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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看霍云朴是个老小伙子,一路跑得兴高采烈头也不回。这个人太喜欢兴高采烈了,单独的一个人绝哄不住他,他总像是恨不能跳进万花筒里,要让整个世界围着他转。
连毅的头脑很清醒,因为清醒,所以想要改变方向往西走,也和同僚打狍子去。可人和马一起犹豫了一瞬,他还是追着霍云朴的背影,一路冲进了森林。
霍云朴在森林里边缘下了马,弯着腰东一头西一头的找鹰。随行军官们成了他的大尾巴,也跟着找。末了还是他自己从草窠里拎出了一只死鹰。把血淋淋的死鹰往副官怀里一扔,他直起腰,悄声对周围众人说道:“等到晚上回去了,就说这鹰是我打的,听见没有?”然后他又颇认真的转向了连毅:“我可能真是老了,这一趟出来,屁也没有弄到一个。你眼神儿好,看见小玩意儿就给我多打几个,打完了记我账上。别惹大家伙,我去年来都让野猪顶了个跟头,你这样的,人家一嘴能把你铲起来!”
说这话时,他双目炯炯的看着连毅,眼睛大而亮,目光是天生的火辣辣。及至把话说完了,他扭头就走。连毅站在草丛中,连个回答的机会都没有。而他没走出几步,忽然原地打了个立正。抬起一只手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他侧耳倾听了片刻,末了从副官手中要过一把短刀,猫着腰便往森林深处跑去了。
余下众人愣了一下,随即拔腿就追,可霍云朴虽然眼神不济,但身大力不亏,一路跳跃腾挪,跑得如同草上飞一般。及至连毅一马当先的追上他时,只见他气喘吁吁的站在一棵老树下,白衬衫上血迹斑斑,半边脸也是血淋淋。地上躺着一头大野猪,短刀插进猪脖子里,就剩个刀把还露在外面。双手叉腰喘着粗气,他很得意的笑道:“说野猪,野猪就到。好,今天我算能交差了!”
说完这话,他伸出一条长腿,用穿着马靴的右脚去蹬猪屁股:“小连,你说这家伙能有多少斤?”
连毅走到了他的近前:“我看得有——”
话音未落,野猪忽然喷着血沫子一跃而起。连毅尚未反应过来,已经被霍云朴一把扯到了身后。而周围众人纷纷拔枪想要射击,可是定睛一看,却又是虚惊一场,不过是那野猪垂死挣扎,做了个鲤鱼打挺而已。
连毅被霍云朴抓了一袖子的血。在众人的欢声笑语中,他低头,看袖子上的血手印。
霍云朴比他年长了二十岁,所以他一直在等霍云朴衰老枯朽,老头子总不会太讨人爱,衰老枯朽还不够,不堪入目才最好,让自己望而生厌、断了念想才最好。然而霍云朴总也不老。
霍云朴只是偶尔增加几根白头发,偶尔增加几条浅皱纹,意气风发一如三十几岁时。三十几岁时他猎到野猪会兴奋得大呼小叫,如今五十几岁了,一如既往,还是老样子。
遇到危险时把他往身后扯,也是多少年的老习惯了。可恨的是他并不只扯他一个,谁站在他身边,都一样会受到他的保护。所以愿意跟着他的人太多了,他又是大包大揽、来者不拒。
连毅等了十几年,从少年人等成中年人,等来等去,霍云朴就是不老,他白等了。
傍晚时分,霍云朴这一支队伍抬着野猪走出森林,除了野猪,还有几只野兔子和一只鹰。这一趟来就是为了打猎,所以他在草原上扎了营。营房是一大片蒙古包,蒙古包外旌旗招展,隔了几里地都瞧得见。霍家祖上不过是个穷武官,如今托革命的福,才出了个上将军。霍上将军作为一位老新贵,因为太志满意得了,所以时常恨不能昭告天下,让全天下人都来向他老人家顶礼膜拜。除此之外,他还另有一份想做太上皇的野心——自己年纪大了,心有余而力不足,但家里有个老来子,倒是还可以指望指望的。
他回来了,安如山一行人也回来了,狍子没打着,只打回了两只梅花鹿。安如山又另递给了霍云朴一只小酒壶:“大帅尝尝,好东西!”
霍云朴拧开壶盖低头嗅了嗅,然后仰头灌了一口,眼看连毅站在一旁,他把酒壶向前一送:“小连,来一口。”
连毅没说什么,接过酒壶喝了一口。壶里是搀了鹿血的烈酒,滋味并不好。把酒壶递还给了霍云朴,他轻飘飘的笑问:“大帅龙精虎猛的,还用这个?”
