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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相约酒吧位于我上下班的必经之路上。环境布置正对我的胃口。外表极普通,决不张扬,内里摆设中西结合,各取所长而不致令人有繁复凌乱之感,既有北欧乡村小酒吧的格调,质朴随意,也不乏江南水乡的韵致,秀丽婉约。连音乐也是中西合璧,以欧美的乡村蓝调为主,间中也会飘来一曲江南的悠扬丝竹,令人颇有意外之喜,看来那个dj定是心思极玲珑的。所以这个地方既适合男客也能招引女客。精致与随意就这么和谐地调制出一种独有的风韵,宛然天成的精致,温馨简约的随意。
置身于其间,也说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只觉一切都恰是到了好处:气氛不很热烈却也不显冷清,灯光明灭有致,音乐若有似无,客人也相对固定,大都随和喜静,有浅酌而无豪饮,故而绝不至于喧闹而令人生厌,一切都那么和谐宁馨,令人觉得格外舒适与轻松。每个熟客在这里都有鱼进河海的感觉,惬意自在极了。这也许就是这里能深深吸引住每个熟客的脚步,使之一旦来过就不忍离去的原因吧。
哎,时间过得可真快,从毕业到现在,不知不觉间已出来工作七个年头了。当年那个不羁的毛头小伙今安在?似水流年,真的是一去不回头哇。自千禧年偶然发现了这一好去处至今,每下夜班必来此小坐,喝上一杯来自郁金香的故乡的杜松子酒消去一天的乏累,这样的习惯忽忽竟也已有四年了。这里的一切好像没什么改变,在这个宣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喧嚣的都市里,这实在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熟悉的摆设,熟悉的面孔,一切都那么熨贴,该在的都在自己的位置上,该来的也都依时而来。时间在这里仿佛是凝固的,连老板娘明玫也仿佛永远是那个样子。
我熟练地将车泊在老位置上,钻出车深深吸一口这夜的清冽,然后迈着轻松的步子走向那扇裸露着原木纹理拙朴的橡木门。刚到门口,那门已无声无息地适时开启了,只见酒吧的老板娘明玫正浅笑盈盈地迎上来,因为每天这个时候我都会准时而至,风雨无阻。我也冲她点头微笑,当明玫回头吩咐酒保:“7号,老样子”时,我已经到了那张靠角落的台子,自从第一次开始已经习惯坐在这个角度,因为这样我能看到我想看的。而我对这里的一切就如在家中般熟稔。
但要说起这酒吧的老板娘明玫可就真的令人有点捉摸不透了,自打第一眼看到她开始,就觉得她不是个普通女子,从她的待人接物应对的老到自如与分寸拿捏来看,应该不会是一杯白开水,而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但这个谜一样的女子,谁都不知道她的底细,她对自己的过往绝口不提,无论你怎么旁敲侧击都是惘然。只从口音来辨析,应该不是本地人,似乎是北方人,普通话很标准,她那种后鼻音及舌头的那种卷法不是我们这些南方人能控制得了的。而时间竟也似乎拿她没辙,谁说红颜易老,至少在她身上这句话是失效的。
明玫应该在好多年前就已不是十七八的小姑娘,但盯着她看的男人恐怕从十七八直到七八十都有。我正好在这个范围里,所以理所当然也时不时对她瞟上一眼,因为这样喝酒会比较好味道,古代的文人聪明,早就告诉我们这些后世子孙,这叫做:秀色可餐。而且这秀色是那么耐看,看久了还常常使人有种微醺的感觉,也不知是不是酒精在作怪。
