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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坎金治人是好手,没想到治疗动物也非常拿手,只用了半刻钟,就将那只兔子的伤口处理完毕,因为兔子这种动物也不会叫,所以也没听到什么撕心裂肺的惨叫声,这让元媛感到十分安慰。不过当看到在瘫软在自己怀中,后腿包扎着雪白棉布的小白兔时,还是有点担心。她认为这只小白兔是昏了过去,但查坎金坚持说兔子只是惊吓之后睡着了。
反正兔子不会说人话,这点也无从对证。元媛现在需要重视的是另一件事情,那就是浣娘。
自从从山上下来后,她就发觉浣娘的心神一直恍恍惚惚的,问她怎么了,她就想个理由支吾过去。甚至连平日里她喜欢的烤肉,也没让她露出笑容。踏青的人多,元媛也不好太逼问她。好容易熬到下午,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回了庄子,趁着屋内无人的时候,她才来到浣娘的床边坐下,轻声道:“浣娘,你到底有什么心事啊?别再敷衍我了,我们在一起生活了多长时间,你有没有心事我还能不知道吗?”
浣娘看了元媛一眼,然后低下头,半晌方喃喃道:“姑娘,您……您真的想知道吗?其实……我不知是否该把这件事告诉你,难道……你真的一点儿都想不起来了?”
元媛摸了摸头,疑惑道:“我记得什么啊?什么事还不知道该不该告诉我,对我,你自然是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好了,别磨蹭了,你明知道我最不喜欢人家吞吞吐吐拖泥带水的,快说,到底发生了什么,难道是山上那些人有古怪?你从下山后就变成了这副样子。”
浣娘没言语,只是看了被元媛挂在床边的那件羽缎披风一眼,忽然道:“姑娘,你为什么要了他的披风,你一向是不喜欢男子尤其是那些富贵子弟的,为什么又接了那人的披风,你是不是对他有什么……”
余下的话她没说出来,但元媛已经知道她指的是什么了,不由得又好笑又好气,接口道:“对他有什么好感吗?你以为我要了他的披风,就是喜欢他了?浣娘啊浣娘,亏你还敢说了解我,你这哪里了解我啊。我要了他的披风,只不过是因为当时我身上出了汗,让风一吹的确有些冷。二来,反正他也要用我的方子,到时就当借用一下,把披风再还给他就是了,便当做是这方子的报酬罗。”
浣娘抬起头,神色复杂的看着元媛,咬着嘴唇半晌,方像是下定了决心的道:“姑娘,你……你知不知道他是谁?”
“谁……谁是谁?那个给我披风的人吗?”元媛有些晕:“我怎么可能知道他是谁呢?嗯,不过他也不知道我是谁啊,算一算我也没吃亏。”
浣娘忍不住被她逗笑了,叹了口气道:“罢了,你若觉得这就叫不吃亏,那我索性便让你沾下便宜吧。姑娘,我告诉你,他,就是给你披风的那个人,他就是你名义上的夫君,敏亲王府的郡王——萧云轩萧小王爷。”
第三十四章
一句话,听在元媛耳里却不啻于一个炸雷一般。她愣了好半晌,才一把抓住浣娘的胳膊,大声道:“谁?你说他是谁?浣娘,你……你不是和我开玩笑的吧?”
