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www.lewen6.com,极品狂医倾天下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
姐弟俩静静地凝望着凌紫烟的尸体,这一刻刻骨铭心,他们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们要牢牢记住这一刻,誓为紫烟姐姐报仇!
两人站了很久很久,如两尊雕像一般,安静得好像不存在一般。
突然,火绯月双腿屈膝,站在一边的连玉枫也跟着屈膝跪下,两人慎重地向凌紫烟磕了三个响头,起身,准备先帮忙料理凌紫烟的后事,以及,照顾凌老爷和凌夫人。
正在两人起身的时候,连玉枫眼尖地发现了一张纸。
那张纸,静静地躺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当连玉枫捡起那张纸,随意地瞄了一眼后,便将纸递给了火绯月。
“青秧姐姐,这是紫烟姐姐写给你的,你好好看看,我先带照顾义父义母,你看看能不能从这张纸中找到什么线索。”连玉枫沙哑着声音低声说道,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纸递给了火绯月,然后扶起凌老爷和凌夫人,暂时将他们安顿在了隔壁的一个小房间里。
火绯月展开那张纸,强忍着心痛,静静地看了下去。
信上的内容如下:
青秧妹妹,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估计姐姐已经不在了,姐姐很高兴,能与妹妹结为知己,妹妹一直希望姐姐能够退了这门亲事,姐姐知道,那都是为了姐姐好,但是,姐姐更加知道,退婚,根本无法改变姐姐的命运,这一天,迟早都会到来,姐姐别无他求,唯一放心不下的,是枫弟,希望妹妹能够替姐姐照顾好枫弟,照顾他长大成人,希望以后你们俩能够相依为命,替姐姐努力活着。
青秧妹妹一定很奇怪吧,为何我明知道嫁给云牧凡会招来杀生之祸,却义无返顾想要嫁给他,直到他主动提出退婚,姐姐为了成全他,才答应退了这门亲事。妹妹一定觉得姐姐很傻对不对?其实,这一切都是姐姐欠他的,姐姐就算死一万次,也无法弥补所有发生了的一切。
八年前,姐姐刚满十岁,由于太过调皮,逛街的时候到处乱跑,被劫匪绑架,他们将我绑架到一座荒山上,从我父母的手中敲诈了很多赎金,然而,那时候的我实在太笨了,我居然趁着绑匪不注意,偷偷地摘掉了绑在眼睛上的面巾,正准备放了我的绑匪,一见我竟然看到了他们的真面目,顿时动了杀机,在那个危急时刻,两对夫妻正巧路过,那便是云牧凡的父母以及蓝若苹的父母,云牧凡的父母为了救我,差点被绑匪杀了,幸亏蓝若苹的父母及时出手相救。
最后,云牧凡的父母得救了,而蓝若苹的父母却死了。云家非常内疚,将蓝若苹的姐姐,也就是蓝若依,当做亲生女儿一般抚养,而蓝若苹,因为资质奇佳,被送到了一个神秘的地方学习。
时光匆匆,一晃,无数个岁月弹指一挥间,蓝若依长大了,爱上了如谪仙般俊美的云牧凡,这件事情被云牧凡的父母知道后,便极力地撮合两人,然而,云牧凡对蓝若依,却始终都只是兄妹之情,根本就不想娶蓝若依为妻。
因为心中那份愧疚之心,云牧凡的父母,再三劝说儿子,只要儿子肯娶蓝若依,以后他想要纳谁为妾,他们绝对不会再过问。
经不起父母的苦苦哀求,云牧凡最终还是答应了两人的订婚。但是,男女之间的感情,却并不是订个婚就能产生的,订婚之后,云牧凡还是忙忙碌碌地只顾着修炼,将蓝若依晾在一边不闻不问。
云牧凡,是京城有名的美男子,京城无数少女心目中的如意郎君,突然之间被一个孤女抢走了,京城的姑娘们疯狂了。
蓝若依的妹妹是个修炼天才,但是蓝若依,却根本就无法修炼,因为小时候,她为了救自己的妹妹,被野狼咬伤了筋脉,从此后再也不能修炼了,所以,当京城的姑娘们疯狂的时候,蓝若依,便成为整件事情的牺牲品。
