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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这社会,这年头,好事做不得,因为在某些时候做了好人反倒被冤枉是坏人,更为可怕的是竟然一个不小心还吃上了官司。想想这些日子的怪事吧:捡黄金未归还被告,再有就是彭宇案,公交站台帮扶老人却被告上法庭,接着大肚婆跌倒,扶了又被告,现在连捡了钱,还给别人也变被告啦。这不,11月6日,江苏淮安一卖豆饼的老太途中捡到1700元现金,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全额归还。失主却坚称丢了8200元少了6500元,将老太太告上法庭。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真的是什么人都有,总觉得在感恩节看到这样的新闻是个闹剧,让人心寒。做人要有感恩的心,一个靠卖豆饼的老人家,家境又不好,拾金不味历经千辛万苦后才找到所谓的失主,做梦都没有想到,这样竟然会给自己惹上官司,失主不但没有感恩之心,反而将恩人告到法庭。看看这位让人尊敬的老太:手拿传票,一字不识的周翠兰除感到冤屈外,心里也直犯嘀咕:我捡钱归还了,怎么还被人家告上法庭?。让人心寒的是,又一次证明,当代社会,做个好人实在太难,说的严重点,这是一种对现代精神文明的藐视,更是对老太太的人格侮辱!
这种事情的发生真是让我无语,这社会到底是怎么了?做个好人当真就那么难?失主以什么为凭据来证明钱是被老太拿了呢?人家捡到钱,你正好丢了钱,即使数目不对,你还是应该要感恩啊。再者,失主自己也说:“他身上的8200元钱是11月5日一朋友归还给他的,他就将8300元钱放在上衣里面一口袋里。晚上朋友请他吃饭唱歌至11时左右,下车后,他感觉有点热,就将上衣脱下挂在胳膊上走回家了。他一觉睡到6日中午,醒来后发现自己上衣口袋里的8200元钱没有了,”对自己说的话要负责吧,且不论失主自己是否说谎,就算你说的是事实吧,可是你自己还说了将衣服挂在胳膊上走回家的,谁能保证这一路你没丢钱呢?失主自己把上衣脱下挂在胳膊上走回家的过程当中,可能把8200块钱的全部掉在某一个地方,但也完全有可能是分散掉落的!或许,在周老太太捡到那1700块钱之前,周某已经迷迷糊糊的丢了其余的6500块钱了,只是那些钱被其他人捡到并没有归还周某罢了。可是,失主却将主动要还钱的老太给告了。
看着还真觉得可笑,这是什么世道,什么法制社会,做好事成被告,这不是在提醒好心的人们,以后别再找麻烦事了,这不是逼得人人都不敢再做好人了么。一再说这社会没好人了,人都变的冷漠了,其实这个社会不缺乏有爱心、善良的人。只是,恩将仇报的事情的发生,让人们心冷了。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这种事情,给人的感觉就是好人难做。多个事例表明,我们的法官素质低下,对法律条文生搬硬套,根本不知立法的出发点在哪里,成了我们这个社会诚信下降,道德沦丧的罪魁祸首。说什么法律和道德是两码事,那这个是只有法律的话,那就钱别还他,让他用法律去证明这钱是他的就好了。
不得不说这位失主真是道德缺失,你这样做,以后要是还有人丢失物品,估计都没人敢归还了,好心没好报,如此下去可能会导致社会再没有当代雷锋了,因为好心拾金不昧,反而无辜成被告。也要忠告失主:谁知道你究竟原钱物金额是否属实呢?即使属实,谁能证明这个钱物都在一个地方掉的呢?有没有别人捡获部分呢?凡事讲究证据,凡事要三思而行,凡事要学会换位思考,切勿贪小便宜、贪得无厌。君子取财取之有道。
老人家,活了一辈子,到老了,突然遇到这样的事情,我看真是要了她老人家的命了,因为她一字不认识,在农村,遇到这样的事情就是天大事情了,不管事情真相如何,都要面对邻居们猜疑的眼光了,如果老太太因为此事窝囊死,谁来负这个责任?之前,有个12岁的小女孩为了证明自己清白就选择跳楼了,想想都可怕。现在的人真的变得太可怜了,完全没有人格、人品、“好人”被当“坏人”“坏人”被当“好人”有理都说不清了。只能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孰是孰非,自有公论,但还是为拾者鸣不平,为失者心胆寒。
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争端双方的权益,现在看来只能依靠法律部门了。但很不认同文中说的话:“但如果换个角度,我们是不是也不应该漠视丢钱的失主讨要自己财物的权利。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这才是一个文明社会的表现。”拾金不昧是要提倡的,可是你这么说就等于是助长歪风了,失主讨要自己财物的权利,这没错,要讲法律的话,那么就失主先证明钱确实是他所丢才行吧。失主本身就负有保管不善的责任,能找回多少算多少。讨要权利,不能向还你钱的无辜人去讨要,有网友戏曰:以后捡了钱装自己口袋里,别再想着找失主了,不然会成为被告;以后见人摔跤马上走开吧,别再想着学雷锋了,不然会成为被告;以后开车见人路边受伤了,别再想着学雷锋了,不然会成为黑车。
反正法律在道德之上。”虽然有点极端,却很深刻的揭露了现在社会的现实。
为什么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文明的社会?为什么现在的法律和道德让人这样的可笑和不公?不知道这样的社会以后会给我们的后代带来什么样的恶果。是什么将社会变成这样?未来的日子还能去责备那些捡钱不归还者么?事实是,不还还没事,一还反倒被告了。当下社会,好人实在太难做了,每次看到这些事情的时候心情总是很沉重。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将这个闹剧了结,还老太太一个公平,别让人们对法律,对拾金不昧失望。
都说这社会,这年头,好事做不得,因为在某些时候做了好人反倒被冤枉是坏人,更为可怕的是竟然一个不小心还吃上了官司。想想这些日子的怪事吧:捡黄金未归还被告,再有就是彭宇案,公交站台帮扶老人却被告上法庭,接着大肚婆跌倒,扶了又被告,现在连捡了钱,还给别人也变被告啦。这不,11月6日,江苏淮安一卖豆饼的老太途中捡到1700元现金,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全额归还。失主却坚称丢了8200元少了6500元,将老太太告上法庭。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真的是什么人都有,总觉得在感恩节看到这样的新闻是个闹剧,让人心寒。做人要有感恩的心,一个靠卖豆饼的老人家,家境又不好,拾金不味历经千辛万苦后才找到所谓的失主,做梦都没有想到,这样竟然会给自己惹上官司,失主不但没有感恩之心,反而将恩人告到法庭。看看这位让人尊敬的老太:手拿传票,一字不识的周翠兰除感到冤屈外,心里也直犯嘀咕:我捡钱归还了,怎么还被人家告上法庭?。让人心寒的是,又一次证明,当代社会,做个好人实在太难,说的严重点,这是一种对现代精神文明的藐视,更是对老太太的人格侮辱!
