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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侧写的只是案发过程。“
“我看出来了。”司徒笑眯眯地说,“但是,咱俩之间的判断,有一点点差距。”
“那是肯定的。“樊云娜丝毫不惊讶地说,“你自己也说了,是野路子出身。你没有接触过犯罪心理画像,也就没办法像我这样搞出什么推论过程和结果。”
“倒也不是这个原因。”司徒对她礼貌的藐视并不在意,“我这个野路子也做过跟你相似的事情。只是,我叫它‘再现案发过程’你们叫‘侧写’。当然了,出发点是一致的。这样吧,今天我在专家面前献献丑。”
闻言,三人都愣住了。首先,林遥兴趣十足!自家爷们临场发挥做侧写,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事;刘队长对这个黄正极力推荐的侦探更是抱着期待的心情;至于樊云娜,看她惊愣后不屑的神情就知道,压根没把司徒当回事儿。
司徒说了,我是个门外汉,就有样学样,照着您的路子来。
司徒也走到门口,但是他没有像樊云娜一般打开房门。他转回身,面对着客厅:“死者为凶手打开门,惊讶,好久没见的人突然来访。纳闷之余,请客人走进,落座。”
说着,司徒走到沙发前,看着沙发,忽然改变了话题,“案发当晚,我跟死者在一起喝酒。他喝了很多,我们推想一下。一个喝多的人回到家里会觉得口渴,在看电视或者是做其他事的时候,他会为自己准备一杯水。而事实上,凶手进来之后,死者并没有跟他一起坐下,而是去为凶手准备招待客人的饮品。”
司徒指出:饮水机就在客厅,沙发的旁边。杯子也被放在饮水机下面的消毒柜里。如果死者为客人准备的是水,那么死者就完全能够看见客人的一举一动,客人也没机会在死者的水杯里下药。所以,死者为凶手准备的不是水。冰箱里没有饮料,因为死者本身是一名医生,他知道喝饮料对身体不好。故此,死者家没有饮料。但是死者是个很喜欢红酒的人。去掉招待客人不是用“水”这一情况后,剩下的可能性只有红酒。
死者为什么用酒来招待客人,而不是用水呢?这种原因有两点可能性。一,死者见到久未见面的故人高兴,要喝两杯庆祝;二,他知道客人的习惯、喜好,并很尊重客人,所以选择了客人喜欢的红酒。
樊云娜张张嘴,司徒那边摆了手,“听我说完,谢谢。”这样一来,樊云娜只好闭嘴。
司徒仍旧站在沙发前,仍旧懒散着,“在死者为客人准备红酒的时候,客人在他的杯子里下药。好了,现在红酒上桌,死者下意识地拿着杯子继续喝水,跟客人聊天。我要说明一点,所谓的‘过量安眠药’究竟是多少呢?至少需要十片,一杯未满的水,溶解了十片药,味道还能是原来的么?啊,当然,死者喝了酒,又处于一种兴奋状态中,他没注意到水味儿的变化也正常。”
关键是:死者既然喝了掺有安眠药的水,为什么还会跟凶手打起来?
司徒习惯性地摸了摸下巴,“关于这一点我跟樊博士的看法相同。那杯已经下了药的水死者未必都喝了。在客人来之前,死者已经喝过水缓解了口渴。客人来了之后,他喝水仅仅是一种下意识的行为。所以,不会喝很多。凶手需要有足够的耐心等着他把水都喝完,药效发挥之后再作案。但是,对,一定有什么突发情况造成了凶手提前动手。这一点,我跟樊博士的看法也是相同的。”
但是,这个环节暂时无法推论,只能搁在一边。司徒走进卧室,其他人都跟在他身后。
他站在床边,打量周围,“他们进入卧室后才动手。因为,如果在客厅动手,客厅一定会留下一些痕迹。鉴证组的人并没有发现客厅有什么痕迹,所以,他们一定是进入了卧室才开始打斗。虽然死者身上很多伤痕,通过尸体照片就能看出来,那些伤痕都在致命处,而且力道很重。死者王铮身高一百七十五公分,保持常年锻炼身体的习惯。而姚志案的凶手,一百七十公分,偏瘦,身体不好。这样一个凶手,怎么可能每一次攻击都打中了王铮的要害,还留下严重的伤痕?这一点,我想不通。”
随后,司徒又提出了第二个想不通的地方。
“如果,像樊博士所说‘杀人过程对凶手来说并不重要’他为什么还要处心积虑地给死者下药?想想看,凶手有预谋性地作案。几点到达死者家、以什么借口见面、如何下药、这些都需要事先策划好。在姚志案里,凶手也是策划了一些事情,让半夜归家的姚志在路上停了车,下了车,进入树林。”
樊云娜说:“这不就证明了两起命案是同一个凶手么!”