那是一个惨烈的日子,蓝若依被一群修为高深的少女围住,群殴而死,云牧凡得知消息的时候,正在闭关修炼,蓝若苹不远千里赶到,将云牧凡痛骂了一顿,在蓝若苹看来,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因为云牧凡对蓝若依的漠视,如果云牧凡的心中有一点点在乎的话,怎么可能放任那些女子再三欺凌蓝若依呢?正是因为他的不作为,才导致了蓝若依的惨死。
对于此事,云家深感内疚,云牧凡更是无法原谅自己,而蓝若苹,这个摄魂界的天才,更是变得丧心病狂,只要一有女子碰触到云牧凡,她会毫不犹豫地将之灭杀,以至于有了云牧凡诅咒一说。
如果,当初不是为了救我,这一切根本就不会发生,这些年,云牧凡一直受着良心的煎熬,而我,也同样受着良心的拷问。由于对云牧凡的过多关注,导致我越来越迷恋他,我知道,我完了,凡是迷恋云牧凡的人,都是要下地狱的,我自然也不例外,我主动上了云府,为自己说亲,云牧凡不在,后来云府管家上门通知我,说云牧凡答应了。
我知道云牧凡一定会答应的,他没有理由拒绝,因为,他以前的未婚妻,也是连面都不见一下就同意了的,他的心早就已经麻木了,什么都无所谓,就算明明知道,那些女人最后都死得惨烈,他也毫无感觉,他是在为自己赎罪,用无数条无辜的生命在赎罪,可是,我却不恨他,我甚至感激他,因为这样,我便有了赎罪的机会。
最后,云牧凡居然向我提出了退婚,这令我非常震惊,这些年来,云牧凡从来没有退婚过,在他心中,活着和死了没有任何区别,所以,他不会多此一举去退婚,但是,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发生在了我的身上,云牧凡居然向我提出了退婚。
云牧凡的退婚,令姐姐非常伤心,然而,当姐姐看到青秧妹妹和枫弟脸上的灿烂笑容时,姐姐也跟着开心起来了,如果退婚能令弟弟妹妹们开心,那便是值得的。
然而,姐姐知道,退婚,无法令蓝若苹收手,只会令她更加恼火,所以,姐姐的结局,可想而知,不管姐姐的结局有多惨,姐姐始终感激青秧妹妹和枫弟为姐姐所做的一切,不管结局如何,姐姐都希望青秧妹妹和枫弟可以坚强面对。
关于报仇,姐姐思考了很久,天下间所有的姐姐,都不希望弟弟妹妹为自己报仇,但是,姐姐太了解妹妹了,正因为了解,所以姐姐才写下这封信,将一切都告诉妹妹,因为妹妹知道,就算姐姐不说,妹妹也会拼死去追查的,与其那样,还不如让姐姐告诉你,免得妹妹浪费了时间走了冤枉路。
蓝若苹这个名字,早在很多年前消失了,所以,妹妹无论如何是找不到的,这么多年来,姐姐一直在暗中追查。
姐姐去藏娇阁,除了为那里的姑娘们治病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追查蓝若苹的下落。
藏娇阁里的玫瑰,便是蓝若苹,暗夜陌也早就知道了,他之所以一再地去找玫瑰,并非像外界传言的那般,要替玫瑰赎身,而是去找玫瑰谈判,他是为了保护你,所以才一再地瞒着你,不敢解释,任由流言伤害到你们两人之间的感情。
青秧妹妹,虽然,这辈子我成不了云牧凡的妻子,但是,能见到云牧凡变得有血有肉不再麻木,能见到他如此真心地去爱一个人,我真的很满足了,青秧妹妹,云牧凡他真的很爱……
信写得很长,洋洋洒洒仿佛永远不会停止,事实上,那封信确实是没有停止,因为,直到凌紫烟的生命终止,那封信还没有写完,最后一句话,成了一个迷,云牧凡爱的人到底是谁,只有天知道了。
将遗书收好,火绯月起身来到隔壁房间,和连玉枫一起照顾两位老人,她并没有将信上的内容告诉其他人,连玉枫问起的时候,她就说只是聊了些女儿家的心事,并没有什么凶手的线索。
连玉枫闻言,抿了抿唇,没有再多问什么,火绯月叫连玉枫好好照顾两位老人,她到棺材铺去买口上等的棺木来。
火绯月一出房门,并没有朝着棺材铺的方向走,而是一路狂奔着到了藏娇阁。
藏娇阁的老鸨是认识火绯月的,早就将她当财神爷一般牢牢地记在了心中,一见火绯月来了,马上满脸堆笑地迎了上来。
火绯月没有令老鸨失望,她二话不说将一锭金子放入了老鸨的掌心,淡淡地问道:“我找玫瑰。”
“玫瑰?”老鸨闻言,手上一颤,暗夜陌曾经多次找过玫瑰,而青秧小姐和暗夜陌的关系也早就被传得沸沸扬扬了,如今青秧小姐要找玫瑰,难道是来挑战的?
