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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孩子又放寒假了。平时孩子上学时中午在学校吃,若遇妻中午不回来,我只好把剩饭剩菜往小盆儿里一倒,搅巴搅巴放微波炉内一热中饭就解决了。想起那个著名的笑话“珍珠翡翠白玉汤”便给自己的剩饭起了个很好听的雅称:“珍珠拌饭”有时要是连剩饭都没有,就干脆饿一顿不吃,等晚上妻回来做两个好菜再大吃一顿!好在妻几乎天天回来,我也就不必常吃“珍珠拌饭”了。可孩子放假后,中午若再遇妻不回来,我就不得不赶鸭子上架——下厨做菜了。总不能也让孩子跟着吃“珍珠拌饭”吧?但每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做好的菜端上桌时孩子却总是不领情:“你做的这是什么呀,一点都不好吃!”孩子就是孩子,不会说谎,若是我遇到妻偶而做菜不太合口味时,仍然会赞不绝口,虽然吃的明显少。可孩子就不那样,还振振有词:“不好吃就是不好吃,干嘛非得说好吃?”
于是再遇到中午妻不回来时,我就会问孩子:“今天咱俩吃点啥呢?”孩子想都不想地说:“随便了,反正你做什么都不太好吃。要不然就吃你那‘珍珠拌饭’吧,好歹还有点滋味”要是我实在不想做时就会跟孩子说:“要不爸爸请客,到外面吃怎么样?”孩子立刻会兴奋地说:“那太好了,就请我麦当劳吧!”于是我们就到麦当劳大吃一顿。晚上妻回来问我们中午吃的什么时,孩子便兴高采烈地向妻夸耀一番麦当劳的美味,妻说那得花多少钱呀,孩子很轻松地说:“才30多块钱!”这时妻就会显出心疼的样子:“吃一顿就花这么多,那可够我们一个星期的菜钱呢!”
其实随着这几年生活水平的提高,一家人因不愿意做而到外面吃的事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所以妻也并不是真正在乎那几十块钱,她只是觉得有点浪费。可是在以前,请家人到外面吃饭的事却是很少的。我印象最深的一次请妻吃饭还是在大学时,那时她还是我的女朋友。
在刚认识妻几个月的时间里,最大的乐趣就是与她一起散步了。平时学习较紧张,没有过多时间出来散步,只有晚饭后到自习前这段时间,我们可以在校园内走走。偶而晚自习上累了,我们也会走出教室,一对身影披着浓浓的夜色,散步于校园的小径上,那是我们最佳的休息方式了。而星期天对于我们来讲就象过节一样,我们可以沿着校园外的一条林荫小路一直走下去,路的尽头是一个公园,小路的两旁是绿油油成片的庄稼地。我们会说着笑着,没路欣赏着田园风光,一直走到那个公园。
那天我们象往常一样,说着笑着走了一个上午也没觉得累。虽然脚不觉得累,但肚子却咕咕直叫了。妻说咱们往回走吧,肚子有些饿了呢。我说要是回到学校怕也赶不上饭时了,咱们就近找个地方吃点吧。妻说那咱就买两个面包,再买两瓶汽水,对付一口得了。我说别介呀,我从来没请你吃过饭,怎么也得请你下次饭店吧。妻说还是省点吧,咱们现在挺困难的。我说那也不差这一顿吧。在我的坚持下,我们找了一家很小的饭馆儿走了进去。可打开菜谱一看我就有些傻眼了,最便宜的菜也要十来块钱呢,那可是我近半个月的菜钱呀!既然来了也不能不吃呀,于是我们点了一个相对便宜点的菜,要了两碗米饭。结帐时老板说一共9块5,我从兜里翻出10元钱递给老板,然后有些脸红地说:“能找我一块钱吗?”老板看了看我说:“你们是学生吧?”说着拿出了一块钱给了我。头一次请女朋友吃饭就这样寒酸,我真有些不好意思 。可妻却不在乎:“这也不丢人呀,一块钱怎么了,回去还能再吃一个小炒儿呢!”当时我就发誓,以后一定请她到最好的饭店吃一次,以补今日之窘。
可这一晃十几年过去了,我那誓言仍没有兑现。
前两天妻说带我去买衣服,于是我们一起逛了一上午街。快到中午时我们觉得有些饿了,妻说咱们先回家吃饭吧。我说好不容易一起出来,我请你到饭店吃吧。妻说那多浪费呀,随便吃一口得了。于是我们来到了商场的快餐间,每人要了一份3块钱的炒米饭,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我边吃边问妻:“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饭店吃饭吗?”妻说怎么不记得,总共才9块5,还少给人家5毛钱呢。我说那你该也给我个补偿的机会吧?妻听了笑笑说:“算了吧,这6块钱咱还花多了呢,要是在家里,我可以给你们做一个熘排骨呢!”
