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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寸高跟鞋,眼角眉梢都沾染着闪粉,眼光流动,满室升温。说得通俗一点,那可真是位绝代佳人,能把白色衣服穿得那么好看,没有姿色是做不到的。同样都是女的,我也不得不承认,跟她相比起来,咱跟美女这个词确实距离太远。
那对情侣见到我们,显然也猝不及防,尤其是那位女孩子,擦肩而过的时候,明眸狐疑地看了我一眼,又转向我旁边的郑夕问,似乎带着质疑,而郑夕问一反常态,静默地把头别过一边,视而不见。
不知道我是太敏感还是八点档看太多了,感觉方才那个女孩子跟郑夕问之间流动的电流磁场很不寻常,女人的直觉告诉我,搞不好,她正是郑同学口中拒绝我的原因。
(六)
事实证明,我不但适合当将军,更适合当那说啥准啥的乌鸦。当我在星城路那条大排挡街看到某同学时,那个喝到烂醉如泥满面酡红的男人怎么也无法让我联想到那个端坐在电脑前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郑夕问。
我拒绝了同事跟我一起回家的建议,直接跑到大排挡里付了钱后,连拉带扯地把他给拖了出来,没想到郑同学无愧于自己一米八五的个子,体重跟身高成正比的。大排挡距离他的单身宿舍不过短短几百米的距离,我一路拖着他自己气喘吁吁,累得够呛。
那个啥,不要奇怪我为什么对他的资料如此一清二楚,连他住的地址都打听到了,都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工行里的那位保安大叔早已经被我的糖衣炮弹所收买,咱们这等高手,怎么会打没把握的仗呢?!反倒是郑同学,他迷迷糊糊被我拖着走,压根就不知道什么叫色女和危险。后来我想,只要我那时学习一把偶像剧里女配角在男主角酒醉时乘需而入的烂俗把戏,郑同学早就晚节不保了。
上了7楼后,郑同学一屁股赖在自己家门口,怎么也不肯进去,真没想到平素那么正经老成的一个人,一旦醉酒起来居然就像三岁的孩子,他一个劲地握着我的手,说我很难受。
是啊是啊,我知道你很难受,唉,男女情事本来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说我该怎么安慰你好呢?最郁闷的是我,想想今天本应该是我失恋呀,应该是我借酒浇愁一哭二闹三上吊才是,怎么反变成我安慰起你了呢?这世界也太诡异了!
我一边叹气,一边任他把头埋入我的发丛,正在惆怅之际,压根没注意到郑同学喉咙骨碌骨碌一声响,然后哇的一声,把胃中污物居然全吐到我身上!
霎时,酸臭味弥漫了整个楼梯间,我前个月刚买的淑女坊秋香色外套的左袖已经壮烈牺牲!而那个罪魁祸首呢?在自己肠胃爽快了之后,居然头一歪,昏睡了个不醒人事了。
我本来想丢下他一走了之的,这个没良心没人性的家伙,拒绝了我还吐我一身!本姑娘不给他一拳已经很便宜他了。可是刚走到门口,又犹豫了下,这样丢下他是不是不好?职场有言,最忌做事半途而废不负责任。谁让我喜欢他呢!?
