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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鹉缩了缩身子,生怕面前这位肚子里还有空位留给自己。
“我这么能吃?”李信纳闷,一斤灵米焖好之后,至少有六碗饭,自己能吃的下那么多?现在李信不但一点撑的感觉都没有,反而觉得自己跟什么都没吃似的!
唯一的不同……
身体里似乎充满了力气?
“不用怀疑,这就是灵米本身的特点,吃下去之后完全不占肚子,全都化成了能量进入你全身细胞当中,不是脂肪,而是一种潜在的生命力量。当你锻炼劳累的时候,它们就会出现,帮忙改善你的身体,提供能量等。青菜和肉是同样的道理,不过里面蕴含能量多少的区别。”小仙女适时出声,为李信解惑。
李信讶然,刷好盘子之后,坐在沙发上开始看起了劣质的电视。太假了……不过总比没有的看好。虽然那钢丝闪闪发光,虽然那面具人low到爆,虽然……
妈的,看不下去了!老子要下山!
关了电视,李信下山去。木蟒早已经吃光了水果,此刻意犹未尽,鹦鹉倒是没说什么,看来还不饿。在食物的选择上,这两个家伙出奇的一致,不过鹦鹉喜欢樱桃一类小巧的水果,而木蟒则是偏爱苹果这种脆脆的,个头合适的水果。一口好几个,爽!
下山比想象中要顺利,而且疲累的感觉很少,原地喘了几口气,就已经休息好。不用说,肯定是那什么灵米之类的发挥功效了。
别墅里确实很不错,但是李信还不是很满意。毕竟是在山洞里面盖的别墅,怎么看怎么有一种憋屈的感觉。就像被关在笼子里,喘气都觉得憋闷。
心理作用。
没别墅的时候就没这么多念想,只想着有套好好的房子,现在有了别墅自然会期待更好的。人嘛!总是有欲望存在的。
李信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在山下拐了个弯,朝着山中湖过去,准备在那边住一晚上。
“鹦鹉,给你起个名字吧?”一边爬山,边和鹦鹉聊天。
“名字?我已经有了!”鹦鹉怔了怔,旋即骄傲的报出了自己的名字:“我叫刺头儿!”
噗!
李信差点没摔个大跟头。一脸古怪的望着站在旺财脑袋上挺胸抬头骄傲着的鹦鹉,“你这名字很不错,谁给你起的?”
鹦鹉昂起头,冷哼道:“当然是我家美丽的大小姐!”
“大小姐?”
“你不认识!大小姐可漂亮了,人可好了,虽然冷淡了些,但是其实是个很热心肠的人呢!我和你讲……”
说起那位大小姐,鹦鹉顿时来了精神,眉飞色舞起来。李信瞅了瞅这丫的,总觉得这状态有点眼熟。
……好像早上这丫的泡妞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的……
mmp!
难道这丫的把我当妞泡了?想了想,李信断然否决了自己的猜想,继而脸色古怪。难道这丫早上不是在泡妞,而是在和那些麻雀炫耀自己的大小姐?
“你的大小姐多大了?是什么物种啊?”李信随意的问。
刺头儿翻了个白眼给他,没好气道:“我家大小姐当然是人啊!而且是高级进化的人类!今年刚好十九,正是花季年龄,若不是……”
鹦鹉眸子暗淡下来,不再说话。
李信看了看它,也没再问。想必那位大小姐是出了什么事情吧?不然她养的鹦鹉也不会出现在拍卖会上。
身体里能量充沛,李信爬山速度很快。期间遇到一次五个人的狩猎小队,正在布置着什么陷阱,见到李信,脸上满是尴尬。
不用问也知道,肯定是一无所获,还被猎物把陷阱给破坏了。
李信笑着和他们打了个招呼,就自顾自上山去,留下潇洒的背影。要说现在恶人军谁底气最足,腰里别着枪的李信当然是最有底气的一个。
狩猎小队成员甲一脸羡慕,等李信走远之后,小声念叨着:“十八王一身衣服真帅……”
成员乙贼眉鼠眼的望了望四方,压低声音说:“听说那衣服叫疯衣呢!”
“什么是疯衣?”
