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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厉风行!全部搞定!好兄弟,就是要同步恋爱,同步求婚,接着再同步婚礼,同步当爹……
顾泠澜受到了一万点伤害值。而且,有些人不但不同情他,还落井下石往伤口上撒盐。
“泠澜,你看看,这就是你不对了,你这属于严重拖后腿!你一天不成家不找对象,你让我们怎么放心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孟歌一脸你怎么如此不争气的表情。
“又没要你普度众生,全天下光棍多得是,你不牺牲一下把名额让出来?结你的婚去,我要你管我了还是我要来抢亲了?”顾泠澜没好气。
孟歌噎,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啊。
“泠澜,孟歌也是关心你,你说如果我们四个一起……”宋宸灏也心情很好地表达自己的意见。
“我喜欢的姑娘成了你老婆,你这是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顾泠澜火箭炮今天第一次试验,杀伤力惊人。
宋宸灏噎,摸了摸下巴,果断闭嘴。
“泠澜……”Jason在一旁,沉默了一会儿,开口叫了声。
“怎么的?”顾泠澜双手抱胸,漂亮的大眼睛眯成一条缝:“单身犯法了?”
“……我是想说,等我们都出去,公司的事情就辛苦你了……”Jason很无辜。
顾泠澜微囧,恨恨哼了一声。
孟歌咂嘴,他们家小泠澜生气起来都好漂亮啊。
兄弟团攻坚顾泠澜的时候,姐妹团也在想办法。
“这样好不好啊?”钟筝不确定:“这个,两情相悦比较好?万一泠澜真的不喜欢人家小姑娘,我们这样硬凑的话……”
她觉得爱情不应该有一点点勉强的,顺其自然两情相悦听从内心的召唤。
凌灵瞄她:“嘿嘿,我要不要理解成你舍不得顾泠澜喜欢别人?心里酸溜溜?”
“都说了不要开这种玩笑。”钟筝正色:“要是别人听见了,都不好。我巴不得泠澜早点找到意中人的。”
“哎哟不要生气嘛。”凌灵拱她,知道自己可能说的有些过了,立即换话题:“那天吃饭不都跟你说了么,你自己觉得,泠澜是对人家一点意思都没有?我可不信啊!泠澜是好人,但也不是烂好人,我也是弱势少女,怎么从来没见他关怀过我?”
“你有孟歌好不好!”钟筝无语地看着她义愤填膺的脸,仔细想了想,好像说的很有道理。泠澜虽然说脾气好,但总体而言,算是个优雅而清高的贵公子,以前除了自己,身边压根儿没什么女性出现。
“哎哟,试试嘛,又不是让他们领结婚证进洞房,只是提供个机会让大家一起培养下感情。”凌灵怂恿的功力一向一流:“我们都去了,把泠澜一个人留下,你于心何忍?再说辰宝她父母解了公司燃眉之急,我们就当感谢带人家出去玩一趟。”
钟筝想起来,夏凉他们这事儿,好像还是自己惹出来的,如果不是自己在电话里说了一句刚好被人家小姑娘听到,泠澜也不会变成顾叔叔。
至少,辰宝是个好丫头,而且对泠澜很上心。
钟筝一拍桌子:“好!试试!”
要私下找夏辰并不困难,因为王艺小夫妻就有夏辰的联系方式。凌灵自告奋勇当联系人,好歹她和夏辰算是有过几面之缘。四个人约在了一起吃午饭。
夏辰站在自家穿衣镜前,略有点苦恼地看着镜中的自己。她不是很喜欢打扮,老妈也不是淑女,所以柜子里,几乎都是各种T恤和裤子,连小洋装都没几条。
可是她今天想打扮地漂亮一点,因为今天,她会第一次看见钟筝,那个被顾泠澜亲昵地叫做小筝的姑娘。
顾泠澜提过,他身体不好学习武术强身健体的事情,所以她知道钟筝。他没有说其他,可聪慧的少女心,和敏感的第六感,还是能够体会到,他对于钟筝,有些不一样。
她很好奇,而今天,她要见到。
她有点不想被比下去。
夏辰的手指在衣橱中滑过,好半晌,还是无奈地随便拿了一条裙子换上。以前同学们都会开玩笑说女孩子衣橱里永远少一件衣服,她还莞尔,现在总算了解了这句话的真谛。
算了吧,其实没有什么意义对不对。会因为外表而选择一个女人的男人,往往都是肤浅的。能够长久吸引的,应该是内心的共鸣。
背上双肩包,塞上耳机,简简单单清清爽爽,青春的活力蕴藏在骨子里,自然流露。夏辰随意地关上门,走向约定目的地。
吃饭的地方是夏辰定的,来容城这么久,她的运动轨迹基本上就是两点一线,校园附近加罗教授那一条公交线路,哦,还去过一次顾泠澜家。饭店是前几天她和顾泠澜“冷战”期间为了解决三餐刚发现的,价格在学生中来说可能略有点贵,可是干净,人少,她吃了两次,没有拉肚子。