于是我把郑同学拖到他房间后才去了卫生间清洗我那外套,等到郑同学第二天清晨宿醉醒来的时候,我正在他家的厨房里下捞化,他一看到我,撑着太阳穴的脑袋一下子傻在那里,动弹不得:
“你,你怎么在这里?!”上下打量我一眼,顺便还审视了下自己,发觉没有异样后,才松了口气。
我看他那样就知道他脑袋里在想什么,瞪了他一眼后,边准备调料边把昨天怎么把他拖回来的事情一一解释出。等到我们两个把整碗捞化都解决完毕后,郑夕问同学已经熟知事情大概始末了。看他的样子,经过昨晚的发泄后已然平静许多,但从神情精神来看,还是有些颓靡伤痛。我不知道他对那个女孩子感情究竟有多深,但他这个样子让我觉得说那些天涯何处无芳草等等的话是一种残忍。
于是我拍拍他的肩膀,用肢体语言来安慰他:
“我不知道你和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我知道那种爱而不得的感觉是什么,我不想说什么指责批判她而劝慰你的话,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我只想说,人在潜意识里总是会放大自己的伤口,夸大自己的痛觉,很多时候,我们都觉得没有爱情我们会死,但其实,爱情是死不了人的,它只会让我们欲哭无泪地接受现实,然后无可奈何地学会放手。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非谁不可的,也没有谁是少了谁就活不下去的,等到眼泪擦干,我们明天早上还得早起上班。”
郑同学目光深邃地看着我,我也回视着他,他是个有分寸的人,自然懂得我说的是什么,只见他静默良久,终于缓缓地点了点头。
(七)
靠近了解深了才发现,我们两个脾性很像,套句成语那叫臭气相投,两个人都厌恶偶像剧喜欢看科学探索频道,都鄙视咖啡喜欢白开水,吃饭的时候喜欢大而化之不讲究仪态,所以一拍即合交上朋友,简直是再自然而然不过的事。
相处的时间长了,慢慢的也就知道了他和那个白裙子女孩的分手原因,无非心智太年轻了,所以在眼下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纸醉金迷中无法控制自己的物质欲望。工行下班的时间是在6点,比营业厅更早,他一到傍晚,结束掉工作就跑到营业厅来找我,然后我们一同乘车回家。偶尔也在夜间出门一同逛街吃大排挡,我酒量不错,两个人喝着啤酒在那里闲侃,聊路边的美女和即将到来的奥运会,日子也算悠闲静好。
有几次与那酷爱穿白裙子的女孩儿面对面地狭路相逢,她凝视我们的目光越发复杂难言,而郑夕问都像没看见她似的低头与我说笑,我看到他那掩耳盗铃的样子只想叹息,真正要忘记一个人不是这样的,逃避的结果是越来越摆脱不掉对方的影子。郑同学你是想骗自己还是别人?
后来有一次,我和郑同学在周末逛图书馆,等我从柜台那里结帐回来,就看见他和她站在一起,在说着什么。那女孩子动作娴熟地伸出手去拉他,他却神情淡然地从她的手指里抽了回来,然后转过头来唤我:“结帐了吗?我们走吧。”
我有些迟疑,郑同学的面色太平静,我看不出底下是否还有波澜,说实在的,咱也不是没眼色的人,更讨厌扮演棒打鸳鸯的坏心女配角,直到他手指着天空,漾开笑脸说道:“今天可能会下雨,要是再不走,待会淋成落汤鸡我可不管你。”
他当时的笑就像春天里的轻风一缕,吹云散雾般一下子就化解了我所有的疑虑。以前看八卦杂志的时候,上面说李宗盛当年与林忆莲相恋时曾创作过一首歌叫鬼迷心窍,其中有句歌词很动人: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我也是在那天,才真正体验到这句歌词里的所要表达的意境。
我那阵子起迷上了烹饪,常常在超市里买好了材料就泡在他的宿舍里大肆动工,把他家的厨房美其名曰为试验田,为了达到效果,有一次我逛了整整六条街,特意跑到一家韩国小店里买了韩味的浓汤宝,看着他喝汤时心满意足打着饱嗝的模样,我揉着酸疼的脚,只觉得自己的脚就算走路走到起水泡烂掉,那都是值得的。
那时候无论是工行还是营业厅,几乎所有人都以为我们会在一起,在他们眼里我们应该是浪子回头暗恋结果的最佳典范,是最理所当然要在一起的一对,包括工行那个喜欢在衬衫上别一只派克钢笔的主任,都觉得我比那个想吃回头草的白裙子姑娘更适合他。
我对于那个女孩子没有很强烈的敌对意识,所以不觉得自己有做错什么,我不否认这或许就是乘虚而入,但倘若那个‘虚’是确实存在的,我为什么不去填补?她和他认识在先有怎么样?感情有先来后到吗?人人机会均等。她和他相爱多年又如何?真的爱他又何必在他面前拉着另外一个男人的手?在这段感情里,她松懈了,咱努力了,她左右摇摆,咱立场坚定,她给他捅了一刀,咱上前帮他清洗伤口,所以如果最后男主角选择了我,那也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
谁说爱情里不需要用心经营,不需要斗志斗勇呢?自己朝三暮四就别怪别人顺手牵羊,如果她不服气想吃回头草,那我随时欢迎竞争。
但我毕竟还是低估了那个女孩子的死缠烂打精神和郑夕问的念旧情结。我以为能这样光明正大地守在他身边,就应该是事成定局距离八字只差一撇了,可随着那女孩子频繁地出现在每一个有他的场合,无数次地打听到他每一个电话号码,并且在他耳边一直十分笃定地说她爱他时,我能从他躲闪的目光里捕捉到那一闪而逝的动摇。
我不明白这样的三人行究竟有趣在哪里,就像我不明白大家为什么都得这么乐此不疲地玩一场类似接力的游戏?她身后是他,他身后是我,我的身后可能又尾随着其他人,这么一大群人如此固执地向前追赶而不停歇,是因为深情,还是因为偏执?
