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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铃国内热闹非凡,街上的百姓们都在议论纷纷着,火绯月的耳朵特别灵敏,所以不小心听到了不少的八卦新闻。
“你听说了吗?今天太子殿下要回京啊。”
“这件事情人人都知道,我怎么可能没听说呢?据说燕王世子也要跟着一起回京呢。”
“对对对,这下京城可就要热闹了。”
“是啊,你瞧瞧京城的少女们,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咱们看了也都爽心悦目啊。”
“据说,闻香院的花魁金牡丹要拍卖初夜啊,就在最近这些日子了,可惜我没钱,要不然,怎么着也要拍下来,那个金牡丹啊,长得可真是水灵啊……”
“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就凭你,配吗?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是不配,难道你配了吗?你不也跟我一样,只能干瞪眼的份儿。”
“咦,这太子殿下和燕王世子不是都刚刚回京么?要是他们两个去竞拍金牡丹的初夜的话,不知道谁会赢?”
“你神经病啊?怎么可能?太子殿下的冷酷无情是出了名的,别说是青楼女子了,就算是清白人家的闺女,他都懒得费神瞧一眼,怎么可能去做这么无聊的事情?”
“就是,燕王世子虽然平易近人,但是在女人问题上一直也都是清清白白的,对女子尊重有加,对于这种糟蹋女人的竞拍活动,他肯定是不屑一顾的。”
“就是就是,除非天下红雨,否则以他们两个人的个性,绝对不会出现在闻香院这种地方的。”
……
听着这些没有营养的八卦,火绯月的唇角忍不住微微扬起,真是到哪儿都有这样的八卦啊,人家太子去不去青楼泡妞,关这些小老百姓什么事儿?真是吃饱了撑着瞎操心。
其实,火绯月之所以留心街上的八卦,主要目的是想要听一些关于金铃果的消息,谁知道街上这么多的人,闲聊的话题都围绕着这些打转,根本就没有一个人提起金铃果。
火绯月轻叹一声,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消息,只能暂时在这里住下,既然已经来到了金铃国,自己先四处找找看,有空么到处跑跑,来日方长,她就不信了,偌大的金铃国,会没有一个人议论金铃果。今天主要是因为太子殿下和什么燕王世子要回京,所以才使得老百姓的目光都被这件所谓的大事给吸引住了,等这些所谓的大事风头一过,老百姓总会议论金铃果的事情了吧?
打定主意后,火绯月便准备先去找家客栈落脚,然后再慢慢研究金铃果的事情。
可就在她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听到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阵惊人的震撼声。
“快看,是太子殿下啊!太子殿下真的回京了!”
“是啊是啊,太子殿下还是一如既往地那么冷酷啊,好有型哟!”
“他身边那个是燕王世子,好温暖啊,我好喜欢!”
……
火绯月听得满脸黑线,好冷酷好有型?好温暖好喜欢?现在的女孩子还真是不挑剔啊,无论是冰冷的还是温暖的都喜欢,到底懂不懂得审美啊?
出于好奇,火绯月忍不住扬眸望去。
前方大街的中心位置,两匹骏马并肩而行,两个绝美男子骑在马上,正如百姓们所形容的那样,一个像冰块一样冷酷,一个像春天一般温暖,一冷一热,一冰一暖,还真是够有特色的,真不知道这两人怎么会搭在了一起,难道就是为了让彼此的个性更加凸显出来么?
那个很冷酷很有型的太子殿下,浑身上下散发着冰冷的寒气,仿佛靠近一步便会被他的寒气给冻伤了,而那个很温暖很春天的燕王世子,虽然浑身上下散发着迷人的和气,但其实唇角的那抹笑却透着一种疏离,他将真实的自己很好地掩藏了起来,这种人,虽然脸上始终带着微笑,但是那抹微笑却不达眼底,只是装装样子罢了,并非真的有多好相处。
总之,经过火绯月的判定,无论是冰寒冷酷的太子殿下还是温暖如春的燕王世子,都不是那种真的会与人交心的人,他们自大狂妄,活在属于自我的世界里,也许他们彼此之间还是读得懂彼此的,这也是为什么他们相互之间能够和谐相处的原因。
火绯月唇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琉璃般的眸子中既没有崇拜羡慕,也没有惊艳谄媚,有的,只是一副了然的观望,似乎一个刹那间便将这两位被神话了的人物给看透彻了。
骏马上的太子和燕王世子,早就注意到了火绯月那不同寻常人的目光,心中皆一阵诧异,从小到大,他们什么样的目光都见识过,就是没有见识过这么清澈明净的目光,不含一丝一毫的世俗偏见,就像一面镜子,彻底照见了他们的本来面目,不带任何一丝个人情绪在里面。
这样的少年,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只是,他们还来不及多看几眼,便发现那少年已经隐没在了人群之中,消失不见了。
看了几眼所谓的大人物之后,火绯月的好奇心也得到了满足,便不再多看,直奔客栈而去。
找了家客栈安顿好之后,火绯月便到处打探,寻找金铃果的下落。当然,金铃果是宝贝,如果直截了当地问人,肯定没人会愿意告诉她的,要是知道金陵果在哪儿,还不自己抓紧去采摘了么?谁会笨得告诉外人啊。火绯月的打探,其实就是旁敲侧击一下,然后自己到处寻访金铃果的名山大川,亦或者是到各家酒店蹦跶一番,看有没有什么人在窃窃私语关于金铃果的小道消息。
