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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网 www.lewen6.com,东唐再续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阳光”。这一精辟论述,受到历代医家高度重视。有关正治反治问题,他亦剖析入微,指出“逆者正治也,从者反治也。逆病气而正治,则以寒攻热,以热攻寒。虽从顺病气,乃反治法也。”说明对病甚者的从治,实为反治。其分析所以用从治之理,以火为喻:“夫病之微小者,犹人火也.遇草而焫,得木而燔,可以湿伏.可以水灭,故逆其性气以折之攻之。病之大甚者,犹龙火也,得湿而焰。遇水而燔,不知其性以水湿折之,适足以光焰诣天,物穷方止矣;识其性者,反常之理,以火逐之,则燔灼自消.焰光扑灭。”此说是指病之甚者当从顺其性而治之.其论实为后世“引火归原”法的滥觞,在临床颇有指导意义。此外,对于五郁的治疗,王氏区别五郁而分别用吐、汗、下、渗泄等法.使《素问》五郁的治法更加具体明确,后世医家治郁证多采其说而各有发明,从而使郁证的论治在中医学中形成了一门富有临床意义的学说。

    王冰对中医医学理论的某些问题,具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如他在解释《素问》“微者逆之,甚者从之”时,提出了人火、龙火的概念。他说:“夫病之微小者,犹人火也,遇草而芮,得木而燔,可以湿伏,可以水灭,故逆其性气以折之攻之。病之大者,犹龙火也,得湿而焰,遇水而燔,不识其性,以水湿折之,适足以光焰诣天,物穷方止矣。识其性者,反常之理,以火逐之,则燔灼自削,焰光扑灭。”王氏认为人火与龙火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火。前者属一般的火热,其性质属阳热而伤阴-液,可以用寒凉药物治疗。如肝火目赤、胃火牙疼等,可选用清泻肝胃之火的龙胆草、黄连、石膏、大黄等。而所谓龙火,其性质与古代传说中的龙相似,龙为水生之物,水盛则龙腾,故这种火的特点是使用寒凉药物治疗不仅不能灭其火,相反还会助火生热。因此,主张治疗龙火应采用以火逐火的方法。

    后世学中医者,若不知王冰,只怕枉读了那几年书。须知《黄帝内经素问》能比较完整地保存下来,与王冰严谨的治学态度、刻苦求实的学风是分不开的。他在校勘、注释《素问》时,凡是他自己所加的字,都用红笔书写,使今古分明。当时因雕板印刷术尚未发明,所以书主要是抄写,这样就可以红黑夹书,经过次注的《素问》,与陶弘景注《神农本草经》和增加《名医别录》一样,是赤墨分明,使人一目瞭然。等到雕板印刷风行,最初在技术方面,还不能达到红黑套印,但当时刻书之人,也动脑发明了用“阴文”和“阳文”来作区别,阴文是黑底白字,阳文是白底黑字,这样原来的黑字就变成了阳文,而红字则变成了阴文。不过像《次注素问》中零碎个别夹杂的赤字,雕刻起来是相当困难的,所以后来难免有些混淆,但就当时王冰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是令人称道的。

    除此之外,王冰教育其子女后人,“医术为仁术,天心是我心”,每有大疫,王氏子弟之中但凡学医者,即便相隔千里,亦必毅然前往救难,悬壶济世,经常不收诊金,实是极得人心。若是游历民间,尤其是河东河北、关中中原之地,上至勋亲贵戚,下至贩夫走卒,几乎无人不说太原王氏乃是当世大善。

    是以蔡佳一听太原王氏,也忙不迭起身,四下打量一番,双手一拍,由衷赞道:“果然王氏之风,虽只是一间新开酒楼,装饰并非华丽,却自有一番沉凝文气……啊,若非某眼拙,那墙上可是王摩诘之墨宝?哎呀果然,果然是……此等贵重之物,竟然于此现身!不愧是太原王,不愧是太原王啊!”

    那跑堂呵呵一笑:“郎君请了,不知郎君欲要些甚么酒水菜式?”

    虽然对方只是一介区区跑堂,但蔡佳还是客客气气道:“劳烦先来两坛剑南烧春,有甚好菜,费时不久的,也上三五个便是。”

    那跑堂笑道:“郎君稍等片刻,酒菜即刻送到。”说着转身便去了。

    蔡佳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叹道:“这王氏酒楼,就是不同凡响,但凡跑堂,走路唯恐不快,此人却是神态自若,不快不慢……王氏文气之盛,居然连家仆也有这等修养,吾辈宁不愧煞!”

