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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也挣了一点的广告钱。
暑假的时候开始筹备婚礼,余笙和沈献溪商量过了,婚礼办得低调一点不请那么多人,教堂里举办,请最要好的朋友亲人就可以,沈献溪问道:“为什么?”
“这些年过来,我只愿意和最要好最重要的人分享这份幸福。”
“好。”他抚摸着她的短发,说道,“我爸妈的意思,是全听我们的。”
办婚礼中途还出过小意外,余笙和沈母聊天,无意中说到自己生理期最近不稳定,胃口也不好,肯定是最近忙的。沈母眼睛都亮了,连忙拉着余笙去医院检查。
沈献溪打电话给余笙,问要不要去接她。
是沈母接的电话,因为余笙在和医生说话,她对献溪道:“献溪啊,余笙好像是怀孕了。”
沈献溪刚下课,只觉得心跳的很快,兴许是小葡萄的存在,让他更加期望孩子的到来,他开着车就赶去医院,但是脑海里回想了一下上次的误会,于是告诉自己要淡定。
结果是真的怀孕了。
余笙当时就傻眼了,下一秒医生就说道,“但是是宫外孕,你这个情况,孩子是保不住的,建议做手术取出来,否则对母体伤害很大……”
余笙石化在原地,沈母脸上也没了喜悦,正巧此时沈献溪到了,在短短的一分钟内,听到了一个不是好消息的坏消息。
余笙坐在医院外面的走廊,靠在沈献溪的怀里,默默地流着眼泪,虽然她并没有做好当母亲的准备,但也不意味着她能这样洒脱的接受流产。
“献溪,我想明天来做手术,让宝宝在我肚子里再待一个晚上好不好?”
沈献溪点点头,大掌覆盖在她的腹部,低声道,“好,我也想陪陪他。”
那天晚上余笙躺在床上和沈献溪聊了很多,她第一次想了很多很多关于孩子的事情。
“你说他是不是会怪我?都怪我不注意身体,所以才没法接纳他。”
“不是你的错,孩子以后还会有的。”
“献溪,我想以后生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哥哥和妹妹,我想让我的女儿天生就被人照顾,有一个哥哥再好不过了。”
“好。”
“献溪,等到玉芷上了大学,我们就计划要孩子好不好?”
“好,你决定就好。”
最后她嘟嘟囔囔的睡着了,沈献溪却一夜没睡,他已经快三十而立了,对于孩子还是很渴望的,但是他还是想由着余笙来决定。今天看到她这样失落难过,他发现,其实余笙对于孩子的渴望并不比他少。
第二天余笙做完手术以后,在床上躺了好几天才恢复过来,她最怕疼,连带着也是伤心的原因,取出来那一团血肉的时候护士问要不要带走,余笙摇了摇头。
之后婚礼的事情沈献溪全部交给了母亲,想让余笙多休息,小葡萄咿咿呀呀的坐在躺在床边,余笙一看到就心酸,赵玉芷就把小葡萄抱回房间,少让余笙看到她。
人走出伤心是挺快的,坏消息过后就是好消息,余笙的新书又要开签售会了。
她换好衣服,沈献溪打电话道:“下来吧,我到了。”
她下楼,穿着雪纺衬衫和红白点的短裙,显得艳丽又俏皮,沈献溪道:“今天下雨,有点冷。”
余笙用一件外套盖在腿上,“都快两年了嘛,我不想看上去比上次老很多。”
沈献溪淡淡道:“你们女人对待衰老这件事,真的很害怕。”
余笙白了他一眼,“这也是根据社会对女性衰老的认知而产生的好不好?中国人对待衰老总是有点避讳。”她对着镜子看了看今天的妆,而后问道,“等我长了第一根皱纹的时候,你会不会就开始嫌弃我了?”
