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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在猪栏里面抓猪崽子,是有一定风险的。
猪栏里面的那些老母猪们,别看在平时不管事,只管吃管喝管睡。
可是,当有人动它们的崽子时,马上就有反应了。
像杨风的母亲,跳到猪栏里面去抓那些小猪崽,它们立刻变得凶狠了起来,冲着杨风的母亲大声吼叫。
有的母猪还想用它们的脑袋顶杨风的母亲。
还真是为母则刚、护犊心切啊。
不过,杨风的母亲很有经验,只见她不躲也不闪,朝那些母猪的脸上摸了几下,又朝它们的后背上来回摩挲了几下。
很快,这些老母猪就都变老实了。
变老实之后,任凭杨风的母亲如何抓它们的子女,都是充耳不闻。
好像抓的不是从它们身上掉下来的肉一样。
……
杨风的母亲不但哄母猪很有经验,抓这些小猪崽子也很有经验。
只见她眼疾手快,一下便抓到一只,一下又抓到一只。
杨风虽然是重生者,但也很佩服母亲。
他觉得很神奇,于是,在猪栏的门口仔细观察母亲的战法。
他发现,母亲抓猪崽的时候其实是有策略的。
她不会正面抓。
而是专朝猪崽的身后抓。
而且,她不会抓别的部位,只抓猪崽子的两条后腿。
一把将猪崽子的两条后腿抓住之后,就赶紧将猪崽子提起来。
这样,猪崽子就算再反抗、再哇哇大叫、也徒劳了。
因为,它们根本就使不上劲。
母亲将猪崽送到猪栏的门口时,杨风便赶紧将猪崽子的两条后腿接住。
然后,提到李兽医面前。
李兽医则让杨风将猪崽子侧身放在地上,再按住猪崽子的两条后腿。
他则用膝盖顶住猪崽子的前半部分。
接着,用一把半月型的小弯刀,娴熟的将猪崽子的肚皮割开,然后将里面的尻子挤出来,再一刀割掉。
割掉之后,这个远近闻名的兽医世家传人用冷却后的开水将猪崽子的伤口部位清洗几下。
然后,让杨风提走。
接着,杨风再从母亲手里接过另外一只小猪崽子,提到李兽医面前进行‘阉割手术’。
……
阉猪崽是一门体力活。
杨风虽然是个只有‘16岁’的小伙子,可几个回合之后,也觉得手脚有点发软了。
于是,他不得不将体内那股神秘的力量激活。
这样一来,就感觉要轻松多了。
阉着阉着,胡咬金来了。
这家伙穿着一身校服。
看来,今天他去了学校。
胡咬金一来,便哇哇大叫;“我靠,风大侠,我还以为你家里在杀猪,原来,是在阉猪崽子,这么好的事,怎么不叫上我老胡。”
接着,胡咬金一边勒胳膊,一边准备上阵帮着一起抓猪崽子的架势。
杨风怕弄脏了胡咬金的衣服,忙道;“胡咬金,算了,还是我一个人来吧,不麻烦你这个大作家了。”
谁知杨风话音刚落,胡咬金便忙道;“没事,风大侠,反正我这身校服也要洗了,脏不脏无所谓。”
说完后,胡咬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便到猪栏门口去接杨风母亲递出来的猪崽子。
见胡咬金这么热心,杨风也没办法,只好由着他抓,正好,也可以帮忙省一省力气。
不过,胡咬金的蛮力确实不是吹的,一只只猪崽子到了他手里之后,都变得服服帖帖了。
连李兽医都不停的点头,表示胡咬金配合的不错。
抓了几只后,杨风问胡咬金;“胡咬金,今天下午你怎么又想起来我这里了,不要抓紧时间写小说吗?”
胡咬金凝了一下神,然后道;“听细妹说,燕子的脚受伤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你是说曹细妹?”
“对啊,她和燕子关系那么好,是亲如姐妹一样的好闺蜜,应该说的是真的。”
然后,胡咬金问杨风;“风大侠,你这个堂妹,脚是不是真的受伤了?”
“你去看看不就知道了。”杨风笑道。
“嗨,如果我老胡有这么厚的脸皮,就好喽。”
“那有什么的,就算不是一个村的,大家也都是同学,同学之间,看看也正常。”
说完后,杨风接着问胡咬金;“对了,胡咬金,你是什么时候见到曹细妹的?她不是也转学到陈家桥中学了么?”