    张三连连点头:“蔡大郎说得极是,文气什么,俺是不懂,但俺只要听人说起太原王氏,就没一个说他们坏话的,可见都是好人。”

    蔡佳笑了一笑,心道:“王氏家教的确甚严,不过那么大的家族,开枝散叶无数,若说全都是好人,那又怎么可能?这些愚夫愚妇,便只会这般人云亦云了。”

    此时正从楼下走来两名儒衫少年,也不知是被王氏酒楼的装饰陈设吸引了还是怎的,上来先不就座,却四下都看了看。

    蔡佳见这两名少年玉面朱唇,相貌清雅,不禁多看了两眼。这二人从他身边走过之时,他忽然发现他们其中一人腰间的佩玉体如凝脂,精光内蕴,质厚温润,脉理坚密,不觉一怔,心道:“这少年不知是哪家郎君,这块玉以某的眼光来看,其价值只怕少说也是万贯!代州能有此财力者,不过寥寥数家,其家中这般年纪的小辈,某也皆尽识得,却哪里有这少年郎?”

    不过这心思也是一闪而过,管他是谁,与我何干?我如今,可不是当初的蔡家大郎了啊……寄人篱下,为人办事罢了,还是办了眼前之事再说吧。

    于是收拾心情,对张三道:“张三,某今日来,不仅要将李三郎的饮食爱憎告之与你,也须你讲李五郎的饮食爱憎详细告之,因为大厨室要提前分配食材,你可明白?”

    张三点头道:“是是是,俺自然明白。”

    蔡佳便笑起来:“那你家李正阳李五郎爱吃什么,忌口什么,你何不早些一一道来?”

    此言一出,先前从他二人身边经过的那位佩玉少年忽然转过头来,似乎凝神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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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王冰此人为何写这么多,看过前文的朋友应该可以猜出来了。

    另外丢点八卦,是关于无风怎么想到写王冰这个人物,甚至王弘、王笉父女以及太原王氏的。

    此事要从一次我跟我叔叔的聊天说起。我和我叔叔都不是学医的,但我们谈及古典,偶尔也会提到中医。当时不知怎的谈到了人的发育生长,我叔叔便说了一个中医上的理论,具体语言我记不住了,但大意应该差不离:人到一定年龄,肾水精元便开始升腾,男子气盛,故而升腾至面、颈,于是第-二-性-征为胡子和喉结;女子气弱,故而升腾至胸口,于是……咳!

    当时我听后觉得这个理论颇有意思,而我又知道我叔叔看中医的书,主要是看跟《黄帝内经》有关的,因而回去后查询了一番,于是就查到了《素问》,也知道了王冰此人。

    最后爆个小料:太原王氏,在本书中将有较大的戏份……

    第047章白衣郎君

    “郎君,这是按照大厨室配来食材之后,赵小娘子与奴家定下的食谱,请郎君定夺。”

    五郎君厨室掌勺张氏拿着一张竹纸递给李曜,口中带着恭敬说道。

    李曜接过来看了看,问道:“这‘曲酒羊纸’是什么菜式?怎么又是酒,又是纸的?能吃吗?”

    张氏抿嘴一笑:“郎君恁爱说笑,所谓曲酒羊纸,乃是以红曲煮肉,紧卷石镇,深入酒骨淹透,此后便切如薄纸,食用之时辅以佐料,别有一番滋味,是以为名。”(注:此非杜撰,其制法乃出自于《清异录》。王赛时先生《唐代饮食》一书中也有摘录。)

    李曜恍然,却又问:“何为酒骨?”

    赵颖儿在一边噗嗤一笑:“郎君今日是怎么了?酒骨便是酒糟,这也要问么?”

    李曜干咳一声,心道:“怎么这么多古怪的说法,老子还是别问了,问得丢人现眼的……不过这大厨室也不像话,老子明明不吃肚肠之类的东西,这羊肠、羊肝什么的,搞了干嘛?存心不让老子吃饭了不是?”