终于在儿童节那天,我和他约好去冰心公园。临近爱心湖的时候,她又出现了,她寸步不离地跟我们背后,在鹅卵石铺就的小道上始终保持着一步的距离尾随着我们,还一遍一遍地呼喊着他的名字:
“郑夕问,你说过你爱我的。”
“郑夕问,你还记得高中刚毕业的那会我们也来过这里吗?你在小木船上说过将来跟我一起去我乡下看我外婆的,你忘记了吗?”
“郑夕问,圣诞节那天你说我们一起去金蒂莱看订婚戒指的,今天那个店三周年庆,我们一起去看吧。”
“郑夕问”
他不回首,只是拼命地拉着我,脚步飞快,身型却越来越仓皇。
那个女孩子快步上来一把扯住他的袖子,死推活拉着硬是不肯让他走,化妆精致的脸庞上此刻全被眼泪打湿,连黑色的眼线都被泪水冲刷下来,留在脸上一片狼籍:
“郑夕问,你真的不要我了吗?你还是不肯原谅我吗?我好想回来,你不要丢下我好不好?”
她哭得好大声,周围的路人纷纷侧目,她还是不管不顾。
所以,当看到郑同学眼里的潮水,继而猛得松开我的手转过身奔向她,把她紧拥在怀里时,我真的一点也不觉得惊讶。有情人终成眷属,无缘人退场下台,这是舞台定理。我一个人挂着笑,从爱心公园徒步走到市新华书店,那天天气好得出奇,万里无云阳光明媚,让我找不到理由来掉泪。
(八)
再见到郑夕问时,已经是三个月后了。三个月,不长也不短的时间,足够让我重新振作起来,我说过了,这是个很现实的社会,我也不再是可以为了失恋寻死觅活绝食抗议的十六七岁的小孩,感情失败,情绪难免低落,心自然是痛的,可再伤再痛,等擦干眼泪,我们明天依旧还要早起上班。
那天我跟韵彩去迦南美食馆吃中饭,与我对桌的那对戴米奇情侣表吃同一份蜜汁鸡腿饭的正是郑同学与他从前的旧爱兼现在新欢,白裙子美女,说来惭愧,直到现在我都不清楚她的全名叫什么。以前是不想知道,现在则是没必要知道了。
这种情况下的撞见,让我们三个都略觉尴尬,郑同学拉了拉身边那美女的手,不知道说了什么,就径自朝我这桌走来了。
“迎曦,你最近好吗?”
我身边的韵彩按耐不住一个起身,对他怒目而视,我赶忙拉下她,转头对他笑道:
“我很好呀,你呢?”眼角瞄到那美女正紧张兮兮的朝我们这边望来,见惯了往日妆容精致的她,真有点不大习惯她此时洗净铅华的模样。看来她已经回归正途,找到了爱情真正的模样。
“我”书卷气十足的郑同学扶了扶眼镜,他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抬起头来看我,语调因为紧张而显断断续续:“那天公园的事我很抱歉燕语她说她想回来,而我发现自己还割舍不下她,所以对不起”
我看着他,突然间困惑地笑了。又是对不起?对不起什么?当初喜欢你是我自己决定的事,没有人把刀架到脖子上逼我,那么今天爱而不得的结局也应该是我应该坦然接受的,在我最想爱的时候你给过我回应,就算只是幻觉,就算结局不圆满,我也依然感谢你曾经的真心相待,如此说来,你又对不起我什么呢?