“就是刚刚,我老胡从学校里回来,在村官家里碰见了细妹,然后她告诉我的。”
“她现在她舅舅家里?”
“对啊——怎么啦?奇怪么。”
“不,不奇怪。”
这个曹细妹,是村官李国庆的亲外甥女,母亲是个大学生,毕业后,被分配在武冈的一家国企单位,后来又嫁在武冈。
由于家里发生了一点变故,因此,从初中一年级开始,曹细妹一直住在舅舅家里,念书也在凤凰乡中学念。
她和燕子的关系非常好,俩人是形同姐妹的一对好朋友兼闺蜜。
像燕子之所以转学到陈家桥中学去念初三,除了教学质量好质问,也是因为曹细妹的缘故。
因为曹细妹转学到陈家桥中学,所以,她也跟着去了。
而对于杨风来说,这个曹细妹不仅是同学,也是他第一个暗恋的异性。
而且,不是一般的暗恋。
是已经到了迷恋的那种程度。
每次看见曹细妹,或者哪怕是听到她的名字,心头都会莫名的一颤。
在杨风心里,曹细妹是那么的冰清玉洁,是那么的完美无瑕。
仿佛是无比神圣而又高贵的雅典娜女神一般。
不过,杨风始终不敢表现出来,只敢将这份情愫默默的埋藏在心里。
直到许多年以后,堂妹燕子告诉他,其实曹细妹也一直在默默的喜欢他,他才知道,以前的所有巧合,是怎么回事。
所以,现在重生了,他再也不会错过这个善良而又美丽的女孩了。
当然,不是现在。
现在的他才只有16岁,而曹细妹才只有15岁,和燕子一样大。
因此,杨风现在要做的是如何奋斗。
当自己有事业了,到那时,才有资格有条件对这个‘在重生前错过了一辈子’的女孩说爱。
自然,作为一个重生者,作为一个在重生前是一家鞋厂小老板兼皮鞋设计师的达人。
杨风的目标肯定不是‘挑着担子走门串户的给人家补一辈子皮鞋’的补鞋匠。
而是重生前一直萦绕在他心头的那个梦想——要让全世界每一个城市的角落、都有人穿他设计和制造出来的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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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猪栏里面抓猪崽子,是有一定风险的。
猪栏里面的那些老母猪们,别看在平时不管事,只管吃管喝管睡。
可是,当有人动它们的崽子时,马上就有反应了。
像杨风的母亲,跳到猪栏里面去抓那些小猪崽,它们立刻变得凶狠了起来,冲着杨风的母亲大声吼叫。
有的母猪还想用它们的脑袋顶杨风的母亲。
还真是为母则刚、护犊心切啊。
不过,杨风的母亲很有经验,只见她不躲也不闪,朝那些母猪的脸上摸了几下,又朝它们的后背上来回摩挲了几下。
很快,这些老母猪就都变老实了。
变老实之后,任凭杨风的母亲如何抓它们的子女,都是充耳不闻。
好像抓的不是从它们身上掉下来的肉一样。
……
杨风的母亲不但哄母猪很有经验,抓这些小猪崽子也很有经验。
只见她眼疾手快,一下便抓到一只,一下又抓到一只。
杨风虽然是重生者,但也很佩服母亲。
他觉得很神奇,于是,在猪栏的门口仔细观察母亲的战法。
他发现,母亲抓猪崽的时候其实是有策略的。
她不会正面抓。
而是专朝猪崽的身后抓。
而且,她不会抓别的部位,只抓猪崽子的两条后腿。
一把将猪崽子的两条后腿抓住之后,就赶紧将猪崽子提起来。
这样,猪崽子就算再反抗、再哇哇大叫、也徒劳了。
因为,它们根本就使不上劲。
母亲将猪崽送到猪栏的门口时,杨风便赶紧将猪崽子的两条后腿接住。
然后,提到李兽医面前。
李兽医则让杨风将猪崽子侧身放在地上,再按住猪崽子的两条后腿。
他则用膝盖顶住猪崽子的前半部分。
接着,用一把半月型的小弯刀,娴熟的将猪崽子的肚皮割开,然后将里面的尻子挤出来,再一刀割掉。
割掉之后,这个远近闻名的兽医世家传人用冷却后的开水将猪崽子的伤口部位清洗几下。
然后,让杨风提走。
接着,杨风再从母亲手里接过另外一只小猪崽子,提到李兽医面前进行‘阉割手术’。