她去的稍微早了点,要了一个临窗的四人位,可以看到外面三五成群的行人来来往往。她点了一壶花茶,然后一边听着歌,一边掏出一本书看着,安静美好地仿佛一副画。
“辰宝!”欢快的音调,如店门口挂着的风铃,清爽悦耳。
夏辰抬起头,就看见了笑容灿烂的凌灵,拉着一个淡然隽秀的女子,走了过来。
这是钟筝?夏辰起身,摘下耳机,点头,乖巧:“灵灵姐好。”
“嗯呐,乖了,”凌灵乐呵呵,每次听见夏辰叫自己姐姐,她就会想到顾泠澜的叔叔:“久等了吧?这地儿不怎么好停车,来晚了。对了,跟你介绍一下,这是陆谣,Jason的女朋友,跟泠澜也很熟悉的。”
凌灵拉着陆谣坐了下来,陆谣依旧一副冷冷的模样,只是点了点头。
“别介意哈,幺儿就是这样的脾气,她那个……”凌灵迟疑了一下,觉得既然想让人家成为一家人,就得坦诚。她转头看了一眼陆谣。
陆谣慢反应,呆了呆,点头。
于是凌灵放心地解释了一下:“幺儿小时候有些自闭,后来好了,但是还是不爱说话。”
这样啊。夏辰心里头软了软,自闭症的孩子,都是星星的孩子,让人疼惜。
“咦,小筝还没来啊?她比我们早出发啊。”凌灵坐下来四顾,眼光往外一瞄,忽然一指:“啊,她来了!”
夏辰心一跳,下意识地目光追随过去,就看见一个英姿飒爽的身影,开着一辆炫酷的摩托车,朝着这边……慢慢地开过来?
说实话,对于钟筝这样的人,夏辰真的没有办法有恶感,优秀的人民警察,和妈妈一样的好身手,和爸爸一样的喜欢摩托车,光听着就有一种亲切感。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和顾泠澜在一起的人,一定也是好人。
“靠,搞什么鬼?她断油了还是抽筋了?”凌灵向外张望着,“幺儿,小筝来过这地方吗?”
陆谣摇摇头。
果然,外面马路上的钟筝,余光丝毫没有瞄到这里,杜卡迪继续慢慢悠悠过来。而随着距离的拉近,众人终于看清,原来紧贴着钟筝背后,摩托车狭窄的后座,还有个白发苍苍的小老太太。
钟筝一边开得很慢,一边回头跟老太太说着什么,表情温暖而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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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厉风行!全部搞定!好兄弟,就是要同步恋爱,同步求婚,接着再同步婚礼,同步当爹……
顾泠澜受到了一万点伤害值。而且,有些人不但不同情他,还落井下石往伤口上撒盐。
“泠澜,你看看,这就是你不对了,你这属于严重拖后腿!你一天不成家不找对象,你让我们怎么放心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孟歌一脸你怎么如此不争气的表情。
“又没要你普度众生,全天下光棍多得是,你不牺牲一下把名额让出来?结你的婚去,我要你管我了还是我要来抢亲了?”顾泠澜没好气。
孟歌噎,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啊。
“泠澜,孟歌也是关心你,你说如果我们四个一起……”宋宸灏也心情很好地表达自己的意见。
“我喜欢的姑娘成了你老婆,你这是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顾泠澜火箭炮今天第一次试验,杀伤力惊人。
宋宸灏噎,摸了摸下巴,果断闭嘴。
“泠澜……”Jason在一旁,沉默了一会儿,开口叫了声。
“怎么的?”顾泠澜双手抱胸,漂亮的大眼睛眯成一条缝:“单身犯法了?”
“……我是想说,等我们都出去,公司的事情就辛苦你了……”Jason很无辜。
顾泠澜微囧,恨恨哼了一声。
孟歌咂嘴,他们家小泠澜生气起来都好漂亮啊。
兄弟团攻坚顾泠澜的时候,姐妹团也在想办法。
“这样好不好啊?”钟筝不确定:“这个,两情相悦比较好?万一泠澜真的不喜欢人家小姑娘,我们这样硬凑的话……”
她觉得爱情不应该有一点点勉强的,顺其自然两情相悦听从内心的召唤。
凌灵瞄她:“嘿嘿,我要不要理解成你舍不得顾泠澜喜欢别人?心里酸溜溜?”
“都说了不要开这种玩笑。”钟筝正色:“要是别人听见了,都不好。我巴不得泠澜早点找到意中人的。”
“哎哟不要生气嘛。”凌灵拱她,知道自己可能说的有些过了,立即换话题:“那天吃饭不都跟你说了么,你自己觉得,泠澜是对人家一点意思都没有?我可不信啊!泠澜是好人,但也不是烂好人,我也是弱势少女,怎么从来没见他关怀过我?”
