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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六点半,方志诚见到了沈薇,她换了穿衣风格,今日穿着一身黑,脸上的妆容也很浓,有别于往常的风情万种,多了一抹冷艳风姿。方志诚上下打量沈薇,笑道:“薇姐,你今天这身装扮,很有气场,有种国际范儿。”
沈薇摆了摆手,不屑地瞄了一眼方志诚道:“不需要你的奉承。”
方志诚苦笑道:“莫非夸人还有错?”
沈薇点了点头,轻蔑地说道:“当然,趋炎附势,必是不安好心。”
方志诚竖起了大拇指,赞赏道:“有理,睿智!”
沈薇对方志诚敢于认错的态度很满意,点头微笑坐下,好奇道:“对了,有件事情我必须弄明白,你是怎么做到的,让那个姓姚的经理登门道歉。”
方志诚高深莫测地笑了笑道:“事情解决便行了,问多了反而没什么意思。”
沈薇白了方志诚一眼,道:“我还不稀罕知道了。”言毕,她拿起菜单,点了几样菜。
方志诚发现沈薇也是够狠的,她不知道从哪里听晓自己的口味,专门点一些自己不太爱吃的油腻之物,这也算是赤裸裸地报复了。
虽然点了一桌菜,但方志诚实在没有下几次筷,沈薇心里暗自得意,谁让你跟我斗,我要你干瞪眼。
沈薇也不是无理取闹之人,但不知为何与方志诚相处时,总有种想要欺负他的冲动。与萧锵不一样,沈薇虽然也欺负自己的丈夫,但那是种将自己当成小女孩一般,如同撒娇,希望得到丈夫的疼爱。
但跟方志诚在一起,沈薇很想见到他窘迫的模样,看着聪明机灵的方志诚一脸吃瘪,她心中有种说不出的畅快感。
姐姐,我就是想欺负你,蹂躏你,折磨你……你能拿我怎么样?
沈薇见方志诚愁眉不展,拿起筷子又放下筷子,笑道:“如果你喊我一声好姐姐,那我就帮你再点两个可口的菜,如何?”
方志诚扯了扯嘴,干咳一声道:“士可杀不可辱,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沈薇轻哼一声道:“既然你高风亮节,非要跟我抬杠,那就不要怪我今天请你吃饭,却又让你饿着肚子了。”
所以说,原本以为能饱餐一顿,结果方志诚却是根本没吃饱。
方志诚突然对萧锵有点同情,有这么一个婆娘,生活有情调固然不错,但也是够折腾的。若是用一个字来形容沈薇,那就是“作”,好好的日子不正常的过,非得弄出点花样,结果使得身边的人遭殃。
如果沈薇不是“作”,如何会让萧锵从床上跌落扭了腰,伤了筋骨,而后在床上躺了足有数月呢。不过,即使如此,萧锵还是死心塌地的爱着沈薇,否则也不会一天十几个电话,不停地对她嘘寒问暖。
沈薇就像一朵蔷薇花,看上去好看,靠近了也是芳香四溢,只是枝干上带刺,若不小心,很容易被伤了手。
不过,伤人之物,也诱人。正是因为沈薇这种充满攻击性的性格,让人心动不已,总觉得身上充满了神秘感与新鲜劲,愿意被她捉弄,被她折磨。
有个观点,叫做人性本贱。
再好的东西,久了人就会生厌;坐在椅子上久了,人们就想着站起身,走走看看;吃着窝窝头呢,就想吃肉;吃够了肉了,又觉得窝窝头好,是杂粮。衣衫缕缕呢,就想穿洋装皮鞋;真正身价千万了,又改穿对襟布衣和布鞋。
再延伸到男女之事上。对逆来顺受的异性,总会觉得他(她)不够风趣。若是足够风趣了,又觉得他(她)轻浮不够沉稳;若是既风趣又沉稳了,又会觉得他(她)太过有阅历,自己掌控不住。
反倒是那种自己永远捉摸不透,不按常理出牌的异性,能够吸引你的眼球,让你魂萦梦牵,欲罢不能。
沈薇骨子里那种诱惑,对于方志诚这种年轻男子,是极其致命的。少妇的风情,眉眼间的微笑,一举一动的妩媚,每一笔都刻入人的心里。
吃完晚饭之后,沈薇想要去酒吧坐坐,方志诚只能跟着,来到县内比较大的一家酒吧。东台县这两年经济发展迅速,酒吧的层次也水涨船高,不仅是硬件设施,软件服务也慢慢接近大城市的水平。
喝了两杯洋酒之后,众人开始欢呼起来,不少人是冲着酒吧表演的节目而来。舞台中央有一根手臂粗的钢管,身材匀称而纤长的年轻女子,衣着暴露地走上前台,伸手一钩,整个人挂在了钢管上,伴随着节奏起舞... -->>
晚上六点半,方志诚见到了沈薇,她换了穿衣风格,今日穿着一身黑,脸上的妆容也很浓,有别于往常的风情万种,多了一抹冷艳风姿。方志诚上下打量沈薇,笑道:“薇姐,你今天这身装扮,很有气场,有种国际范儿。”
沈薇摆了摆手,不屑地瞄了一眼方志诚道:“不需要你的奉承。”
方志诚苦笑道:“莫非夸人还有错?”
