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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已经是第29天了,我和他完整的在一起。对于一个已经习惯了天天回家的已婚男人来说,这不容易。七月的北方城市,很热。毫无遮拦的阳光从窗子扑进来,灼着我的皮肤,刺痛。坐在七层阳台仅放的那张藤椅上,闭目。时空随时间流转,一切安静着。
已经5年了,29天的完整生活对于我们显得过于奢侈,我甚至怀疑过这是老天对我们最后的眷顾。29天前,他和妻子吵架,凌晨3点跑过来,头发凌乱,满身血印,像一只经过搏斗后满是委屈与哀伤地回到主人怀抱的小猫,他说,只要我还能活着和你在一起,她提出什么条件我都能答应。他的表情平静,眼含欲掉不掉的泪水,胸前被撕掉了扣子固执地竖起来的衬衣纽扣处随心脏一起一伏的跳动着,我依稀能感觉到他的心流着不知名的血,我把他的衬衣紧了紧,抚摸着他脸上的抓痕——。至今,我仍然能清楚得记得,我在抚摸那一道道血印时的疼痛,那一条条的罪过似乎在验证我的过错,但是,我更无能为力的是我无法向他诉说我心存的愧疚,那会令他更痛苦。从那以后,他不再回家,他说,这一切,我们都很无辜,总有人要承受痛苦的,与其是三个人,不如少一些。
我们开始了八小时工作以外完完整整在一起的生活,这是我五年来从不敢奢望的,我们像是刚刚恋爱的情侣,牵手买菜,一起褒汤,相互嘻打着在情侣路上追跑,手里握着快要化掉的冰激林;或者,拥在沙发上一起看电视,吃着薯片,时不时地还会拿遥控器抢台。生活平淡中搀杂激情,我们可以一夜不睡,躺在床上不停地说话,疯狂地做ài他比我大十岁,却完全像个孩子,钻在我的怀里撒娇,不过更多时候,我更像他的女儿,任性、顽皮、恶作剧、叫他“爸爸”他无条件地宠着我,就像对待自己真正的女儿。我们很快乐,真的。
“爸爸,放在冰箱的冰激林怎么没有了,是不是有小狗偷吃了?”我穿着大大的睡袍,长发散乱地披在肩上,从厨房向正在客厅看电视的他跑去,脸上带着诡秘的笑容。他坐在沙发上默不作声,脸朝向我,目光中透出一种怜爱与悲伤,手中的遥控器在他手中似要掉落。我坐到他的腿上,双手搂着他的脖子,歪着头,看着他。他依旧用那种怜爱与悲伤的目光—看着我—似乎又不是我。我突然意识到他在想他的女儿了,那个只有6岁,也有着长长的头发和高高的个子的用他的话说和我长的差不多只是小了一号的女儿。我的脸上虽闪出一丝尴尬,却马上把头转向电视“演什么呢?好看吗?”他向从梦中自然醒来一样“噢”了一声,然后把我抱在怀里“一起看吧”他那种由梦到醒的过程衔接的如此完美,以至于让我对自己刚才的猜测充满怀疑,甚至——我竟开始怀疑他无数次的这种过程曾躲过了我的眼球,我开始有些伤心,但只是淡淡的。那是29天以来我最难过的一次“习惯”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很可怕的,当理想出现的时候,如果习惯的力量能战胜理想的坚定,习惯就成了赢家,反之,则会输。而对于理想来说,最不利的两个条件就是:一、习惯的质量;二、习惯的时间性。对于他来说,和我在一起的质量当然要大于和他妻子在一起的生活的质量,但加入了孩子的因素,就应该算是等同了;从时间性上说,我们5年,他们12年。我显然处于了不利状态,我甚至开始感到恐慌,怕我们在一起的29天会像一场突然的艳遇一样,匆匆来,在你还没来得及回味的时候就已经烟消云散,你甚至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有过那场艳遇。
窗外的阳光依旧那么强烈,我从七层的阳台望下去,小区已经开始有下班的人回来了,王婶开始出去遛弯儿,牵着哈巴狗,领着孙子。这一幕,让我羡慕。我突然坚信,他是爱我的,爱,是能战胜习惯的。
(二)
“我回来了。”他的声音出现在客厅里,我惊喜地跑出去。他抱住我,在我的额头狠狠的亲了一下,然后,微笑的看着我。
