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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豫章接到来自林洛电话的时候,正和几个朋友小聚。从朋友的朋友那里得知袁家老三的老婆生了一个九斤八两的大胖小子,现在到处撒满月酒的请帖呢。
沈豫章没什么反应,掐了林洛的电话,将面前的半杯酒一饮而尽。
和沈豫章走得近的知道沈家和袁家的一些纠葛,特别是与袁家那位三太太的一些纠葛,连忙把话题岔开。
林洛的电话锲而不舍地打进来。沈豫章喝酒大约是太急,被呛得咳嗽起来。涨得满面通红,咳得弯了腰。
“豫章,你……其实……”朋友看着咳得蜷在沙发上的沈豫章想说些什么安慰,话到口边却道:“又不赶时间,喝那么急干什么!”一边去轻轻拍他的背部给他顺气。
沈豫章抬手示意自己没事,慢慢地顺过气坐起来。
一时室内安静得有些突兀,电话铃声响得更明显。
朋友瞄了一眼,说:“是林洛,要不要我先帮你接一下?”
沈豫章摆摆手,又咳了几声才站起来。勾起搭在扶手上的外套,拿起犹在震动的手机抱歉地对屋里几个友人说:“今天我还有事,就先走了。你们玩得开心,咱们该日再约。”
朋友们也没多说什么就放他走了。沈豫章抹了一把脸,那些欲言又止的表情里,他看到了他们的怜悯。
呵,他还值得同情吗?
天知道。
走出会所,他才接起电话。那一头传来林洛气急败坏的声音:“沈豫章你他妈玩什么失踪啊,伯母没告诉你今天要去试婚纱吗?”
沈豫章没得心思和她闲扯,不带任何情绪地说:“我从来就没答应和你结婚,谁答应得你你就去找谁吧!”
那边静默了一瞬,然后爆出一声:“沈豫章,你他妈混蛋!”
“呵,你现在才认清?”
说完这句也不管那边还在说什么,直接将手机关机。
朋友的会所建在清河镇的清河边上,一出门拐弯就是碧波荡漾的清河。
沈豫章出来之后才发现并没有什么地方可去,索性不走了,直接在河边找了个石墩坐了下来。
有人拍了拍他的手臂,一转身发现是个□□岁大的小姑娘,提着一篮子的花。小姑娘说:“叔叔,买几支花吧。我们家的花开得特别好,送给女朋友老婆或者妈妈,绝对讨人欢喜。”
对着一个小丫头,沈豫章摆不出冷脸来,他看向篮子,里边也没剩几支了。
他笑着问:“这是山茶?”
“对呢,山茶。山茶兼有牡丹的端庄,桃花的明丽,梅花的傲骨。而且就算凋谢片片花瓣也紧紧相贴,所以它的花语是——永世相随不离不弃的爱。”小丫头十分麻溜儿的背了这么一段,看来是对每位顾客都会这么来一段。
“多少钱一枝?”
小丫头高兴地回答:“十二块。”
篮子里红的、白的、粉的花加起来一共8枝。沈豫章给了小姑娘一百块:“剩下的拿去买糖吃吧。”
小丫头兴奋地收了工,也没离开,就在离他不远处的一个石墩上坐着数钱。他远远地看了一眼,似乎生意不错。摇摇头没再理会她,视线转回手中的山茶上。
“永世相随不离不弃的爱么……”他兀自喃喃。
这还是沈豫章第一次知道山茶的花语。曾经那人也极爱山茶,可是却没什么讲究,她说:“我就喜欢它开得好看不行啊,什么花德花语还不是人为附会上去的,也不管人家花儿乐不乐意。”
她说什么他自然都是觉得好的,所以也没有理会其它的。只在每次路上碰到有卖山茶花的,必定给她买几枝回去。这都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养成一个习惯需要多久?沈豫章不知道。
她成为他的习惯已经有十八年了。而在第十九年的时候,他把她弄丢了。
沈豫章已经不记得与她是何时相识的,大约是在还没有记忆的时候。
也不记得他们之间的情意是开始的,只是从长辈老生常谈的调侃中窥见一些端倪。
他比她要大四岁。两家长辈交好,他俩自小就玩在一块儿。
安家有一个特别大的花园,里边种了不少花,一年四季都能见着花开。这园子本是安来的母亲还在世时弄的,她过世后家里也一直打理着没有荒废。
据说有一次,他俩在花园中玩泥巴,玩着玩着就睡着了。大人也没发现,后来知道这件事也是因为安来被蜜蜂蛰肿了脸,吓得哇哇大哭。
那时候安来特别胖,从体积上说,她一个能抵他两个。所以胖脸肿了一边后场面挺吓人。
小姑娘那时候哭还不是因为给疼的,那么一丁点大,就知道自己毁容了怕嫁不出。当时他急得只想哄得她不哭,便说:“长大以后我娶你。”
那时候小姑娘还很担心地问:“可是离长大还有好久好久,你要是记不得了怎么办。”
我的来来,是不是那时候冥冥中就已经在告诉我们。我们最终修不出正果呢?