浣娘叹了口气:“姑娘啊,看你说的,我能拿这种事和你开玩笑吗?千真万确的,那就是小王爷萧云轩。当日他在山道上把我们从山匪的手中救了下来,你因为是黄花闺女,衣服头发也有些不整,所以便披了衣服在一旁,我却是和夫人一起拜谢过他的,像他这样的人,便看过一眼,也就一辈子都忘不了,我如何可能记错。”
元媛终于相信浣娘的话了。她怔了半晌,忽然想哈哈大笑。
造化弄人造化弄人,以前看小说和电视,时不时的便能看到这句话。却怎么也没想到,命运在自己身上,竟把这句话给体现的如此淋漓尽致。
让她穿越,让她由一个软弱下贱的女子成为当家做主的女主人,如今让她和名义上的夫君见了两面,却是对面相逢不相识。
“姑娘,你在想什么?”浣娘小心翼翼的试探着看向自家姑娘,她心里有一丝激动,今日看了那小王爷的表现,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若自家姑娘和他相认,对方或许会好好对待姑娘的。只是姑娘以前一直没有这方面的意思,就不知她看到了这么俊美的小王爷,是否会改变主意。
“想法?我能有什么想法?”元媛哂笑一声:“嗯,我就是觉得他长的倒不错,如果真是文治武功都很了不起,那也难怪他把我扔在这里了。不管怎么说,我看上去的确是配不上他。”
“姑娘,不要这样说,王妃那么喜欢你,姑娘又这么能干,替王府立下了多少功劳?如今小王爷虽然不认识你,但看上去他对你并不讨厌冷淡,如果姑娘有心,您一定会讨得小王爷的欢心……”
浣娘兴奋的说着,不等说完,就被元媛打断,听她淡淡道:“讨他欢心干什么?换他的宠爱?然后眼睁睁看着他娶别的女人做王妃,再纳那些更美更有才的女人做侧妃小妾?浣娘,不要做梦了。从今天起,你给我彻底收了这个念头,小王爷越出色,我们便越不该沾惹。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浣娘还是头一次听见元媛如此决绝的对自己说话。当下连忙低头道:“是,我知道了姑娘,这件事我不会对任何人说的。”
元媛点头道:“你是个明白人,这其中的道理,我已经和你说了不下十次,也许你心里不以为然,也不认为我是对的,但我知道自己是对的就够了。怎样生活才能获得幸福,只有我自己明白,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帮我安排一条路然后就说他是为了我好,我按照那条路走就一定是幸福的。所以,也不要期望我会对那个小王爷生出什么情愫,去讨他的欢心。浣娘你既然知道要保密,我就放心了,切记切记,这件事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包括我娘在内。至于那些脂粉的方子,我原本想让李嬷嬷过去,幸亏你今日把事情和我说明白了,既这样,你便走一趟吧。”
浣娘点头道:“好,只是姑娘,什么脂粉方子?我怎么一点儿也听不明白,那小王爷又是怎么认识你和芳莲的?”
元媛便将在京城香雪楼的事情说给她听了,把浣娘听的目瞪口呆。心中不住念着佛,暗道姑娘只说不欲和那小王爷有牵扯了,然而她们俩这分明是缘分的牵扯,将来能怎样,着实说不定呢。
元媛想的却是另一件事。默默歪在床上,她想起在山上那些人的情景,想起萧云轩叫那个买脂粉的少年做“公子”,这是一种敬称,如果是普通朋友之间,便可直呼姓名了,而能让堂堂小王爷使用敬称的人……
元媛猛然坐了起来,她长长的吸了一口冷气,喃喃道:“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原来那个人竟然是皇子,唔,也不知那人,还有后面一直不说话的那个青年,我总觉得他是那里面最尊贵最深藏不露的,说不定他就是当朝的太子殿下。哦,还有那个人,虽然说话语气戏谑,但一双眼睛深沉不见底,眉眼间隐带一股尊贵和骄傲,说不定他也是皇子,呼,好嘛,我这辈子竟然还能见到皇子,真是不枉此生了,就不知道皇帝长什么样,要能见一见传说中的真命天子,嘿嘿,这得是多美好多自豪的八卦资本啊。”
