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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日日沉迷在黑裙子的柔软中,有一天李陪陪看不下去了, 问我:“你对得起李怼怼吗?”
她这句话真是惊了我一大跳。
我终于把目光从供在墙上的黑裙子上挪开:“关李怼怼什么事?”
她霸占了我的单人沙发, 缩在角落里,抱着睡成死狗的莽子, 一边揉它毛一边瞥了我一眼:“又是什么千年僵尸王, 又是什么不敢相信的爱,苏小信, 你好花的心啊。”
“哈?”
“虽然我是觉得女人花心点也无所谓,人之常情嘛……”
我揉了揉眉心:“我就不说你这理论怎么样了,就事论事, 我从头到尾喜欢的也就只有不敢相信的爱呀。之前我不说了吗,一见钟情。”
李陪陪撇了下嘴, 算是认可了我:“好吧,虽然有点同情李怼怼,但谁让他平时这么贱呢,活该吧。”
“所以到底关李怼怼什么事……”
李陪陪沉默了一会儿,她抓着莽子的大尾巴用它的长毛去打它的脸, 打了半天, 也思考了半天, 直到把李莽子弄醒了, 它张了嘴一口咬住自己尾巴,傻得自己开始和自己尾巴玩起来,李陪陪才推开它和我说:
“我真觉得李怼怼喜欢你,你就没感觉吗?”
“……没感觉。”
“你和我说真话。”
“真, 没感觉。”
李陪陪说:“那你是没看到,那天你不是被那个叫卫无常的抓了吗,当时我被控制着,虽然管不了自己的身体,但脑子还是清醒的,我看见自己手重,打断了小邵邵的腿,也看见了你躲在小火锅桌底下给李怼怼打电话,你不知道,你前脚刚被卫无常抓走,李怼怼拿着手机就出现在楼顶上了。脚下法阵都没有闪一下,你要知道,咱们现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用法阵,法阵就等于是给上级打的报告,等于你们人类的消防车啊,救护车啊,警车啊,拉响警报了,可以不管交规,一路畅通。
“但是不用法阵,瞬间移动那么远的距离是违规的,就像是限速40城区公路,有个人逆行开出了200码,超速超得都可以把驾照给扣了,万一被上面抓到,搞不好职位都要吊销的。”
我愣了一会儿,完全没想到李怼怼居然……
为了我给他的那包小麻花,真的拼了!他还是个很守承诺的吸血鬼啊!
“而且,李怼怼当时的眼神……我真的好久没看到他那样的眼神了。”
“什么眼神?”
不知道为什么,李陪陪明明用这么平淡的语气在和我描述当时的事,可我却像在听一个悬疑故事一样,提心吊胆。李陪陪轻描淡写的看了我一眼:“你知道,想杀一个人是什么样的眼神吗?”
我不知道,我也没见过。我的生活里根本用不到这样的情绪。
“李怼怼当时,就是想杀了那个僵尸的。”
但是他来的时候,我和卫无常在非常和谐的聊天……
我喝了口水。没有接话。
李陪陪往后面一靠,又抓了莽子的毛和它玩了起来:“所以我觉得他喜欢你,就是他不会承认……”她顿了顿,“你也不会承认而已。”
我没再看李陪陪,抓起了我的数位板,盯着电脑,在数位板上简单画了几笔:“陪陪,我是个非常非常非常普通的人。”
我普通得,不认为李怼怼这种连戴个眼镜都要金光闪闪的非人类会喜欢上我。就算退一万步,就算太阳打西边出来,他就真的喜欢了,那也一定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无法诉说的可怕缘由。
我害怕有人喜欢我喜欢得不纯粹,所以我害怕李怼怼喜欢我,也害怕喜欢上这么耀眼的一个……漂亮吸血鬼。
而至于不敢相信的爱……那就不一样了,那大概就像是对偶像的崇拜和迷恋吧,妥妥的单恋,而且是不在乎回报的那种。
“你是个非常非常非常可爱的人。你看,我就喜欢你。这栋楼里,很多很多很多非人类也喜欢你。”李陪陪这话话音刚落,像要印证她的话一样,外面响起了“咚咚咚”的敲门声。
“小信小信。”小狼兴冲冲的在外面喊我。
我一打开门,就看到他闪闪发亮的眼睛,一扫平日的胆小懦弱,在屁股上|插|根尾巴估计他能甩得比莽子还快一些,“我找到工作了,最近想请你们吃饭,你这几天有时间吗?”