青楼是个消息集散地,当火绯月一说出玫瑰这两个字的时候,这个消息便像长了翅膀一般,令无数人为之兴奋。
终于,青秧小姐还是到青楼来找玫瑰了啊,就说嘛,是个女人,哪有不在乎的道理,青秧小姐和陌公子关系那么好,怎么可能不在乎陌公子在青楼乱找女人呢,这只是个时间问题罢了,这不,青秧小姐终于还是杀上来了啊,真是令人振奋啊!这样看起来,青秧小姐是不甘心嫁给元祈太子的了,否则,也不会和暗夜陌老是暧昧不清的了。
凭良心讲,如果一定要从元祈太子和暗夜陌这两人中选出一个人的话,正常人都会选择元祈太子,道理很简单,元祈太子只是难看了点,难看本身是不会出人命的,而陌公子虽热长得俊美,但是,却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渎,万一不小心碰一下,还得冒着被冻死的危险,实在是太可怕了,能不嫁给暗夜陌还是不要嫁的好。
不过,看今天青秧小姐这个架势,摆明了是在乎暗夜陌的了,真是令人难以想象啊,居然有人会喜欢冰块。
老鸨一动不动,左右为难地讪笑着,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火绯月抿了抿唇,黛眉微挑,连续取出五个金元宝,淡淡地直视着老鸨。
老鸨终于受不住诱惑了,五个金元宝啊,就算等会儿闹翻了,也值了。
在强大的金钱诱惑下,老鸨扭动着腰肢,带着火绯月上了二楼。
老鸨将火绯月带到玫瑰的房门口,还来不及敲门,房门便咯吱一声打开了,走出一个身穿火红色镶金长裙的妖媚女子,女子面色苍白,连厚厚的胭脂水粉都挡不住她的疲惫。
“我等你很久了,你现在才来,难怪暗夜陌要借酒消愁了。”玫瑰轻声笑道,仿佛两人已经认识很久了,此刻只不过是在闲话家常。
火绯月才懒得跟她废话,她唇角扬起一抹冰冷的弧度,双掌翻飞如花,一股喷薄的内劲从掌心涌出,劈头盖脸便朝着玫瑰席卷而去。
玫瑰不闪不避,默念咒语,体内顿时散发出阵阵诡异的光芒,那光芒将火绯月的内劲一一吞噬,老鸨早已看得心惊胆战,她连滚带爬地回到一楼,躲在一个角落静观其变。
没有想到,她们藏娇阁的花魁,竟然是个深藏不露的主,幸好她平日里没有怎么虐待过玫瑰,否则,就凭玫瑰刚才那一招,就足够她死一千次了。
火绯月与玫瑰,在二楼内斗得你死我活,谁也没有将谁斗死掉。在外人的眼里,火绯月之所以找上玫瑰,纯碎是为了抢夺暗夜陌,这种两个女人抢一个男人的八卦是最受百姓们的喜欢的了,马上,消息一传十十传百,没过多久,整个京城便人尽皆知了。
关于青秧小姐为了暗夜陌,上藏娇阁找小三单挑的传闻,如长了翅膀一般,传入了二皇子的府邸,彼时,二皇子正在与元祈太子闲聊,得到消息的那一瞬间,二皇子好奇地道:“皇兄,青秧小姐不是你的未婚妻么?怎么跟陌公子不清不楚的了?”
