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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一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该书初版于一八四七年十月,当时作者用的是笔名柯勒?贝尔。我读的是祝庆英先生的中译本,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
用了好几天的功夫,读完简?爱,书中的女主人公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身材矮小,其貌不扬的一位乡村姑娘。而且我还时不时用心中的印象和书的封面上的插图人物相印证,以加深自己的印象。读完全书,我没有立刻下结论,只是把书藏在枕下,留下一些时日来思考。闲暇踱步,饭后茶余,我都在想:到底如何?我该写点东西来作为我读该书的评价,或者说是读书后的纪念文字。——因为我恐怕自己的水平还不够评价该书,这可是一本名著。
通过一个段落的思考,我又拿出是书,重新阅读了译者所作的“译本序”、作者序及有关章节,于是提笔写一点东西,就我的浅见,发表一点不成熟的看法就势所必然了。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的确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且不说她走的是个人解放或者怎样的道路,单就她从孩提时起所具有的反抗精神及她所走的反抗道路,就很了不起。简?爱,是一个失去双亲,无依无靠而寄人篱下的孱弱的小姑娘,但她从懂得世道不公平,有人欺侮她时起,就开始对她所认为的不公平进行反抗。无论是她的表兄,甚或至于是别人认为是她的恩人的舅妈,她都进行反抗。只要力所能及,她就用她的躯体去反抗。她追求平等,她认为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就如同她对罗切斯特先生所说的:“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见该书中译本234页)她认为她有自己的精神,有自己的尊严,而且她维护着自己的尊严,争取着平等。我为简?爱在贵族面前的不卑不亢而高兴,为简?爱斗败了她所面对的贵族阶级与英格拉姆小姐而喝彩。——孱弱的躯体,矮小的个子,其貌不扬,衣着朴素,就是这样一个弱女子,却给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深刻印象。
我为罗切斯特喝彩,我也为简?爱悲哀。我为她的反抗精神,她的事业以及她对爱情的炽烈追求,不忘平等而喝彩,我更为她知道自己受骗后离开桑菲尔德而拍手叫好。是的,绝对应该离开,即使对爱德华?罗切斯特爱得多深也应该离开。即使罗切斯特先前的婚姻再有多么不幸,都应该给简?爱罗切斯特说清楚。他不是非常爱简?爱吗?又怎么能家中养着一个疯妻而去与简?爱结婚呢?而且企图蒙哄过关,把一切都瞒着简?爱。烧蚊帐,砍梅森,撕婚纱,皆其疯妻所为,简?爱先生这时候总是利用简?爱对她忠贞的爱情而保密,并且指示她做些别人不便做的事。由此表现出罗切斯特的爱中包含着贵族阶级一贯对人的欺骗性。这样夫妻间又怎会息息相通、心心相印呢?所以我认为简?爱出走的非常好,为她这一举动而喝彩。当该书进入第二十八章后,我一直在为简?爱捏着一把汗,简?爱流浪,九死一生。当简?爱被圣约翰搭救并取得一份工作时,我的眉头又舒展了——简?爱开始了新的生活。我为简?爱重又回到罗切斯特的怀抱并与之结为伉俪感到悲哀,而且我认为这一行动太富理想化,不但不会成为现实生活,而且在小说中也显得突兀突然,不符和人们的愿望。我一直害怕简?爱被圣约翰猎取而进入狼窝,但简?爱取得了胜利。即使如此,我也感到很不舒服:自从简?爱进入圣约翰的家庭以来,就失去了她以前的光彩,不再如以前那样具有反抗精神,而且总是无条件的服从圣约翰,改学德语为兴都斯坦语,说“如果真是上帝的意愿,我愿做您的妻子”等等,都使人觉得简?爱与以前判若两人,这就使得简?爱这一人物形象不如前二十八章那么成功,使人深为遗憾。至于作者安排的让简?爱与罗切斯特“破镜重圆”并不能表现“有情人终成眷属”相反,这样的结局非但不令人满意,倒使简?爱性格的表现打上了一个大大的折扣。
无论简?爱在别人的心目中如何,至少在我认为她有一段光辉的历程,而且她应该像以前那样努力奋斗,向不公反抗,而不应该在财产及环境等一些情况的影响下,向她仇视的贵族阶级妥协。世上并不仅仅只有罗切斯特与圣约翰两个男人,为什么只仅仅在这个狭小的天地中选择呢?难道就不能再跨一步么?