元媛想到这里,又猛然觉得心神不宁起来,暗道萧云轩该不会是要把那些殿下什么的领来这里过夜吧?不过转念一想,应该不太可能,这只是个小庄子,哪里够得上给皇子们住的,他们既然过来射猎,若要住在这里,也该早有人来安排,如今既然什么信儿都没有,那就肯定不会在这里了。因想到这里,又觉心下安定了些。
但到底也是有些不安,好容易等到天都黑了,前面并没有传来什么消息,元媛方松了口气。吃完晚饭,就来到书房,坐在桌上冥思苦想着要再弄些什么方子给萧云轩。
其实元媛懂得配方是很多的,但无奈这里是古代,没有那些现代的设备,而且,再怎么号称天然的化妆品,也不可能没有化学成分的存在,否则就达不到那些抗皱防老或者美白祛痘的作用。她想来想去,最后只好依照古代现有的东西制作出最简易的洗发香波,还有淡色的眼影,奶液等物品,当然,只是代替品,万万不能和现代的那些东西相比了,但放在古代中,还算是不错的。
元媛写完这些方子,第二天就按照配方投入到了生产和试验中,然后反复改进,到约定的第九日,果然做出相对成功的东西。例如那种洗发香波,加入了蔷薇和桃杏花的精华,洗完头发后,发上还余留着淡淡的清香,十分的好闻。还有奶液,擦上去一天也不会感觉到皮肤干燥,眼影淡淡的在眼皮上扫一下,平添几丝妩媚。总之当元媛把这些成果展示给浣娘看的时候,对方简直惊讶的都说不出话来。
元媛此时已经知道这些东西就是给当朝那位唯一的公主了,据闻她是皇上和陈妃的女儿,身份尊贵不说,因为是唯一一个女孩儿,格外得到太后皇上的宠爱,也难怪七殿下和萧云轩等人要不遗余力的讨好她,只要讨得她欢心,许多事情都会很方便。
想到这里,元媛不禁叹着气看向手里的那几张方子,心中很是发愁,暗道我原本穿过来后就决定不显山不露水的,万万不能弄出惊世骇俗的东西,谁知造化弄人,竟然开了一个头就止不住了呢?那些胭脂花粉尚可说是古方,然而这一回又怎么解释?好在都是纯天然的,没制作那些化学东西加进去,真要是有惹人疑窦的那一天,也只好说是无聊被冷落的时候,喜欢看看书和研究这些,才有所得了吧。唉……勉勉强强算是说得过去,只愿这一次之后,再不要和他们有什么交集。
到这一天,浣娘都走了许久,元媛方想起一事,暗道糟了,这几天只顾着研究这些东西,倒忘了让浣娘将那羽缎披风还给他,若是让嬷嬷们知道我把男人的东西收在房里……哦,收在房里也没关系,他可是我名义上的夫君呢,算了算了,就先压在箱子底下吧。
不说元媛在这里心思百转,且说浣娘领了自家姑娘的命令,独自带着芳草坐了马车来到约定的地点,因为要保密,所以浣娘将乌拉车夫和芳草都留在山坳里,她则独自带着东西来到桃花林外。
因为马车先是进了桃花林,来的时候还没见外面有人。当浣娘出去后,却见萧云轩一身白色锦衣,外罩一件秋香色的轻罗披风,已经等在那里了。
浣娘低下头,心中又赞了一通,方上前行了一个万福道:“公子,我家姑娘派我来给您送方子了。“
萧云轩倒是十分的彬彬有礼,道了谢后接过那几张方子,略微看一下,脸上便露出喜色,温言道:“你家小姐真是大才,这些东西亏她怎么想得出来。”
浣娘便按照元媛教过自己的话说道:“我家小姐每日无所事事,便爱看书和研究这些花草,但到日前为止,她也不过做了些胭脂花粉来用,用过后觉得很好,方动了心思研究别的,刚刚有了些腹稿,就又巧遇公子,因此回去潜心研究了几日,方有这些东西出来。姑娘说了,这些虽是女孩儿的玩意儿,但究竟是世所未有,请公子和用的小姐莫要宣扬,即便宣扬,也不要提小姐,她只愿一生安稳平静,不愿俗事打扰。”
萧云轩愣了一下,然后由衷道:“你家小姐倒真是个奇人,世人谁不盼着扬名天下,便连女子也不例外,她却唯愿生活安稳平静,也罢,你回去告诉她,我答应她了,这些东西必不外传,即便传出去,也以别人的名义。”
浣娘笑道:“如此多谢公子,我便告辞了。”言罢又福了一福,竟是转身就要离去。
萧云轩也不知怎的,就叫住了她,笑道:“姐姐请慢,不知能否将小姐芳名和住处相告,来日也好登门拜谢,我那朋友的姐姐也是爽侠之女子,只怕与小姐意气相投,日后也要见一见的。姐姐放心,你们小姐如果和我那朋友的姐姐做了朋友,日后只有她说不尽的好处,我敢以性命担保。”
浣娘心说姑娘果然一点儿都没料错。依着她的心思,就想立刻把元媛的身份相告,无奈自家姑娘下过严令,因此即便满心的愿望,却也不敢违抗了元媛的命令。