    便皱眉问道:“这一品羊肠汤、爆炒羊肝……”

    “郎君有所不知,这几道郎君寻常不食之菜色,却是大郎君与三郎君所好,说是每日必食,是以派人前来告之奴家,又名大厨室送了食材,所以才上这食谱。”

    李曜这才哦了一声,摆摆手:“既然是这样,三兄弟都有菜可吃,那是最好,他们吃什么,既然已经告之于你,某就懒得再操心了,便是这样吧。”

    张氏接过竹纸,点点头,微微一礼:“好的,郎君,郎君请先安置,奴家去备办了。”

    李曜点点头,转过身进了房,往地下毫无形象地一坐,一边向后仰着脑袋放松脖子,一边道:“某这两位兄长倒是会享受,到兄弟这儿吃个饭,也要先把食谱定一下,免得吃不到爱吃的菜式。嘿嘿,这日子过得可真够悠闲,生活质量那叫一个高啊!”

    赵颖儿不知道什么叫“生活质量”,但这番话的意思自然听得明白,只当郎君是羡慕大郎、三郎的待遇,便道:“郎君今年连立大功,这大厨室送来的食材可比以前要多了不少呢,鲜肉什么的,也比过去要多。想来只要郎君再展大才,东家阿郎必然更加看重,日后谁敢说就不如三郎?”

    李曜微微直起脑袋,道:“你当某是羡慕他们了?非也非也,某只是觉得,男儿在世,该当自己闯一番事业,总是这般托庇父辈羽翼之下,是甚道理?今后我若创业,必要创一个李晡这等人想都不敢想的大业!”

    赵颖儿吃了一惊:“郎君要分家自立门户?这……阿郎可还健在啊!”

    李曜微微一怔:“分什么家?关某耶耶什么事?”

    赵颖儿吃吃道:“郎君方才不是说要自己开创一番事业么?”

    李曜更是惊讶了,奇道:“某是说要创业,可这跟分家有何关系?”

    赵颖儿道:“既要自行创业,自然要离开父母独成一家,郎君至今尚未成亲,才是中男,便是官府也定然不准郎君离家的。再者,国朝律令,父母尚在,兄弟不得分家。郎君若要自行创业,只怕是一文钱都带不走的,只能算作义绝离家。”

    李曜不知道大唐官方的政策规定,父母在世,儿子们不得分家,但是民间实际则要按照自己的生活逻辑来做。一般平民之家自然不免有实际分家而表面不分家,也有胆大或者天高皇帝远而径直在父母在时就分开过日子的。法律对此也是网开一面:“若祖父母、父母处分,令子孙别籍及以子孙妄继人后者,得徒二年,子孙不坐。但云‘别籍’,不云‘令其异财’,令异财者明其无罪。”于是表面上同一个户籍,实际上家计分开,就是一件并不触犯法律的事情。

    不过那些有身份的人家或者为人处事谨慎的人家,就要等到父母去世才分开过日子。只是这样难免会引发家庭内部的财产纠纷,为此,在父母去世前就预先分家成为许多家庭特别是士大夫之家采取的一种方式。

    唐初刘弘基“遗令给诸子奴婢各十五人,良田五顷”就属于此类。开元初年,姚崇遗令“先分其田园,令诸子侄各守其分”,并且训诫子孙说:“比见诸达官身亡以后,子孙既失覆荫,多至贫寒,斗尺之间,参商是竞。岂唯自玷,仍更辱先,无论曲直,俱受嗤毁。庄田水碾,既众有之,递相推倚,或致荒废。陆贾、石苞,皆古之贤达也,所以预为定分,将以绝其后争,吾静思之,深所叹服。”

    姚崇所担心的兄弟纷争并非无的放矢。睿宗时曾官至宰辅的李日知,“事母至孝”,“卒后少子伊衡,以妾为妻,费散田宅,仍列讼诸兄”。其与诸兄打官司很可能就是家庭财产之事。普通农家,因分家引发的家产纠纷也是司空见惯:“买庄田,修舍屋,卖尽人家好林木……才亡三日早安排,送向荒郊看古道。送回来,男女闹,为分财物不停怀(懊)恼。”假如父祖生前已经立下遗嘱,分割财产,就可以避免为分财物“男女闹”的局面出现。

    因此唐朝分家继承财产的主流,是按照父母——尤其是父亲——生前所立遗嘱来分家的。

    李曜愕然楞了半晌,突然嘀咕一句:“这tnnd宗法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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