这一天,火绯月一大早便去山上寻找金陵果的下落了,找了一上午也没有找到任何线索,于是她便赶到了京城一家有名的酒楼,叫做蓝印轩的,打算好好享受一下这里的美食,顺便偷听一些小道消息。
蓝印轩内人山人海,非常热闹,火绯月好不容易争取到了一个位置,坐下来正准备好好犒劳一下自己,却发现隔壁座位上居然坐着两个大人物。
之所以说是两个大人物,那是因为这两个不是别人,正是目前京城百姓最为热议的人物,太子殿下和燕王世子。
太子殿下身穿一袭黑色锦袍,墨发高高束起,用一根白玉簪子簪住,肌肤晶莹如珍珠,一双狭长的丹凤眼微微上挑着,一看就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物,他薄唇微抿,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寒气,似乎全天下的人都欠了他一般。
燕王世子则穿着一袭月白色的锦袍,与太子殿下的黑色锦袍相得益彰,他墨发如锦缎一般披散在肩膀上,使得整个人看上去带着一股慵懒的气息,眉眼之间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俊逸的脸上始终保持着淡淡的微笑,红润性感的唇瓣也始终微微翘起,给人一种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感觉。
两个一冷一热的绝美男子坐在这里,难怪这里生意会那么火爆了。想不到今天运气这么好,居然跟这两位成了邻桌,那今天一定要把耳朵高高竖起,听一听这两位传说中的大人物都聊着什么话题,像金铃果这么具有内涵的话题,应该是这两位高高在上的人物会聊的话题吧?
就在火绯月竖起耳朵努力偷听之际,却发现,这两位大人物还真是怪胎啊,自始至终,两人就只顾着埋头猛吃,竟然一句话也没有聊。
火绯月的唇角抽了抽,这两位的相处方式还真够独特的,居然能够做到这么长时间一句话都不说,她在偷听下去非得郁闷死不可。算了,还是先回去再说吧。
就在火绯月一脸认命地准备离开之际,突然感到空气中散发出一股奇异的暗香,根据火绯月行医多年的心得,这暗香,是一种剧毒,而暗香散发出来的方向,便是太子殿下的杯盏之中。
居然在酒楼内下毒害太子,真是够阴险的,虽然火绯月很看不惯太子殿下高高在上的冷酷嚣张样,但是,火绯月更加难以忍受,一条鲜活的生命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就此陨落。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举手之劳而已,就当做是日行一善吧,生命是值得珍惜的,就算再怎么看不惯太子这个人,但是就这么见死不救她还真是做不到。
火绯月心念一转,随手拿起一只筷子,倏地一声将太子殿下的杯盏给打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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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赤脚的不怕穿鞋的
金铃国太子嬴疾,正一脸惬意地准备喝下杯中美酒,却被一道劲风惊醒,待他反应过来之际,杯盏被打破了,杯中美酒洒了一地,瞬间冒出无数毒气泡泡来。
所有人都震惊了,附近一圈的百姓们早就快速地逃离了开去,虽然太子殿下和燕王世子美色可餐,但是在剧毒面前,再也没有人欣赏美色了,毕竟,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燕王世子燕少陵,唇角始终漾着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一见脚底下面近乎沸腾起来的剧毒,他面不改色地站了起来,从容淡定地在火绯月的对面坐好,温润如玉地道:“这位朋友,多谢你的救命大恩,不知道朋友如何称呼?”
“在下月思雪。”火绯月淡淡地道。
“月思雪,唔——让我猜猜看……”燕少陵托着下巴,一脸戏谑地道,“这该不会是一个化名吧?... -->>
金铃国内热闹非凡,街上的百姓们都在议论纷纷着,火绯月的耳朵特别灵敏,所以不小心听到了不少的八卦新闻。
“你听说了吗?今天太子殿下要回京啊。”
“这件事情人人都知道,我怎么可能没听说呢?据说燕王世子也要跟着一起回京呢。”
“对对对,这下京城可就要热闹了。”
“是啊,你瞧瞧京城的少女们,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咱们看了也都爽心悦目啊。”
“据说,闻香院的花魁金牡丹要拍卖初夜啊,就在最近这些日子了,可惜我没钱,要不然,怎么着也要拍下来,那个金牡丹啊,长得可真是水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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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这太子殿下和燕王世子不是都刚刚回京么?要是他们两个去竞拍金牡丹的初夜的话,不知道谁会赢?”
“你神经病啊?怎么可能?太子殿下的冷酷无情是出了名的,别说是青楼女子了,就算是清白人家的闺女,他都懒得费神瞧一眼,怎么可能去做这么无聊的事情?”
