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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网 www.lewen6.com,血鹦鹉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进来,他都没有发觉。

    幸好他总算听见了她的声音。

    娇美妩媚的声音,带着银铃般的笑。

    那全然绝不像血奴飞翔时带出来的铃声。

    “你喜欢这幅画?”她带着笑问。

    王风忽然回头,就看见了一个他这一生从未见过的女人。

    从未见过的美丽,也从未见过的怪异。

    她并不是赤裸着的。

    她还穿着一半衣裳──既不是上面一半,也不是下面一半。

    她右边半身衣裳,穿得很整齐,左边半身却是赤裸的。

    她在耳上戴着珠环,有半边脸上抹着脂粉,发上还有珠翠满头。

    只有右边。

    她的左半身看来就像是个初生的婴儿。

    王风怔注。

    怔了很久,他才能再回头去看壁上的图画,画上的血奴。

    这次他看得更仔细。

    他终于发现画上的血奴也是这样的──半边的翅是编蝈,半边的翅是兀鹰,半边的羽毛是孔雀,半边的羽毛是凤凰。

    “血奴。”王风终于明白:“你一定就是血奴。”

    她笑了。

    她的笑容温柔如春风,美丽如春花,又像是春水般流动变幻不定。

    她的瞳孔深处,却冷如春冰。

    “你不是鹦鹉,更不是血鹦鹉。”她还在笑:“你是个人。”

    王风道:“你看错了。”

    血奴道:“你不是人?”

    王风道:“如果你是血奴,我为什么不能是血鹦鹉?”

    血奴道:“你一定不是。”

    工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我认得血鹦鹉。”

    王风道:“你见过它?”

    血奴道:“当然见过。”

    王风道:“它也给了你三个愿望?”

    血奴道:“它没有。”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我是血奴。”

    王风也笑了。

    他开始笑的时候,才注意到她的腰肢是多么柔软纤细,她的腿是多么修长结实。

    血奴并不想避开他的目光,反而迎上去,道:“你看中了我?”

    王风在叹气。

    他不能不承认这个女人实在值得一个男人付出他毕生的积蓄。

    他又想起了那个坐在油腻柜台后的老人。

    血奴道:“你既然知道找是什么人,就应该知道我很贵。”

    王风也承认:“我看得出。”

    血奴道:“你带来了什么?”

    王风道:“你也应该看得出。”

    他带来的是口棺材。

    血奴又笑了:“来找我的人,好象是没有用棺材装银子的,你倒是第一个。”

    王风道:“我也不是。”

    血奴道:“不是?”

    王风道:“这口棺村里,连一分银子都没有。”

    血奴道:“棺村里有什么?”

    王风道:“有个人。”

    血奴道:“死人?”

    王风道:“不知道。”

    血奴道:“你自己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

    王风道“我只知道他是我的朋友,是死是活部不重要,所以我就忘了。”

    血奴嫣然,道:“你至少还应该知道一件事。”

    王风道:“什么事?”

    血奴道:“今天晚上,是你留下?还是他?”

    王风道:“这有分别?”

    血奴道:“有一点。”她笑得更甜:“只要是活人,就得忖钱,死人我免费。”

    王风道:“如是个已经快死了的人呢?”

    血奴想了想,道:“如果你已经快死了,我可以考虑半价。”

    王风道:“不能免费?”

    血奴道:“不能。”

    王风叹了口气,道:“这么样看来,好象只有他留下,我出去。”

    他说走就走。

    血奴却又拦住了他:“你想到哪里去?”

    王风道:“在外面等。”

    血奴道:“现在还没有到晚上,你又何必急着出去?”

    王风看着她赤裸着的半边身子叹了口气,道:“因为我若不出去,我身上就有样东西出去了。”

    血奴眨眨眼,道:“什么东西?”

    王风道:“也不是什么太好的东西,只不过是颗宝珠而已。”

    如果你是个男人,如果你到了妓院,看见了个能让你动心的女人。

    如果让她知道了你身上有颗珠子,如果这颗珠子也是能让她动心的。那么你如果还想保留这颗珠子,你就一定是个猪。

    王风的人没有出去,他的珠子飞了出去。

    飞得很快。

    晶莹圆润的明珠,世上有没有女孩子不喜欢的?

