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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响,号角声呜呜不绝,从队伍前头一直绵延到末尾。留守上都的兵卒列队相候,笔直的身影一动不动,最后湮没在马蹄扬出的尘沙之中。年近七旬的忽必烈一身戎装,虽然身形肥胖,但在马背上犹然笔挺。真金太子策马随行,此时他换回蒙古衣帽,肩头立着一只硕大的猎鹰,手持缰绳,生气勃勃,和平日温文儒雅的样子判若两人。
太子身后紧跟着的,便是“胡麻殿下”答剌麻八剌,然后是铁穆耳。太子的嫡长子甘麻剌反而行在最外侧。再后面,便是其他贵族、嫔妃、侍卫、武将,忽必烈的宠妃南必微笑着朝围观百姓挥手致意。无数的从人奴仆走路跟随。队伍两侧还走着不少犬奴、豹奴,手中牵着体型庞大的各色野兽,不时朝旁边低声咆哮,路边的百姓又是惊叫,又是哄笑。
奉书和另外几个丫头女奴一道,步行跟在虎牙公主的小马后面。平生第一次,她突然对那些骑在马上的人有些羡慕起来。
等到队伍走出几天,彻底来到莽莽草原上扎帐安营时,这种感觉便更加强烈了。公主、皇孙等贵族住在“斡耳朵”里——那是蒙古话里的“宫帐”,上下以毡为衣,用包裹成金色的柱子支撑着,上如伞骨,以千余条绳索拽住,最大的可容纳数百人。而奉书这些奴婢住的则是简陋的蒙古包,需要转移的时候,只要一刻钟就能把整个帐子拆卸完毕,装到马背上。
贵族们带着蒙古奴婢,时常出去策马驰骋,有时一跑就是一整天,而奉书等汉人奴婢则留在蒙古包里,做些洗衣烧饭之类的杂活。她看到帐子外面不时一闪而过的骏马的身影,忽然想:“是不是因为蒙古人天生会骑马,就天生比我们这些只会走路的汉人高上一筹?”
但蒙古人也不是天生就会骑马的。虎牙公主的骑术就远远比不上她的几个哥哥。汉人也并非天生不会骑马,她记得督府军中的许多宿将,都能骑在马上奔驰如飞。
奉书问起小红马的性子脚程,听杜浒说后,神色十分欣羡,喝了一口茶,笑吟吟的道:“大哥,我向你讨一件宝物,你肯吗?”杜浒道:“哪有不肯之理?”奉书道:“我就是喜欢你这匹汗血宝马。”杜浒毫不迟疑,道:“好,我送给兄弟就是。”
奉书本是随口开个玩笑,心想他对这匹千载难逢的宝马爱若性命,自己与他不过萍水相逢,存心是要瞧瞧这老实人如何出口拒绝,哪知他答应得豪爽之至,实是大出意外,不禁愕然,心中感激,难以自已,忽然伏在桌上,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这一下杜浒更是大为意外,忙问:“兄弟,怎么?你身上不舒服吗?”奉书抬起头来,虽是满脸泪痕,却是喜笑颜开,只见他两条泪水在脸颊上垂了下来,洗去煤黑,露出两道白玉般的肌肤,笑道:“大哥,咱们走罢!”
杜浒走到她旁边,在床沿上坐下来。从口袋里拿出那两片花瓣。“是这个吗?”他问。
奉书望望那两片花瓣,并不伸手去接,又把眼光调回到杜浒的脸上。她的眼睛亮了,那抹惊惶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梦似的光辉。她定定的看着他,苍白的脸全被那对热情的眸子照得发亮,小小的嘴唇微微悸动,她的手抓住面前的一张椅子的扶手,纤长的手指几乎要陷进木头里去。
“喔,师父。”她喃喃的说,像在做梦。
“奉书,”他费力的说,觉得嘴唇发干。“拿去吧。”他把那两片花瓣送到她面前。
她没有伸手去拿,也没有去看那花瓣,她的眼光仍然停留在他脸上,一瞬也不瞬。
“师父,”她说,低低的,温柔的。“师父!你在逃避什么?”