因此只好带着满心的遗憾道:“公子,我们姑娘说了,不过萍水相逢,又何必知道究竟。所谓相逢未有期,白云无尽时,与其惦记,不如相忘于山水。公子便请去吧,我却也是要回去了。”
浣娘说完,不给萧云轩再问的机会,便转身走进桃花林中。萧云轩看着她消失的背影,独自念着“相逢未有期,白云无尽时,与其惦记,不如相忘于山水”这几句话,竟觉一股从未有过的滋味从心中慢慢升起。那滋味太过复杂,似是有一丝懊恼,又有一丝怅然,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缱绻滋味,眼光所及之处,便是山坳前几十树桃花,正随着春风飘落,春光已逝去,何日再归来。一时间,他只觉千百种滋味萦绕心头,到最后,悉数化为一缕向往和心动,悠悠飘落心底。
浣娘直待听到桃花林外的马蹄声响,才命车夫赶着马车出来,向前走了一段,便是开阔的平原旷野,极目四望,不要说一人一马,就算是一只鸡一只鸭子,也无所遁形。
她和芳草看了几番,确定无人跟踪后,才让车夫把马车赶到了巴比干的家里。
巴比干现在也在六十顷地的附近住着,他带着一家人,领了二百亩地种。元媛为了以防万一,就让浣娘芳草先到他家住一夜,并且嘱咐他家人,一旦有人来询问自己... -->>
查坎金治人是好手,没想到治疗动物也非常拿手,只用了半刻钟,就将那只兔子的伤口处理完毕,因为兔子这种动物也不会叫,所以也没听到什么撕心裂肺的惨叫声,这让元媛感到十分安慰。不过当看到在瘫软在自己怀中,后腿包扎着雪白棉布的小白兔时,还是有点担心。她认为这只小白兔是昏了过去,但查坎金坚持说兔子只是惊吓之后睡着了。
反正兔子不会说人话,这点也无从对证。元媛现在需要重视的是另一件事情,那就是浣娘。
自从从山上下来后,她就发觉浣娘的心神一直恍恍惚惚的,问她怎么了,她就想个理由支吾过去。甚至连平日里她喜欢的烤肉,也没让她露出笑容。踏青的人多,元媛也不好太逼问她。好容易熬到下午,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回了庄子,趁着屋内无人的时候,她才来到浣娘的床边坐下,轻声道:“浣娘,你到底有什么心事啊?别再敷衍我了,我们在一起生活了多长时间,你有没有心事我还能不知道吗?”
浣娘看了元媛一眼,然后低下头,半晌方喃喃道:“姑娘,您……您真的想知道吗?其实……我不知是否该把这件事告诉你,难道……你真的一点儿都想不起来了?”
元媛摸了摸头,疑惑道:“我记得什么啊?什么事还不知道该不该告诉我,对我,你自然是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好了,别磨蹭了,你明知道我最不喜欢人家吞吞吐吐拖泥带水的,快说,到底发生了什么,难道是山上那些人有古怪?你从下山后就变成了这副样子。”
浣娘没言语,只是看了被元媛挂在床边的那件羽缎披风一眼,忽然道:“姑娘,你为什么要了他的披风,你一向是不喜欢男子尤其是那些富贵子弟的,为什么又接了那人的披风,你是不是对他有什么……”
余下的话她没说出来,但元媛已经知道她指的是什么了,不由得又好笑又好气,接口道:“对他有什么好感吗?你以为我要了他的披风,就是喜欢他了?浣娘啊浣娘,亏你还敢说了解我,你这哪里了解我啊。我要了他的披风,只不过是因为当时我身上出了汗,让风一吹的确有些冷。二来,反正他也要用我的方子,到时就当借用一下,把披风再还给他就是了,便当做是这方子的报酬罗。”
浣娘抬起头,神色复杂的看着元媛,咬着嘴唇半晌,方像是下定了决心的道:“姑娘,你……你知不知道他是谁?”
“谁……谁是谁?那个给我披风的人吗?”元媛有些晕:“我怎么可能知道他是谁呢?嗯,不过他也不知道我是谁啊,算一算我也没吃亏。”
浣娘忍不住被她逗笑了,叹了口气道:“罢了,你若觉得这就叫不吃亏,那我索性便让你沾下便宜吧。姑娘,我告诉你,他,就是给你披风的那个人,他就是你名义上的夫君,敏亲王府的郡王——萧云轩萧小王爷。”
第三十四章
一句话,听在元媛耳里却不啻于一个炸雷一般。她愣了好半晌,才一把抓住浣娘的胳膊,大声道:“谁?你说他是谁?浣娘,你……你不是和我开玩笑的吧?”