    没有。

    血奴用面根春葱般的纤纤玉指,拈起了明珠,眼睛里就发出了光。

    美丽的珠儿,和她的眼波正相配。

    王风静静的站在她身旁,看着她脸上的表情,仿佛想看看她,是不是会有什么特别的反应。血奴终于轻轻叹了口气,道:“我看不出,真的看不出。”

    王风立刻问道:“你看不出这颗珠子的来历?”

    血奴道:“看不出你这样的人,身上居然有这样的宝珠。”

    王风笑笑道:“我本来就没有,这是偷来的。”

    血奴嫣然道:“偷来的更好,我最喜欢偷来的东西。”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偷来的东西,通常都是好东西。”

    王风也笑了。

    他不能不承认这句话很有点道理。

    血奴用赤裸的半边身子依偎着他,柔声道:“现在你已经可以留下来了。”

    王风道:“我的朋友呢?”

    血奴道:“如果你想要他留下来,我也不在乎。”

    王风道:“屋子里摆着口棺材,你在不在乎?”

    血奴道:“只要有人肯送我这样的珠子,不管他是死是活,我都让他觉得满意。”

    王风看着她,忽然发觉那老掌柜的确没有说谎,这女孩子实在又可爱,又可怕。

    今天晚上,在这奇怪的屋子里,他是不是也会遭遇到同样能令他毕生难忘的经历?

    他不敢想。他怕自己心跳得太快。

    硬底的皮靴,摆在一个精致的,雕花的木架上。

    “这是干什么的?”

    “这是用来踩人的。”

    带刺的皮鞭,挂在皮靴旁。

    “这是用来抽人的。”

    床顶上挂着发亮的银钩,王风却不敢问这是干什么的了。

    血奴在笑,笑得又温柔,又甜蜜:“有很多男人都喜欢脱光躺在地上,让我用皮靴踢他们,踩他们,用鞭子抽他们。”她看着王风:“你呢?”

    王风道:“我只喜欢踢人。”

    血奴的眼睛里又发出了光:“只要你真的喜欢,我也可以让你踢,让你踩,让你用鞭子抽我。”

    王风的心已经跳得很快。

    他忽然发现她简直就是个妖怪,虽然可怕得要命,却偏偏又能激起男人心里一种最野蛮,最原始的欲望。

    王风道:“你为什么要在墙上画这些可怕的图画?”

    “因为我喜欢要人害怕。”她吃吃的笑着,说:“害怕也是种刺激,常常会刺激得男人们发狂。”

    王风道:“这些妖魔在于什么?”

    血奴道:“在庆贺魔王的寿诞。”她伸手指着那温文英俊的年轻人:“这个人,就是魔王。”

    王风道:“魔王为什么这么好看?”

    血奴道:“对女人们来说,本来就只有最好看的男人才配做魔王。”她的眼波欲醉,身子贴得更紧,嘎声说道:“今天晚上,你就是我的魔王。”

    王风心跳得更快,赶紧又问道:“这只鹦鹉怎么会是红的?”

    血奴道:“因为它本就是用魔血滴成的,围绕在它旁边的十三只怪鸟,就是它的奴才,叫做血奴。”

    王风道:“你为什么也叫血奴?”

    血奴道:“因为,我一直都很想做它的奴隶,可是今天晚上”她用力握住王风的臂,指甲都已刺入他的肉里:“今天晚上,我只想做你的奴隶。”

    王风觉得很疼,却又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刺激,他甚至已开始觉得兴奋。

    他并不是块死木头,可是现在却一定要勉强控制自己。

    血奴说道:“十万神魔,十万滴魔血,滴成这只血鹦鹉,却只用了九万八千六百八十七滴,剩下的一千三百滴,就化成了这十三只血奴。”

    王风道:“还有十三滴呢?”

    血奴道:“最后剩下的十三滴,都结成了石头。”

    王风耸然道:“石头?什么样的石头?”