“咦?”我好奇,“你找到什么工作啊?”
“哦!吃饭!”李陪陪和我在意的点完全不一样,“吃什么?”
“在时代天街的一家酒吧驻唱。”小狼有点骄傲,也有点害羞,他挠头笑笑,“老板说我的声色很好听,让我过去弹吉他唱歌。”
李陪陪像流氓一样吹了声口哨:“那你们老板口味有点重哦。”
我瞥了她一眼,制止她这种学习李怼怼专门怼人的行为:“你不是喜欢架子鼓吗?”
“架子鼓打起来,就只有唱摇滚了,可是老板不想让我唱摇滚,他给我规定了曲目,暂时也不唱原创的。”说到这个,他的兴致稍稍有点降下来,“不过没关系,这些事都慢慢来,我收了好多订金,刚给房东大人把房租补了……”
李陪陪很慌:“什么?你脱离拖租四小天王的团队了吗?难道我真的要拉上卫无常那个死人吗?”
“你对这个四天王到底是有什么执念……”我吐槽了李陪陪一句。
没人管我,小狼接着说:“没补完。还差两个月的,剩下的钱不够交一个月的房租了,房东大人就让我留下来,我想先请大家吃顿好的,这段日子大家照顾了我好多,给了我好多吃的,我也要回报大家。”
我开口:“其实不……”
“好!”李陪陪站起来,振臂一呼,“吃光它!”
小狼也跟着兴冲冲的点头:“恩!吃光它!”
莽子:“汪汪汪!”
我:“……”
我觉得要和这些非人类说,存点钱以备万一这种话,简直就是对牛弹琴……
算了,让他们挥霍吧,反正……也穷了这么多年了,不在乎未来再穷下去。
最后我们定了明天晚上六点,在时代天街小狼驻唱的那个酒吧旁边的一家日料店吃饭,小狼基本上敲过了整栋楼租客的门,虽然最后去的人只有一半,但我还是很担心……小狼剩下的那点钱,根本不够这群饿狼塞牙缝的。
于是我悄咪咪的也把□□带在了身上,以防万一。
第二天我在家里赶了一整天的画稿。
出发前,我终于把前段时间耽搁的漫画更新补完了,在读者们的期待、呼唤和威胁之中,发表了最后一张图。
而刚发上去没有十分钟,就有读者把所有更新都看完了,又开始在评论区敲碗,要我加更。
创作就是这样,画了一整天,调整构图,处理细节,调整台词,创新情节,抓耳挠腮挖空心思的弄好故事,发表上去,看得快的读者分分钟就扫完了剧情,又开始急切的催更。
这对于在创作故事上十分愚钝的我来说是个不小的压力,但被人催更的时候,也是非常甜蜜的时间。
我翻阅着评论区,看着读者们可爱的撒泼打滚,像小鸟一样嗷嗷待哺,我没有每一条都回复,但每一条都细细看过,被骂了也会丧气,被表扬的时候特别骄傲,看到卖萌的会被萌得捂住小心肝,看见讨论剧情的会认真研究,知道别人讨论出我的小bug或者猜到后面的剧情走向时,我又会开始想要怎么修改,避过。
讲故事真的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互联网也真的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东西。
或许人总是难以逃避刻在灵魂里的孤独折磨,在某时某刻,总会以为茫茫天地间就只有我孤身一人。很多人都在寻找排解孤独感的办法,有的人失败了,有的人妥协了,有的人成功了。
对我来说,我找到的办法就是画漫画。
我孤独的创作,带着迷茫和彷徨将故事讲出去,但在收到评论的那一刻,无论什么,我会知道,原来这世界上不只有我一个人能看见“我”。
我像是和素不相识的人有了心灵上的沟通,我像看到了好多看不见的。会有人在我的故事里,在我痛的地方痛,在我笑的地方笑,在我思考的地方思考,在我迷茫的地方迷茫。
这种感觉太美妙,它让我感觉不孤独,甚至让我感觉我是有价值的。