杜浒的手垂了下来,他走过去,站在奉书的面前。
“奉书,出去吧,离开这房间!”他暗哑的说。
“师父,你要我走?”她轻轻的问,站直了身子,转向门口。杜浒迅速的把手压在她的手背上,于是,一股旋干转坤般的大力量征服了他,他握紧了这只手,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口。奉书的眼睛燃烧着,嘴里模糊的反复的说:“师父,师父,师父。”
杜浒抚摩着这只手,这手是冰冷的。
“你穿得太少了!”他说。
“中午脱了一件毛衫,下午忘了穿。”她说,轻声的。眼睛里在微笑。杜浒不再说话,就这样,他们静静的站了好一会儿。然后,杜浒叹了口气,把奉书拉到自己的胸前,他揽住她,让她小小的,黑发的头靠在他的胸口。他不再费力和自己挣扎,他低声说:“从没有一个时候,我这么渴望自己年轻些!”
奉书紧紧的靠着他,眼睛里有着对幸福的憧憬和渴求。她望着窗子,雨水正在窗玻璃上滑落。“多美的图案!”她想。雨滴叮叮咚咚的敲击着窗子,“多美的音乐!”她又想。微笑着闭上眼睛,尽力用她的全心去体会这美丽的人生。
奉书只觉得一阵眼花缭乱,心中不由自主地升起了强烈的敬畏之情。她并不认得周围的每一样东西,但显然已经接收到了它们传递给自己的信息:这个寝殿外厅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让所有来访的客人心悦诚服地拜倒在大汗的脚底。
马可波罗显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他熟门熟路地走到指定的等候地点,局促不安地候立在一旁,手指不断在一尊官窑笔洗上摩挲着。
他的脸色差得难看。奉书不得不一次次小声提醒:“放轻松!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你乖乖听话,我不会杀你。”
蒙古人的皇宫里没有太多的繁文缛节。奉书在太子府时已经熟悉了必要的规矩,作为领路的小太监,此时自然应当进去通报客人的到来。但她只怕别的宫人认出自己眼生,犹豫了片刻,上前两步,离那门边的太监远远的,躬身行礼,含含混混地说:“基督徒传到了。”
半晌,水晶门帘里面传出来一个平平的声音:“进来。”
奉书鼓起勇气,跟在马可波罗身后,迈步便走。随即便被门口的内侍拦住了。
“没规矩的东西,里面自有人服侍,你进去干什么?外面等着!”
奉书心里一沉,却又暗道一声侥幸。听话地闪到了一旁,假装在整理手中的宫灯,脑海中飞快地盘算:“忽必烈就在里面,不知有多少人在保护他?我要是强闯,不知有几成胜算?”
但要是等在这里任人使唤,迟早有穿帮的可能。
到了晚饭时分,文璧让她穿戴整齐,去内院赴家宴。奉书在那里拜见了自己的婶母和堂兄——他们的模样她早就不记得了,今日再见,就像认识了新的人一样,言谈举止也不由自主地拘谨起来。
桌上的菜式精致而不奢华,也就是些鸡翅尖、炖猪脚、蒸火腿之类的家常菜。可奉书面前却是笋尖、豆腐、青菜、米饭。
文璧说:“他们没告诉你?你的病彻底好转之前,一点荤腥都不能沾。现在先委屈你吃吃素。”
“奉儿,惠州城已经不是以前的惠州城了。二叔虽然名义上是惠州路总管兼府尹,可是……人在屋檐下……唉,打你一顿,也是为你好,以后长个记性,脑袋里不许再想些乱七八糟的!”
