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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狼狈不堪。翻箱倒柜地找了半天,什么吃的也没找到,我颓废地倒在沙发上。
吴嫂默不作声蹲在我身边,替我把脱臼的手指复位,将肿得像馒头的右手缠好绷带,用冰块敷我肿胀的脸。
沉默中,我的肚子不停地发出咕咕的声响。
忽然很想念易道挂在天花板上那些熏鸡,香喷喷的,皮焦肉嫩。然后开始想念易道,要是易道在我身边决不会让我受委屈,也决不会动我一根汗毛。
想易道,真的想他,想得鼻子发酸。鼻子一酸肚子更饿了,饿得我眼前腾起了层层雾气。
用冰敷了一早上,右脸颊还肿着。捂着脸,在婆子的押送不情不愿地走到院中。
花素见站在汽车旁边,穿了身米色西装,头上带着顶鸭舌帽,手里柱着根拐棍。貌似早上的伤已不见踪影,但细细看还是能发觉她脸色发白,嘴唇发紫。
因为不能自由移动的手指,还因为被饥饿搅得天翻地覆的肚子,我觉得幸灾乐祸。
“哥?”我问。
她没出声。
“姐?”我又问。
一扬下巴,她说道:“上车。”
我摇摇头:“我不和你坐一辆车。”
因为脸还肿着,说话有些含糊不清。
哼的一声冷笑,花素见从旁边人手里拿过一个布包,慢慢打开。是一包糕点,枣泥糕,红豆糕,肉松糕……
肚子本就前心贴后背,看见吃的,肠子立刻蠕动起来,胃里仿佛有一只手叫嚣着想往外抓,想抢那些糕点。得病没多久,这饿肚子的病就变成了难以抵抗的痛苦。
我不由自主地咽口水,一个劲咽口水。
她笑笑:“这是你今天的午餐和晚餐,用餐地点在我车上。”
有点想哭,但我毫不犹豫上了车。
妈个蛋的,我饿啊。
因为不久前日军的轰炸,马路坑坑洼洼,车开得很慢,从白天一直开到晚上也还没到目的地。
整整一天花素见都没理我,只偶尔扔给我一块糕点,就像逗动物园里的猴子。
她不折腾我,我当然求之不得。
夜渐深,花素见靠在后座上睡着了。我懒洋洋地用水晶糕磨着牙,她给我的糕够我在正常的时候吃饱,却不足以让现在的我吃饱。几块糕,不知道塞在肚皮里的哪个角角。可花素见只给我这些,多的吃的一点不给我,让我恨得牙根痒痒……
不忿地看向她,嘴里的糕却凝在了牙齿之间。
我看到一个男人。
疾驰的车外,男人从车顶上垂着头,双手贴在玻璃上,为了更好地看清花素见的样子似的,他歪着头静静地朝下看。
那瞬间我认出了男人的脸。
不像活着时那样文雅,脸庞浮肿,泛着陶片状的死灰白。眼珠子白蒙蒙的,分不清眼白眼黑。湿漉漉的头发被风吹到一边,飘着淅沥沥的水珠,手掌也湿漉漉的,沿着玻璃往下淌着水。
突然感觉到了什么,它转过头朝我脸上冷冷一瞥。
胃里一阵抽搐,刺激得我赶紧别过头干呕起来。这长得像肖起良的东西是什么?昨晚看到他时已知他不是善类,才将被他看一眼,整个人竟打了个冷颤,酸意直往喉咙里窜。
声响惊醒了花素见,她睁开眼,问:“怎么了?”
我越过她的肩膀朝车玻璃处望了一眼,趴在车玻璃上的肖起良已经没了踪影。
刚松一口气,干呕的感觉又泛了上来,这回可真吐了,惊得花素见急忙让司机停车。
车一停,我急忙打开车门冲到车外,在路边弯腰呕吐。
花素见在旁边给我捶背,递水给我漱口:“是不是着凉了?”
推开她的手,我抽了抽鼻子:“我要回家。”
因为附在花执的身体里,白知秋折磨起我毫无顾忌,居然差点折断我拉琴的手指。奇奇怪怪的肖起良。还有这要命的肚子病,我受够了,受够了。
一跺脚,半是撒娇半是命令:“我要你带我回家!”