所以这大概就是我爱上我的工作,并且迷恋它的原因吧。
我刷完第一波“占坑”、“沙发”、“献花”和“我不管虽然你才更新我也还没看但我知道你的更新量是不够的所以我还是要大力催更”的系列评论之后,我按f5刷新界面,看到了第二波评论,这一波评论一般就会多很多对剧情的讨论,然后我发现我被刷屏了……
“妈的怼爷就是吃醋了,这个不老实的小妖精,求让女主抽他两鞭子,让他赶紧跪着承认自己就是爱女主就是沉迷女主不可自拔啊!废时间扯这些几把犊子干啥,赶紧表白抱抱亲亲滚床单去啊!”
这个评论瞬间被复制了十几条……
而在最原始的评论下还有+1,+2,+3,+10086,+身份证号,等排列组合……
复制党和排号党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他们会制造出连他们自己都意想不到的,极其规整的,排山倒海的压力,以造成有一个正步方队对着我迎面走来,如果我不顺着他们就会被他们踢死,踩死,践踏而死的错觉……
我抹了把汗,默默关掉了评论界面。
是的……讲故事会消解我的孤独感,有时候也确实会让我觉得,我的互联网世界里……实在太闹腾了。
我看了看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到六点,我怕晚高峰堵车,于是收拾了包包出门去叫李陪陪一起走。
敲门把李陪陪敲醒,我叫上了小狼和余美美,一起走到一楼,正好碰见卫无常洗了衣服在平地里摆了晾衣架正在晾衣服。好像这个僵尸王十分喜欢晾衣服……我也比较容易撞到他晾衣服,他晾衣服也是一派军人作风,每件衣服在晾衣架上挂得规规矩矩,整整齐齐,一个皱褶都没有。
他看见我们出门,就冲我点了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
我也点头示意,李陪陪哼了一声,小狼却在这个时候开口了:“这是新来的租客吧?你还没吃晚饭吧,昨天我下楼来找房东大人的时候你好像不在,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吃饭啊?”
卫无常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说话,李陪陪就竖了眉毛:“别带他玩!”李陪陪说,“我告诉你们,这个人是我仇人,除了苏小信这个已经摆明态度吃里扒外的叛徒以外,你们谁要敢和他玩,就不要和我玩了。”
小狼听得一愣一愣的。
我和余美美看着她冷笑一声。余美美挤兑她:“陪陪,你不是三岁小孩了,你已经七岁了,你可以上一年级了,不要再这么幼稚了好吗?”
陪陪非常不满意,于是和余美美就她到底几岁的问题争论了起来。
我觉得我仿佛和一堆智障在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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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日日沉迷在黑裙子的柔软中,有一天李陪陪看不下去了, 问我:“你对得起李怼怼吗?”
她这句话真是惊了我一大跳。
我终于把目光从供在墙上的黑裙子上挪开:“关李怼怼什么事?”
她霸占了我的单人沙发, 缩在角落里,抱着睡成死狗的莽子, 一边揉它毛一边瞥了我一眼:“又是什么千年僵尸王, 又是什么不敢相信的爱,苏小信, 你好花的心啊。”
“哈?”
