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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街一家简陋的小商店门前,嬴天一轻轻敲了敲老旧的木门,见一身油腻的中年胖女人店主转头看向他,便微笑着开口问道:“这位夫人,你好!冒昧打扰一下,请问你知道长三郎住在哪里吗?”
很有礼貌的贵族式问话方式,换成别的地方,估计没人会拒绝回答问题。
可惜这里是混乱肮脏的后街,礼貌这东西玩不开。
胖店主上下打量嬴天一,小眼睛微微一转,笑呵呵说道:“哎呀,这位少爷是找长三郎啊,那真是问对人了。她就住在……住在……哎哟,我怎么想不起来了!”
胖店主的表演很拙劣,甚至夸张得有点过头了,但她那双猪蹄般的肥腻爪子做出的动作,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明白。
好吧,她把嬴天一当成不谙世事的贵族小少爷,想从他身上刮点油水,几根搓动的肥手指,把索要钱财的动作做得格外标准。
嬴天一脸上的和煦微笑没有丝毫变化,右手稍微动了动,再次问道:“长三郎住在哪里?”
这次问得很直接,远不如之前那么有礼貌,可神奇的是,胖店主居然毫不犹豫就说道:“三条街后面的废弃工坊,他们帮派的人都住在那里!”
“谢谢配合!”嬴天一微笑点头,收回持剑压在胖店主脖子上的右手,转身离去……
胖店主油腻腻的肥脸上,冷汗不停滴下,望着嬴天一离去的背影,肥爪子轻拍更肥大的胸脯,狠狠松了口气。
她怎么也没想到,那位一脸和善看起来很好欺负的贵族少爷,居然说拔剑就拔剑,还把她粗大的脖子压出一道血痕,差点没把她吓死。
跟在嬴天一身旁的洛巴赫,对于他刚才微笑翻脸恐吓胖店主的行为,满意的点了点头。
对于不同的人,就该采取不同的手段。仁慈是留给善人的,不是胡乱拿来浪费的。
这个男人很好,比她想象的还要优秀,让她非常满意!
街道上污秽不堪,各种垃圾随处可见,空气的味道自然也大大变质。
街边时不时可以看到蹲在地上无所事事的流浪汉、小混子,甚至还有大妈级别的站街女。上午就跑出来接客,这种敬业精神还是很让人钦佩的。
嬴天一不是慈善家,甚至连好人都算不上,自然不会可怜这些过一天算一天的人。要不是洛巴赫的鬼手很有震慑力,估计他这位皮嫩馅多的贵族少爷早就被那些眼冒绿光的小混子给撕碎了。
“嗨,勇士,这边,这边!”才刚刚走过一条街,路过一个脏乱的小巷子时,嬴天一突然听到一个尖细沙哑的声音,似乎在巷子内呼唤他。
好奇的转过头,视线寻找到发声之人,嬴天一乐了。
你猜他看到了什么?
居然是一只穿戴整齐,留着白胡子,戴着礼帽和眼镜的绿皮肤老哥布林,正躲在墙角边朝他招手。
整个阿拉德大陆,像这个样子的哥布林,绝对找不出第二只。它聪明,吝啬,却又很讲信用,利用自己弱小的身躯和聪慧的大脑,混迹在人类社会,经商才能甚至超出很多人类。
他就是dnf游戏中不怎么起眼,但几乎人人都记得的哥布林商人夏洛克·戈林德。
嬴天一没想到夏洛克的商业嗅觉这么敏锐,他才刚踏入后街,就被这只奸猾的老哥布林找上了。
或许是神灵的恶作剧,才让愚昧的哥布林部落生出夏洛克这种比人类还要聪明的怪胎。只是它也很可怜,聪明的头脑非但没得到同类的认可,反而被崇尚力量的哥布林鄙视,最后只能无奈逃离部落,混入人类社会。
说实话,嬴天一并不歧视夏洛克,甚至还看它很顺眼,比人类更顺眼。
原因很简单,心灵扭曲的嬴天一口味较重,如果在他面前放上一个怪物美女和一个人类美女,他绝对会选择怪物。所以从内心的角度来说,他非常乐意和怪物交朋友,反而不愿接触更多的人类。
说句公道话,嬴天一也是人类中的怪胎,可以简称为“变态”!
没有半点犹豫,嬴天一就朝脏乱的巷子内走去,一直走到夏洛克面前,如多年老友般,丝毫没有陌生感,笑着说道:“夏洛克,没想到我刚来赫顿玛尔就和你见面了。怎么,是不是看我衣着光鲜,准备向我推销一些你从垃圾堆中找来的宝物啊?”
“呃……”夏洛克毫无意外的傻眼了,没想到面前这位人类贵族少爷这么了解它,非但一口叫出它的名字,还知道它干的是什么勾当。
如此一来,本就很胆小的夏洛克,当场腿软了,生怕嬴天一是专程来找它麻烦的。
已经抬手握住剑柄的洛巴赫,也对嬴天一的反应很意外。
和一只老哥布林有说有笑,这是什么情况?
因为见到了游戏中的老朋友,嬴天一心情大好,抬手示意洛巴赫不用紧张,还顺手在她脸上摸了一把,随后笑眯眯蹲在夏洛克面前,伸出手,说道:“拿出来让我看看,你准备用什么宝物骗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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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街一家简陋的小商店门前,嬴天一轻轻敲了敲老旧的木门,见一身油腻的中年胖女人店主转头看向他,便微笑着开口问道:“这位夫人,你好!冒昧打扰一下,请问你知道长三郎住在哪里吗?”
