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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兀鹫城在我昏迷的时候举行了巴克豪斯·普卢默元帅的葬礼仪式。当我因口渴从床上滚下来时,发现独眼艾厄在房间另一头的椅子上坐着,看我,似乎已经看了很久了。我和用劣质羊毛做的绒毯缠成一团,气愤地在地上打滚,艾厄这才缓慢地走来,替我解开绒毯,把我抱到了床上。
“我他妈还以为你另一只眼睛也瞎了嘞!”
我骂道,身体的不适感加重了我的躁郁。艾厄什么也没说,只给我倒了杯温牛奶,递到我面前。
“别再任性了,莱蒙。”他沉默地听着我焦渴的吞咽声,道,“冬霆军的元帅死了。为了救你,他死了。”
噗通一声,杯子从我掌心滑落,剩下的牛奶全数洒在了床上。我拖着僵硬的身体下了床,咬牙切齿地套上衣衫,大脑骤然被一阵晕眩感撞得头晕眼花。我踉跄几步,披上斗篷正欲离开,艾厄却忽地在背后道,“拿好这些。”
我回头,见他手里拿了两样东西。一样是王冠,一样是骑士圣剑。我看也不看这些闪闪发光的圣物,只恨恨地说,“我的刀呢?”
艾厄只是很平静地说,“都在。你的刀,还有曾经银麟骑士的铠甲。这次去刺青城堡,你们不虚此行。”
“把我的刀拿给我。”
艾厄取出一只包裹。我将它背在背上,将圣剑系在腰侧,王冠按在头顶,堂而皇之地推开门。在我一只脚踏出门时,忽听艾厄在身后道,“这个叫巴克豪斯·普卢默的元帅当年为了救你,三次出征龙的魂烬之巅,身负重伤也在所不辞,直到被龙的毒爪捅破身体,昏迷数日差点死去。若不是帝国察觉到莫哥尔人入侵的苗头,危在旦夕,国王紧急将他召回,他宁可牺牲性命,也不会丢下你一人。”
“他的伤口就在心脏下方,这么多年时时刻刻折磨着他,早已把他的体力透支掉了。”
我脚步一顿,艾厄道,“这便是乞乞柯夫告诉我的实情。莱蒙,当年的你也并非独自一人……”
砰地一声,我将门摔得震天响,大步走了出去。
钟声飘荡在阴晦的天空上,乌黑的松枝在烟灰色的天幕印下一道道黯然的剪影。寒夜里漫天雪花纷飞,濡湿我的嘴唇和眼睫,如冰雪的精灵在我的衣衫上舞蹈。我走向那个男人的安息之地,幽谧无人的一片冬柏林,小径上的鹅卵石隔着靴底的破洞硌着我的脚心。
他的坟墓是个圆圆的小土堆,简陋的石碑冷冷地竖在土堆前。他的傻蛋儿子身着银甲,单膝跪地,头颅低垂,金棕色的头发上缀满雪花,看上去像个白发苍苍的老人。
我站立在傻蛋身后,唇边凝结着白气,注视着银甲骑士,注视着石碑,注视着石碑上空沉郁浑浊的雪夜,注视着仿若我死去英雄的双眼的苍穹。
****
其实在来到兀鹫城之前,我已有七年没见过巴克豪斯元帅了。在我变成个怪病废物后,只要条件允许,我就拒绝与任何曾经认识的人见面,包括我心目中的英雄。我甘愿做一个无人问津的穴居怪,而老天也毫不吝啬地赐予了我这个机会。随着父母对爱戎与日俱增的欣赏和宠爱,我钦佩的英雄终于也将最后一点视线从我身上移开,赞许地说爱戎·索尔王子将是一位了不起的战士与君王。
在无数个不眠之夜,我被无法遏制的怨恨和无能为力的软弱包裹。我恨,恨所有人,恨我自己,变得喜怒无常,阴郁暴躁,就像心底莫名其妙地长了颗毒疮,淌出的腥臭脓水将我一点点浸蚀。我终于鼓起勇气跟我的母亲诉说了爱戎对我的虐待,然后,我的母亲足足注视了我三分钟,开口说了一句话。
“莱蒙,其实我和你的父王早就知道了。”
于是在我十二岁,在爱戎和洋桃订婚的那一年,巴克豪斯元帅将心爱的宝剑赠予爱戎的那一年,也是我即将代替爱戎被送给恶龙的那一年,我彻底变作了一个怪物。
我在格森面前把里拉琴砸得粉碎,在母亲面前舔女仆们的脸,在父亲面前戏弄他册封的骑士。在许久未见天日的沉寂后,我不遗余力... -->>
听说兀鹫城在我昏迷的时候举行了巴克豪斯·普卢默元帅的葬礼仪式。当我因口渴从床上滚下来时,发现独眼艾厄在房间另一头的椅子上坐着,看我,似乎已经看了很久了。我和用劣质羊毛做的绒毯缠成一团,气愤地在地上打滚,艾厄这才缓慢地走来,替我解开绒毯,把我抱到了床上。
“我他妈还以为你另一只眼睛也瞎了嘞!”