安如山已经洗手洗脸去了,只留下了霍云朴和连毅两个人。听了连毅的话,霍云朴咧嘴一笑,低声问道:“小兔崽子,你听谁说我龙精虎猛?”
连毅垂下眼帘,美滋滋的一点头:“太多了。”
霍云朴又灌了一口酒,然后拧着眉毛呼出一口酒气。低头拧严了酒壶的盖子,他仿佛是无可奈何,摇着头又是一笑。
他笑,连毅也跟着他笑。走投无路了,只能是笑。霍云朴是金刚不坏之身,而他自不量力的总想撞碎了他,碎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痴到这般地步,值得一笑。
霍云朴对谁都好。
晚上在蒙古包外点了篝火,烤野猪肉。霍云朴坐在首席,连毅和陆永明分列左右,安如山坐在末席,肉还没熟,他已经吃得满嘴黑灰。雪冰蹲在霍云朴面前,想要伺候大帅烤肉。然而待到一块野猪肉熟了,霍云朴只用刀子切下一片尝了尝,然后就让雪冰自己端着肉找地方吃去。因为“半大孩子容易饿”,而自己是个老头子,早吃一口晚吃一口没关系。撵走了雪冰之后,他用铁叉子穿了肉块继续烤。及至烤得油水滴答了,霍云朴取下铁叉,给了陆永明一块肉,又给了连毅一块。
陆永明不爱吃肉,象征性的只咬下一丝。连毅倒是连着尝了好几口,末了扭头告诉霍云朴:“大帅,肉里没熟,还带着血。”
霍云朴没回答,直接又给了他一块吱吱冒油的野猪肉,顺手他把咬剩一半的肉块拿过来塞进了嘴里。三嚼两嚼的咽了下去,他端起大碗,咕咚咕咚的又喝了几口烧酒。陆永明看了他的胃口,当即做出赞美,预计大帅可以活到一百岁。连毅听闻此言,也端碗喝了一口烧酒,心想他若是活到了一百岁,我这辈子就算完了。
霍云朴被陆永明说高兴了,开始兴致勃勃的谈天说地,从野味聊到海鲜,最后他扭头对着连毅笑道:“咱们去年在山东吃的那顿螃蟹,真是好!”
连毅微笑着翻了他一眼:“去年你没带我去山东。”
霍云朴很惊讶:“那我带谁去的?”随即他隔着火堆对安如山喊道:“小山子!去年是不是你跟我去的山东?”
地,看霍云朴是个老小伙子,一路跑得兴高采烈头也不回。这个人太喜欢兴高采烈了,单独的一个人绝哄不住他,他总像是恨不能跳进万花筒里,要让整个世界围着他转。
连毅的头脑很清醒,因为清醒,所以想要改变方向往西走,也和同僚打狍子去。可人和马一起犹豫了一瞬,他还是追着霍云朴的背影,一路冲进了森林。
霍云朴在森林里边缘下了马,弯着腰东一头西一头的找鹰。随行军官们成了他的大尾巴,也跟着找。末了还是他自己从草窠里拎出了一只死鹰。把血淋淋的死鹰往副官怀里一扔,他直起腰,悄声对周围众人说道:“等到晚上回去了,就说这鹰是我打的,听见没有?”然后他又颇认真的转向了连毅:“我可能真是老了,这一趟出来,屁也没有弄到一个。你眼神儿好,看见小玩意儿就给我多打几个,打完了记我账上。别惹大家伙,我去年来都让野猪顶了个跟头,你这样的,人家一嘴能把你铲起来!”
说这话时,他双目炯炯的看着连毅,眼睛大而亮,目光是天生的火辣辣。及至把话说完了,他扭头就走。连毅站在草丛中,连个回答的机会都没有。而他没走出几步,忽然原地打了个立正。抬起一只手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他侧耳倾听了片刻,末了从副官手中要过一把短刀,猫着腰便往森林深处跑去了。
余下众人愣了一下,随即拔腿就追,可霍云朴虽然眼神不济,但身大力不亏,一路跳跃腾挪,跑得如同草上飞一般。及至连毅一马当先的追上他时,只见他气喘吁吁的站在一棵老树下,白衬衫上血迹斑斑,半边脸也是血淋淋。地上躺着一头大野猪,短刀插进猪脖子里,就剩个刀把还露在外面。双手叉腰喘着粗气,他很得意的笑道:“说野猪,野猪就到。好,今天我算能交差了!”
说完这话,他伸出一条长腿,用穿着马靴的右脚去蹬猪屁股:“小连,你说这家伙能有多少斤?”