“嗨!就是疯子穿的衣服呗!”成员乙满脸肯定。
……”鹦鹉缩了缩身子,生怕面前这位肚子里还有空位留给自己。
“我这么能吃?”李信纳闷,一斤灵米焖好之后,至少有六碗饭,自己能吃的下那么多?现在李信不但一点撑的感觉都没有,反而觉得自己跟什么都没吃似的!
唯一的不同……
身体里似乎充满了力气?
“不用怀疑,这就是灵米本身的特点,吃下去之后完全不占肚子,全都化成了能量进入你全身细胞当中,不是脂肪,而是一种潜在的生命力量。当你锻炼劳累的时候,它们就会出现,帮忙改善你的身体,提供能量等。青菜和肉是同样的道理,不过里面蕴含能量多少的区别。”小仙女适时出声,为李信解惑。
李信讶然,刷好盘子之后,坐在沙发上开始看起了劣质的电视。太假了……不过总比没有的看好。虽然那钢丝闪闪发光,虽然那面具人low到爆,虽然……
妈的,看不下去了!老子要下山!
关了电视,李信下山去。木蟒早已经吃光了水果,此刻意犹未尽,鹦鹉倒是没说什么,看来还不饿。在食物的选择上,这两个家伙出奇的一致,不过鹦鹉喜欢樱桃一类小巧的水果,而木蟒则是偏爱苹果这种脆脆的,个头合适的水果。一口好几个,爽!
下山比想象中要顺利,而且疲累的感觉很少,原地喘了几口气,就已经休息好。不用说,肯定是那什么灵米之类的发挥功效了。
别墅里确实很不错,但是李信还不是很满意。毕竟是在山洞里面盖的别墅,怎么看怎么有一种憋屈的感觉。就像被关在笼子里,喘气都觉得憋闷。
心理作用。
没别墅的时候就没这么多念想,只想着有套好好的房子,现在有了别墅自然会期待更好的。人嘛!总是有欲望存在的。
李信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在山下拐了个弯,朝着山中湖过去,准备在那边住一晚上。
“鹦鹉,给你起个名字吧?”一边爬山,边和鹦鹉聊天。
“名字?我已经有了!”鹦鹉怔了怔,旋即骄傲的报出了自己的名字:“我叫刺头儿!”
噗!
李信差点没摔个大跟头。一脸古怪的望着站在旺财脑袋上挺胸抬头骄傲着的鹦鹉,“你这名字很不错,谁给你起的?”
鹦鹉昂起头,冷哼道:“当然是我家美丽的大小姐!”
“大小姐?”
“你不认识!大小姐可漂亮了,人可好了,虽然冷淡了些,但是其实是个很热心肠的人呢!我和你讲……”
说起那位大小姐,鹦鹉顿时来了精神,眉飞色舞起来。李信瞅了瞅这丫的,总觉得这状态有点眼熟。
……好像早上这丫的泡妞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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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这丫的把我当妞泡了?想了想,李信断然否决了自己的猜想,继而脸色古怪。难道这丫早上不是在泡妞,而是在和那些麻雀炫耀自己的大小姐?
“你的大小姐多大了?是什么物种啊?”李信随意的问。
刺头儿翻了个白眼给他,没好气道:“我家大小姐当然是人啊!而且是高级进化的人类!今年刚好十九,正是花季年龄,若不是……”
鹦鹉眸子暗淡下来,不再说话。
李信看了看它,也没再问。想必那位大小姐是出了什么事情吧?不然她养的鹦鹉也不会出现在拍卖会上。
身体里能量充沛,李信爬山速度很快。期间遇到一次五个人的狩猎小队,正在布置着什么陷阱,见到李信,脸上满是尴尬。
不用问也知道,肯定是一无所获,还被猎物把陷阱给破坏了。
李信笑着和他们打了个招呼,就自顾自上山去,留下潇洒的背影。要说现在恶人军谁底气最足,腰里别着枪的李信当然是最有底气的一个。
狩猎小队成员甲一脸羡慕,等李信走远之后,小声念叨着:“十八王一身衣服真帅……”
成员乙贼眉鼠眼的望了望四方,压低声音说:“听说那衣服叫疯衣呢!”
“什么是疯衣?”
“嗨!就是疯子穿的衣服呗!”成员乙满脸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