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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之远拉了下我的手,我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出了为难。
季海默的事,还真让我为难了一下。我才到宿舍,东西还没理就有学弟敲门说楼下有人找我。我放下东西下楼一看,对方竟然是季海默的二叔。
季叔叔算我的长辈,他想找我谈谈我没办法拒绝,于是在离宿舍楼不远的一处长椅上,我从季叔叔嘴里知道了季海默的事。
我还记得当初家人把我和海默促成在一起时,海默是因为一个叫李晨的男生去的国外读书,说好听了是她找到真爱,两人携手远赴异国他乡,说不好听是她移情别恋,把我“抛弃”了,虽然我是相当欢迎这种“抛弃”的,但在季家人眼里,海默还是“对不起”我的。
季叔叔和我说这些陈年旧事时,脸上是表达不完的愧疚,我连着说了几个没关系,他才平稳下情绪。
“之远,叔叔知道海默当初做的有些不对,可你念在当年她小,别和她计较了好不好。”
“季叔叔,我从来没和海默计较过什么,过去我对她怎样,现在还是怎样。”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上去平稳舒缓一些。季叔叔却激动了:“真的吗?那你和海默还有没有可能……”
“季叔叔,就算是过去,海默也只是我妹妹,而且我现在还有个很要好的女朋友了。”
“哦……”季叔叔低着头,“我也是听说了些,是个学法医的……”
穆中华哼着气打断了我的回忆:“知道你有女朋友还这么问,安得什么心。”
我拉拉她的手:“我这不是宣告我的所属权归属地了嘛。”
她又哼一声,说:你还算坚定。
那是,这件事上,我立场是绝对坚定的。我说起了我的烦心事:“季叔叔说,海默在国外受了刺激,现在情绪不大稳定,她想呆在我身边,季家认为这对她病情的康复有好处,我想着来问问你,中华,你是什么意思?”
“帮,必须得帮。”她大大咧咧地说:“你尽管好好照顾她吧,我不忙的时候也会帮你一起照顾。”
“真的?”
我有点不信,千山曾经这么评价过南禕:她容忍得了自己男人偶尔不给自己买昂贵的礼物,却绝对不允许其他女人在自己男人身边蜜蜂般飞行超过一分钟以上。顾千山说,女人的妒是他们表达爱意的另一种方式。
难道中华不在意我?我把自己的想法直接了当表达给了中华,她却摆摆手:“我不是南禕,你更不是顾千山,我是觉得与其不让你帮季海默,季家人着急想其他办法祸害你,还不如把敌人摆放在自己的可视区域,就算她有什么小动作我也是一清二楚的。再说了,你没听过这样一句话?与其在乎情敌和自己谁美,不如管住情人两条腿。你的心在我这边,我怕谁?”
“还怪有自信的呢?”我捏捏她的脸。
带着奇形怪状表情的穆中华回我:“还没说完,你的心要是不在了,我不是还有刀吗?”
恰好食堂有人推门进来,门外小风一吹,我下半身嗖地一凉。
开始,我真有种超级狗血的想法,那就是我们宿舍的新室友是季海默来着,可是事实证明,生活大多数情况下,并非狗血剧。但其实也挺狗血的,新搬来的竟然是数学系那个交换生——marlin。西方人的眉眼和东方人不同,marlin的眼睛就总是很深邃的。
我还记得第一次在宿舍照面,她正对着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穿衣镜搔首弄姿,她和我说hi,我瞟了她一眼,拿起东西,没说话,开门离开。
我真不是那种闲着没事爱和别人套磁的人,口水不是水?也要求的。
而且,入秋后,川州市公安局竟真出人意料的繁忙起来。譬如现在,我前脚才接了叶之远约会见面的电话,后脚就遭到赵哥急传,市区某处发现尸体,赵哥要我一起去进行法医勘查。
没办法,前往现场途中,我又给叶之远打电话。
“和她吃饭,要注意保持适当距离。”我望着窗外的风景,和电话那边的叶之远做着嘱咐,自从答应了季海默她叔的要求,我和叶之远就多了一个“闺女”,这“闺女”还忒粘她“爸”,巴不得一天24小时的跟着,我这个做“妈”的也不容易,需要时时叮嘱。
叶之远回我:“成,我找张长点的桌子坐,你要是还闲太近,那我把两张桌子拼一起。”
我笑,呆子这点真是想让我疑心都不能,我收起笑:“还有,你们两个人最多叫三个菜,四菜一汤这种规格太高,再说咱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吹来的。”
这下换叶之远笑了,我想他是在笑我那个“咱家”,本来就是嘛,就是咱家!
