起来。
“哎呀大姐,哪有功夫喘气呀!”小姚叫着,把酒推过来,“V8是七爷的客人,可不敢耽误,惹恼了他,你就回家好好喘气吧!”
我没办法,只好拿起托盘,端了酒去送。
七爷名叫沈七,据说他掌握着整个江城市的欢场命脉,手中的俊男靓女数不胜数,是江城一个神奇的存在,而夜煌,就是他的根据地。
虽然我来的时间短,没见过七爷本尊,但平日里从同事们的闲聊中就可以感觉到,这个七爷在夜煌就是神,是王,是全体员工的噩梦,又是所有女人的椿梦。
VIP包房设在三楼,一共十二间,V8是其中最豪华的一间,我一手端托盘,一手敲了敲门,等了半天没有人出来接,我便推门而入。
虽然会所有规定,传送员不必进包房,但有时候公主少爷们忙不过来,我们还是要进去的。
房间光线不太亮,一排大而阔气的沙发上,坐着几个男女,男的是客人,女的则是我们会所最好的公关小姐,其中就有我的好朋友潘晓甜。
潘晓甜是会所的红人,我刚来的时候什么也不懂,有一次在走廊碰到她被客人拉扯,我本能地以为她遇到了坏人,冲上去一托盘把那人拍晕了,然后拉着她没命的跑,躲进一个没人的包房。
黑暗中,潘晓甜喘着粗气说我断了她的财路。
但她并没有因此恼我,反而和我成了好朋友。
此刻,潘晓甜正端着酒杯喂客人喝酒。
尽管这些天来我已经对这样的场景表示麻木,但看到那客人将手伸进潘晓甜的短裙,我的心还是忍不住地抽搐。
“几位贵客好,这是你们点的赤霞珠,请慢用!”我机械地说道,把托盘放在茶几上,取出随身携带的红酒启子,弯下腰以最快的速度启开瓶塞,想要赶紧逃出这糜烂的氛围。
“美女,长得挺标致嘛!”对面坐着的一个客人突然探手摸向我因弯腰而微露出的沟壑。
我吓了一跳,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呼,下意识地向后退开,带倒了手中的红酒,酒瓶砸在玻璃上发出一声脆响,血色的液体瞬间流了出来,滑过光滑的台面,滴滴答答淌到了昂贵的波斯地毯上。
我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心里只有一个声音:赔不起!
那个客人面上一沉,探着身子抓住我的衣领,隔着茶几将我的脸拉近他,“特么的,摸一下会死啊?过来乖乖听我的话,这瓶酒就不让你赔了!”
“不,先生。”我吓得直打颤,连连摇头,“先生,对不起,我只是个酒水员,不是那个……”
“不是哪个?”那人说道,“在这里上班的女人,干的不都是一样的活吗?”
“不,不是的先生,我真的只是送酒的,请你放过我吧!”我挣扎着求饶,试图挣开他铁钳一样的手掌。
“少在这跟老子装纯。”那人骂骂咧咧,手上一用力撕开了我的衣领,随手从兜里掏一沓钞票,塞进我衣服里,叫嚣道,“够不够,这些钱够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