吃晚饭的时候,他突然说,明天要回去一次,孩子病了。我轻轻地“噢”了一声,没有看他,只顾低头吃饭“是她今天打的电话。”他又补充了一句。“那你明天还回来吗?”我故作轻松地问着,冲他浅浅一笑,声音有些不自然。他略微考虑了一下,说出“看情况吧。”
第二天晚上,他没有回来。我一个人在黑暗的屋子里走来走去,从客厅到阳台,从卧室到客厅,一遍遍走着,拖着大大的睡袍,披着长长的头发,像一个孤魂野鬼,我发现,我是多么需要他,这种需要超出了以往的五年。他总说,别陷的太深了,我们的未来无法预测,给自己留条后路吧。我总是朝他自信地笑着,似乎这一切我都能把握。在他眼里,我是个坚强的女人,即使是小了十岁。我也以为,我是个坚强的女人,在他面前永远都会是。但此时此刻,我竟发现自己孤独的像支被主人遗弃的玫瑰,没有人会拾起我已经散落的花瓣,看到爱情的到来。我哭了,没有声音,听到的人自然会听到,听不到的人永远也听不到。我在黑暗中想象着如何让自己打开灯的一刹那回到仍旧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生活。
已经几天了,他仍然没有回来,我没打他的电话,我怕打完之后会陷入绝望,我尽量不去想太多,让自己忙的够戗,我告诉自己,那只是一只忘了回家的路的小猫,中途被我收留,而今,一切都恢复了原样。
(三)
他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和一个客户喝茶“影子”他的声音低沉而嘶哑,我的心猛的沉了一下,跑到卫生间。奇怪的是,就在短短的几秒钟,他的电话成了盲音。我能猜到他过的很不好,甚至是糟糕透顶,五年了,我了解他,机关的工作让他成了一个演员,而我,是最能看到他真实角色的那个人,这也是我一直不忍离他而去的原因,他的内心太脆弱,这种脆弱是长期没有爱过的人一旦爱了才会暴露的缺点。而我,曾经有过。我需要他用脆弱换回我本已冷酷却本应人性的心,而他也需要我的坚强为他只因报恩而婚姻的生活增添一丝真实。我们都是无辜的,谁也不情愿放弃,却又不得不痛苦的生活。>
(一)
已经是第29天了,我和他完整的在一起。对于一个已经习惯了天天回家的已婚男人来说,这不容易。七月的北方城市,很热。毫无遮拦的阳光从窗子扑进来,灼着我的皮肤,刺痛。坐在七层阳台仅放的那张藤椅上,闭目。时空随时间流转,一切安静着。
已经5年了,29天的完整生活对于我们显得过于奢侈,我甚至怀疑过这是老天对我们最后的眷顾。29天前,他和妻子吵架,凌晨3点跑过来,头发凌乱,满身血印,像一只经过搏斗后满是委屈与哀伤地回到主人怀抱的小猫,他说,只要我还能活着和你在一起,她提出什么条件我都能答应。他的表情平静,眼含欲掉不掉的泪水,胸前被撕掉了扣子固执地竖起来的衬衣纽扣处随心脏一起一伏的跳动着,我依稀能感觉到他的心流着不知名的血,我把他的衬衣紧了紧,抚摸着他脸上的抓痕——。至今,我仍然能清楚得记得,我在抚摸那一道道血印时的疼痛,那一条条的罪过似乎在验证我的过错,但是,我更无能为力的是我无法向他诉说我心存的愧疚,那会令他更痛苦。从那以后,他不再回家,他说,这一切,我们都很无辜,总有人要承受痛苦的,与其是三个人,不如少一些。
我们开始了八小时工作以外完完整整在一起的生活,这是我五年来从不敢奢望的,我们像是刚刚恋爱的情侣,牵手买菜,一起褒汤,相互嘻打着在情侣路上追跑,手里握着快要化掉的冰激林;或者,拥在沙发上一起看电视,吃着薯片,时不时地还会拿遥控器抢台。生活平淡中搀杂激情,我们可以一夜不睡,躺在床上不停地说话,疯狂地做ài他比我大十岁,却完全像个孩子,钻在我的怀里撒娇,不过更多时候,我更像他的女儿,任性、顽皮、恶作剧、叫他“爸爸”他无条件地宠着我,就像对待自己真正的女儿。我们很快乐,真的。