自从来过一次后,我也如其他客人般,再也离不开相约了。每次值完夜班的固定消遣就是来这里喝上一小杯杜松子酒,不多不少,歇上个半小时,然后就回家洗澡准时安睡。这里成了我夜班回家必经的中转站,加点油歇歇脚然后再精神抖擞地继续赶路。仿佛已经是一个老规矩了,看来人还不算老,心已经想要安定下来了。倒也是,已经是奔三的人,身边的狐朋狗友一个个都被女人拴住了链子牵回家了,我也不想做永远的流浪狗,有人管的日子好像也不错,看那些有家有口的家伙都发胖光鲜了许多。想想以前年少轻狂时还真够混账的,稍有空闲,就伙着一群疯起来不要命的家伙在大排挡胡吃海喝,或者在集体宿舍打牌拚酒闹通宵了。
好在现在我也快有着落了,总算是有个女人愿意接管了,也真奇怪,怎么一想起她来我就觉得心里暖暖的,像手里的这酒那么受用,这会儿谁想把我手里的酒杯夺走我可真的会跟他拼命。这不,为了在我的吻印上她粉红的鼻尖时她能不再微蹙起眉头,我已经自觉地戒掉了烟草,而且好久都没跟狐朋狗友一起喝酒喝个烂醉了。几个死党也知道这次我是真的动了情,所以嘲归嘲,在招呼了几次以后也就知趣地不再喊我一起去胡闹了,因为他们也都知道了,有一个女人会在我深夜值班的日子一直等到我的电话才能安心睡下。想到这里,我不由得瞥了一眼腕上的表,还真不早了,这会儿莲恐怕已经躺在床上等我电话了,该回家打电话向她报平安了,否则她一准又要胡思乱想担心我出事光荣了什么的,都是那些胡编乱造的港台警匪片给闹的。
嗯,还是那句话,革命得靠自觉。一仰脖干了剩下的酒,我在高挽发髻,正冲我优雅迷人地微笑的老板娘如水的眼神里,看到了嘉许。她知道我该走了,似乎每一个客人什么时候走她都能拿捏得准,这女人看来还真的是不简单,天生是干这一行的好料子。于是我放下酒杯,视线越过她的发髻,冲画里那朵正舒徐绽放灵光的青莲微一颔首,缓缓地踱出门去。
夜的确已深了,小区里黑漆漆的,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大都已进入了黑甜乡。偶有一两扇窗里还透出晕黄的光,没精打采的,像渴睡人的眼。
再过上一阵子,就会有一盏这样的夜灯牵引着我归家的脚步,而灯下,那朵清幽的睡莲将为我徐徐绽放她的美,那该是怎样的一种幸福呵,我想着想着,不觉加快了脚步。
这间相约酒吧位于我上下班的必经之路上。环境布置正对我的胃口。外表极普通,决不张扬,内里摆设中西结合,各取所长而不致令人有繁复凌乱之感,既有北欧乡村小酒吧的格调,质朴随意,也不乏江南水乡的韵致,秀丽婉约。连音乐也是中西合璧,以欧美的乡村蓝调为主,间中也会飘来一曲江南的悠扬丝竹,令人颇有意外之喜,看来那个dj定是心思极玲珑的。所以这个地方既适合男客也能招引女客。精致与随意就这么和谐地调制出一种独有的风韵,宛然天成的精致,温馨简约的随意。
置身于其间,也说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只觉一切都恰是到了好处:气氛不很热烈却也不显冷清,灯光明灭有致,音乐若有似无,客人也相对固定,大都随和喜静,有浅酌而无豪饮,故而绝不至于喧闹而令人生厌,一切都那么和谐宁馨,令人觉得格外舒适与轻松。每个熟客在这里都有鱼进河海的感觉,惬意自在极了。这也许就是这里能深深吸引住每个熟客的脚步,使之一旦来过就不忍离去的原因吧。
哎,时间过得可真快,从毕业到现在,不知不觉间已出来工作七个年头了。当年那个不羁的毛头小伙今安在?似水流年,真的是一去不回头哇。自千禧年偶然发现了这一好去处至今,每下夜班必来此小坐,喝上一杯来自郁金香的故乡的杜松子酒消去一天的乏累,这样的习惯忽忽竟也已有四年了。这里的一切好像没什么改变,在这个宣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喧嚣的都市里,这实在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熟悉的摆设,熟悉的面孔,一切都那么熨贴,该在的都在自己的位置上,该来的也都依时而来。时间在这里仿佛是凝固的,连老板娘明玫也仿佛永远是那个样子。