附记:以我现在的认识与阅历和想法,读是书,作此评以做被忘。待若干年后再读时与今之所评比较尔。
一九九六年元月廿八日 草
简?爱一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该书初版于一八四七年十月,当时作者用的是笔名柯勒?贝尔。我读的是祝庆英先生的中译本,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
用了好几天的功夫,读完简?爱,书中的女主人公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身材矮小,其貌不扬的一位乡村姑娘。而且我还时不时用心中的印象和书的封面上的插图人物相印证,以加深自己的印象。读完全书,我没有立刻下结论,只是把书藏在枕下,留下一些时日来思考。闲暇踱步,饭后茶余,我都在想:到底如何?我该写点东西来作为我读该书的评价,或者说是读书后的纪念文字。——因为我恐怕自己的水平还不够评价该书,这可是一本名著。
通过一个段落的思考,我又拿出是书,重新阅读了译者所作的“译本序”、作者序及有关章节,于是提笔写一点东西,就我的浅见,发表一点不成熟的看法就势所必然了。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的确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且不说她走的是个人解放或者怎样的道路,单就她从孩提时起所具有的反抗精神及她所走的反抗道路,就很了不起。简?爱,是一个失去双亲,无依无靠而寄人篱下的孱弱的小姑娘,但她从懂得世道不公平,有人欺侮她时起,就开始对她所认为的不公平进行反抗。无论是她的表兄,甚或至于是别人认为是她的恩人的舅妈,她都进行反抗。只要力所能及,她就用她的躯体去反抗。她追求平等,她认为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就如同她对罗切斯特先生所说的:“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见该书中译本234页)她认为她有自己的精神,有自己的尊严,而且她维护着自己的尊严,争取着平等。我为简?爱在贵族面前的不卑不亢而高兴,为简?爱斗败了她所面对的贵族阶级与英格拉姆小姐而喝彩。——孱弱的躯体,矮小的个子,其貌不扬,衣着朴素,就是这样一个弱女子,却给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深刻印象。
我为罗切斯特喝彩,我也为简?爱悲哀。我为她的反抗精神,她的事业以及她对爱情的炽烈追求,不忘平等而喝彩,我更为她知道自己受骗后离开桑菲尔德而拍手叫好。是的,绝对应该离开,即使对爱德华?罗切斯特爱得多深也应该离开。即使罗切斯特先前的婚姻再有多么不幸,都应该给简?爱罗切斯特说清楚。他不是非常爱简?爱吗?又怎么能家中养着一个疯妻而去与简?爱结婚呢?而且企图蒙哄过关,把一切都瞒着简?爱。烧蚊帐,砍梅森,撕婚纱,皆其疯妻所为,简?爱先生这时候总是利用简?爱对她忠贞的爱情而保密,并且指示她做些别人不便做的事。由此表现出罗切斯特的爱中包含着贵族阶级一贯对人的欺骗性。这样夫妻间又怎会息息相通、心心相印呢?所以我认为简?爱出走的非常好,为她这一举动而喝彩。当该书进入第二十八章后,我一直在为简?爱捏着一把汗,简?爱流浪,九死一生。当简?爱被圣约翰搭救并取得一份工作时,我的眉头又舒展了——简?爱开始了新的生活。我为简?爱重又回到罗切斯特的怀抱并与之结为伉俪感到悲哀,而且我认为这一行动太富理想化,不但不会成为现实生活,而且在小说中也显得突兀突然,不符和人们的愿望。我一直害怕简?爱被圣约翰猎取而进入狼窝,但简?爱取得了胜利。即使如此,我也感到很不舒服:自从简?爱进入圣约翰的家庭以来,就失去了她以前的光彩,不再如以前那样具有反抗精神,而且总是无条件的服从圣约翰,改学德语为兴都斯坦语,说“如果真是上帝的意愿,我愿做您的妻子”等等,都使人觉得简?爱与以前判若两人,这就使得简?爱这一人物形象不如前二十八章那么成功,使人深为遗憾。至于作者安排的让简?爱与罗切斯特“破镜重圆”并不能表现“有情人终成眷属”相反,这样的结局非但不令人满意,倒使简?爱性格的表现打上了一个大大的折扣。
无论简?爱在别人的心目中如何,至少在我认为她有一段光辉的历程,而且她应该像以前那样努力奋斗,向不公反抗,而不应该在财产及环境等一些情况的影响下,向她仇视的贵族阶级妥协。世上并不仅仅只有罗切斯特与圣约翰两个男人,为什么只仅仅在这个狭小的天地中选择呢?难道就不能再跨一步么?
附记:以我现在的认识与阅历和想法,读是书,作此评以做被忘。待若干年后再读时与今之所评比较尔。
一九九六年元月廿八日 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