这种事情的发生真是让我无语,这社会到底是怎么了?做个好人当真就那么难?失主以什么为凭据来证明钱是被老太拿了呢?人家捡到钱,你正好丢了钱,即使数目不对,你还是应该要感恩啊。再者,失主自己也说:“他身上的8200元钱是11月5日一朋友归还给他的,他就将8300元钱放在上衣里面一口袋里。晚上朋友请他吃饭唱歌至11时左右,下车后,他感觉有点热,就将上衣脱下挂在胳膊上走回家了。他一觉睡到6日中午,醒来后发现自己上衣口袋里的8200元钱没有了,”对自己说的话要负责吧,且不论失主自己是否说谎,就算你说的是事实吧,可是你自己还说了将衣服挂在胳膊上走回家的,谁能保证这一路你没丢钱呢?失主自己把上衣脱下挂在胳膊上走回家的过程当中,可能把8200块钱的全部掉在某一个地方,但也完全有可能是分散掉落的!或许,在周老太太捡到那1700块钱之前,周某已经迷迷糊糊的丢了其余的6500块钱了,只是那些钱被其他人捡到并没有归还周某罢了。可是,失主却将主动要还钱的老太给告了。
看着还真觉得可笑,这是什么世道,什么法制社会,做好事成被告,这不是在提醒好心的人们,以后别再找麻烦事了,这不是逼得人人都不敢再做好人了么。一再说这社会没好人了,人都变的冷漠了,其实这个社会不缺乏有爱心、善良的人。只是,恩将仇报的事情的发生,让人们心冷了。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这种事情,给人的感觉就是好人难做。多个事例表明,我们的法官素质低下,对法律条文生搬硬套,根本不知立法的出发点在哪里,成了我们这个社会诚信下降,道德沦丧的罪魁祸首。说什么法律和道德是两码事,那这个是只有法律的话,那就钱别还他,让他用法律去证明这钱是他的就好了。
不得不说这位失主真是道德缺失,你这样做,以后要是还有人丢失物品,估计都没人敢归还了,好心没好报,如此下去可能会导致社会再没有当代雷锋了,因为好心拾金不昧,反而无辜成被告。也要忠告失主:谁知道你究竟原钱物金额是否属实呢?即使属实,谁能证明这个钱物都在一个地方掉的呢?有没有别人捡获部分呢?凡事讲究证据,凡事要三思而行,凡事要学会换位思考,切勿贪小便宜、贪得无厌。君子取财取之有道。
老人家,活了一辈子,到老了,突然遇到这样的事情,我看真是要了她老人家的命了,因为她一字不认识,在农村,遇到这样的事情就是天大事情了,不管事情真相如何,都要面对邻居们猜疑的眼光了,如果老太太因为此事窝囊死,谁来负这个责任?之前,有个12岁的小女孩为了证明自己清白就选择跳楼了,想想都可怕。现在的人真的变得太可怜了,完全没有人格、人品、“好人”被当“坏人”“坏人”被当“好人”有理都说不清了。只能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孰是孰非,自有公论,但还是为拾者鸣不平,为失者心胆寒。
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争端双方的权益,现在看来只能依靠法律部门了。但很不认同文中说的话:“但如果换个角度,我们是不是也不应该漠视丢钱的失主讨要自己财物的权利。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这才是一个文明社会的表现。”拾金不昧是要提倡的,可是你这么说就等于是助长歪风了,失主讨要自己财物的权利,这没错,要讲法律的话,那么就失主先证明钱确实是他所丢才行吧。失主本身就负有保管不善的责任,能找回多少算多少。讨要权利,不能向还你钱的无辜人去讨要,有网友戏曰:以后捡了钱装自己口袋里,别再想着找失主了,不然会成为被告;以后见人摔跤马上走开吧,别再想着学雷锋了,不然会成为被告;以后开车见人路边受伤了,别再想着学雷锋了,不然会成为黑车。
反正法律在道德之上。”虽然有点极端,却很深刻的揭露了现在社会的现实。
为什么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文明的社会?为什么现在的法律和道德让人这样的可笑和不公?不知道这样的社会以后会给我们的后代带来什么样的恶果。是什么将社会变成这样?未来的日子还能去责备那些捡钱不归还者么?事实是,不还还没事,一还反倒被告了。当下社会,好人实在太难做了,每次看到这些事情的时候心情总是很沉重。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将这个闹剧了结,还老太太一个公平,别让人们对法律,对拾金不昧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