你爱不爱她,是你的事;她爱不爱你,是她的事;你们要不要重新在一起,是你们自己的事。何必对我禀报呢?从头到脚,从始至终,我只不过是个跑龙套的配角,除了知情权之外,没有别的权利。
在我起身离开之前,我对他说:“祝你们幸福。”
祝喜欢的人与别的女子幸福,这多少都有点言不由衷,但这是我的真心话。我祝你们幸福,然后我们曲终人散。
在回来的路上,韵彩为我打抱不平,只见她咬牙切齿的愤慨道:“那个郑夕问真不识好歹,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他还真和那个女的复合了?!你对他这么好,他都视而不见,真他家亲属地瞎了眼睛了!”
我带着笑,仔细地听她叨念着,突然想起初中时曾经学到的一个成语,叫相濡以沫。当时真感动得不行,直到上了大学后读过庄子的原文,才恍然明白这四个字压根与夫妻情深没有一点关系。因为在相濡以沫的后面,还跟着一句话,叫‘不如相忘于江湖’。
那个断章取义的人,留下美好的幻想给后世,生生掩盖了残酷的真相——相濡以沫是迫不得已,若能悠游于江河湖海,有谁会心甘情愿困于浅浅水洼?
也许我和郑夕问之间,平行就是最好的相处模式,无限靠近,但始终无法重合。
至于你对一个人好,他却无幸领略,你付出了一万,他却无法回报你万一?呵,哪条法律条例规定男女双方一旦爱了,就不许中途离席不许半路退场?哪条道德宣言规定你喜欢一个人,对方就也得喜欢你?你爱他,他也得同等量地来爱你?感情这种事,从来都没有道理可讲,没有公平可说。
所以是的,郑夕问你有什么错呢?
你只是不爱我而已。
四寸高跟鞋,眼角眉梢都沾染着闪粉,眼光流动,满室升温。说得通俗一点,那可真是位绝代佳人,能把白色衣服穿得那么好看,没有姿色是做不到的。同样都是女的,我也不得不承认,跟她相比起来,咱跟美女这个词确实距离太远。
那对情侣见到我们,显然也猝不及防,尤其是那位女孩子,擦肩而过的时候,明眸狐疑地看了我一眼,又转向我旁边的郑夕问,似乎带着质疑,而郑夕问一反常态,静默地把头别过一边,视而不见。
不知道我是太敏感还是八点档看太多了,感觉方才那个女孩子跟郑夕问之间流动的电流磁场很不寻常,女人的直觉告诉我,搞不好,她正是郑同学口中拒绝我的原因。
(六)
事实证明,我不但适合当将军,更适合当那说啥准啥的乌鸦。当我在星城路那条大排挡街看到某同学时,那个喝到烂醉如泥满面酡红的男人怎么也无法让我联想到那个端坐在电脑前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郑夕问。
我拒绝了同事跟我一起回家的建议,直接跑到大排挡里付了钱后,连拉带扯地把他给拖了出来,没想到郑同学无愧于自己一米八五的个子,体重跟身高成正比的。大排挡距离他的单身宿舍不过短短几百米的距离,我一路拖着他自己气喘吁吁,累得够呛。
那个啥,不要奇怪我为什么对他的资料如此一清二楚,连他住的地址都打听到了,都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工行里的那位保安大叔早已经被我的糖衣炮弹所收买,咱们这等高手,怎么会打没把握的仗呢?!反倒是郑同学,他迷迷糊糊被我拖着走,压根就不知道什么叫色女和危险。后来我想,只要我那时学习一把偶像剧里女配角在男主角酒醉时乘需而入的烂俗把戏,郑同学早就晚节不保了。
上了7楼后,郑同学一屁股赖在自己家门口,怎么也不肯进去,真没想到平素那么正经老成的一个人,一旦醉酒起来居然就像三岁的孩子,他一个劲地握着我的手,说我很难受。
是啊是啊,我知道你很难受,唉,男女情事本来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说我该怎么安慰你好呢?最郁闷的是我,想想今天本应该是我失恋呀,应该是我借酒浇愁一哭二闹三上吊才是,怎么反变成我安慰起你了呢?这世界也太诡异了!