浣娘叹了口气:“姑娘啊,看你说的,我能拿这种事和你开玩笑吗?千真万确的,那就是小王爷萧云轩。当日他在山道上把我们从山匪的手中救了下来,你因为是黄花闺女,衣服头发也有些不整,所以便披了衣服在一旁,我却是和夫人一起拜谢过他的,像他这样的人,便看过一眼,也就一辈子都忘不了,我如何可能记错。”
元媛终于相信浣娘的话了。她怔了半晌,忽然想哈哈大笑。
造化弄人造化弄人,以前看小说和电视,时不时的便能看到这句话。却怎么也没想到,命运在自己身上,竟把这句话给体现的如此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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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我能有什么想法?”元媛哂笑一声:“嗯,我就是觉得他长的倒不错,如果真是文治武功都很了不起,那也难怪他把我扔在这里了。不管怎么说,我看上去的确是配不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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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娘还是头一次听见元媛如此决绝的对自己说话。当下连忙低头道:“是,我知道了姑娘,这件事我不会对任何人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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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媛想的却是另一件事。默默歪在床上,她想起在山上那些人的情景,想起萧云轩叫那个买脂粉的少年做“公子”,这是一种敬称,如果是普通朋友之间,便可直呼姓名了,而能让堂堂小王爷使用敬称的人……
元媛猛然坐了起来,她长长的吸了一口冷气,喃喃道:“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原来那个人竟然是皇子,唔,也不知那人,还有后面一直不说话的那个青年,我总觉得他是那里面最尊贵最深藏不露的,说不定他就是当朝的太子殿下。哦,还有那个人,虽然说话语气戏谑,但一双眼睛深沉不见底,眉眼间隐带一股尊贵和骄傲,说不定他也是皇子,呼,好嘛,我这辈子竟然还能见到皇子,真是不枉此生了,就不知道皇帝长什么样,要能见一见传说中的真命天子,嘿嘿,这得是多美好多自豪的八卦资本啊。”
元媛想到这里,又猛然觉得心神不宁起来,暗道萧云轩该不会是要把那些殿下什么的领来这里过夜吧?不过转念一想,应该不太可能,这只是个小庄子,哪里够得上给皇子们住的,他们既然过来射猎,若要住在这里,也该早有人来安排,如今既然什么信儿都没有,那就肯定不会在这里了。因想到这里,又觉心下安定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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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媛此时已经知道这些东西就是给当朝那位唯一的公主了,据闻她是皇上和陈妃的女儿,身份尊贵不说,因为是唯一一个女孩儿,格外得到太后皇上的宠爱,也难怪七殿下和萧云轩等人要不遗余力的讨好她,只要讨得她欢心,许多事情都会很方便。
想到这里,元媛不禁叹着气看向手里的那几张方子,心中很是发愁,暗道我原本穿过来后就决定不显山不露水的,万万不能弄出惊世骇俗的东西,谁知造化弄人,竟然开了一个头就止不住了呢?那些胭脂花粉尚可说是古方,然而这一回又怎么解释?好在都是纯天然的,没制作那些化学东西加进去,真要是有惹人疑窦的那一天,也只好说是无聊被冷落的时候,喜欢看看书和研究这些,才有所得了吧。唉……勉勉强强算是说得过去,只愿这一次之后,再不要和他们有什么交集。
到这一天,浣娘都走了许久,元媛方想起一事,暗道糟了,这几天只顾着研究这些东西,倒忘了让浣娘将那羽缎披风还给他,若是让嬷嬷们知道我把男人的东西收在房里……哦,收在房里也没关系,他可是我名义上的夫君呢,算了算了,就先压在箱子底下吧。
不说元媛在这里心思百转,且说浣娘领了自家姑娘的命令,独自带着芳草坐了马车来到约定的地点,因为要保密,所以浣娘将乌拉车夫和芳草都留在山坳里,她则独自带着东西来到桃花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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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云轩倒是十分的彬彬有礼,道了谢后接过那几张方子,略微看一下,脸上便露出喜色,温言道:“你家小姐真是大才,这些东西亏她怎么想得出来。”
浣娘便按照元媛教过自己的话说道:“我家小姐每日无所事事,便爱看书和研究这些花草,但到日前为止,她也不过做了些胭脂花粉来用,用过后觉得很好,方动了心思研究别的,刚刚有了些腹稿,就又巧遇公子,因此回去潜心研究了几日,方有这些东西出来。姑娘说了,这些虽是女孩儿的玩意儿,但究竟是世所未有,请公子和用的小姐莫要宣扬,即便宣扬,也不要提小姐,她只愿一生安稳平静,不愿俗事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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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娘心说姑娘果然一点儿都没料错。依着她的心思,就想立刻把元媛的身份相告,无奈自家姑娘下过严令,因此即便满心的愿望,却也不敢违抗了元媛的命令。
因此只好带着满心的遗憾道:“公子,我们姑娘说了,不过萍水相逢,又何必知道究竟。所谓相逢未有期,白云无尽时,与其惦记,不如相忘于山水。公子便请去吧,我却也是要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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