就要进现场了,我收线跟着赵哥一同朝窗外看。不远处是个小广场,算不上繁华的区域现在聚了不少人。
国人似乎都特别爱围观好信什么,也不管他们围观的事情到底血不血腥。
我跟着赵哥穿过人群,里圈是民警拉起来的警戒带,警戒带里圈是片灌木丛,此刻尸体就静静躺在灌木里。
场面还真不血腥,一个穿条连衣裙的女生安静躺在地上,如果不是专业人士,乍一看根本看不出女生是没了呼吸的。
我“咦”了一声,赵哥问我怎么了。我说:这个人我好像在哪儿见过。
在哪儿呢?
作者有话要说:眼睛流泪两天了,血管情况不好,打针手打肿了,双更日期未定,大家别急。
再有就是想和大家说个四儿,《上钩儿》是本小说,叶之远只有一个,穆中华也是独一无二的,私语酱是为了写出他们的那种感觉才这么处理的,我个人是十分十分的不赞成现实生活里你把自己男人和一个惦记你男人的女的搁一块堆儿的,这是小说,小伙伴们干万别在生活里找小说那种感觉,真的。请叫我爱情路上一明灯或者人僧指南一雷锋,不谢。_ob汗表给我喝倒彩,私语酱就是脸大了点,米别的毛病撒。健硬习。~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
我的脸盲症还真挺严重的,直到拿到从死者身上找到的身份证,看了那人的名字,我又想了十几秒,才想起来这人是谁。管小潮那个同学,叶之远的学妹,之前托管小潮介绍她和程牧尧认识的那个女生,数学系一个叫庞菲菲的女生。
痕检科的前辈围着灌木查找着线索,赵哥带我查尸表。前后看了一圈,没发现有什么外伤,赵哥考验似得问我:“小穆,照你看可能是死因是什么?”
我没害怕,慢条斯理的回答:“死者尸斑明显形成,预计的死亡时间该是在昨晚十一点至一点间。身上没有外伤造成的生活反应,指甲里有黑色泥土,目测与这片灌木下的土质相同,死者嘴边有呕吐物残留痕迹,再加上死者口部残留有杏仁味,目测是氰化钾中毒死亡的。”
赵哥没肯定也没否定我,他说:“回去解剖了看看。”
解剖的结果和我推断的一致,我有些洋洋得意,赵哥却提出个问题:“氰化钾的口服致死量是150至250mg左右,口服之后很快就会出现中毒情况,可刑侦队长他们那边来的消息说庞菲菲死当天是六点吃的饭,而她又不是个喜欢吃零食的人,那么从六点到她死亡的这段时间里,是什么理由让庞菲菲吃了东西,还走到离学校距离不近的地方中毒身亡的呢?”
“会不会是气体中毒?”说完,我自己先把自己这个观点否了,庞菲菲的尸体没有被拖拽过的痕迹,难不成她是死后尸体自己走去的灌木丛后面吗?
这个问题缠绕我的第三天,案子进展不大,南禕难得来局里找我。
按照惯例,进局里实习,大部分实习生都是... -->>
叶之远拉了下我的手,我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出了为难。
季海默的事,还真让我为难了一下。我才到宿舍,东西还没理就有学弟敲门说楼下有人找我。我放下东西下楼一看,对方竟然是季海默的二叔。
季叔叔算我的长辈,他想找我谈谈我没办法拒绝,于是在离宿舍楼不远的一处长椅上,我从季叔叔嘴里知道了季海默的事。
我还记得当初家人把我和海默促成在一起时,海默是因为一个叫李晨的男生去的国外读书,说好听了是她找到真爱,两人携手远赴异国他乡,说不好听是她移情别恋,把我“抛弃”了,虽然我是相当欢迎这种“抛弃”的,但在季家人眼里,海默还是“对不起”我的。
季叔叔和我说这些陈年旧事时,脸上是表达不完的愧疚,我连着说了几个没关系,他才平稳下情绪。
“之远,叔叔知道海默当初做的有些不对,可你念在当年她小,别和她计较了好不好。”
“季叔叔,我从来没和海默计较过什么,过去我对她怎样,现在还是怎样。”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上去平稳舒缓一些。季叔叔却激动了:“真的吗?那你和海默还有没有可能……”
“季叔叔,就算是过去,海默也只是我妹妹,而且我现在还有个很要好的女朋友了。”
“哦……”季叔叔低着头,“我也是听说了些,是个学法医的……”
穆中华哼着气打断了我的回忆:“知道你有女朋友还这么问,安得什么心。”
我拉拉她的手:“我这不是宣告我的所属权归属地了嘛。”
她又哼一声,说:你还算坚定。
那是,这件事上,我立场是绝对坚定的。我说起了我的烦心事:“季叔叔说,海默在国外受了刺激,现在情绪不大稳定,她想呆在我身边,季家认为这对她病情的康复有好处,我想着来问问你,中华,你是什么意思?”