“虽然我是觉得女人花心点也无所谓,人之常情嘛……”
我揉了揉眉心:“我就不说你这理论怎么样了,就事论事, 我从头到尾喜欢的也就只有不敢相信的爱呀。之前我不说了吗,一见钟情。”
李陪陪撇了下嘴, 算是认可了我:“好吧,虽然有点同情李怼怼,但谁让他平时这么贱呢,活该吧。”
“所以到底关李怼怼什么事……”
李陪陪沉默了一会儿,她抓着莽子的大尾巴用它的长毛去打它的脸, 打了半天, 也思考了半天, 直到把李莽子弄醒了, 它张了嘴一口咬住自己尾巴,傻得自己开始和自己尾巴玩起来,李陪陪才推开它和我说:
“我真觉得李怼怼喜欢你,你就没感觉吗?”
“……没感觉。”
“你和我说真话。”
“真, 没感觉。”
李陪陪说:“那你是没看到,那天你不是被那个叫卫无常的抓了吗,当时我被控制着,虽然管不了自己的身体,但脑子还是清醒的,我看见自己手重,打断了小邵邵的腿,也看见了你躲在小火锅桌底下给李怼怼打电话,你不知道,你前脚刚被卫无常抓走,李怼怼拿着手机就出现在楼顶上了。脚下法阵都没有闪一下,你要知道,咱们现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用法阵,法阵就等于是给上级打的报告,等于你们人类的消防车啊,救护车啊,警车啊,拉响警报了,可以不管交规,一路畅通。
“但是不用法阵,瞬间移动那么远的距离是违规的,就像是限速40城区公路,有个人逆行开出了200码,超速超得都可以把驾照给扣了,万一被上面抓到,搞不好职位都要吊销的。”
我愣了一会儿,完全没想到李怼怼居然……
为了我给他的那包小麻花,真的拼了!他还是个很守承诺的吸血鬼啊!
“而且,李怼怼当时的眼神……我真的好久没看到他那样的眼神了。”
“什么眼神?”
不知道为什么,李陪陪明明用这么平淡的语气在和我描述当时的事,可我却像在听一个悬疑故事一样,提心吊胆。李陪陪轻描淡写的看了我一眼:“你知道,想杀一个人是什么样的眼神吗?”
我不知道,我也没见过。我的生活里根本用不到这样的情绪。
“李怼怼当时,就是想杀了那个僵尸的。”
但是他来的时候,我和卫无常在非常和谐的聊天……
我喝了口水。没有接话。
李陪陪往后面一靠,又抓了莽子的毛和它玩了起来:“所以我觉得他喜欢你,就是他不会承认……”她顿了顿,“你也不会承认而已。”
我没再看李陪陪,抓起了我的数位板,盯着电脑,在数位板上简单画了几笔:“陪陪,我是个非常非常非常普通的人。”
我普通得,不认为李怼怼这种连戴个眼镜都要金光闪闪的非人类会喜欢上我。就算退一万步,就算太阳打西边出来,他就真的喜欢了,那也一定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无法诉说的可怕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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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至于不敢相信的爱……那就不一样了,那大概就像是对偶像的崇拜和迷恋吧,妥妥的单恋,而且是不在乎回报的那种。
“你是个非常非常非常可爱的人。你看,我就喜欢你。这栋楼里,很多很多很多非人类也喜欢你。”李陪陪这话话音刚落,像要印证她的话一样,外面响起了“咚咚咚”的敲门声。
“小信小信。”小狼兴冲冲的在外面喊我。
我一打开门,就看到他闪闪发亮的眼睛,一扫平日的胆小懦弱,在屁股上|插|根尾巴估计他能甩得比莽子还快一些,“我找到工作了,最近想请你们吃饭,你这几天有时间吗?”
“咦?”我好奇,“你找到什么工作啊?”
“哦!吃饭!”李陪陪和我在意的点完全不一样,“吃什么?”
“在时代天街的一家酒吧驻唱。”小狼有点骄傲,也有点害羞,他挠头笑笑,“老板说我的声色很好听,让我过去弹吉他唱歌。”
李陪陪像流氓一样吹了声口哨:“那你们老板口味有点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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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陪陪很慌:“什么?你脱离拖租四小天王的团队了吗?难道我真的要拉上卫无常那个死人吗?”