你我在还不曾记事的时候就已经相许。只是长大需要太久。而年少时的誓言太稚嫩,我最终还是是把你弄丢了。
也许是从来就同进同出,也许是大人们时常的调侃声。总之,小小的他们就早早地把对方划到“我的”这个概念里。
并且固执的相信对方就是自己生命中的永远,没有什么能够使他们分散。
十三岁以前的安来身材还没有抽条,走在路上就像一只滚动的糯米球。而沈豫章已经已经长成俊逸挺拔的少年。总有收不完的情书和巧克力。那些巧克力全部都进了没心没肺的某个胖姑娘的肚子。至于情书……
十四岁的安来开始慢慢抽条,总有了些少女娉婷的样子。她含着一颗巧克力仰躺在沈豫章的床上,乌黑柔顺的长发铺得到处都是。她双手高举一张粉色得信纸,朗朗有声地读着:“每想你一次我便种下一粒花的种子,若有一天,你能回头看我一眼,你会看见我为你种下的万紫千红……”
她停下来,问对面正在做作业的沈豫章:“章鱼哥哥,你说她家得有多大才能让她这么种花种着玩啊,而且还次次都能养活!”没有听到对方的回答也不介意,好似已经习惯这种场景,她又喂了一颗巧克力到嘴里。
“一点都没有真情实意,我们还是来看下一封吧。”拆开一封用信笺纸折成的桃心:“这个手蛮巧的,还会折纸。我看看她怎么说……嗯……自从遇到你,我才知道这世间何为倾城颜色……哈哈哈……章鱼哥哥原来你有倾城颜色哟,也不知是倾的哪一座城?”她侧着身子笑弯了腰。
手中信纸被人抽走:“你能不能不要再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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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豫章接到来自林洛电话的时候,正和几个朋友小聚。从朋友的朋友那里得知袁家老三的老婆生了一个九斤八两的大胖小子,现在到处撒满月酒的请帖呢。
沈豫章没什么反应,掐了林洛的电话,将面前的半杯酒一饮而尽。
和沈豫章走得近的知道沈家和袁家的一些纠葛,特别是与袁家那位三太太的一些纠葛,连忙把话题岔开。
林洛的电话锲而不舍地打进来。沈豫章喝酒大约是太急,被呛得咳嗽起来。涨得满面通红,咳得弯了腰。
“豫章,你……其实……”朋友看着咳得蜷在沙发上的沈豫章想说些什么安慰,话到口边却道:“又不赶时间,喝那么急干什么!”一边去轻轻拍他的背部给他顺气。
沈豫章抬手示意自己没事,慢慢地顺过气坐起来。
一时室内安静得有些突兀,电话铃声响得更明显。
朋友瞄了一眼,说:“是林洛,要不要我先帮你接一下?”
沈豫章摆摆手,又咳了几声才站起来。勾起搭在扶手上的外套,拿起犹在震动的手机抱歉地对屋里几个友人说:“今天我还有事,就先走了。你们玩得开心,咱们该日再约。”
朋友们也没多说什么就放他走了。沈豫章抹了一把脸,那些欲言又止的表情里,他看到了他们的怜悯。
呵,他还值得同情吗?
天知道。
走出会所,他才接起电话。那一头传来林洛气急败坏的声音:“沈豫章你他妈玩什么失踪啊,伯母没告诉你今天要去试婚纱吗?”
沈豫章没得心思和她闲扯,不带任何情绪地说:“我从来就没答应和你结婚,谁答应得你你就去找谁吧!”
那边静默了一瞬,然后爆出一声:“沈豫章,你他妈混蛋!”
“呵,你现在才认清?”
说完这句也不管那边还在说什么,直接将手机关机。
朋友的会所建在清河镇的清河边上,一出门拐弯就是碧波荡漾的清河。
沈豫章出来之后才发现并没有什么地方可去,索性不走了,直接在河边找了个石墩坐了下来。
有人拍了拍他的手臂,一转身发现是个□□岁大的小姑娘,提着一篮子的花。小姑娘说:“叔叔,买几支花吧。我们家的花开得特别好,送给女朋友老婆或者妈妈,绝对讨人欢喜。”
对着一个小丫头,沈豫章摆不出冷脸来,他看向篮子,里边也没剩几支了。
他笑着问:“这是山茶?”