……
阉猪崽是一门体力活。
杨风虽然是个只有‘16岁’的小伙子,可几个回合之后,也觉得手脚有点发软了。
于是,他不得不将体内那股神秘的力量激活。
这样一来,就感觉要轻松多了。
阉着阉着,胡咬金来了。
这家伙穿着一身校服。
看来,今天他去了学校。
胡咬金一来,便哇哇大叫;“我靠,风大侠,我还以为你家里在杀猪,原来,是在阉猪崽子,这么好的事,怎么不叫上我老胡。”
接着,胡咬金一边勒胳膊,一边准备上阵帮着一起抓猪崽子的架势。
杨风怕弄脏了胡咬金的衣服,忙道;“胡咬金,算了,还是我一个人来吧,不麻烦你这个大作家了。”
谁知杨风话音刚落,胡咬金便忙道;“没事,风大侠,反正我这身校服也要洗了,脏不脏无所谓。”
说完后,胡咬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便到猪栏门口去接杨风母亲递出来的猪崽子。
见胡咬金这么热心,杨风也没办法,只好由着他抓,正好,也可以帮忙省一省力气。
不过,胡咬金的蛮力确实不是吹的,一只只猪崽子到了他手里之后,都变得服服帖帖了。
连李兽医都不停的点头,表示胡咬金配合的不错。
抓了几只后,杨风问胡咬金;“胡咬金,今天下午你怎么又想起来我这里了,不要抓紧时间写小说吗?”
胡咬金凝了一下神,然后道;“听细妹说,燕子的脚受伤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你是说曹细妹?”
“对啊,她和燕子关系那么好,是亲如姐妹一样的好闺蜜,应该说的是真的。”
然后,胡咬金问杨风;“风大侠,你这个堂妹,脚是不是真的受伤了?”
“你去看看不就知道了。”杨风笑道。
“嗨,如果我老胡有这么厚的脸皮,就好喽。”
“那有什么的,就算不是一个村的,大家也都是同学,同学之间,看看也正常。”
说完后,杨风接着问胡咬金;“对了,胡咬金,你是什么时候见到曹细妹的?她不是也转学到陈家桥中学了么?”
“就是刚刚,我老胡从学校里回来,在村官家里碰见了细妹,然后她告诉我的。”
“她现在她舅舅家里?”
“对啊——怎么啦?奇怪么。”
“不,不奇怪。”
这个曹细妹,是村官李国庆的亲外甥女,母亲是个大学生,毕业后,被分配在武冈的一家国企单位,后来又嫁在武冈。
由于家里发生了一点变故,因此,从初中一年级开始,曹细妹一直住在舅舅家里,念书也在凤凰乡中学念。
她和燕子的关系非常好,俩人是形同姐妹的一对好朋友兼闺蜜。
像燕子之所以转学到陈家桥中学去念初三,除了教学质量好质问,也是因为曹细妹的缘故。
因为曹细妹转学到陈家桥中学,所以,她也跟着去了。
而对于杨风来说,这个曹细妹不仅是同学,也是他第一个暗恋的异性。
而且,不是一般的暗恋。
是已经到了迷恋的那种程度。
每次看见曹细妹,或者哪怕是听到她的名字,心头都会莫名的一颤。
在杨风心里,曹细妹是那么的冰清玉洁,是那么的完美无瑕。
仿佛是无比神圣而又高贵的雅典娜女神一般。
不过,杨风始终不敢表现出来,只敢将这份情愫默默的埋藏在心里。
直到许多年以后,堂妹燕子告诉他,其实曹细妹也一直在默默的喜欢他,他才知道,以前的所有巧合,是怎么回事。
所以,现在重生了,他再也不会错过这个善良而又美丽的女孩了。
当然,不是现在。
现在的他才只有16岁,而曹细妹才只有15岁,和燕子一样大。
因此,杨风现在要做的是如何奋斗。
当自己有事业了,到那时,才有资格有条件对这个‘在重生前错过了一辈子’的女孩说爱。
自然,作为一个重生者,作为一个在重生前是一家鞋厂小老板兼皮鞋设计师的达人。
杨风的目标肯定不是‘挑着担子走门串户的给人家补一辈子皮鞋’的补鞋匠。
而是重生前一直萦绕在他心头的那个梦想——要让全世界每一个城市的角落、都有人穿他设计和制造出来的皮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