我一边叹气,一边任他把头埋入我的发丛,正在惆怅之际,压根没注意到郑同学喉咙骨碌骨碌一声响,然后哇的一声,把胃中污物居然全吐到我身上!
霎时,酸臭味弥漫了整个楼梯间,我前个月刚买的淑女坊秋香色外套的左袖已经壮烈牺牲!而那个罪魁祸首呢?在自己肠胃爽快了之后,居然头一歪,昏睡了个不醒人事了。
我本来想丢下他一走了之的,这个没良心没人性的家伙,拒绝了我还吐我一身!本姑娘不给他一拳已经很便宜他了。可是刚走到门口,又犹豫了下,这样丢下他是不是不好?职场有言,最忌做事半途而废不负责任。谁让我喜欢他呢!?
于是我把郑同学拖到他房间后才去了卫生间清洗我那外套,等到郑同学第二天清晨宿醉醒来的时候,我正在他家的厨房里下捞化,他一看到我,撑着太阳穴的脑袋一下子傻在那里,动弹不得:
“你,你怎么在这里?!”上下打量我一眼,顺便还审视了下自己,发觉没有异样后,才松了口气。
我看他那样就知道他脑袋里在想什么,瞪了他一眼后,边准备调料边把昨天怎么把他拖回来的事情一一解释出。等到我们两个把整碗捞化都解决完毕后,郑夕问同学已经熟知事情大概始末了。看他的样子,经过昨晚的发泄后已然平静许多,但从神情精神来看,还是有些颓靡伤痛。我不知道他对那个女孩子感情究竟有多深,但他这个样子让我觉得说那些天涯何处无芳草等等的话是一种残忍。
于是我拍拍他的肩膀,用肢体语言来安慰他:
“我不知道你和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我知道那种爱而不得的感觉是什么,我不想说什么指责批判她而劝慰你的话,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我只想说,人在潜意识里总是会放大自己的伤口,夸大自己的痛觉,很多时候,我们都觉得没有爱情我们会死,但其实,爱情是死不了人的,它只会让我们欲哭无泪地接受现实,然后无可奈何地学会放手。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非谁不可的,也没有谁是少了谁就活不下去的,等到眼泪擦干,我们明天早上还得早起上班。”
郑同学目光深邃地看着我,我也回视着他,他是个有分寸的人,自然懂得我说的是什么,只见他静默良久,终于缓缓地点了点头。
(七)
靠近了解深了才发现,我们两个脾性很像,套句成语那叫臭气相投,两个人都厌恶偶像剧喜欢看科学探索频道,都鄙视咖啡喜欢白开水,吃饭的时候喜欢大而化之不讲究仪态,所以一拍即合交上朋友,简直是再自然而然不过的事。
相处的时间长了,慢慢的也就知道了他和那个白裙子女孩的分手原因,无非心智太年轻了,所以在眼下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纸醉金迷中无法控制自己的物质欲望。工行下班的时间是在6点,比营业厅更早,他一到傍晚,结束掉工作就跑到营业厅来找我,然后我们一同乘车回家。偶尔也在夜间出门一同逛街吃大排挡,我酒量不错,两个人喝着啤酒在那里闲侃,聊路边的美女和即将到来的奥运会,日子也算悠闲静好。
有几次与那酷爱穿白裙子的女孩儿面对面地狭路相逢,她凝视我们的目光越发复杂难言,而郑夕问都像没看见她似的低头与我说笑,我看到他那掩耳盗铃的样子只想叹息,真正要忘记一个人不是这样的,逃避的结果是越来越摆脱不掉对方的影子。郑同学你是想骗自己还是别人?