“对呢,山茶。山茶兼有牡丹的端庄,桃花的明丽,梅花的傲骨。而且就算凋谢片片花瓣也紧紧相贴,所以它的花语是——永世相随不离不弃的爱。”小丫头十分麻溜儿的背了这么一段,看来是对每位顾客都会这么来一段。
“多少钱一枝?”
小丫头高兴地回答:“十二块。”
篮子里红的、白的、粉的花加起来一共8枝。沈豫章给了小姑娘一百块:“剩下的拿去买糖吃吧。”
小丫头兴奋地收了工,也没离开,就在离他不远处的一个石墩上坐着数钱。他远远地看了一眼,似乎生意不错。摇摇头没再理会她,视线转回手中的山茶上。
“永世相随不离不弃的爱么……”他兀自喃喃。
这还是沈豫章第一次知道山茶的花语。曾经那人也极爱山茶,可是却没什么讲究,她说:“我就喜欢它开得好看不行啊,什么花德花语还不是人为附会上去的,也不管人家花儿乐不乐意。”
她说什么他自然都是觉得好的,所以也没有理会其它的。只在每次路上碰到有卖山茶花的,必定给她买几枝回去。这都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养成一个习惯需要多久?沈豫章不知道。
她成为他的习惯已经有十八年了。而在第十九年的时候,他把她弄丢了。
沈豫章已经不记得与她是何时相识的,大约是在还没有记忆的时候。
也不记得他们之间的情意是开始的,只是从长辈老生常谈的调侃中窥见一些端倪。
他比她要大四岁。两家长辈交好,他俩自小就玩在一块儿。
安家有一个特别大的花园,里边种了不少花,一年四季都能见着花开。这园子本是安来的母亲还在世时弄的,她过世后家里也一直打理着没有荒废。
据说有一次,他俩在花园中玩泥巴,玩着玩着就睡着了。大人也没发现,后来知道这件事也是因为安来被蜜蜂蛰肿了脸,吓得哇哇大哭。
那时候安来特别胖,从体积上说,她一个能抵他两个。所以胖脸肿了一边后场面挺吓人。
小姑娘那时候哭还不是因为给疼的,那么一丁点大,就知道自己毁容了怕嫁不出。当时他急得只想哄得她不哭,便说:“长大以后我娶你。”
那时候小姑娘还很担心地问:“可是离长大还有好久好久,你要是记不得了怎么办。”
我的来来,是不是那时候冥冥中就已经在告诉我们。我们最终修不出正果呢?
你我在还不曾记事的时候就已经相许。只是长大需要太久。而年少时的誓言太稚嫩,我最终还是是把你弄丢了。
也许是从来就同进同出,也许是大人们时常的调侃声。总之,小小的他们就早早地把对方划到“我的”这个概念里。
并且固执的相信对方就是自己生命中的永远,没有什么能够使他们分散。
十三岁以前的安来身材还没有抽条,走在路上就像一只滚动的糯米球。而沈豫章已经已经长成俊逸挺拔的少年。总有收不完的情书和巧克力。那些巧克力全部都进了没心没肺的某个胖姑娘的肚子。至于情书……
十四岁的安来开始慢慢抽条,总有了些少女娉婷的样子。她含着一颗巧克力仰躺在沈豫章的床上,乌黑柔顺的长发铺得到处都是。她双手高举一张粉色得信纸,朗朗有声地读着:“每想你一次我便种下一粒花的种子,若有一天,你能回头看我一眼,你会看见我为你种下的万紫千红……”
她停下来,问对面正在做作业的沈豫章:“章鱼哥哥,你说她家得有多大才能让她这么种花种着玩啊,而且还次次都能养活!”没有听到对方的回答也不介意,好似已经习惯这种场景,她又喂了一颗巧克力到嘴里。
“一点都没有真情实意,我们还是来看下一封吧。”拆开一封用信笺纸折成的桃心:“这个手蛮巧的,还会折纸。我看看她怎么说……嗯……自从遇到你,我才知道这世间何为倾城颜色……哈哈哈……章鱼哥哥原来你有倾城颜色哟,也不知是倾的哪一座城?”她侧着身子笑弯了腰。
手中信纸被人抽走:“你能不能不要再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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