我骂道,身体的不适感加重了我的躁郁。艾厄什么也没说,只给我倒了杯温牛奶,递到我面前。
“别再任性了,莱蒙。”他沉默地听着我焦渴的吞咽声,道,“冬霆军的元帅死了。为了救你,他死了。”
噗通一声,杯子从我掌心滑落,剩下的牛奶全数洒在了床上。我拖着僵硬的身体下了床,咬牙切齿地套上衣衫,大脑骤然被一阵晕眩感撞得头晕眼花。我踉跄几步,披上斗篷正欲离开,艾厄却忽地在背后道,“拿好这些。”
我回头,见他手里拿了两样东西。一样是王冠,一样是骑士圣剑。我看也不看这些闪闪发光的圣物,只恨恨地说,“我的刀呢?”
艾厄只是很平静地说,“都在。你的刀,还有曾经银麟骑士的铠甲。这次去刺青城堡,你们不虚此行。”
“把我的刀拿给我。”
艾厄取出一只包裹。我将它背在背上,将圣剑系在腰侧,王冠按在头顶,堂而皇之地推开门。在我一只脚踏出门时,忽听艾厄在身后道,“这个叫巴克豪斯·普卢默的元帅当年为了救你,三次出征龙的魂烬之巅,身负重伤也在所不辞,直到被龙的毒爪捅破身体,昏迷数日差点死去。若不是帝国察觉到莫哥尔人入侵的苗头,危在旦夕,国王紧急将他召回,他宁可牺牲性命,也不会丢下你一人。”
“他的伤口就在心脏下方,这么多年时时刻刻折磨着他,早已把他的体力透支掉了。”
我脚步一顿,艾厄道,“这便是乞乞柯夫告诉我的实情。莱蒙,当年的你也并非独自一人……”
砰地一声,我将门摔得震天响,大步走了出去。
钟声飘荡在阴晦的天空上,乌黑的松枝在烟灰色的天幕印下一道道黯然的剪影。寒夜里漫天雪花纷飞,濡湿我的嘴唇和眼睫,如冰雪的精灵在我的衣衫上舞蹈。我走向那个男人的安息之地,幽谧无人的一片冬柏林,小径上的鹅卵石隔着靴底的破洞硌着我的脚心。
他的坟墓是个圆圆的小土堆,简陋的石碑冷冷地竖在土堆前。他的傻蛋儿子身着银甲,单膝跪地,头颅低垂,金棕色的头发上缀满雪花,看上去像个白发苍苍的老人。
我站立在傻蛋身后,唇边凝结着白气,注视着银甲骑士,注视着石碑,注视着石碑上空沉郁浑浊的雪夜,注视着仿若我死去英雄的双眼的苍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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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来到兀鹫城之前,我已有七年没见过巴克豪斯元帅了。在我变成个怪病废物后,只要条件允许,我就拒绝与任何曾经认识的人见面,包括我心目中的英雄。我甘愿做一个无人问津的穴居怪,而老天也毫不吝啬地赐予了我这个机会。随着父母对爱戎与日俱增的欣赏和宠爱,我钦佩的英雄终于也将最后一点视线从我身上移开,赞许地说爱戎·索尔王子将是一位了不起的战士与君王。
在无数个不眠之夜,我被无法遏制的怨恨和无能为力的软弱包裹。我恨,恨所有人,恨我自己,变得喜怒无常,阴郁暴躁,就像心底莫名其妙地长了颗毒疮,淌出的腥臭脓水将我一点点浸蚀。我终于鼓起勇气跟我的母亲诉说了爱戎对我的虐待,然后,我的母亲足足注视了我三分钟,开口说了一句话。
“莱蒙,其实我和你的父王早就知道了。”
于是在我十二岁,在爱戎和洋桃订婚的那一年,巴克豪斯元帅将心爱的宝剑赠予爱戎的那一年,也是我即将代替爱戎被送给恶龙的那一年,我彻底变作了一个怪物。
我在格森面前把里拉琴砸得粉碎,在母亲面前舔女仆们的脸,在父亲面前戏弄他册封的骑士。在许久未见天日的沉寂后,我不遗余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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