/>
姐弟俩静静地凝望着凌紫烟的尸体,这一刻刻骨铭心,他们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们要牢牢记住这一刻,誓为紫烟姐姐报仇!
两人站了很久很久,如两尊雕像一般,安静得好像不存在一般。
突然,火绯月双腿屈膝,站在一边的连玉枫也跟着屈膝跪下,两人慎重地向凌紫烟磕了三个响头,起身,准备先帮忙料理凌紫烟的后事,以及,照顾凌老爷和凌夫人。
正在两人起身的时候,连玉枫眼尖地发现了一张纸。
那张纸,静静地躺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当连玉枫捡起那张纸,随意地瞄了一眼后,便将纸递给了火绯月。
“青秧姐姐,这是紫烟姐姐写给你的,你好好看看,我先带照顾义父义母,你看看能不能从这张纸中找到什么线索。”连玉枫沙哑着声音低声说道,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纸递给了火绯月,然后扶起凌老爷和凌夫人,暂时将他们安顿在了隔壁的一个小房间里。
火绯月展开那张纸,强忍着心痛,静静地看了下去。
信上的内容如下:
青秧妹妹,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估计姐姐已经不在了,姐姐很高兴,能与妹妹结为知己,妹妹一直希望姐姐能够退了这门亲事,姐姐知道,那都是为了姐姐好,但是,姐姐更加知道,退婚,根本无法改变姐姐的命运,这一天,迟早都会到来,姐姐别无他求,唯一放心不下的,是枫弟,希望妹妹能够替姐姐照顾好枫弟,照顾他长大成人,希望以后你们俩能够相依为命,替姐姐努力活着。
青秧妹妹一定很奇怪吧,为何我明知道嫁给云牧凡会招来杀生之祸,却义无返顾想要嫁给他,直到他主动提出退婚,姐姐为了成全他,才答应退了这门亲事。妹妹一定觉得姐姐很傻对不对?其实,这一切都是姐姐欠他的,姐姐就算死一万次,也无法弥补所有发生了的一切。
八年前,姐姐刚满十岁,由于太过调皮,逛街的时候到处乱跑,被劫匪绑架,他们将我绑架到一座荒山上,从我父母的手中敲诈了很多赎金,然而,那时候的我实在太笨了,我居然趁着绑匪不注意,偷偷地摘掉了绑在眼睛上的面巾,正准备放了我的绑匪,一见我竟然看到了他们的真面目,顿时动了杀机,在那个危急时刻,两对夫妻正巧路过,那便是云牧凡的父母以及蓝若苹的父母,云牧凡的父母为了救我,差点被绑匪杀了,幸亏蓝若苹的父母及时出手相救。
最后,云牧凡的父母得救了,而蓝若苹的父母却死了。云家非常内疚,将蓝若苹的姐姐,也就是蓝若依,当做亲生女儿一般抚养,而蓝若苹,因为资质奇佳,被送到了一个神秘的地方学习。
时光匆匆,一晃,无数个岁月弹指一挥间,蓝若依长大了,爱上了如谪仙般俊美的云牧凡,这件事情被云牧凡的父母知道后,便极力地撮合两人,然而,云牧凡对蓝若依,却始终都只是兄妹之情,根本就不想娶蓝若依为妻。
因为心中那份愧疚之心,云牧凡的父母,再三劝说儿子,只要儿子肯娶蓝若依,以后他想要纳谁为妾,他们绝对不会再过问。
经不起父母的苦苦哀求,云牧凡最终还是答应了两人的订婚。但是,男女之间的感情,却并不是订个婚就能产生的,订婚之后,云牧凡还是忙忙碌碌地只顾着修炼,将蓝若依晾在一边不闻不问。
云牧凡,是京城有名的美男子,京城无数少女心目中的如意郎君,突然之间被一个孤女抢走了,京城的姑娘们疯狂了。
蓝若依的妹妹是个修炼天才,但是蓝若依,却根本就无法修炼,因为小时候,她为了救自己的妹妹,被野狼咬伤了筋脉,从此后再也不能修炼了,所以,当京城的姑娘们疯狂的时候,蓝若依,便成为整件事情的牺牲品。
那是一个惨烈的日子,蓝若依被一群修为高深的少女围住,群殴而死,云牧凡得知消息的时候,正在闭关修炼,蓝若苹不远千里赶到,将云牧凡痛骂了一顿,在蓝若苹看来,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因为云牧凡对蓝若依的漠视,如果云牧凡的心中有一点点在乎的话,怎么可能放任那些女子再三欺凌蓝若依呢?正是因为他的不作为,才导致了蓝若依的惨死。