“樊博士,以姚志案来看,凶手很有头脑。否则的话,怎么会让一个成年的智商正常的男子半夜停车,自愿走入树林?从这一点分析,姚志案的凶手非常聪明,他的策划对被害人来说天衣无缝。但是,王铮案里却百密一疏,凶手不得不用最笨的办法,将被害人打死。”
樊云娜微眯着眼睛,口气不善地问:“司徒先生,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的结果很简单。”司徒严肃地面对樊云娜,“姚志案的凶手非常聪明,要比王铮案的凶手聪明。两起命案,不是同一个凶手。”
司徒的话音在忽然安静下来的卧室里显得更加清朗。林遥按捺着心中的悸动,转眼观察樊云娜的反应,只见她,脸上虽有些许不满的神情,却也是认认真真地思索着。须臾,樊云娜摇摇头,“不对,你这个不算是侧写。“
“对。我侧写的只是案发过程。“
“我看出来了。”司徒笑眯眯地说,“但是,咱俩之间的判断,有一点点差距。”
“那是肯定的。“樊云娜丝毫不惊讶地说,“你自己也说了,是野路子出身。你没有接触过犯罪心理画像,也就没办法像我这样搞出什么推论过程和结果。”
“倒也不是这个原因。”司徒对她礼貌的藐视并不在意,“我这个野路子也做过跟你相似的事情。只是,我叫它‘再现案发过程’你们叫‘侧写’。当然了,出发点是一致的。这样吧,今天我在专家面前献献丑。”
闻言,三人都愣住了。首先,林遥兴趣十足!自家爷们临场发挥做侧写,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事;刘队长对这个黄正极力推荐的侦探更是抱着期待的心情;至于樊云娜,看她惊愣后不屑的神情就知道,压根没把司徒当回事儿。
司徒说了,我是个门外汉,就有样学样,照着您的路子来。
司徒也走到门口,但是他没有像樊云娜一般打开房门。他转回身,面对着客厅:“死者为凶手打开门,惊讶,好久没见的人突然来访。纳闷之余,请客人走进,落座。”
说着,司徒走到沙发前,看着沙发,忽然改变了话题,“案发当晚,我跟死者在一起喝酒。他喝了很多,我们推想一下。一个喝多的人回到家里会觉得口渴,在看电视或者是做其他事的时候,他会为自己准备一杯水。而事实上,凶手进来之后,死者并没有跟他一起坐下,而是去为凶手准备招待客人的饮品。”
司徒指出:饮水机就在客厅,沙发的旁边。杯子也被放在饮水机下面的消毒柜里。如果死者为客人准备的是水,那么死者就完全能够看见客人的一举一动,客人也没机会在死者的水杯里下药。所以,死者为凶手准备的不是水。冰箱里没有饮料,因为死者本身是一名医生,他知道喝饮料对身体不好。故此,死者家没有饮料。但是死者是个很喜欢红酒的人。去掉招待客人不是用“水”这一情况后,剩下的可能性只有红酒。
死者为什么用酒来招待客人,而不是用水呢?这种原因有两点可能性。一,死者见到久未见面的故人高兴,要喝两杯庆祝;二,他知道客人的习惯、喜好,并很尊重客人,所以选择了客人喜欢的红酒。
樊云娜张张嘴,司徒那边摆了手,“听我说完,谢谢。”这样一来,樊云娜只好闭嘴。
司徒仍旧站在沙发前,仍旧懒散着,“在死者为客人准备红酒的时候,客人在他的杯子里下药。好了,现在红酒上桌,死者下意识地拿着杯子继续喝水,跟客人聊天。我要说明一点,所谓的‘过量安眠药’究竟是多少呢?至少需要十片,一杯未满的水,溶解了十片药,味道还能是原来的么?啊,当然,死者喝了酒,又处于一种兴奋状态中,他没注意到水味儿的变化也正常。”
关键是:死者既然喝了掺有安眠药的水,为什么还会跟凶手打起来?
司徒习惯性地摸了摸下巴,“关于这一点我跟樊博士的看法相同。那杯已经下了药的水死者未必都喝了。在客人来之前,死者已经喝过水缓解了口渴。客人来了之后,他喝水仅仅是一种下意识的行为。所以,不会喝很多。凶手需要有足够的耐心等着他把水都喝完,药效发挥之后再作案。但是,对,一定有什么突发情况造成了凶手提前动手。这一点,我跟樊博士的看法也是相同的。”
但是,这个环节暂时无法推论,只能搁在一边。司徒走进卧室,其他人都跟在他身后。
他站在床边,打量周围,“他们进入卧室后才动手。因为,如果在客厅动手,客厅一定会留下一些痕迹。鉴证组的人并没有发现客厅有什么痕迹,所以,他们一定是进入了卧室才开始打斗。虽然死者身上很多伤痕,通过尸体照片就能看出来,那些伤痕都在致命处,而且力道很重。死者王铮身高一百七十五公分,保持常年锻炼身体的习惯。而姚志案的凶手,一百七十公分,偏瘦,身体不好。这样一个凶手,怎么可能每一次攻击都打中了王铮的要害,还留下严重的伤痕?这一点,我想不通。”
随后,司徒又提出了第二个想不通的地方。
“如果,像樊博士所说‘杀人过程对凶手来说并不重要’他为什么还要处心积虑地给死者下药?想想看,凶手有预谋性地作案。几点到达死者家、以什么借口见面、如何下药、这些都需要事先策划好。在姚志案里,凶手也是策划了一些事情,让半夜归家的姚志在路上停了车,下了车,进入树林。”
樊云娜说:“这不就证明了两起命案是同一个凶手么!”
“樊博士,以姚志案来看,凶手很有头脑。否则的话,怎么会让一个成年的智商正常的男子半夜停车,自愿走入树林?从这一点分析,姚志案的凶手非常聪明,他的策划对被害人来说天衣无缝。但是,王铮案里却百密一疏,凶手不得不用最笨的办法,将被害人打死。”
樊云娜微眯着眼睛,口气不善地问:“司徒先生,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的结果很简单。”司徒严肃地面对樊云娜,“姚志案的凶手非常聪明,要比王铮案的凶手聪明。两起命案,不是同一个凶手。”
司徒的话音在忽然安静下来的卧室里显得更加清朗。林遥按捺着心中的悸动,转眼观察樊云娜的反应,只见她,脸上虽有些许不满的神情,却也是认认真真地思索着。须臾,樊云娜摇摇头,“不对,你这个不算是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