沈献溪叹口气,“余笙,我比你大了五岁好不好?应该是你不要嫌弃我。”
余笙抿唇笑。
签售会还是在海城书城的老地方,余笙发现这次来的人比上次多了一倍,她很是激动,都是生面孔,而且都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高中生比较多,其中居然有赵玉芷——来给姐姐捧场。
沈献溪就坐在第一排,余笙被他看的不好意思瞪了他一眼,让他收敛点,旁边的主持人看到以后,就直接道,“今天其实羽生大大的男朋友也到了现场……”
余笙紧张的偷偷摆手,然而底下的气氛很是热闹,起哄的鼓掌——其实一开始大家就都注意到了这位英俊高大的男人,棱角分明的五官和宽肩窄腰的身材,有人认出来,就是blackyear。
过时的八卦还在江湖流传,没想到今天见着真人了,沈献溪坐在余笙旁边,主持人递给他话筒,他只淡淡道,“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我未婚妻。”
余笙的头都要埋进胸口了,只听着底下的欢呼祝福声,都能晚上睡不着觉。
签售环节沈献溪帮余笙打开书页,一个个读者兴奋地打开手机拍照,余笙想到了沈献溪的教授身份,不应该在这种场合太过招摇,刚想开口提醒读者,却听到沈献溪小声道,“没关系,今天的主角是你,不是我。”
于是当天下午开始网上就“羽生和年大”展开了激烈的八卦,一直低调的二人将近两年以后带来的是羡煞众人的好消息,当初还以为年大销号是出了什么变故,没想到其实是沉浸在爱情里不搭理网友了。
好吧好吧,他们幸福开心就好。
中秋那天秋高气爽,教堂里是一片祥和浪漫的气氛,余笙穿着纯白亮丽的婚纱,缓缓地走向沈献溪,只见沈献溪一身白色西装,身姿笔挺的站在前方,眼中仿佛含了的璀璨的星光,他看着余笙一步步的走向他,要与他的生命融为一体。
“余笙女士,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贫穷还是康健,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的尽头?”神父用庄严肃穆的声音问道。
隔着头纱,余笙的笑容很是模糊,但是应答的声音坚定不移,“我愿意。”
“沈献溪先生,你是否愿意这个女子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贫穷还是康健,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保护她,尊重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是的,我愿意。”
“现在请新郎新娘交换戒指。”
当沈献溪用戒指套出余笙后,他掀开她的头纱,低头便吻住了她。
“我爱你,余笙。”唇齿间,余笙听到沈献溪低声对她说道。
婚后去巴厘岛度的蜜月,余笙度蜜月期间不忘发狗粮拍视频,一天突然想起来一件事,问道:“献溪,你那个blackyear的账号注销了,有没有打算再开一个?”
沈献溪聚精会神的看着书,回道:“不打算,我已经很久不画了。”
“为什么?”
“我现在成了一个俗人,没有当初的那个境界。”
余笙听了在床上笑得打滚,“别说的你当初好像没有七情六欲的圣人一样好吧?”
“余笙,对我来说,你确实就像取经路上的小妖精,我道行不深,跌下神坛……”他说的有模有样的,余笙一把抓过他手里的书,“看什么呢?”
书名是《聊斋志异》。
余笙突然觉得记忆里蹦出来羞涩的部分,但又很缥缈,沈献溪勾唇一笑,“去年圣诞节你提到的这本书,还记得吗?”
余笙推开他,“记得,沈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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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的时候开始筹备婚礼,余笙和沈献溪商量过了,婚礼办得低调一点不请那么多人,教堂里举办,请最要好的朋友亲人就可以,沈献溪问道:“为什么?”
“这些年过来,我只愿意和最要好最重要的人分享这份幸福。”
“好。”他抚摸着她的短发,说道,“我爸妈的意思,是全听我们的。”
办婚礼中途还出过小意外,余笙和沈母聊天,无意中说到自己生理期最近不稳定,胃口也不好,肯定是最近忙的。沈母眼睛都亮了,连忙拉着余笙去医院检查。
沈献溪打电话给余笙,问要不要去接她。
是沈母接的电话,因为余笙在和医生说话,她对献溪道:“献溪啊,余笙好像是怀孕了。”
沈献溪刚下课,只觉得心跳的很快,兴许是小葡萄的存在,让他更加期望孩子的到来,他开着车就赶去医院,但是脑海里回想了一下上次的误会,于是告诉自己要淡定。
结果是真的怀孕了。
余笙当时就傻眼了,下一秒医生就说道,“但是是宫外孕,你这个情况,孩子是保不住的,建议做手术取出来,否则对母体伤害很大……”
余笙石化在原地,沈母脸上也没了喜悦,正巧此时沈献溪到了,在短短的一分钟内,听到了一个不是好消息的坏消息。
余笙坐在医院外面的走廊,靠在沈献溪的怀里,默默地流着眼泪,虽然她并没有做好当母亲的准备,但也不意味着她能这样洒脱的接受流产。
“献溪,我想明天来做手术,让宝宝在我肚子里再待一个晚上好不好?”
沈献溪点点头,大掌覆盖在她的腹部,低声道,“好,我也想陪陪他。”
那天晚上余笙躺在床上和沈献溪聊了很多,她第一次想了很多很多关于孩子的事情。
“你说他是不是会怪我?都怪我不注意身体,所以才没法接纳他。”
“不是你的错,孩子以后还会有的。”
“献溪,我想以后生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哥哥和妹妹,我想让我的女儿天生就被人照顾,有一个哥哥再好不过了。”
“好。”
“献溪,等到玉芷上了大学,我们就计划要孩子好不好?”