对于此事,云家深感内疚,云牧凡更是无法原谅自己,而蓝若苹,这个摄魂界的天才,更是变得丧心病狂,只要一有女子碰触到云牧凡,她会毫不犹豫地将之灭杀,以至于有了云牧凡诅咒一说。
如果,当初不是为了救我,这一切根本就不会发生,这些年,云牧凡一直受着良心的煎熬,而我,也同样受着良心的拷问。由于对云牧凡的过多关注,导致我越来越迷恋他,我知道,我完了,凡是迷恋云牧凡的人,都是要下地狱的,我自然也不例外,我主动上了云府,为自己说亲,云牧凡不在,后来云府管家上门通知我,说云牧凡答应了。
我知道云牧凡一定会答应的,他没有理由拒绝,因为,他以前的未婚妻,也是连面都不见一下就同意了的,他的心早就已经麻木了,什么都无所谓,就算明明知道,那些女人最后都死得惨烈,他也毫无感觉,他是在为自己赎罪,用无数条无辜的生命在赎罪,可是,我却不恨他,我甚至感激他,因为这样,我便有了赎罪的机会。
最后,云牧凡居然向我提出了退婚,这令我非常震惊,这些年来,云牧凡从来没有退婚过,在他心中,活着和死了没有任何区别,所以,他不会多此一举去退婚,但是,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发生在了我的身上,云牧凡居然向我提出了退婚。
云牧凡的退婚,令姐姐非常伤心,然而,当姐姐看到青秧妹妹和枫弟脸上的灿烂笑容时,姐姐也跟着开心起来了,如果退婚能令弟弟妹妹们开心,那便是值得的。
然而,姐姐知道,退婚,无法令蓝若苹收手,只会令她更加恼火,所以,姐姐的结局,可想而知,不管姐姐的结局有多惨,姐姐始终感激青秧妹妹和枫弟为姐姐所做的一切,不管结局如何,姐姐都希望青秧妹妹和枫弟可以坚强面对。
关于报仇,姐姐思考了很久,天下间所有的姐姐,都不希望弟弟妹妹为自己报仇,但是,姐姐太了解妹妹了,正因为了解,所以姐姐才写下这封信,将一切都告诉妹妹,因为妹妹知道,就算姐姐不说,妹妹也会拼死去追查的,与其那样,还不如让姐姐告诉你,免得妹妹浪费了时间走了冤枉路。
蓝若苹这个名字,早在很多年前消失了,所以,妹妹无论如何是找不到的,这么多年来,姐姐一直在暗中追查。
姐姐去藏娇阁,除了为那里的姑娘们治病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追查蓝若苹的下落。
藏娇阁里的玫瑰,便是蓝若苹,暗夜陌也早就知道了,他之所以一再地去找玫瑰,并非像外界传言的那般,要替玫瑰赎身,而是去找玫瑰谈判,他是为了保护你,所以才一再地瞒着你,不敢解释,任由流言伤害到你们两人之间的感情。
青秧妹妹,虽然,这辈子我成不了云牧凡的妻子,但是,能见到云牧凡变得有血有肉不再麻木,能见到他如此真心地去爱一个人,我真的很满足了,青秧妹妹,云牧凡他真的很爱……
信写得很长,洋洋洒洒仿佛永远不会停止,事实上,那封信确实是没有停止,因为,直到凌紫烟的生命终止,那封信还没有写完,最后一句话,成了一个迷,云牧凡爱的人到底是谁,只有天知道了。
将遗书收好,火绯月起身来到隔壁房间,和连玉枫一起照顾两位老人,她并没有将信上的内容告诉其他人,连玉枫问起的时候,她就说只是聊了些女儿家的心事,并没有什么凶手的线索。
连玉枫闻言,抿了抿唇,没有再多问什么,火绯月叫连玉枫好好照顾两位老人,她到棺材铺去买口上等的棺木来。
火绯月一出房门,并没有朝着棺材铺的方向走,而是一路狂奔着到了藏娇阁。
藏娇阁的老鸨是认识火绯月的,早就将她当财神爷一般牢牢地记在了心中,一见火绯月来了,马上满脸堆笑地迎了上来。
火绯月没有令老鸨失望,她二话不说将一锭金子放入了老鸨的掌心,淡淡地问道:“我找玫瑰。”
“玫瑰?”老鸨闻言,手上一颤,暗夜陌曾经多次找过玫瑰,而青秧小姐和暗夜陌的关系也早就被传得沸沸扬扬了,如今青秧小姐要找玫瑰,难道是来挑战的?