她感到二叔的手抚着她的后背和脖颈,捋顺她的头发,心里面一点点化了,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二叔,对不起……”
文璧又说:“你好好养几日,以后……”他顿了顿,似乎是说给她听,又似乎是说给他自己听,“你也快是大姑娘了,以后就别出去走啦,多在家里读读书,学学针线女红,陪陪二叔……等稳定下来,要是你爹爹……没指望了,二叔就把你当女儿养,反正也都是一家人,不用改宗换姓……再给你找户好人家,让你终身有托,我才放心……唉,兄弟一场,我也只能做这么多了……”
她听到二叔在描绘那么多遥远的事情,只觉得不像是在说自己,半晌才明白过来,鼓起勇气说:“二叔,你……你嫌弃我了?我……我不要去别的好人家,我就要在这儿,我,我要爹爹活着……”
文璧却笑了:“真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
她真的是不懂,为什么二叔对自己那么关怀备至,从此却不准自己再出门了。等她伤好,她的房间便被搬到府衙深处的一个小花园里,进进出出的全是丫环老婆子,不知是文璧从哪里拨来的。文璧只允许她出过一次院子,是到他的书房去挑一些简单的书,带回去自己读,每隔几天,他便会过来查问,回答她不懂的问题。
他还遣了几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小姑娘,陪她读书说话。奉书想拉她们做弹弓、捉虫子、偷偷爬树,她们却全都不感兴趣,闲时只是叽叽喳喳地聊一些衣服首饰之类的乏味事情,要么就是撺掇她逗弄那只笼子里的金丝雀儿--那是文璧花大价钱觅来的稀奇品种,小巧可爱,专门送来给她解闷的。
可奉书却不觉得这雀儿有什么好玩,在和它接连几日大眼瞪小眼之后,她终于叛逆心起,不顾丫环们的劝阻,打开笼子门,想把雀儿放走。可那金丝雀似乎也和她作对,任凭她怎么摇晃,它总是紧紧用脚爪抓着栏杆,叽叽喳喳地叫着,就是不飞,气得她“砰”的一声把笼门关上了。
就连小黑子,她也见得少了。只有她刚搬进来时,他曾来帮忙搬运东西,因为那些沉重的衣箱不是几个丫头婆子能搬动的。她向小黑子道歉,问二叔有没有罚他。小黑子却笑笑,指指她的右耳朵,做出害怕的神情,又指指院子门,用手虚画了一条线,作势守在外面,意思似乎是:“小姐乖乖地呆在这里,我保护你平安。”
奉书哪放得下心,继续追问:“那两三个月之后呢?会怎么样?”
杜浒冷笑,“两三个月之后,大多数人就会去向那蒙古皇帝下跪,改吃北朝俸禄,过真正的好日子去了。你问我之后怎样,便是这样。”
奉书还待再问,杜浒却挥挥手,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道:“我累了,明天一早还要上工,把这城里城外的光景摸摸清楚。现在便歇罢。明天你给我
作响,号角声呜呜不绝,从队伍前头一直绵延到末尾。留守上都的兵卒列队相候,笔直的身影一动不动,最后湮没在马蹄扬出的尘沙之中。年近七旬的忽必烈一身戎装,虽然身形肥胖,但在马背上犹然笔挺。真金太子策马随行,此时他换回蒙古衣帽,肩头立着一只硕大的猎鹰,手持缰绳,生气勃勃,和平日温文儒雅的样子判若两人。
太子身后紧跟着的,便是“胡麻殿下”答剌麻八剌,然后是铁穆耳。太子的嫡长子甘麻剌反而行在最外侧。再后面,便是其他贵族、嫔妃、侍卫、武将,忽必烈的宠妃南必微笑着朝围观百姓挥手致意。无数的从人奴仆走路跟随。队伍两侧还走着不少犬奴、豹奴,手中牵着体型庞大的各色野兽,不时朝旁边低声咆哮,路边的百姓又是惊叫,又是哄笑。
奉书和另外几个丫头女奴一道,步行跟在虎牙公主的小马后面。平生第一次,她突然对那些骑在马上的人有些羡慕起来。
等到队伍走出几天,彻底来到莽莽草原上扎帐安营时,这种感觉便更加强烈了。公主、皇孙等贵族住在“斡耳朵”里——那是蒙古话里的“宫帐”,上下以毡为衣,用包裹成金色的柱子支撑着,上如伞骨,以千余条绳索拽住,最大的可容纳数百人。而奉书这些奴婢住的则是简陋的蒙古包,需要转移的时候,只要一刻钟就能把整个帐子拆卸完毕,装到马背上。
贵族们带着蒙古奴婢,时常出去策马驰骋,有时一跑就是一整天,而奉书等汉人奴婢则留在蒙古包里,做些洗衣烧饭之类的杂活。她看到帐子外面不时一闪而过的骏马的身影,忽然想:“是不是因为蒙古人天生会骑马,就天生比我们这些只会走路的汉人高上一筹?”