    血奴道:“血红的石头,在一瞬间就可以夺走人的魂魄。”她脸上发着光,显得更美丽,美得邪恶而妖异:“我真希望我就是血奴,甚至让我变成块石头,我都心甘情愿。”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幽然他说道:“因为那样,我就可以接近魔王了,就可以使他踢我,踩我,用鞭了抽我。”

    她的喘息急促,奶头已渐渐发硬。

    她的指甲几乎已刺出了王风的血,喘息着道:“现在你就是我的魔王,随便你用什么法子糟蹋我折磨我,我都愿意。”

    王风的喉咙已开始发干,哽声道:“我还想让你看样东西。”

    血奴道:“看什么?”

    王风道:“你说的石头是不是这一种?”

    他拿出了那块小小的红石。

    血奴的脸色骤然变了,就像是忽然被人用力抽了一鞭子。

    带刺的鞭子。

    “这不是石头,这就是魔血”她疯狂般嘶喊,忽然一把夺过王风手里的红石,一口吞了下去。

    “这是魔血,喝过魔血的人,就可以看见魔王了”

    她又在疯狂般大笑,美丽的脸上忽然起了种无法描述的变化。

    她的脸忽然变成种令人作呕的惨绿色,柔软的嘴唇开始扭曲,温柔的眼波中露出狞恶的表情。

    她的双腿和双手关节忽然向外扭曲,结实修长的腿张开了,露出了

    她在用力捏弄自己的奶头“来,快来,用力”

    王风已完全吓呆,连呼吸都已停顿,几乎忍不住要呕吐。

    他没有吐。

    她却吐了出来,吐出一种浓绿色的,带着恶臭的稠汁。

    可是她的脸忽又变得温柔而美丽,呻吟着道:“不要,我痛”

    呻吟般的声音忽又变成厉吼,她的脸也突又变得可怕而狞恶。

    这两种表情不断的在她脸上交替变幻着,喉咙里有时呻吟,有时低沉。

    那绝不是同一个人能具有的表情,也绝不是同一个人能发得出的声音。

    然后她忽然跳起来,她的脸突然扭转,几乎扭到背后。

    她的背对着王风,脸也对着王风,嘴里的浓汁还在不停往外流。

    屋子里竟然充满恶臭,就像忽然变成了个地狱。

    王风的手脚已冰凉,一步步住后退。

    她已冲过来,张开双手,横挡住了门:“你是什么人?”

    王风用力控制着自己道“我叫王风。”

    她突然大笑,笑声狞恶可怖:“你骗我,你想骗我。”她笑得比疯子更疯狂:“你叫王重生,你是个不要命的小杂种。”

    浓汁又喷了出来,喷在王风身上。

    她忽又躺下去,用力揉着自己的奶房和阴阜,将那颗珠子塞了进去,她的身子不停的向上迎合耸动。

    “这女人是我的,你快滚,快滚!”

    王风用力握紧双拳,道:“应该滚的是你,你才是个不要脸的老杂种。”

    他忽然不怕了。他听见过妖魔附身的传说,他觉得怜悯而恶心,却已不再恐惧。

    他一定要将这妖魔从这女人身上赶出去。

    她已暴怒,忽然抓住床脚。

    坚固的大床祉她轻轻一拉就破裂了,她抓住床脚,用力往王风身上打下去。

    她的力气大得可怕。

    王风却已从她身旁滑过去,掠过对面的墙壁,立刻发现图画上的血鹦鹉身边的十三只怪鸟,竟已赫然少了一只。

    她已冲过去追打。

    王风忽然大声道:“现在我已知道你是谁了,你是血奴。”

    她的手一震。

    王风立刻又接着道:“我见过你的主人,我还有它的两个愿望,我可以要你死,要你化作飞灰,万劫不复。”

    她手里的木棍落下。

    王风冷冷道:“所以我劝你还是最好快滚,滚回奇浓嘉嘉普去。”

    她又倒下去,厉声狂吼:“你这小杂种,你要强抢我的女人,还要管我们的闲事,就算我饶了你,魔王也不会饶你的。”