“爸爸,放在冰箱的冰激林怎么没有了,是不是有小狗偷吃了?”我穿着大大的睡袍,长发散乱地披在肩上,从厨房向正在客厅看电视的他跑去,脸上带着诡秘的笑容。他坐在沙发上默不作声,脸朝向我,目光中透出一种怜爱与悲伤,手中的遥控器在他手中似要掉落。我坐到他的腿上,双手搂着他的脖子,歪着头,看着他。他依旧用那种怜爱与悲伤的目光—看着我—似乎又不是我。我突然意识到他在想他的女儿了,那个只有6岁,也有着长长的头发和高高的个子的用他的话说和我长的差不多只是小了一号的女儿。我的脸上虽闪出一丝尴尬,却马上把头转向电视“演什么呢?好看吗?”他向从梦中自然醒来一样“噢”了一声,然后把我抱在怀里“一起看吧”他那种由梦到醒的过程衔接的如此完美,以至于让我对自己刚才的猜测充满怀疑,甚至——我竟开始怀疑他无数次的这种过程曾躲过了我的眼球,我开始有些伤心,但只是淡淡的。那是29天以来我最难过的一次“习惯”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很可怕的,当理想出现的时候,如果习惯的力量能战胜理想的坚定,习惯就成了赢家,反之,则会输。而对于理想来说,最不利的两个条件就是:一、习惯的质量;二、习惯的时间性。对于他来说,和我在一起的质量当然要大于和他妻子在一起的生活的质量,但加入了孩子的因素,就应该算是等同了;从时间性上说,我们5年,他们12年。我显然处于了不利状态,我甚至开始感到恐慌,怕我们在一起的29天会像一场突然的艳遇一样,匆匆来,在你还没来得及回味的时候就已经烟消云散,你甚至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有过那场艳遇。
窗外的阳光依旧那么强烈,我从七层的阳台望下去,小区已经开始有下班的人回来了,王婶开始出去遛弯儿,牵着哈巴狗,领着孙子。这一幕,让我羡慕。我突然坚信,他是爱我的,爱,是能战胜习惯的。
(二)
“我回来了。”他的声音出现在客厅里,我惊喜地跑出去。他抱住我,在我的额头狠狠的亲了一下,然后,微笑的看着我。
吃晚饭的时候,他突然说,明天要回去一次,孩子病了。我轻轻地“噢”了一声,没有看他,只顾低头吃饭“是她今天打的电话。”他又补充了一句。“那你明天还回来吗?”我故作轻松地问着,冲他浅浅一笑,声音有些不自然。他略微考虑了一下,说出“看情况吧。”
第二天晚上,他没有回来。我一个人在黑暗的屋子里走来走去,从客厅到阳台,从卧室到客厅,一遍遍走着,拖着大大的睡袍,披着长长的头发,像一个孤魂野鬼,我发现,我是多么需要他,这种需要超出了以往的五年。他总说,别陷的太深了,我们的未来无法预测,给自己留条后路吧。我总是朝他自信地笑着,似乎这一切我都能把握。在他眼里,我是个坚强的女人,即使是小了十岁。我也以为,我是个坚强的女人,在他面前永远都会是。但此时此刻,我竟发现自己孤独的像支被主人遗弃的玫瑰,没有人会拾起我已经散落的花瓣,看到爱情的到来。我哭了,没有声音,听到的人自然会听到,听不到的人永远也听不到。我在黑暗中想象着如何让自己打开灯的一刹那回到仍旧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生活。
已经几天了,他仍然没有回来,我没打他的电话,我怕打完之后会陷入绝望,我尽量不去想太多,让自己忙的够戗,我告诉自己,那只是一只忘了回家的路的小猫,中途被我收留,而今,一切都恢复了原样。
(三)
他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和一个客户喝茶“影子”他的声音低沉而嘶哑,我的心猛的沉了一下,跑到卫生间。奇怪的是,就在短短的几秒钟,他的电话成了盲音。我能猜到他过的很不好,甚至是糟糕透顶,五年了,我了解他,机关的工作让他成了一个演员,而我,是最能看到他真实角色的那个人,这也是我一直不忍离他而去的原因,他的内心太脆弱,这种脆弱是长期没有爱过的人一旦爱了才会暴露的缺点。而我,曾经有过。我需要他用脆弱换回我本已冷酷却本应人性的心,而他也需要我的坚强为他只因报恩而婚姻的生活增添一丝真实。我们都是无辜的,谁也不情愿放弃,却又不得不痛苦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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