但蒙古人也不是天生就会骑马的。虎牙公主的骑术就远远比不上她的几个哥哥。汉人也并非天生不会骑马,她记得督府军中的许多宿将,都能骑在马上奔驰如飞。
奉书问起小红马的性子脚程,听杜浒说后,神色十分欣羡,喝了一口茶,笑吟吟的道:“大哥,我向你讨一件宝物,你肯吗?”杜浒道:“哪有不肯之理?”奉书道:“我就是喜欢你这匹汗血宝马。”杜浒毫不迟疑,道:“好,我送给兄弟就是。”
奉书本是随口开个玩笑,心想他对这匹千载难逢的宝马爱若性命,自己与他不过萍水相逢,存心是要瞧瞧这老实人如何出口拒绝,哪知他答应得豪爽之至,实是大出意外,不禁愕然,心中感激,难以自已,忽然伏在桌上,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这一下杜浒更是大为意外,忙问:“兄弟,怎么?你身上不舒服吗?”奉书抬起头来,虽是满脸泪痕,却是喜笑颜开,只见他两条泪水在脸颊上垂了下来,洗去煤黑,露出两道白玉般的肌肤,笑道:“大哥,咱们走罢!”
杜浒走到她旁边,在床沿上坐下来。从口袋里拿出那两片花瓣。“是这个吗?”他问。
奉书望望那两片花瓣,并不伸手去接,又把眼光调回到杜浒的脸上。她的眼睛亮了,那抹惊惶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梦似的光辉。她定定的看着他,苍白的脸全被那对热情的眸子照得发亮,小小的嘴唇微微悸动,她的手抓住面前的一张椅子的扶手,纤长的手指几乎要陷进木头里去。
“喔,师父。”她喃喃的说,像在做梦。
“奉书,”他费力的说,觉得嘴唇发干。“拿去吧。”他把那两片花瓣送到她面前。
她没有伸手去拿,也没有去看那花瓣,她的眼光仍然停留在他脸上,一瞬也不瞬。
“师父,”她说,低低的,温柔的。“师父!你在逃避什么?”
杜浒的手垂了下来,他走过去,站在奉书的面前。
“奉书,出去吧,离开这房间!”他暗哑的说。
“师父,你要我走?”她轻轻的问,站直了身子,转向门口。杜浒迅速的把手压在她的手背上,于是,一股旋干转坤般的大力量征服了他,他握紧了这只手,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口。奉书的眼睛燃烧着,嘴里模糊的反复的说:“师父,师父,师父。”
杜浒抚摩着这只手,这手是冰冷的。
“你穿得太少了!”他说。
“中午脱了一件毛衫,下午忘了穿。”她说,轻声的。眼睛里在微笑。杜浒不再说话,就这样,他们静静的站了好一会儿。然后,杜浒叹了口气,把奉书拉到自己的胸前,他揽住她,让她小小的,黑发的头靠在他的胸口。他不再费力和自己挣扎,他低声说:“从没有一个时候,我这么渴望自己年轻些!”
奉书紧紧的靠着他,眼睛里有着对幸福的憧憬和渴求。她望着窗子,雨水正在窗玻璃上滑落。“多美的图案!”她想。雨滴叮叮咚咚的敲击着窗子,“多美的音乐!”她又想。微笑着闭上眼睛,尽力用她的全心去体会这美丽的人生。
奉书只觉得一阵眼花缭乱,心中不由自主地升起了强烈的敬畏之情。她并不认得周围的每一样东西,但显然已经接收到了它们传递给自己的信息:这个寝殿外厅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让所有来访的客人心悦诚服地拜倒在大汗的脚底。
马可波罗显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他熟门熟路地走到指定的等候地点,局促不安地候立在一旁,手指不断在一尊官窑笔洗上摩挲着。
他的脸色差得难看。奉书不得不一次次小声提醒:“放轻松!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你乖乖听话,我不会杀你。”
蒙古人的皇宫里没有太多的繁文缛节。奉书在太子府时已经熟悉了必要的规矩,作为领路的小太监,此时自然应当进去通报客人的到来。但她只怕别的宫人认出自己眼生,犹豫了片刻,上前两步,离那门边的太监远远的,躬身行礼,含含混混地说:“基督徒传到了。”
半晌,水晶门帘里面传出来一个平平的声音:“进来。”
奉书鼓起勇气,跟在马可波罗身后,迈步便走。随即便被门口的内侍拦住了。
“没规矩的东西,里面自有人服侍,你进去干什么?外面等着!”