“帮,必须得帮。”她大大咧咧地说:“你尽管好好照顾她吧,我不忙的时候也会帮你一起照顾。”
“真的?”
我有点不信,千山曾经这么评价过南禕:她容忍得了自己男人偶尔不给自己买昂贵的礼物,却绝对不允许其他女人在自己男人身边蜜蜂般飞行超过一分钟以上。顾千山说,女人的妒是他们表达爱意的另一种方式。
难道中华不在意我?我把自己的想法直接了当表达给了中华,她却摆摆手:“我不是南禕,你更不是顾千山,我是觉得与其不让你帮季海默,季家人着急想其他办法祸害你,还不如把敌人摆放在自己的可视区域,就算她有什么小动作我也是一清二楚的。再说了,你没听过这样一句话?与其在乎情敌和自己谁美,不如管住情人两条腿。你的心在我这边,我怕谁?”
“还怪有自信的呢?”我捏捏她的脸。
带着奇形怪状表情的穆中华回我:“还没说完,你的心要是不在了,我不是还有刀吗?”
恰好食堂有人推门进来,门外小风一吹,我下半身嗖地一凉。
开始,我真有种超级狗血的想法,那就是我们宿舍的新室友是季海默来着,可是事实证明,生活大多数情况下,并非狗血剧。但其实也挺狗血的,新搬来的竟然是数学系那个交换生——marlin。西方人的眉眼和东方人不同,marlin的眼睛就总是很深邃的。
我还记得第一次在宿舍照面,她正对着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穿衣镜搔首弄姿,她和我说hi,我瞟了她一眼,拿起东西,没说话,开门离开。
我真不是那种闲着没事爱和别人套磁的人,口水不是水?也要求的。
而且,入秋后,川州市公安局竟真出人意料的繁忙起来。譬如现在,我前脚才接了叶之远约会见面的电话,后脚就遭到赵哥急传,市区某处发现尸体,赵哥要我一起去进行法医勘查。
没办法,前往现场途中,我又给叶之远打电话。
“和她吃饭,要注意保持适当距离。”我望着窗外的风景,和电话那边的叶之远做着嘱咐,自从答应了季海默她叔的要求,我和叶之远就多了一个“闺女”,这“闺女”还忒粘她“爸”,巴不得一天24小时的跟着,我这个做“妈”的也不容易,需要时时叮嘱。
叶之远回我:“成,我找张长点的桌子坐,你要是还闲太近,那我把两张桌子拼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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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换叶之远笑了,我想他是在笑我那个“咱家”,本来就是嘛,就是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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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似乎都特别爱围观好信什么,也不管他们围观的事情到底血不血腥。
我跟着赵哥穿过人群,里圈是民警拉起来的警戒带,警戒带里圈是片灌木丛,此刻尸体就静静躺在灌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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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
我的脸盲症还真挺严重的,直到拿到从死者身上找到的身份证,看了那人的名字,我又想了十几秒,才想起来这人是谁。管小潮那个同学,叶之远的学妹,之前托管小潮介绍她和程牧尧认识的那个女生,数学系一个叫庞菲菲的女生。
痕检科的前辈围着灌木查找着线索,赵哥带我查尸表。前后看了一圈,没发现有什么外伤,赵哥考验似得问我:“小穆,照你看可能是死因是什么?”
我没害怕,慢条斯理的回答:“死者尸斑明显形成,预计的死亡时间该是在昨晚十一点至一点间。身上没有外伤造成的生活反应,指甲里有黑色泥土,目测与这片灌木下的土质相同,死者嘴边有呕吐物残留痕迹,再加上死者口部残留有杏仁味,目测是氰化钾中毒死亡的。”
赵哥没肯定也没否定我,他说:“回去解剖了看看。”
解剖的结果和我推断的一致,我有些洋洋得意,赵哥却提出个问题:“氰化钾的口服致死量是150至250mg左右,口服之后很快就会出现中毒情况,可刑侦队长他们那边来的消息说庞菲菲死当天是六点吃的饭,而她又不是个喜欢吃零食的人,那么从六点到她死亡的这段时间里,是什么理由让庞菲菲吃了东西,还走到离学校距离不近的地方中毒身亡的呢?”
“会不会是气体中毒?”说完,我自己先把自己这个观点否了,庞菲菲的尸体没有被拖拽过的痕迹,难不成她是死后尸体自己走去的灌木丛后面吗?
这个问题缠绕我的第三天,案子进展不大,南禕难得来局里找我。
按照惯例,进局里实习,大部分实习生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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