很有礼貌的贵族式问话方式,换成别的地方,估计没人会拒绝回答问题。
可惜这里是混乱肮脏的后街,礼貌这东西玩不开。
胖店主上下打量嬴天一,小眼睛微微一转,笑呵呵说道:“哎呀,这位少爷是找长三郎啊,那真是问对人了。她就住在……住在……哎哟,我怎么想不起来了!”
胖店主的表演很拙劣,甚至夸张得有点过头了,但她那双猪蹄般的肥腻爪子做出的动作,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明白。
好吧,她把嬴天一当成不谙世事的贵族小少爷,想从他身上刮点油水,几根搓动的肥手指,把索要钱财的动作做得格外标准。
嬴天一脸上的和煦微笑没有丝毫变化,右手稍微动了动,再次问道:“长三郎住在哪里?”
这次问得很直接,远不如之前那么有礼貌,可神奇的是,胖店主居然毫不犹豫就说道:“三条街后面的废弃工坊,他们帮派的人都住在那里!”
“谢谢配合!”嬴天一微笑点头,收回持剑压在胖店主脖子上的右手,转身离去……
胖店主油腻腻的肥脸上,冷汗不停滴下,望着嬴天一离去的背影,肥爪子轻拍更肥大的胸脯,狠狠松了口气。
她怎么也没想到,那位一脸和善看起来很好欺负的贵族少爷,居然说拔剑就拔剑,还把她粗大的脖子压出一道血痕,差点没把她吓死。
跟在嬴天一身旁的洛巴赫,对于他刚才微笑翻脸恐吓胖店主的行为,满意的点了点头。
对于不同的人,就该采取不同的手段。仁慈是留给善人的,不是胡乱拿来浪费的。
这个男人很好,比她想象的还要优秀,让她非常满意!
街道上污秽不堪,各种垃圾随处可见,空气的味道自然也大大变质。
街边时不时可以看到蹲在地上无所事事的流浪汉、小混子,甚至还有大妈级别的站街女。上午就跑出来接客,这种敬业精神还是很让人钦佩的。
嬴天一不是慈善家,甚至连好人都算不上,自然不会可怜这些过一天算一天的人。要不是洛巴赫的鬼手很有震慑力,估计他这位皮嫩馅多的贵族少爷早就被那些眼冒绿光的小混子给撕碎了。
“嗨,勇士,这边,这边!”才刚刚走过一条街,路过一个脏乱的小巷子时,嬴天一突然听到一个尖细沙哑的声音,似乎在巷子内呼唤他。
好奇的转过头,视线寻找到发声之人,嬴天一乐了。
你猜他看到了什么?
居然是一只穿戴整齐,留着白胡子,戴着礼帽和眼镜的绿皮肤老哥布林,正躲在墙角边朝他招手。
整个阿拉德大陆,像这个样子的哥布林,绝对找不出第二只。它聪明,吝啬,却又很讲信用,利用自己弱小的身躯和聪慧的大脑,混迹在人类社会,经商才能甚至超出很多人类。
他就是dnf游戏中不怎么起眼,但几乎人人都记得的哥布林商人夏洛克·戈林德。
嬴天一没想到夏洛克的商业嗅觉这么敏锐,他才刚踏入后街,就被这只奸猾的老哥布林找上了。
或许是神灵的恶作剧,才让愚昧的哥布林部落生出夏洛克这种比人类还要聪明的怪胎。只是它也很可怜,聪明的头脑非但没得到同类的认可,反而被崇尚力量的哥布林鄙视,最后只能无奈逃离部落,混入人类社会。
说实话,嬴天一并不歧视夏洛克,甚至还看它很顺眼,比人类更顺眼。
原因很简单,心灵扭曲的嬴天一口味较重,如果在他面前放上一个怪物美女和一个人类美女,他绝对会选择怪物。所以从内心的角度来说,他非常乐意和怪物交朋友,反而不愿接触更多的人类。
说句公道话,嬴天一也是人类中的怪胎,可以简称为“变态”!
没有半点犹豫,嬴天一就朝脏乱的巷子内走去,一直走到夏洛克面前,如多年老友般,丝毫没有陌生感,笑着说道:“夏洛克,没想到我刚来赫顿玛尔就和你见面了。怎么,是不是看我衣着光鲜,准备向我推销一些你从垃圾堆中找来的宝物啊?”
“呃……”夏洛克毫无意外的傻眼了,没想到面前这位人类贵族少爷这么了解它,非但一口叫出它的名字,还知道它干的是什么勾当。
如此一来,本就很胆小的夏洛克,当场腿软了,生怕嬴天一是专程来找它麻烦的。
已经抬手握住剑柄的洛巴赫,也对嬴天一的反应很意外。
和一只老哥布林有说有笑,这是什么情况?
因为见到了游戏中的老朋友,嬴天一心情大好,抬手示意洛巴赫不用紧张,还顺手在她脸上摸了一把,随后笑眯眯蹲在夏洛克面前,伸出手,说道:“拿出来让我看看,你准备用什么宝物骗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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