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长大人,娇妻来袭_分卷阅读_314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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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没有这么干脆才对。
贤惠的蒙锦凤又端出了许多吃食,几人又吃着东西聊了一会儿天,才告辞出了这座宅子。
出来以后,雷子枫忍不住问萧祈然:“你这位老师是什么身份啊?”
萧祈然摸摸脑袋,愣了一下:“你问这个干什么?难道你不相信他?就算你不相信他,也应该相信我啊。”
雷子枫摇头,“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有点好奇而已,我觉得他挺神秘。”
萧祈然想了想,思绪进入了回忆:“我也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身份,当年我拜他为师的时候,我才十来岁,因为对医学有很大的爱好,而他那时候是第一个治好癌症的人,我就拜他为师了,也是缠了他半个月他才答应的。印象中,没有见到过他的家人,也没见过他有什么要好的朋友,就连和师母结婚,也是很久以后我才知道的。”
“第一个治好癌症的人?”雷子枫的眉头皱得更深,虽然他不是很懂医学,但也知道在前几年的华夏国,癌症一直是医学界难以攻克的难关,死于癌症的人数不胜数,也是近几年,癌症才慢慢不是绝症了,王穆白竟然在十几年前就治好了癌症,这么重大的一件事,怎么就没人知道呢?
好像看出了雷子枫的疑惑一般,萧祈然解释道:“老师性格比较古怪,不喜欢招摇,我认识他十几年,几乎每一个绝症都是他先研究出来克制方法,然后过了很久才会被医学界的人研究出来,我倒是觉得,老师像是在躲什么人。”
☆、173时光流逝,岁月静好
雷子枫听完,若有所思,萧祈然拍了拍雷子枫的肩膀道:“你放心,我与老师相处十几年,虽然有些事情无法解释,但是为人绝对没有问题的。8”
雷子枫笑了笑,笑意却未达眼底:“我自然是信得过你的,只是好奇问问罢了。”他感觉得到,王穆白对他并没有恶意,只是态度确实是奇怪了些。
此时已是下午,萧祈然接到苏曼的召唤,与两人告别,赶着投胎似的一溜儿就没了影儿。雷子枫牵起傅雅的手,问道:“老婆想去哪里逛逛?”
傅雅此时还真没什么心情逛街,虽然雷子枫尽量装成无事人的样子,但是傅雅不用想就知道手术的凶险,越是临到头了,就越是放不下心来。但既然雷子枫这样问了,她也不想抚了雷子枫的心意,就说:“去前面的书店看看吧,我记得烈火喜欢看一本名叫《迷踪之国》的连载漫画,正好看新闻说第三季出来了,我去帮他买一套,省得那小子一见我就没好脸色,连堂姐也不叫。”
雷子枫瘪瘪嘴,表情甭提多委屈了:“老婆,你对那小子太好了,我不高兴。”
“胡说什么呢,那是我堂弟,你和他感情也不错呀。”傅雅瞪雷子枫一眼,这人完全是吃醋不分对象的。
“那你说说,我喜欢看什么书,说出来了,我就大人有大量不吃那小子的醋了。”雷子枫可怜兮兮地揪着傅雅的袖口,撒娇似的摇了摇,引得路人频频侧面。
雷子枫和傅雅本就长相出众,男俊女俏,又加上两人刚打了胜仗回来,各大媒体大肆报道,王穆白的话完全没有夸张,只要是华夏国的公民,就没有不认识他们两的,两人只在街头站了半分钟,就被认了出来。
“快看快看,这不是雷少和傅女神么?”
“对呀,逛个街居然能遇到偶像,我决定天天来这条街!”
“赶紧拍照发微博,便装的两人看起来也很般配哇。”
“你们快看雷少的表情和动作,好傲娇啊,没想到他私底下是这么有趣的一个人!”
“你们敢不敢和我过去找他们要签名?”
“哎哟,还是不要了,两人好不容易有休闲时间,我们远远看一眼就好了,别打扰人家约会。”
……
两人在街头只站了片刻,就引起了这么多人围观,甚至有一个开车经过的人为了看他们,差点撞上旁边的栏杆,雷子枫愣了愣,忙拉着傅雅就跑,这样下去,还不得出人命啊?
跑到书店门口,两人连忙钻了进去,在电梯里带上墨镜,傅雅围了大围巾遮住半边脸,出电梯的时候这才没有立即被人认出来。
傅雅喘了一口气,“太疯狂了,下次出来一定得易容,不然就别想好好逛街了!”