她不知所措,连连点头:“好好好,姐姐这就带你回家。”
心一下子跌到了谷底,她又变性子了。
☆、174第十四章
回到花宅时天已是凌晨。
宅里正在准备花琳琅和肖起良的婚礼,十二人座的圆台面,总共一百零八桌,全部摆在宅子前的广场上,盖着红彤彤的桌布。婚礼是中西合璧式的,在草地上由牧师证婚,然后再吹吹打打拜堂。
这样大的阵势让花素见的脸色很难看,前夫和妹妹的婚礼对她来说就是个讽刺,天大的讽刺。
当然,花素见突然回来对花家人来说也很难看。所以刚进门,还没回房间,仆人就把花素见拦住,叫到花君年书房问话。
花君年绝对有必要担心,家丑不可外扬,两女争夫的闹剧在任何时代都是最令人兴奋的花边新闻。想想看,如果在婚礼进行的时候花素见站出来,骂花琳琅抢她的丈夫……啧啧,明天全上海的报纸都会脱硝。
依花素见的性格,决计不会来参加花琳琅的婚礼。做出回来决定的是偶尔附在她身上的白知秋。他做每一件事,行的每一步路都有计划。花君年召花素见问话当然也在他的计划中,所以我不担心花素见要怎么应付花君年,反而趁这个空档溜进厨房。
让人狼狈不堪。翻箱倒柜地找了半天,什么吃的也没找到,我颓废地倒在沙发上。
吴嫂默不作声蹲在我身边,替我把脱臼的手指复位,将肿得像馒头的右手缠好绷带,用冰块敷我肿胀的脸。
沉默中,我的肚子不停地发出咕咕的声响。
忽然很想念易道挂在天花板上那些熏鸡,香喷喷的,皮焦肉嫩。然后开始想念易道,要是易道在我身边决不会让我受委屈,也决不会动我一根汗毛。
想易道,真的想他,想得鼻子发酸。鼻子一酸肚子更饿了,饿得我眼前腾起了层层雾气。
用冰敷了一早上,右脸颊还肿着。捂着脸,在婆子的押送不情不愿地走到院中。
花素见站在汽车旁边,穿了身米色西装,头上带着顶鸭舌帽,手里柱着根拐棍。貌似早上的伤已不见踪影,但细细看还是能发觉她脸色发白,嘴唇发紫。
因为不能自由移动的手指,还因为被饥饿搅得天翻地覆的肚子,我觉得幸灾乐祸。
“哥?”我问。
她没出声。
“姐?”我又问。
一扬下巴,她说道:“上车。”
我摇摇头:“我不和你坐一辆车。”
因为脸还肿着,说话有些含糊不清。
哼的一声冷笑,花素见从旁边人手里拿过一个布包,慢慢打开。是一包糕点,枣泥糕,红豆糕,肉松糕……
肚子本就前心贴后背,看见吃的,肠子立刻蠕动起来,胃里仿佛有一只手叫嚣着想往外抓,想抢那些糕点。得病没多久,这饿肚子的病就变成了难以抵抗的痛苦。
我不由自主地咽口水,一个劲咽口水。
她笑笑:“这是你今天的午餐和晚餐,用餐地点在我车上。”
有点想哭,但我毫不犹豫上了车。
妈个蛋的,我饿啊。
因为不久前日军的轰炸,马路坑坑洼洼,车开得很慢,从白天一直开到晚上也还没到目的地。
整整一天花素见都没理我,只偶尔扔给我一块糕点,就像逗动物园里的猴子。
她不折腾我,我当然求之不得。
夜渐深,花素见靠在后座上睡着了。我懒洋洋地用水晶糕磨着牙,她给我的糕够我在正常的时候吃饱,却不足以让现在的我吃饱。几块糕,不知道塞在肚皮里的哪个角角。可花素见只给我这些,多的吃的一点不给我,让我恨得牙根痒痒……
不忿地看向她,嘴里的糕却凝在了牙齿之间。
我看到一个男人。
疾驰的车外,男人从车顶上垂着头,双手贴在玻璃上,为了更好地看清花素见的样子似的,他歪着头静静地朝下看。
那瞬间我认出了男人的脸。
不像活着时那样文雅,脸庞浮肿,泛着陶片状的死灰白。眼珠子白蒙蒙的,分不清眼白眼黑。湿漉漉的头发被风吹到一边,飘着淅沥沥的水珠,手掌也湿漉漉的,沿着玻璃往下淌着水。
突然感觉到了什么,它转过头朝我脸上冷冷一瞥。
胃里一阵抽搐,刺激得我赶紧别过头干呕起来。这长得像肖起良的东西是什么?昨晚看到他时已知他不是善类,才将被他看一眼,整个人竟打了个冷颤,酸意直往喉咙里窜。
声响惊醒了花素见,她睁开眼,问:“怎么了?”
我越过她的肩膀朝车玻璃处望了一眼,趴在车玻璃上的肖起良已经没了踪影。
刚松一口气,干呕的感觉又泛了上来,这回可真吐了,惊得花素见急忙让司机停车。
车一停,我急忙打开车门冲到车外,在路边弯腰呕吐。
花素见在旁边给我捶背,递水给我漱口:“是不是着凉了?”
推开她的手,我抽了抽鼻子:“我要回家。”
因为附在花执的身体里,白知秋折磨起我毫无顾忌,居然差点折断我拉琴的手指。奇奇怪怪的肖起良。还有这要命的肚子病,我受够了,受够了。
一跺脚,半是撒娇半是命令:“我要你带我回家!”
她不知所措,连连点头:“好好好,姐姐这就带你回家。”
心一下子跌到了谷底,她又变性子了。
☆、174第十四章
回到花宅时天已是凌晨。
宅里正在准备花琳琅和肖起良的婚礼,十二人座的圆台面,总共一百零八桌,全部摆在宅子前的广场上,盖着红彤彤的桌布。婚礼是中西合璧式的,在草地上由牧师证婚,然后再吹吹打打拜堂。
这样大的阵势让花素见的脸色很难看,前夫和妹妹的婚礼对她来说就是个讽刺,天大的讽刺。
当然,花素见突然回来对花家人来说也很难看。所以刚进门,还没回房间,仆人就把花素见拦住,叫到花君年书房问话。
花君年绝对有必要担心,家丑不可外扬,两女争夫的闹剧在任何时代都是最令人兴奋的花边新闻。想想看,如果在婚礼进行的时候花素见站出来,骂花琳琅抢她的丈夫……啧啧,明天全上海的报纸都会脱硝。
依花素见的性格,决计不会来参加花琳琅的婚礼。做出回来决定的是偶尔附在她身上的白知秋。他做每一件事,行的每一步路都有计划。花君年召花素见问话当然也在他的计划中,所以我不担心花素见要怎么应付花君年,反而趁这个空档溜进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