    吼声越来越轻,越来越远。

    血奴扭曲的面目和四肢立刻恢复正常,但是她的人却已完全虚脱。

    她的鼻尖在流着汗,全身都在流着汗,瞳孔已因兴奋后的虚脱而扩散。

    她还在不停的呻吟喘息,然后她脸上就忽然露出种甜蜜而满足的微笑。

    王风奔出去呕吐。

    等他吐完了,她还躺在那里笑,心里仿佛充满了一种神秘而邪恶的满足。

    再看墙上的图画,围绕在血鹦鹉身旁的怪鸟,已经又变成十三只。

    王风长长吐出口气,冷汗早已湿透衣裳。

    她在看着他,不停的低语道:“你真好,你真好”──刚才不是我。

    这旬话王风既不敢说,也不忍说。

    屋子里所有的一切部已被砸得稀烂,只有墙上那幅画仍是鲜明的。

    她另一半胴体上的衣服也已松脱,一样东西从两腿间滚了出来。

    刚才她塞进去的,本是他送给她的明珠,但是现在却已赫然变成了块石头。

    一块鲜红的魔石,赫然正是她刚才吞下肚子里的那一块。

    明珠呢?

    是不是又回到了奇浓嘉嘉普,回到魔王的手里?

    夜。安静的初秋之夜。

    刚才小楼上的响动,别的人竟好象连一点都不惊异。

    这种事竟好象是时常都会发生的。难道这种事并不是第一次发生,这里的人都已见惯不奇?

    血奴却好象根本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

    现在她也变得很安静,静静的躺在王风为她铺起的床褥上,静静的看着他,忽然道:

    “你真是个可怕的人。”

    王风道:“哦。”

    血奴道:“因为你会变,刚才就好象忽然变了,变成个妖魔。”她的声音里并没有怨恨,只有满足:“刚才你就好象把我活生生的撕开来,血淋淋的吞下去。”

    王风苦笑。

    他只有苦笑。

    刚才那件神秘邪恶而可怕的事,究竟是为了什么才会发生的?

    是不是因为那块魔血滴成的红石?

    他虽然亲眼看见,可是现在他连自己都几乎无法相信,当然更无法解释。

    血奴忽然问:“你送我的那颗珠子呢?”

    王风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他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明珠神秘失踪,魔石却又出现了。

    这种事又有谁能解释?

    血奴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没关系,就算你又拿回去了,也没有关系。”她轻抚着王风:“像你这样的男人,本就用不着花钱找女人。”

    王风没有回答。

    他在看着那口棺材。

    经过刚才那种事之后,这口棺材居然还完整无缺。难道妖魔都畏惧棺材中的这个人?

    血奴道:“现在我才知道你给我的那块石头是什么了。”

    王风立刻问:“那是什么?”

    血奴的眼波又带醉,轻轻道:“是春药,一定是春药。”

    王风笑了,苦笑。

    那块妖异而邪恶的魔石,现在又回到他怀里,他发誓以后绝下再轻易拿出来。

    但他却忍不住试探着道:“可是你刚才却说那是魔血滴成的魔石。”

    血奴承认:“刚才我的确那么想,因为魔王和血鹦鹉的故事,实在把我迷住了。”

    王风道:“这故事是谁告诉你的?”

    血奴道:“就是在墙上画这幅画的人。”

    王风道:“这个人是谁?”

    血奴道:“他姓郭,是个古里古怪的老头子。”

    王风眼睛伫立刻发出光:“他叫郭繁!”

    血奴摇摇头,道:“可是我听说他有个兄弟叫郭繁,曾经真的见过血鹦鹉。”她又显得有点兴奋:“听说血鹦鹉每隔七年出现一次,现在又到了它出现的时候。”

    王风道:“所以你就叫自己做血奴,在这里等它出现。”

    血奴也承认,道:“我说过,这故事真的叫人着迷。”

    王风道:“你真的相信?”

    血奴又问:“你呢?”