连毅走到了他的近前:“我看得有——”
话音未落,野猪忽然喷着血沫子一跃而起。连毅尚未反应过来,已经被霍云朴一把扯到了身后。而周围众人纷纷拔枪想要射击,可是定睛一看,却又是虚惊一场,不过是那野猪垂死挣扎,做了个鲤鱼打挺而已。
连毅被霍云朴抓了一袖子的血。在众人的欢声笑语中,他低头,看袖子上的血手印。
霍云朴比他年长了二十岁,所以他一直在等霍云朴衰老枯朽,老头子总不会太讨人爱,衰老枯朽还不够,不堪入目才最好,让自己望而生厌、断了念想才最好。然而霍云朴总也不老。
霍云朴只是偶尔增加几根白头发,偶尔增加几条浅皱纹,意气风发一如三十几岁时。三十几岁时他猎到野猪会兴奋得大呼小叫,如今五十几岁了,一如既往,还是老样子。
遇到危险时把他往身后扯,也是多少年的老习惯了。可恨的是他并不只扯他一个,谁站在他身边,都一样会受到他的保护。所以愿意跟着他的人太多了,他又是大包大揽、来者不拒。
连毅等了十几年,从少年人等成中年人,等来等去,霍云朴就是不老,他白等了。
傍晚时分,霍云朴这一支队伍抬着野猪走出森林,除了野猪,还有几只野兔子和一只鹰。这一趟来就是为了打猎,所以他在草原上扎了营。营房是一大片蒙古包,蒙古包外旌旗招展,隔了几里地都瞧得见。霍家祖上不过是个穷武官,如今托革命的福,才出了个上将军。霍上将军作为一位老新贵,因为太志满意得了,所以时常恨不能昭告天下,让全天下人都来向他老人家顶礼膜拜。除此之外,他还另有一份想做太上皇的野心——自己年纪大了,心有余而力不足,但家里有个老来子,倒是还可以指望指望的。
他回来了,安如山一行人也回来了,狍子没打着,只打回了两只梅花鹿。安如山又另递给了霍云朴一只小酒壶:“大帅尝尝,好东西!”
霍云朴拧开壶盖低头嗅了嗅,然后仰头灌了一口,眼看连毅站在一旁,他把酒壶向前一送:“小连,来一口。”
连毅没说什么,接过酒壶喝了一口。壶里是搀了鹿血的烈酒,滋味并不好。把酒壶递还给了霍云朴,他轻飘飘的笑问:“大帅龙精虎猛的,还用这个?”
安如山已经洗手洗脸去了,只留下了霍云朴和连毅两个人。听了连毅的话,霍云朴咧嘴一笑,低声问道:“小兔崽子,你听谁说我龙精虎猛?”
连毅垂下眼帘,美滋滋的一点头:“太多了。”
霍云朴又灌了一口酒,然后拧着眉毛呼出一口酒气。低头拧严了酒壶的盖子,他仿佛是无可奈何,摇着头又是一笑。
他笑,连毅也跟着他笑。走投无路了,只能是笑。霍云朴是金刚不坏之身,而他自不量力的总想撞碎了他,碎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痴到这般地步,值得一笑。
霍云朴对谁都好。
晚上在蒙古包外点了篝火,烤野猪肉。霍云朴坐在首席,连毅和陆永明分列左右,安如山坐在末席,肉还没熟,他已经吃得满嘴黑灰。雪冰蹲在霍云朴面前,想要伺候大帅烤肉。然而待到一块野猪肉熟了,霍云朴只用刀子切下一片尝了尝,然后就让雪冰自己端着肉找地方吃去。因为“半大孩子容易饿”,而自己是个老头子,早吃一口晚吃一口没关系。撵走了雪冰之后,他用铁叉子穿了肉块继续烤。及至烤得油水滴答了,霍云朴取下铁叉,给了陆永明一块肉,又给了连毅一块。
陆永明不爱吃肉,象征性的只咬下一丝。连毅倒是连着尝了好几口,末了扭头告诉霍云朴:“大帅,肉里没熟,还带着血。”
霍云朴没回答,直接又给了他一块吱吱冒油的野猪肉,顺手他把咬剩一半的肉块拿过来塞进了嘴里。三嚼两嚼的咽了下去,他端起大碗,咕咚咕咚的又喝了几口烧酒。陆永明看了他的胃口,当即做出赞美,预计大帅可以活到一百岁。连毅听闻此言,也端碗喝了一口烧酒,心想他若是活到了一百岁,我这辈子就算完了。
霍云朴被陆永明说高兴了,开始兴致勃勃的谈天说地,从野味聊到海鲜,最后他扭头对着连毅笑道:“咱们去年在山东吃的那顿螃蟹,真是好!”
连毅微笑着翻了他一眼:“去年你没带我去山东。”
霍云朴很惊讶:“那我带谁去的?”随即他隔着火堆对安如山喊道:“小山子!去年是不是你跟我去的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