雷子枫体力比傅雅好,倒没怎么喘,拉着傅雅往前走,一边轻声道:“赶紧买完书就回去吧,没有经过变装就出来,确实是我们失策了。”
傅雅点点头,往前走了几步,突然见前面排了很长的队,人们拿着一本明黄封面的书紧张雀跃的交谈着,傅雅定睛一看,发现正是傅烈火喜欢看的那套漫画,于是就忍不住随便找了一个人问道:“请问你们在为什么要在这里排队啊?”
对方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晃了晃手中的书激动地答道:“你不知道啊?今天是《迷踪之国》的签售会,作者邓好墨首次面向读者们签名售书,我排队已经排了两个小时了!”
邓好墨?傅雅闪了闪神,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一头短发的小女孩的形象来,不会这么巧吧?随即傅雅摇摇头,《迷踪之国》听名字就知道是一本比较热血的漫画,作者应该是个男人才对,不可能是她。
傅雅抬头看了看找不到尽头的队伍,想了想还是算了,她虽然疼傅烈火,但是让她等几个小时只为得到一个签名,这种事情她是绝对没有耐心去做的。
走到漫画专区拿了一本漫画,傅雅又拉着雷子枫去了军事专区,为雷子枫挑了两本军事题材的书,颇有些讨好道:“别说我不了解你,你喜欢看什么书我当然知道了。”
雷子枫隐在墨镜下面的眼角往上挑了挑,“这个是毫无悬念的好吧?”
傅雅瞥他一眼,拉着他到一楼结账,一下楼就看到前面搭了一个台子,台子前围了不少的人,还有人拿着照相机在一旁不停地照相,傅雅下意识看了看背后的led屏幕,上面书写几个明黄大字:《迷踪之国》签名售书帝都站,旁边放了一张作者的照片。
傅雅一见这照片就愣住了,这张熟悉的面容,一头精练的短发,和记忆中的那个人完全重合了。
真的是她!
十几年过去了,除了五官成熟了一些,她真是一点没变!
“墨墨!”傅雅突然将手中的书扔给雷子枫,跑过去扒开人群,一下就钻到了邓好墨的面前。
正在埋头签名的邓好墨听到声音,有些错愕地抬起头来看着突然出现在她面前浑身包成了粽子的人,眼神里闪过迷茫。
傅雅忙拿掉墨镜与围巾,“是我啊,我是傅雅!”
“阿雅!”看到露出完整面容的傅雅,邓好墨呆愣了一下,立即一脸欣喜,“你怎么在这里?”
媒体记者们看到揭下伪装的傅雅,皆是一愣,手上拍照的动作却没有迟疑,快门咔咔地按着。邓好墨是国内最一流的漫画家,本来就已经是个很好的新闻了,现在再加上傅雅,就更有看点了,一边拍照,他们已经在心里快速想好了报道的标题,甚至一家网络视频直播的主持人已经开始报道起来:“《迷踪之国》的首次签名售书会上,国民英雄傅雅突然现身,原来她和作者邓好墨小姐是旧识,现场的书迷和工作人员都惊呆了,连我也是意想不到呢……”
短暂的喜悦过后,两人都没忘记这是签售会现场,傅雅拿过一张纸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写上去:“这是我的电话,你工作完了以后再给我打电话,咱们姐妹俩好好叙叙旧。”
邓好墨收起纸条,冲傅雅抱歉地笑了笑,又投入到工作之中。
傅雅退出来,雷子枫已经去结了帐,两人走出书店,雷子枫才问道:“那个漫画家是你的朋友?”
多年的旧友突然重逢,傅雅高兴得不得了,语气轻快道:“是啊,算是我师妹吧,小时候我妈对我的教育那完全是按照标准的千金小姐来的,她爸爸是我的国画老师,不过那时候她就不喜欢国画喜欢素描,没想到真的当了漫画家!”
雷子枫点点头,翻开那本《迷踪之国》,画风确实很细腻很传神,想必故事也挺好,只是雷子枫有点欣赏不来,这种十几岁少男少女看的东西,在他的眼里只能用无趣两个字来形容。
傅雅继续滔滔不绝道:“她小时候就是一个假小子,老师说她没有女孩子的样子,逼她留长发,她留了两个月,实在受不了了,直接一剪刀咔嚓就把好不容易留长了一点的头发剪掉了,气得老师拿着鸡毛掸追着她满屋跑,哈哈。”
应该没有这么干脆才对。
贤惠的蒙锦凤又端出了许多吃食,几人又吃着东西聊了一会儿天,才告辞出了这座宅子。
出来以后,雷子枫忍不住问萧祈然:“你这位老师是什么身份啊?”