    王风道:“我我不知道。”

    他本来是绝不相信的,可是现在却已完全迷惑。

    这世上本就有很多神秘怪异的事,是人力无法解释的,也是人力无法做得到的。

    再亲眼看到刚才发生的那些事之后,他已不能不信。

    一阵风吹过,空鸟笼在窗外摇晃。

    血奴道:“那里面养的本来全都是鹦鹉,因为血鹦鹉也是鹦鹉,我总认为它一定会在那鹦鹉最多的地方出现。”

    王风道:“只可惜它们全都死了。”

    血奴轻轻叹息,道:“死得很可怜。”

    王风道:“是不是在七月初一那天晚上死的?”

    血奴点头,忽又叫道:“你怎么知道?”

    王风苦笑道:“我知道很多事,尤其是些不该知道的事。”

    血奴看着他,道:“你是不是也知道血鹦鹉会在这里出现,所以才到这里来?”

    王风道:“不是。”

    血奴道:“你是为了什么来的?”

    王风道:“为了我这朋友。”他看着那口棺材,黯然道:“他也死得很惨,他这一生中,只希望死后能葬在故乡。”

    血奴道:“所以你就护送他的尸身回去安葬?”

    王风道:“他的朋友不多,我正好没有别的事做。”

    血奴又叹了口气,道:“能交到你这么样的朋友,实在是他的运气。”

    王风看着她,忽然又觉得她本是个心地很善良的女孩子。

    她的怪异和邪恶,也许只不过被环境所迫,是为吸引那些可恶的男人,故意装出来的。

    邪恶岂非本就是人类最原始的一种诱惑。

    王风忽然道:“你能不能为我做件事?”

    血奴道:“你说。”

    王风道:“把墙壁上这幅画毁掉,就算一时毁不掉,先刷层白粉上去也行。”

    血奴道:“为什么?”

    王风道:“因为因为我不喜欢。”

    血奴看着他,道:“我若听你的话,你是不是就肯留在这里?”

    王风道:“我我至少可以多陪你一段日子。”

    血奴忽然跳起来,道:“我们现在就去街上买白粉。”

    王风道:“你躺着,我去。”他摸着她的脸,道:“你可以安心睡觉,有我的朋友在这里陪你,就算魔鬼都绝不敢来惊扰你的。”

    血奴道:“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王风笑了笑,道:“因为我这朋友活着时是强人,死了也一定是个强鬼。”

    血奴身子一缩道:“他会不会来找我?”

    王风道:“绝不会。”他微笑着:“因为他是我的朋友,你也是。”

    血奴也笑了,柔声道:“那么就算他忽然从棺村里跳出来,我也不怕了。”

    夜未深。

    华灯初上时,鹦鹉楼就开始热闹起来。

    庭院中灯火如星,照着满园花树,花树间绿女红男清歌曼舞,看来也像是幅图画。

    这幅图画当然和小楼里墙壁上的图画是绝不相同的,这是幅美丽的图画,充满了欢愉。

    可是图画里的这些人的心里,又有几个人没有妖魔的欲望?

    王风大步走过去。

    他心里忽然觉得很烦,大步走入了一个六角亭,拿起了一罐酒一口气喝了半罐,远远的把罐于摔出,砸得粉碎。

    在亭子里喝酒的红男绿女们都吓呆了。

    王风大笑,忽然出手,抓住了一个人的衣襟,道:“你陪我去。”

    这人衣着光鲜,看来好象是个很成功的生意人,吃吃道“去干什么?”

    王风道:“去买白粉。”

    这人道:“白粉?”

    王风道:“就是刷墙用的那种白粉。”

    这人当然不想去,拥抱着美女喝酒,显然比买白粉愉快得多。

    只可惜他不去也不行,因为王风已将他整个人都拎了起来。

    六角亭里有八个人。六个是女的,很年轻也很美的女孩子──就算是不太年轻,至少看起来不老;就算不太美,至少都有某种吸引力。

    除了被王风拎起来的这个人,另外一个两鬓斑白,虽然在狂欢痛饮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并没有愉快的表情。

    对他来说,好象到这种地方来并不是种娱乐,只不过是件不得不做的事。

    他的朋友被人欺负,他也没有觉得愤怒,更没有惊惶失色。

    别人无论发生了什么事,对他好象都没有丝毫影响。不管什么人部一样。

    他只不过淡淡的说了句:“白粉很容易买,你快回来,我们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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