后来有一次,我和郑同学在周末逛图书馆,等我从柜台那里结帐回来,就看见他和她站在一起,在说着什么。那女孩子动作娴熟地伸出手去拉他,他却神情淡然地从她的手指里抽了回来,然后转过头来唤我:“结帐了吗?我们走吧。”
我有些迟疑,郑同学的面色太平静,我看不出底下是否还有波澜,说实在的,咱也不是没眼色的人,更讨厌扮演棒打鸳鸯的坏心女配角,直到他手指着天空,漾开笑脸说道:“今天可能会下雨,要是再不走,待会淋成落汤鸡我可不管你。”
他当时的笑就像春天里的轻风一缕,吹云散雾般一下子就化解了我所有的疑虑。以前看八卦杂志的时候,上面说李宗盛当年与林忆莲相恋时曾创作过一首歌叫鬼迷心窍,其中有句歌词很动人: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我也是在那天,才真正体验到这句歌词里的所要表达的意境。
我那阵子起迷上了烹饪,常常在超市里买好了材料就泡在他的宿舍里大肆动工,把他家的厨房美其名曰为试验田,为了达到效果,有一次我逛了整整六条街,特意跑到一家韩国小店里买了韩味的浓汤宝,看着他喝汤时心满意足打着饱嗝的模样,我揉着酸疼的脚,只觉得自己的脚就算走路走到起水泡烂掉,那都是值得的。
那时候无论是工行还是营业厅,几乎所有人都以为我们会在一起,在他们眼里我们应该是浪子回头暗恋结果的最佳典范,是最理所当然要在一起的一对,包括工行那个喜欢在衬衫上别一只派克钢笔的主任,都觉得我比那个想吃回头草的白裙子姑娘更适合他。
我对于那个女孩子没有很强烈的敌对意识,所以不觉得自己有做错什么,我不否认这或许就是乘虚而入,但倘若那个‘虚’是确实存在的,我为什么不去填补?她和他认识在先有怎么样?感情有先来后到吗?人人机会均等。她和他相爱多年又如何?真的爱他又何必在他面前拉着另外一个男人的手?在这段感情里,她松懈了,咱努力了,她左右摇摆,咱立场坚定,她给他捅了一刀,咱上前帮他清洗伤口,所以如果最后男主角选择了我,那也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
谁说爱情里不需要用心经营,不需要斗志斗勇呢?自己朝三暮四就别怪别人顺手牵羊,如果她不服气想吃回头草,那我随时欢迎竞争。
但我毕竟还是低估了那个女孩子的死缠烂打精神和郑夕问的念旧情结。我以为能这样光明正大地守在他身边,就应该是事成定局距离八字只差一撇了,可随着那女孩子频繁地出现在每一个有他的场合,无数次地打听到他每一个电话号码,并且在他耳边一直十分笃定地说她爱他时,我能从他躲闪的目光里捕捉到那一闪而逝的动摇。
我不明白这样的三人行究竟有趣在哪里,就像我不明白大家为什么都得这么乐此不疲地玩一场类似接力的游戏?她身后是他,他身后是我,我的身后可能又尾随着其他人,这么一大群人如此固执地向前追赶而不停歇,是因为深情,还是因为偏执?
终于在儿童节那天,我和他约好去冰心公园。临近爱心湖的时候,她又出现了,她寸步不离地跟我们背后,在鹅卵石铺就的小道上始终保持着一步的距离尾随着我们,还一遍一遍地呼喊着他的名字:
“郑夕问,你说过你爱我的。”
“郑夕问,你还记得高中刚毕业的那会我们也来过这里吗?你在小木船上说过将来跟我一起去我乡下看我外婆的,你忘记了吗?”
“郑夕问,圣诞节那天你说我们一起去金蒂莱看订婚戒指的,今天那个店三周年庆,我们一起去看吧。”
“郑夕问”
他不回首,只是拼命地拉着我,脚步飞快,身型却越来越仓皇。
那个女孩子快步上来一把扯住他的袖子,死推活拉着硬是不肯让他走,化妆精致的脸庞上此刻全被眼泪打湿,连黑色的眼线都被泪水冲刷下来,留在脸上一片狼籍:
“郑夕问,你真的不要我了吗?你还是不肯原谅我吗?我好想回来,你不要丢下我好不好?”