“你对这个四天王到底是有什么执念……”我吐槽了李陪陪一句。
没人管我,小狼接着说:“没补完。还差两个月的,剩下的钱不够交一个月的房租了,房东大人就让我留下来,我想先请大家吃顿好的,这段日子大家照顾了我好多,给了我好多吃的,我也要回报大家。”
我开口:“其实不……”
“好!”李陪陪站起来,振臂一呼,“吃光它!”
小狼也跟着兴冲冲的点头:“恩!吃光它!”
莽子:“汪汪汪!”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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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悄咪咪的也把□□带在了身上,以防万一。
第二天我在家里赶了一整天的画稿。
出发前,我终于把前段时间耽搁的漫画更新补完了,在读者们的期待、呼唤和威胁之中,发表了最后一张图。
而刚发上去没有十分钟,就有读者把所有更新都看完了,又开始在评论区敲碗,要我加更。
创作就是这样,画了一整天,调整构图,处理细节,调整台词,创新情节,抓耳挠腮挖空心思的弄好故事,发表上去,看得快的读者分分钟就扫完了剧情,又开始急切的催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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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阅着评论区,看着读者们可爱的撒泼打滚,像小鸟一样嗷嗷待哺,我没有每一条都回复,但每一条都细细看过,被骂了也会丧气,被表扬的时候特别骄傲,看到卖萌的会被萌得捂住小心肝,看见讨论剧情的会认真研究,知道别人讨论出我的小bug或者猜到后面的剧情走向时,我又会开始想要怎么修改,避过。
讲故事真的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互联网也真的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东西。
或许人总是难以逃避刻在灵魂里的孤独折磨,在某时某刻,总会以为茫茫天地间就只有我孤身一人。很多人都在寻找排解孤独感的办法,有的人失败了,有的人妥协了,有的人成功了。
对我来说,我找到的办法就是画漫画。
我孤独的创作,带着迷茫和彷徨将故事讲出去,但在收到评论的那一刻,无论什么,我会知道,原来这世界上不只有我一个人能看见“我”。
我像是和素不相识的人有了心灵上的沟通,我像看到了好多看不见的。会有人在我的故事里,在我痛的地方痛,在我笑的地方笑,在我思考的地方思考,在我迷茫的地方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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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大概就是我爱上我的工作,并且迷恋它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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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抹了把汗,默默关掉了评论界面。
是的……讲故事会消解我的孤独感,有时候也确实会让我觉得,我的互联网世界里……实在太闹腾了。
我看了看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到六点,我怕晚高峰堵车,于是收拾了包包出门去叫李陪陪一起走。
敲门把李陪陪敲醒,我叫上了小狼和余美美,一起走到一楼,正好碰见卫无常洗了衣服在平地里摆了晾衣架正在晾衣服。好像这个僵尸王十分喜欢晾衣服……我也比较容易撞到他晾衣服,他晾衣服也是一派军人作风,每件衣服在晾衣架上挂得规规矩矩,整整齐齐,一个皱褶都没有。
他看见我们出门,就冲我点了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
我也点头示意,李陪陪哼了一声,小狼却在这个时候开口了:“这是新来的租客吧?你还没吃晚饭吧,昨天我下楼来找房东大人的时候你好像不在,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吃饭啊?”
卫无常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说话,李陪陪就竖了眉毛:“别带他玩!”李陪陪说,“我告诉你们,这个人是我仇人,除了苏小信这个已经摆明态度吃里扒外的叛徒以外,你们谁要敢和他玩,就不要和我玩了。”
小狼听得一愣一愣的。
我和余美美看着她冷笑一声。余美美挤兑她:“陪陪,你不是三岁小孩了,你已经七岁了,你可以上一年级了,不要再这么幼稚了好吗?”
陪陪非常不满意,于是和余美美就她到底几岁的问题争论了起来。
我觉得我仿佛和一堆智障在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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