“就是,燕王世子虽然平易近人,但是在女人问题上一直也都是清清白白的,对女子尊重有加,对于这种糟蹋女人的竞拍活动,他肯定是不屑一顾的。”
“就是就是,除非天下红雨,否则以他们两个人的个性,绝对不会出现在闻香院这种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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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这些没有营养的八卦,火绯月的唇角忍不住微微扬起,真是到哪儿都有这样的八卦啊,人家太子去不去青楼泡妞,关这些小老百姓什么事儿?真是吃饱了撑着瞎操心。
其实,火绯月之所以留心街上的八卦,主要目的是想要听一些关于金铃果的消息,谁知道街上这么多的人,闲聊的话题都围绕着这些打转,根本就没有一个人提起金铃果。
火绯月轻叹一声,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消息,只能暂时在这里住下,既然已经来到了金铃国,自己先四处找找看,有空么到处跑跑,来日方长,她就不信了,偌大的金铃国,会没有一个人议论金铃果。今天主要是因为太子殿下和什么燕王世子要回京,所以才使得老百姓的目光都被这件所谓的大事给吸引住了,等这些所谓的大事风头一过,老百姓总会议论金铃果的事情了吧?
打定主意后,火绯月便准备先去找家客栈落脚,然后再慢慢研究金铃果的事情。
可就在她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听到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阵惊人的震撼声。
“快看,是太子殿下啊!太子殿下真的回京了!”
“是啊是啊,太子殿下还是一如既往地那么冷酷啊,好有型哟!”
“他身边那个是燕王世子,好温暖啊,我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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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绯月听得满脸黑线,好冷酷好有型?好温暖好喜欢?现在的女孩子还真是不挑剔啊,无论是冰冷的还是温暖的都喜欢,到底懂不懂得审美啊?
出于好奇,火绯月忍不住扬眸望去。
前方大街的中心位置,两匹骏马并肩而行,两个绝美男子骑在马上,正如百姓们所形容的那样,一个像冰块一样冷酷,一个像春天一般温暖,一冷一热,一冰一暖,还真是够有特色的,真不知道这两人怎么会搭在了一起,难道就是为了让彼此的个性更加凸显出来么?
那个很冷酷很有型的太子殿下,浑身上下散发着冰冷的寒气,仿佛靠近一步便会被他的寒气给冻伤了,而那个很温暖很春天的燕王世子,虽然浑身上下散发着迷人的和气,但其实唇角的那抹笑却透着一种疏离,他将真实的自己很好地掩藏了起来,这种人,虽然脸上始终带着微笑,但是那抹微笑却不达眼底,只是装装样子罢了,并非真的有多好相处。
总之,经过火绯月的判定,无论是冰寒冷酷的太子殿下还是温暖如春的燕王世子,都不是那种真的会与人交心的人,他们自大狂妄,活在属于自我的世界里,也许他们彼此之间还是读得懂彼此的,这也是为什么他们相互之间能够和谐相处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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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殿下身穿一袭黑色锦袍,墨发高高束起,用一根白玉簪子簪住,肌肤晶莹如珍珠,一双狭长的丹凤眼微微上挑着,一看就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物,他薄唇微抿,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寒气,似乎全天下的人都欠了他一般。
燕王世子则穿着一袭月白色的锦袍,与太子殿下的黑色锦袍相得益彰,他墨发如锦缎一般披散在肩膀上,使得整个人看上去带着一股慵懒的气息,眉眼之间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俊逸的脸上始终保持着淡淡的微笑,红润性感的唇瓣也始终微微翘起,给人一种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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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在酒楼内下毒害太子,真是够阴险的,虽然火绯月很看不惯太子殿下高高在上的冷酷嚣张样,但是,火绯月更加难以忍受,一条鲜活的生命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就此陨落。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举手之劳而已,就当做是日行一善吧,生命是值得珍惜的,就算再怎么看不惯太子这个人,但是就这么见死不救她还真是做不到。
火绯月心念一转,随手拿起一只筷子,倏地一声将太子殿下的杯盏给打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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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铃国太子嬴疾,正一脸惬意地准备喝下杯中美酒,却被一道劲风惊醒,待他反应过来之际,杯盏被打破了,杯中美酒洒了一地,瞬间冒出无数毒气泡泡来。
所有人都震惊了,附近一圈的百姓们早就快速地逃离了开去,虽然太子殿下和燕王世子美色可餐,但是在剧毒面前,再也没有人欣赏美色了,毕竟,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燕王世子燕少陵,唇角始终漾着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一见脚底下面近乎沸腾起来的剧毒,他面不改色地站了起来,从容淡定地在火绯月的对面坐好,温润如玉地道:“这位朋友,多谢你的救命大恩,不知道朋友如何称呼?”
“在下月思雪。”火绯月淡淡地道。
“月思雪,唔——让我猜猜看……”燕少陵托着下巴,一脸戏谑地道,“这该不会是一个化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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