萧祈然摸摸脑袋,愣了一下:“你问这个干什么?难道你不相信他?就算你不相信他,也应该相信我啊。”
雷子枫摇头,“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有点好奇而已,我觉得他挺神秘。”
萧祈然想了想,思绪进入了回忆:“我也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身份,当年我拜他为师的时候,我才十来岁,因为对医学有很大的爱好,而他那时候是第一个治好癌症的人,我就拜他为师了,也是缠了他半个月他才答应的。印象中,没有见到过他的家人,也没见过他有什么要好的朋友,就连和师母结婚,也是很久以后我才知道的。”
“第一个治好癌症的人?”雷子枫的眉头皱得更深,虽然他不是很懂医学,但也知道在前几年的华夏国,癌症一直是医学界难以攻克的难关,死于癌症的人数不胜数,也是近几年,癌症才慢慢不是绝症了,王穆白竟然在十几年前就治好了癌症,这么重大的一件事,怎么就没人知道呢?
好像看出了雷子枫的疑惑一般,萧祈然解释道:“老师性格比较古怪,不喜欢招摇,我认识他十几年,几乎每一个绝症都是他先研究出来克制方法,然后过了很久才会被医学界的人研究出来,我倒是觉得,老师像是在躲什么人。”
☆、173时光流逝,岁月静好
雷子枫听完,若有所思,萧祈然拍了拍雷子枫的肩膀道:“你放心,我与老师相处十几年,虽然有些事情无法解释,但是为人绝对没有问题的。8”
雷子枫笑了笑,笑意却未达眼底:“我自然是信得过你的,只是好奇问问罢了。”他感觉得到,王穆白对他并没有恶意,只是态度确实是奇怪了些。
此时已是下午,萧祈然接到苏曼的召唤,与两人告别,赶着投胎似的一溜儿就没了影儿。雷子枫牵起傅雅的手,问道:“老婆想去哪里逛逛?”
傅雅此时还真没什么心情逛街,虽然雷子枫尽量装成无事人的样子,但是傅雅不用想就知道手术的凶险,越是临到头了,就越是放不下心来。但既然雷子枫这样问了,她也不想抚了雷子枫的心意,就说:“去前面的书店看看吧,我记得烈火喜欢看一本名叫《迷踪之国》的连载漫画,正好看新闻说第三季出来了,我去帮他买一套,省得那小子一见我就没好脸色,连堂姐也不叫。”
雷子枫瘪瘪嘴,表情甭提多委屈了:“老婆,你对那小子太好了,我不高兴。”
“胡说什么呢,那是我堂弟,你和他感情也不错呀。”傅雅瞪雷子枫一眼,这人完全是吃醋不分对象的。
“那你说说,我喜欢看什么书,说出来了,我就大人有大量不吃那小子的醋了。”雷子枫可怜兮兮地揪着傅雅的袖口,撒娇似的摇了摇,引得路人频频侧面。
雷子枫和傅雅本就长相出众,男俊女俏,又加上两人刚打了胜仗回来,各大媒体大肆报道,王穆白的话完全没有夸张,只要是华夏国的公民,就没有不认识他们两的,两人只在街头站了半分钟,就被认了出来。
“快看快看,这不是雷少和傅女神么?”
“对呀,逛个街居然能遇到偶像,我决定天天来这条街!”
“赶紧拍照发微博,便装的两人看起来也很般配哇。”
“你们快看雷少的表情和动作,好傲娇啊,没想到他私底下是这么有趣的一个人!”
“你们敢不敢和我过去找他们要签名?”
“哎哟,还是不要了,两人好不容易有休闲时间,我们远远看一眼就好了,别打扰人家约会。”
……
两人在街头只站了片刻,就引起了这么多人围观,甚至有一个开车经过的人为了看他们,差点撞上旁边的栏杆,雷子枫愣了愣,忙拉着傅雅就跑,这样下去,还不得出人命啊?
跑到书店门口,两人连忙钻了进去,在电梯里带上墨镜,傅雅围了大围巾遮住半边脸,出电梯的时候这才没有立即被人认出来。
傅雅喘了一口气,“太疯狂了,下次出来一定得易容,不然就别想好好逛街了!”