“你有孟歌好不好!”钟筝无语地看着她义愤填膺的脸,仔细想了想,好像说的很有道理。泠澜虽然说脾气好,但总体而言,算是个优雅而清高的贵公子,以前除了自己,身边压根儿没什么女性出现。
“哎哟,试试嘛,又不是让他们领结婚证进洞房,只是提供个机会让大家一起培养下感情。”凌灵怂恿的功力一向一流:“我们都去了,把泠澜一个人留下,你于心何忍?再说辰宝她父母解了公司燃眉之急,我们就当感谢带人家出去玩一趟。”
钟筝想起来,夏凉他们这事儿,好像还是自己惹出来的,如果不是自己在电话里说了一句刚好被人家小姑娘听到,泠澜也不会变成顾叔叔。
至少,辰宝是个好丫头,而且对泠澜很上心。
钟筝一拍桌子:“好!试试!”
要私下找夏辰并不困难,因为王艺小夫妻就有夏辰的联系方式。凌灵自告奋勇当联系人,好歹她和夏辰算是有过几面之缘。四个人约在了一起吃午饭。
夏辰站在自家穿衣镜前,略有点苦恼地看着镜中的自己。她不是很喜欢打扮,老妈也不是淑女,所以柜子里,几乎都是各种T恤和裤子,连小洋装都没几条。
可是她今天想打扮地漂亮一点,因为今天,她会第一次看见钟筝,那个被顾泠澜亲昵地叫做小筝的姑娘。
顾泠澜提过,他身体不好学习武术强身健体的事情,所以她知道钟筝。他没有说其他,可聪慧的少女心,和敏感的第六感,还是能够体会到,他对于钟筝,有些不一样。
她很好奇,而今天,她要见到。
她有点不想被比下去。
夏辰的手指在衣橱中滑过,好半晌,还是无奈地随便拿了一条裙子换上。以前同学们都会开玩笑说女孩子衣橱里永远少一件衣服,她还莞尔,现在总算了解了这句话的真谛。
算了吧,其实没有什么意义对不对。会因为外表而选择一个女人的男人,往往都是肤浅的。能够长久吸引的,应该是内心的共鸣。
背上双肩包,塞上耳机,简简单单清清爽爽,青春的活力蕴藏在骨子里,自然流露。夏辰随意地关上门,走向约定目的地。
吃饭的地方是夏辰定的,来容城这么久,她的运动轨迹基本上就是两点一线,校园附近加罗教授那一条公交线路,哦,还去过一次顾泠澜家。饭店是前几天她和顾泠澜“冷战”期间为了解决三餐刚发现的,价格在学生中来说可能略有点贵,可是干净,人少,她吃了两次,没有拉肚子。
她去的稍微早了点,要了一个临窗的四人位,可以看到外面三五成群的行人来来往往。她点了一壶花茶,然后一边听着歌,一边掏出一本书看着,安静美好地仿佛一副画。
“辰宝!”欢快的音调,如店门口挂着的风铃,清爽悦耳。
夏辰抬起头,就看见了笑容灿烂的凌灵,拉着一个淡然隽秀的女子,走了过来。
这是钟筝?夏辰起身,摘下耳机,点头,乖巧:“灵灵姐好。”
“嗯呐,乖了,”凌灵乐呵呵,每次听见夏辰叫自己姐姐,她就会想到顾泠澜的叔叔:“久等了吧?这地儿不怎么好停车,来晚了。对了,跟你介绍一下,这是陆谣,Jason的女朋友,跟泠澜也很熟悉的。”
凌灵拉着陆谣坐了下来,陆谣依旧一副冷冷的模样,只是点了点头。
“别介意哈,幺儿就是这样的脾气,她那个……”凌灵迟疑了一下,觉得既然想让人家成为一家人,就得坦诚。她转头看了一眼陆谣。
陆谣慢反应,呆了呆,点头。
于是凌灵放心地解释了一下:“幺儿小时候有些自闭,后来好了,但是还是不爱说话。”
这样啊。夏辰心里头软了软,自闭症的孩子,都是星星的孩子,让人疼惜。
“咦,小筝还没来啊?她比我们早出发啊。”凌灵坐下来四顾,眼光往外一瞄,忽然一指:“啊,她来了!”
夏辰心一跳,下意识地目光追随过去,就看见一个英姿飒爽的身影,开着一辆炫酷的摩托车,朝着这边……慢慢地开过来?
说实话,对于钟筝这样的人,夏辰真的没有办法有恶感,优秀的人民警察,和妈妈一样的好身手,和爸爸一样的喜欢摩托车,光听着就有一种亲切感。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和顾泠澜在一起的人,一定也是好人。
“靠,搞什么鬼?她断油了还是抽筋了?”凌灵向外张望着,“幺儿,小筝来过这地方吗?”
陆谣摇摇头。
果然,外面马路上的钟筝,余光丝毫没有瞄到这里,杜卡迪继续慢慢悠悠过来。而随着距离的拉近,众人终于看清,原来紧贴着钟筝背后,摩托车狭窄的后座,还有个白发苍苍的小老太太。
钟筝一边开得很慢,一边回头跟老太太说着什么,表情温暖而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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