青楼是个消息集散地,当火绯月一说出玫瑰这两个字的时候,这个消息便像长了翅膀一般,令无数人为之兴奋。
终于,青秧小姐还是到青楼来找玫瑰了啊,就说嘛,是个女人,哪有不在乎的道理,青秧小姐和陌公子关系那么好,怎么可能不在乎陌公子在青楼乱找女人呢,这只是个时间问题罢了,这不,青秧小姐终于还是杀上来了啊,真是令人振奋啊!这样看起来,青秧小姐是不甘心嫁给元祈太子的了,否则,也不会和暗夜陌老是暧昧不清的了。
凭良心讲,如果一定要从元祈太子和暗夜陌这两人中选出一个人的话,正常人都会选择元祈太子,道理很简单,元祈太子只是难看了点,难看本身是不会出人命的,而陌公子虽热长得俊美,但是,却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渎,万一不小心碰一下,还得冒着被冻死的危险,实在是太可怕了,能不嫁给暗夜陌还是不要嫁的好。
不过,看今天青秧小姐这个架势,摆明了是在乎暗夜陌的了,真是令人难以想象啊,居然有人会喜欢冰块。
老鸨一动不动,左右为难地讪笑着,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火绯月抿了抿唇,黛眉微挑,连续取出五个金元宝,淡淡地直视着老鸨。
老鸨终于受不住诱惑了,五个金元宝啊,就算等会儿闹翻了,也值了。
在强大的金钱诱惑下,老鸨扭动着腰肢,带着火绯月上了二楼。
老鸨将火绯月带到玫瑰的房门口,还来不及敲门,房门便咯吱一声打开了,走出一个身穿火红色镶金长裙的妖媚女子,女子面色苍白,连厚厚的胭脂水粉都挡不住她的疲惫。
“我等你很久了,你现在才来,难怪暗夜陌要借酒消愁了。”玫瑰轻声笑道,仿佛两人已经认识很久了,此刻只不过是在闲话家常。
火绯月才懒得跟她废话,她唇角扬起一抹冰冷的弧度,双掌翻飞如花,一股喷薄的内劲从掌心涌出,劈头盖脸便朝着玫瑰席卷而去。
玫瑰不闪不避,默念咒语,体内顿时散发出阵阵诡异的光芒,那光芒将火绯月的内劲一一吞噬,老鸨早已看得心惊胆战,她连滚带爬地回到一楼,躲在一个角落静观其变。
没有想到,她们藏娇阁的花魁,竟然是个深藏不露的主,幸好她平日里没有怎么虐待过玫瑰,否则,就凭玫瑰刚才那一招,就足够她死一千次了。
火绯月与玫瑰,在二楼内斗得你死我活,谁也没有将谁斗死掉。在外人的眼里,火绯月之所以找上玫瑰,纯碎是为了抢夺暗夜陌,这种两个女人抢一个男人的八卦是最受百姓们的喜欢的了,马上,消息一传十十传百,没过多久,整个京城便人尽皆知了。
关于青秧小姐为了暗夜陌,上藏娇阁找小三单挑的传闻,如长了翅膀一般,传入了二皇子的府邸,彼时,二皇子正在与元祈太子闲聊,得到消息的那一瞬间,二皇子好奇地道:“皇兄,青秧小姐不是你的未婚妻么?怎么跟陌公子不清不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