雷子枫体力比傅雅好,倒没怎么喘,拉着傅雅往前走,一边轻声道:“赶紧买完书就回去吧,没有经过变装就出来,确实是我们失策了。”
傅雅点点头,往前走了几步,突然见前面排了很长的队,人们拿着一本明黄封面的书紧张雀跃的交谈着,傅雅定睛一看,发现正是傅烈火喜欢看的那套漫画,于是就忍不住随便找了一个人问道:“请问你们在为什么要在这里排队啊?”
对方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晃了晃手中的书激动地答道:“你不知道啊?今天是《迷踪之国》的签售会,作者邓好墨首次面向读者们签名售书,我排队已经排了两个小时了!”
邓好墨?傅雅闪了闪神,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一头短发的小女孩的形象来,不会这么巧吧?随即傅雅摇摇头,《迷踪之国》听名字就知道是一本比较热血的漫画,作者应该是个男人才对,不可能是她。
傅雅抬头看了看找不到尽头的队伍,想了想还是算了,她虽然疼傅烈火,但是让她等几个小时只为得到一个签名,这种事情她是绝对没有耐心去做的。
走到漫画专区拿了一本漫画,傅雅又拉着雷子枫去了军事专区,为雷子枫挑了两本军事题材的书,颇有些讨好道:“别说我不了解你,你喜欢看什么书我当然知道了。”
雷子枫隐在墨镜下面的眼角往上挑了挑,“这个是毫无悬念的好吧?”
傅雅瞥他一眼,拉着他到一楼结账,一下楼就看到前面搭了一个台子,台子前围了不少的人,还有人拿着照相机在一旁不停地照相,傅雅下意识看了看背后的led屏幕,上面书写几个明黄大字:《迷踪之国》签名售书帝都站,旁边放了一张作者的照片。
傅雅一见这照片就愣住了,这张熟悉的面容,一头精练的短发,和记忆中的那个人完全重合了。
真的是她!
十几年过去了,除了五官成熟了一些,她真是一点没变!
“墨墨!”傅雅突然将手中的书扔给雷子枫,跑过去扒开人群,一下就钻到了邓好墨的面前。
正在埋头签名的邓好墨听到声音,有些错愕地抬起头来看着突然出现在她面前浑身包成了粽子的人,眼神里闪过迷茫。
傅雅忙拿掉墨镜与围巾,“是我啊,我是傅雅!”
“阿雅!”看到露出完整面容的傅雅,邓好墨呆愣了一下,立即一脸欣喜,“你怎么在这里?”
媒体记者们看到揭下伪装的傅雅,皆是一愣,手上拍照的动作却没有迟疑,快门咔咔地按着。邓好墨是国内最一流的漫画家,本来就已经是个很好的新闻了,现在再加上傅雅,就更有看点了,一边拍照,他们已经在心里快速想好了报道的标题,甚至一家网络视频直播的主持人已经开始报道起来:“《迷踪之国》的首次签名售书会上,国民英雄傅雅突然现身,原来她和作者邓好墨小姐是旧识,现场的书迷和工作人员都惊呆了,连我也是意想不到呢……”
短暂的喜悦过后,两人都没忘记这是签售会现场,傅雅拿过一张纸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写上去:“这是我的电话,你工作完了以后再给我打电话,咱们姐妹俩好好叙叙旧。”
邓好墨收起纸条,冲傅雅抱歉地笑了笑,又投入到工作之中。
傅雅退出来,雷子枫已经去结了帐,两人走出书店,雷子枫才问道:“那个漫画家是你的朋友?”
多年的旧友突然重逢,傅雅高兴得不得了,语气轻快道:“是啊,算是我师妹吧,小时候我妈对我的教育那完全是按照标准的千金小姐来的,她爸爸是我的国画老师,不过那时候她就不喜欢国画喜欢素描,没想到真的当了漫画家!”
雷子枫点点头,翻开那本《迷踪之国》,画风确实很细腻很传神,想必故事也挺好,只是雷子枫有点欣赏不来,这种十几岁少男少女看的东西,在他的眼里只能用无趣两个字来形容。
傅雅继续滔滔不绝道:“她小时候就是一个假小子,老师说她没有女孩子的样子,逼她留长发,她留了两个月,实在受不了了,直接一剪刀咔嚓就把好不容易留长了一点的头发剪掉了,气得老师拿着鸡毛掸追着她满屋跑,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