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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顾琰沉声道:“能。”
颜丹青又在他唇上印了两下,笑道:“我很开心,你能喜欢我。我也很开心,我能遇到你。”
顾琰低头吻住了他,直到两人气息微喘才停止。把头埋在颜丹青颈间低声道:“我也很开心,遇到你,喜欢你。”
颜丹青心里很暖很暖,顾琰是开心的,如他们所说,是真的开心的。
片刻,颜丹青道:“回去吧!回去了我讲故事给你听,每天都讲,绝不重样。”
顾琰抬起头,看他道:“好。”
他要听,一辈子都要听。每天听,不重样。
第36章无树(三)
两人并肩前行,不紧不慢。行至半山腰时顾琰突然问他道:“累不累?”
颜丹青笑笑,如实道:“有点。”
说着,顾琰两步并做一步在他身前蹲下道:“我背你。”
颜丹青猝不及防撞到他身上,稳定了身形后忙把他拉起来道:“我又不是金枝玉叶的大小姐,我还能坚持。”
“顾琰,你很好,我很喜欢。但你不能这么惯着我,我会慢慢习惯的。习惯可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比山崩海啸还要可怕,你明白吗?”
顾琰道:“习惯没什么不好。”
颜丹青道:“不尽然,有些习惯是好的,但,有些习惯,是不好的。怎么说呢?呃……”
想了半晌仍是没想到怎么和顾琰解释,便不解释了。问道:“山下的百姓中咒的多吗?都吃过解药了吗?”
其实这些陆十瑞和他一起等顾琰的时候都和他说过了,留在山下的百姓多是些老弱病残,数量不及山上三分之一多,中咒程度也没他们想得那么严重。所以他们那边很快就结束了,就是巡诊花了些时间。
顾琰牵起他的手,拇指轻轻摩挲着颜丹青冰凉的手背,回道:“不多,吃罢解药后都恢复了。并无大碍。”
颜丹青叹道:“那就好,山上的百姓们也没什么大碍,想来汀州和临安的百姓也会如此吧!”
说真的,他其实是害怕的。在滇池的时候看到白薇脸上的白绫和小一手臂上的血痂留下的伤痕时,他几欲逃走。
他没想到时至今日还能看到血痂咒没有完全褪去而留下的疤痕。
当初他研制血痂咒的时候没想到这会成为他走上不归路的开端。他研制血痂咒的初衷只是为了治好他的腿,然而喝下汤药之后,他的腿是好了,但可怖的血痂却布满了他的两个膝盖。每天晚上,布满血痂的膝盖处的骨肉都如同百万只蚂蚁啃食,那种生不如死的刺痛让他不得不撞晕自己或是揭掉上面的血痂用疼痛来麻痹自己。
接连十天,颜丹青每晚都饱受着蚂蚁啃食的痛苦。不得已,他开始没日没夜研制解药,终于,在失败无数次后,他做出了解药。
治好自己的膝盖上的血痂之后,他原本是打算把血痂咒永远尘封,毕竟这种咒术给他的感觉很不好。但摘月之战开始的时候,在胜利的旗帜一边倒,唯月楼胜券在握的时候,他还是把血痂咒的药粉下到了唯月楼的饮水井里。
之后,仗是打赢了,他也因此声名大噪,拂松鬼仙的称号更是一夜之间传遍大江南北。
可笑的是,与此同时,他的名声也更坏了。什么万鬼与之共伍,与尧天狼狈为奸,仙人阁的耻辱,修真界的败类,等等,诸如此类不堪入耳的话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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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顾琰沉声道:“能。”
颜丹青又在他唇上印了两下,笑道:“我很开心,你能喜欢我。我也很开心,我能遇到你。”
顾琰低头吻住了他,直到两人气息微喘才停止。把头埋在颜丹青颈间低声道:“我也很开心,遇到你,喜欢你。”
颜丹青心里很暖很暖,顾琰是开心的,如他们所说,是真的开心的。
片刻,颜丹青道:“回去吧!回去了我讲故事给你听,每天都讲,绝不重样。”
顾琰抬起头,看他道:“好。”
他要听,一辈子都要听。每天听,不重样。
第36章无树(三)
两人并肩前行,不紧不慢。行至半山腰时顾琰突然问他道:“累不累?”
颜丹青笑笑,如实道:“有点。”
说着,顾琰两步并做一步在他身前蹲下道:“我背你。”
颜丹青猝不及防撞到他身上,稳定了身形后忙把他拉起来道:“我又不是金枝玉叶的大小姐,我还能坚持。”
“顾琰,你很好,我很喜欢。但你不能这么惯着我,我会慢慢习惯的。习惯可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比山崩海啸还要可怕,你明白吗?”
顾琰道:“习惯没什么不好。”
颜丹青道:“不尽然,有些习惯是好的,但,有些习惯,是不好的。怎么说呢?呃……”
想了半晌仍是没想到怎么和顾琰解释,便不解释了。问道:“山下的百姓中咒的多吗?都吃过解药了吗?”
其实这些陆十瑞和他一起等顾琰的时候都和他说过了,留在山下的百姓多是些老弱病残,数量不及山上三分之一多,中咒程度也没他们想得那么严重。所以他们那边很快就结束了,就是巡诊花了些时间。
顾琰牵起他的手,拇指轻轻摩挲着颜丹青冰凉的手背,回道:“不多,吃罢解药后都恢复了。并无大碍。”
颜丹青叹道:“那就好,山上的百姓们也没什么大碍,想来汀州和临安的百姓也会如此吧!”
说真的,他其实是害怕的。在滇池的时候看到白薇脸上的白绫和小一手臂上的血痂留下的伤痕时,他几欲逃走。
他没想到时至今日还能看到血痂咒没有完全褪去而留下的疤痕。
当初他研制血痂咒的时候没想到这会成为他走上不归路的开端。他研制血痂咒的初衷只是为了治好他的腿,然而喝下汤药之后,他的腿是好了,但可怖的血痂却布满了他的两个膝盖。每天晚上,布满血痂的膝盖处的骨肉都如同百万只蚂蚁啃食,那种生不如死的刺痛让他不得不撞晕自己或是揭掉上面的血痂用疼痛来麻痹自己。
接连十天,颜丹青每晚都饱受着蚂蚁啃食的痛苦。不得已,他开始没日没夜研制解药,终于,在失败无数次后,他做出了解药。
治好自己的膝盖上的血痂之后,他原本是打算把血痂咒永远尘封,毕竟这种咒术给他的感觉很不好。但摘月之战开始的时候,在胜利的旗帜一边倒,唯月楼胜券在握的时候,他还是把血痂咒的药粉下到了唯月楼的饮水井里。
之后,仗是打赢了,他也因此声名大噪,拂松鬼仙的称号更是一夜之间传遍大江南北。
可笑的是,与此同时,他的名声也更坏了。什么万鬼与之共伍,与尧天狼狈为奸,仙人阁的耻辱,修真界的败类,等等,诸如此类不堪入耳的话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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