“好,你决定就好。”
最后她嘟嘟囔囔的睡着了,沈献溪却一夜没睡,他已经快三十而立了,对于孩子还是很渴望的,但是他还是想由着余笙来决定。今天看到她这样失落难过,他发现,其实余笙对于孩子的渴望并不比他少。
第二天余笙做完手术以后,在床上躺了好几天才恢复过来,她最怕疼,连带着也是伤心的原因,取出来那一团血肉的时候护士问要不要带走,余笙摇了摇头。
之后婚礼的事情沈献溪全部交给了母亲,想让余笙多休息,小葡萄咿咿呀呀的坐在躺在床边,余笙一看到就心酸,赵玉芷就把小葡萄抱回房间,少让余笙看到她。
人走出伤心是挺快的,坏消息过后就是好消息,余笙的新书又要开签售会了。
她换好衣服,沈献溪打电话道:“下来吧,我到了。”
她下楼,穿着雪纺衬衫和红白点的短裙,显得艳丽又俏皮,沈献溪道:“今天下雨,有点冷。”
余笙用一件外套盖在腿上,“都快两年了嘛,我不想看上去比上次老很多。”
沈献溪淡淡道:“你们女人对待衰老这件事,真的很害怕。”
余笙白了他一眼,“这也是根据社会对女性衰老的认知而产生的好不好?中国人对待衰老总是有点避讳。”她对着镜子看了看今天的妆,而后问道,“等我长了第一根皱纹的时候,你会不会就开始嫌弃我了?”
沈献溪叹口气,“余笙,我比你大了五岁好不好?应该是你不要嫌弃我。”
余笙抿唇笑。
签售会还是在海城书城的老地方,余笙发现这次来的人比上次多了一倍,她很是激动,都是生面孔,而且都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高中生比较多,其中居然有赵玉芷——来给姐姐捧场。
沈献溪就坐在第一排,余笙被他看的不好意思瞪了他一眼,让他收敛点,旁边的主持人看到以后,就直接道,“今天其实羽生大大的男朋友也到了现场……”
余笙紧张的偷偷摆手,然而底下的气氛很是热闹,起哄的鼓掌——其实一开始大家就都注意到了这位英俊高大的男人,棱角分明的五官和宽肩窄腰的身材,有人认出来,就是blackyear。
过时的八卦还在江湖流传,没想到今天见着真人了,沈献溪坐在余笙旁边,主持人递给他话筒,他只淡淡道,“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我未婚妻。”
余笙的头都要埋进胸口了,只听着底下的欢呼祝福声,都能晚上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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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好吧,他们幸福开心就好。
中秋那天秋高气爽,教堂里是一片祥和浪漫的气氛,余笙穿着纯白亮丽的婚纱,缓缓地走向沈献溪,只见沈献溪一身白色西装,身姿笔挺的站在前方,眼中仿佛含了的璀璨的星光,他看着余笙一步步的走向他,要与他的生命融为一体。
“余笙女士,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贫穷还是康健,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的尽头?”神父用庄严肃穆的声音问道。
隔着头纱,余笙的笑容很是模糊,但是应答的声音坚定不移,“我愿意。”
“沈献溪先生,你是否愿意这个女子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贫穷还是康健,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保护她,尊重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是的,我愿意。”
“现在请新郎新娘交换戒指。”
当沈献溪用戒指套出余笙后,他掀开她的头纱,低头便吻住了她。
“我爱你,余笙。”唇齿间,余笙听到沈献溪低声对她说道。
婚后去巴厘岛度的蜜月,余笙度蜜月期间不忘发狗粮拍视频,一天突然想起来一件事,问道:“献溪,你那个blackyear的账号注销了,有没有打算再开一个?”
沈献溪聚精会神的看着书,回道:“不打算,我已经很久不画了。”
“为什么?”
“我现在成了一个俗人,没有当初的那个境界。”
余笙听了在床上笑得打滚,“别说的你当初好像没有七情六欲的圣人一样好吧?”
“余笙,对我来说,你确实就像取经路上的小妖精,我道行不深,跌下神坛……”他说的有模有样的,余笙一把抓过他手里的书,“看什么呢?”
书名是《聊斋志异》。
余笙突然觉得记忆里蹦出来羞涩的部分,但又很缥缈,沈献溪勾唇一笑,“去年圣诞节你提到的这本书,还记得吗?”
余笙推开他,“记得,沈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