沈薇点了点头,轻蔑地说道:“当然,趋炎附势,必是不安好心。”
方志诚竖起了大拇指,赞赏道:“有理,睿智!”
沈薇对方志诚敢于认错的态度很满意,点头微笑坐下,好奇道:“对了,有件事情我必须弄明白,你是怎么做到的,让那个姓姚的经理登门道歉。”
方志诚高深莫测地笑了笑道:“事情解决便行了,问多了反而没什么意思。”
沈薇白了方志诚一眼,道:“我还不稀罕知道了。”言毕,她拿起菜单,点了几样菜。
方志诚发现沈薇也是够狠的,她不知道从哪里听晓自己的口味,专门点一些自己不太爱吃的油腻之物,这也算是赤裸裸地报复了。
虽然点了一桌菜,但方志诚实在没有下几次筷,沈薇心里暗自得意,谁让你跟我斗,我要你干瞪眼。
沈薇也不是无理取闹之人,但不知为何与方志诚相处时,总有种想要欺负他的冲动。与萧锵不一样,沈薇虽然也欺负自己的丈夫,但那是种将自己当成小女孩一般,如同撒娇,希望得到丈夫的疼爱。
但跟方志诚在一起,沈薇很想见到他窘迫的模样,看着聪明机灵的方志诚一脸吃瘪,她心中有种说不出的畅快感。
姐姐,我就是想欺负你,蹂躏你,折磨你……你能拿我怎么样?
沈薇见方志诚愁眉不展,拿起筷子又放下筷子,笑道:“如果你喊我一声好姐姐,那我就帮你再点两个可口的菜,如何?”
方志诚扯了扯嘴,干咳一声道:“士可杀不可辱,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沈薇轻哼一声道:“既然你高风亮节,非要跟我抬杠,那就不要怪我今天请你吃饭,却又让你饿着肚子了。”
所以说,原本以为能饱餐一顿,结果方志诚却是根本没吃饱。
方志诚突然对萧锵有点同情,有这么一个婆娘,生活有情调固然不错,但也是够折腾的。若是用一个字来形容沈薇,那就是“作”,好好的日子不正常的过,非得弄出点花样,结果使得身边的人遭殃。
如果沈薇不是“作”,如何会让萧锵从床上跌落扭了腰,伤了筋骨,而后在床上躺了足有数月呢。不过,即使如此,萧锵还是死心塌地的爱着沈薇,否则也不会一天十几个电话,不停地对她嘘寒问暖。
沈薇就像一朵蔷薇花,看上去好看,靠近了也是芳香四溢,只是枝干上带刺,若不小心,很容易被伤了手。
不过,伤人之物,也诱人。正是因为沈薇这种充满攻击性的性格,让人心动不已,总觉得身上充满了神秘感与新鲜劲,愿意被她捉弄,被她折磨。
有个观点,叫做人性本贱。
再好的东西,久了人就会生厌;坐在椅子上久了,人们就想着站起身,走走看看;吃着窝窝头呢,就想吃肉;吃够了肉了,又觉得窝窝头好,是杂粮。衣衫缕缕呢,就想穿洋装皮鞋;真正身价千万了,又改穿对襟布衣和布鞋。
再延伸到男女之事上。对逆来顺受的异性,总会觉得他(她)不够风趣。若是足够风趣了,又觉得他(她)轻浮不够沉稳;若是既风趣又沉稳了,又会觉得他(她)太过有阅历,自己掌控不住。
反倒是那种自己永远捉摸不透,不按常理出牌的异性,能够吸引你的眼球,让你魂萦梦牵,欲罢不能。
沈薇骨子里那种诱惑,对于方志诚这种年轻男子,是极其致命的。少妇的风情,眉眼间的微笑,一举一动的妩媚,每一笔都刻入人的心里。
吃完晚饭之后,沈薇想要去酒吧坐坐,方志诚只能跟着,来到县内比较大的一家酒吧。东台县这两年经济发展迅速,酒吧的层次也水涨船高,不仅是硬件设施,软件服务也慢慢接近大城市的水平。
喝了两杯洋酒之后,众人开始欢呼起来,不少人是冲着酒吧表演的节目而来。舞台中央有一根手臂粗的钢管,身材匀称而纤长的年轻女子,衣着暴露地走上前台,伸手一钩,整个人挂在了钢管上,伴随着节奏起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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