她哭得好大声,周围的路人纷纷侧目,她还是不管不顾。
所以,当看到郑同学眼里的潮水,继而猛得松开我的手转过身奔向她,把她紧拥在怀里时,我真的一点也不觉得惊讶。有情人终成眷属,无缘人退场下台,这是舞台定理。我一个人挂着笑,从爱心公园徒步走到市新华书店,那天天气好得出奇,万里无云阳光明媚,让我找不到理由来掉泪。
(八)
再见到郑夕问时,已经是三个月后了。三个月,不长也不短的时间,足够让我重新振作起来,我说过了,这是个很现实的社会,我也不再是可以为了失恋寻死觅活绝食抗议的十六七岁的小孩,感情失败,情绪难免低落,心自然是痛的,可再伤再痛,等擦干眼泪,我们明天依旧还要早起上班。
那天我跟韵彩去迦南美食馆吃中饭,与我对桌的那对戴米奇情侣表吃同一份蜜汁鸡腿饭的正是郑同学与他从前的旧爱兼现在新欢,白裙子美女,说来惭愧,直到现在我都不清楚她的全名叫什么。以前是不想知道,现在则是没必要知道了。
这种情况下的撞见,让我们三个都略觉尴尬,郑同学拉了拉身边那美女的手,不知道说了什么,就径自朝我这桌走来了。
“迎曦,你最近好吗?”
我身边的韵彩按耐不住一个起身,对他怒目而视,我赶忙拉下她,转头对他笑道:
“我很好呀,你呢?”眼角瞄到那美女正紧张兮兮的朝我们这边望来,见惯了往日妆容精致的她,真有点不大习惯她此时洗净铅华的模样。看来她已经回归正途,找到了爱情真正的模样。
“我”书卷气十足的郑同学扶了扶眼镜,他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抬起头来看我,语调因为紧张而显断断续续:“那天公园的事我很抱歉燕语她说她想回来,而我发现自己还割舍不下她,所以对不起”
我看着他,突然间困惑地笑了。又是对不起?对不起什么?当初喜欢你是我自己决定的事,没有人把刀架到脖子上逼我,那么今天爱而不得的结局也应该是我应该坦然接受的,在我最想爱的时候你给过我回应,就算只是幻觉,就算结局不圆满,我也依然感谢你曾经的真心相待,如此说来,你又对不起我什么呢?
你爱不爱她,是你的事;她爱不爱你,是她的事;你们要不要重新在一起,是你们自己的事。何必对我禀报呢?从头到脚,从始至终,我只不过是个跑龙套的配角,除了知情权之外,没有别的权利。
在我起身离开之前,我对他说:“祝你们幸福。”
祝喜欢的人与别的女子幸福,这多少都有点言不由衷,但这是我的真心话。我祝你们幸福,然后我们曲终人散。
在回来的路上,韵彩为我打抱不平,只见她咬牙切齿的愤慨道:“那个郑夕问真不识好歹,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他还真和那个女的复合了?!你对他这么好,他都视而不见,真他家亲属地瞎了眼睛了!”
我带着笑,仔细地听她叨念着,突然想起初中时曾经学到的一个成语,叫相濡以沫。当时真感动得不行,直到上了大学后读过庄子的原文,才恍然明白这四个字压根与夫妻情深没有一点关系。因为在相濡以沫的后面,还跟着一句话,叫‘不如相忘于江湖’。
那个断章取义的人,留下美好的幻想给后世,生生掩盖了残酷的真相——相濡以沫是迫不得已,若能悠游于江河湖海,有谁会心甘情愿困于浅浅水洼?
也许我和郑夕问之间,平行就是最好的相处模式,无限靠近,但始终无法重合。
至于你对一个人好,他却无幸领略,你付出了一万,他却无法回报你万一?呵,哪条法律条例规定男女双方一旦爱了,就不许中途离席不许半路退场?哪条道德宣言规定你喜欢一个人,对方就也得喜欢你?你爱他,他也得同等量地来爱你?感情这种事,从来都没有道理可讲,没有公平可说。
所以是的,郑夕问你有什么错呢?
你只是不爱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