我熟练地将车泊在老位置上,钻出车深深吸一口这夜的清冽,然后迈着轻松的步子走向那扇裸露着原木纹理拙朴的橡木门。刚到门口,那门已无声无息地适时开启了,只见酒吧的老板娘明玫正浅笑盈盈地迎上来,因为每天这个时候我都会准时而至,风雨无阻。我也冲她点头微笑,当明玫回头吩咐酒保:“7号,老样子”时,我已经到了那张靠角落的台子,自从第一次开始已经习惯坐在这个角度,因为这样我能看到我想看的。而我对这里的一切就如在家中般熟稔。
但要说起这酒吧的老板娘明玫可就真的令人有点捉摸不透了,自打第一眼看到她开始,就觉得她不是个普通女子,从她的待人接物应对的老到自如与分寸拿捏来看,应该不会是一杯白开水,而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但这个谜一样的女子,谁都不知道她的底细,她对自己的过往绝口不提,无论你怎么旁敲侧击都是惘然。只从口音来辨析,应该不是本地人,似乎是北方人,普通话很标准,她那种后鼻音及舌头的那种卷法不是我们这些南方人能控制得了的。而时间竟也似乎拿她没辙,谁说红颜易老,至少在她身上这句话是失效的。
明玫应该在好多年前就已不是十七八的小姑娘,但盯着她看的男人恐怕从十七八直到七八十都有。我正好在这个范围里,所以理所当然也时不时对她瞟上一眼,因为这样喝酒会比较好味道,古代的文人聪明,早就告诉我们这些后世子孙,这叫做:秀色可餐。而且这秀色是那么耐看,看久了还常常使人有种微醺的感觉,也不知是不是酒精在作怪。
自从来过一次后,我也如其他客人般,再也离不开相约了。每次值完夜班的固定消遣就是来这里喝上一小杯杜松子酒,不多不少,歇上个半小时,然后就回家洗澡准时安睡。这里成了我夜班回家必经的中转站,加点油歇歇脚然后再精神抖擞地继续赶路。仿佛已经是一个老规矩了,看来人还不算老,心已经想要安定下来了。倒也是,已经是奔三的人,身边的狐朋狗友一个个都被女人拴住了链子牵回家了,我也不想做永远的流浪狗,有人管的日子好像也不错,看那些有家有口的家伙都发胖光鲜了许多。想想以前年少轻狂时还真够混账的,稍有空闲,就伙着一群疯起来不要命的家伙在大排挡胡吃海喝,或者在集体宿舍打牌拚酒闹通宵了。
好在现在我也快有着落了,总算是有个女人愿意接管了,也真奇怪,怎么一想起她来我就觉得心里暖暖的,像手里的这酒那么受用,这会儿谁想把我手里的酒杯夺走我可真的会跟他拼命。这不,为了在我的吻印上她粉红的鼻尖时她能不再微蹙起眉头,我已经自觉地戒掉了烟草,而且好久都没跟狐朋狗友一起喝酒喝个烂醉了。几个死党也知道这次我是真的动了情,所以嘲归嘲,在招呼了几次以后也就知趣地不再喊我一起去胡闹了,因为他们也都知道了,有一个女人会在我深夜值班的日子一直等到我的电话才能安心睡下。想到这里,我不由得瞥了一眼腕上的表,还真不早了,这会儿莲恐怕已经躺在床上等我电话了,该回家打电话向她报平安了,否则她一准又要胡思乱想担心我出事光荣了什么的,都是那些胡编乱造的港台警匪片给闹的。
嗯,还是那句话,革命得靠自觉。一仰脖干了剩下的酒,我在高挽发髻,正冲我优雅迷人地微笑的老板娘如水的眼神里,看到了嘉许。她知道我该走了,似乎每一个客人什么时候走她都能拿捏得准,这女人看来还真的是不简单,天生是干这一行的好料子。于是我放下酒杯,视线越过她的发髻,冲画里那朵正舒徐绽放灵光的青莲微一颔首,缓缓地踱出门去。
夜的确已深了,小区里黑漆漆的,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大都已进入了黑甜乡。偶有一两扇窗里还透出晕黄的光,没精打采的,像渴睡人的眼。
再过上一阵子,就会有一盏这样的夜灯牵引着我归家的脚步,而灯下,那朵清幽的睡莲将为我徐徐绽放她的美,那该是怎样的一种幸福呵,我想着想着,不觉加快了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