看来要想兑现我那誓言还得等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孩子又放寒假了。平时孩子上学时中午在学校吃,若遇妻中午不回来,我只好把剩饭剩菜往小盆儿里一倒,搅巴搅巴放微波炉内一热中饭就解决了。想起那个著名的笑话“珍珠翡翠白玉汤”便给自己的剩饭起了个很好听的雅称:“珍珠拌饭”有时要是连剩饭都没有,就干脆饿一顿不吃,等晚上妻回来做两个好菜再大吃一顿!好在妻几乎天天回来,我也就不必常吃“珍珠拌饭”了。可孩子放假后,中午若再遇妻不回来,我就不得不赶鸭子上架——下厨做菜了。总不能也让孩子跟着吃“珍珠拌饭”吧?但每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做好的菜端上桌时孩子却总是不领情:“你做的这是什么呀,一点都不好吃!”孩子就是孩子,不会说谎,若是我遇到妻偶而做菜不太合口味时,仍然会赞不绝口,虽然吃的明显少。可孩子就不那样,还振振有词:“不好吃就是不好吃,干嘛非得说好吃?”
于是再遇到中午妻不回来时,我就会问孩子:“今天咱俩吃点啥呢?”孩子想都不想地说:“随便了,反正你做什么都不太好吃。要不然就吃你那‘珍珠拌饭’吧,好歹还有点滋味”要是我实在不想做时就会跟孩子说:“要不爸爸请客,到外面吃怎么样?”孩子立刻会兴奋地说:“那太好了,就请我麦当劳吧!”于是我们就到麦当劳大吃一顿。晚上妻回来问我们中午吃的什么时,孩子便兴高采烈地向妻夸耀一番麦当劳的美味,妻说那得花多少钱呀,孩子很轻松地说:“才30多块钱!”这时妻就会显出心疼的样子:“吃一顿就花这么多,那可够我们一个星期的菜钱呢!”
其实随着这几年生活水平的提高,一家人因不愿意做而到外面吃的事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所以妻也并不是真正在乎那几十块钱,她只是觉得有点浪费。可是在以前,请家人到外面吃饭的事却是很少的。我印象最深的一次请妻吃饭还是在大学时,那时她还是我的女朋友。
在刚认识妻几个月的时间里,最大的乐趣就是与她一起散步了。平时学习较紧张,没有过多时间出来散步,只有晚饭后到自习前这段时间,我们可以在校园内走走。偶而晚自习上累了,我们也会走出教室,一对身影披着浓浓的夜色,散步于校园的小径上,那是我们最佳的休息方式了。而星期天对于我们来讲就象过节一样,我们可以沿着校园外的一条林荫小路一直走下去,路的尽头是一个公园,小路的两旁是绿油油成片的庄稼地。我们会说着笑着,没路欣赏着田园风光,一直走到那个公园。
那天我们象往常一样,说着笑着走了一个上午也没觉得累。虽然脚不觉得累,但肚子却咕咕直叫了。妻说咱们往回走吧,肚子有些饿了呢。我说要是回到学校怕也赶不上饭时了,咱们就近找个地方吃点吧。妻说那咱就买两个面包,再买两瓶汽水,对付一口得了。我说别介呀,我从来没请你吃过饭,怎么也得请你下次饭店吧。妻说还是省点吧,咱们现在挺困难的。我说那也不差这一顿吧。在我的坚持下,我们找了一家很小的饭馆儿走了进去。可打开菜谱一看我就有些傻眼了,最便宜的菜也要十来块钱呢,那可是我近半个月的菜钱呀!既然来了也不能不吃呀,于是我们点了一个相对便宜点的菜,要了两碗米饭。结帐时老板说一共9块5,我从兜里翻出10元钱递给老板,然后有些脸红地说:“能找我一块钱吗?”老板看了看我说:“你们是学生吧?”说着拿出了一块钱给了我。头一次请女朋友吃饭就这样寒酸,我真有些不好意思 。可妻却不在乎:“这也不丢人呀,一块钱怎么了,回去还能再吃一个小炒儿呢!”当时我就发誓,以后一定请她到最好的饭店吃一次,以补今日之窘。
可这一晃十几年过去了,我那誓言仍没有兑现。
前两天妻说带我去买衣服,于是我们一起逛了一上午街。快到中午时我们觉得有些饿了,妻说咱们先回家吃饭吧。我说好不容易一起出来,我请你到饭店吃吧。妻说那多浪费呀,随便吃一口得了。于是我们来到了商场的快餐间,每人要了一份3块钱的炒米饭,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我边吃边问妻:“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饭店吃饭吗?”妻说怎么不记得,总共才9块5,还少给人家5毛钱呢。我说那你该也给我个补偿的机会吧?妻听了笑笑说:“算了吧,这6块钱咱还花多了呢,要是在家里,我可以给你们做一个熘排骨呢!”
看来要想兑现我那誓言还得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