奉书心里一沉,却又暗道一声侥幸。听话地闪到了一旁,假装在整理手中的宫灯,脑海中飞快地盘算:“忽必烈就在里面,不知有多少人在保护他?我要是强闯,不知有几成胜算?”
但要是等在这里任人使唤,迟早有穿帮的可能。
到了晚饭时分,文璧让她穿戴整齐,去内院赴家宴。奉书在那里拜见了自己的婶母和堂兄——他们的模样她早就不记得了,今日再见,就像认识了新的人一样,言谈举止也不由自主地拘谨起来。
桌上的菜式精致而不奢华,也就是些鸡翅尖、炖猪脚、蒸火腿之类的家常菜。可奉书面前却是笋尖、豆腐、青菜、米饭。
文璧说:“他们没告诉你?你的病彻底好转之前,一点荤腥都不能沾。现在先委屈你吃吃素。”
“奉儿,惠州城已经不是以前的惠州城了。二叔虽然名义上是惠州路总管兼府尹,可是……人在屋檐下……唉,打你一顿,也是为你好,以后长个记性,脑袋里不许再想些乱七八糟的!”
她感到二叔的手抚着她的后背和脖颈,捋顺她的头发,心里面一点点化了,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二叔,对不起……”
文璧又说:“你好好养几日,以后……”他顿了顿,似乎是说给她听,又似乎是说给他自己听,“你也快是大姑娘了,以后就别出去走啦,多在家里读读书,学学针线女红,陪陪二叔……等稳定下来,要是你爹爹……没指望了,二叔就把你当女儿养,反正也都是一家人,不用改宗换姓……再给你找户好人家,让你终身有托,我才放心……唉,兄弟一场,我也只能做这么多了……”
她听到二叔在描绘那么多遥远的事情,只觉得不像是在说自己,半晌才明白过来,鼓起勇气说:“二叔,你……你嫌弃我了?我……我不要去别的好人家,我就要在这儿,我,我要爹爹活着……”
文璧却笑了:“真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
她真的是不懂,为什么二叔对自己那么关怀备至,从此却不准自己再出门了。等她伤好,她的房间便被搬到府衙深处的一个小花园里,进进出出的全是丫环老婆子,不知是文璧从哪里拨来的。文璧只允许她出过一次院子,是到他的书房去挑一些简单的书,带回去自己读,每隔几天,他便会过来查问,回答她不懂的问题。
他还遣了几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小姑娘,陪她读书说话。奉书想拉她们做弹弓、捉虫子、偷偷爬树,她们却全都不感兴趣,闲时只是叽叽喳喳地聊一些衣服首饰之类的乏味事情,要么就是撺掇她逗弄那只笼子里的金丝雀儿--那是文璧花大价钱觅来的稀奇品种,小巧可爱,专门送来给她解闷的。
可奉书却不觉得这雀儿有什么好玩,在和它接连几日大眼瞪小眼之后,她终于叛逆心起,不顾丫环们的劝阻,打开笼子门,想把雀儿放走。可那金丝雀似乎也和她作对,任凭她怎么摇晃,它总是紧紧用脚爪抓着栏杆,叽叽喳喳地叫着,就是不飞,气得她“砰”的一声把笼门关上了。
就连小黑子,她也见得少了。只有她刚搬进来时,他曾来帮忙搬运东西,因为那些沉重的衣箱不是几个丫头婆子能搬动的。她向小黑子道歉,问二叔有没有罚他。小黑子却笑笑,指指她的右耳朵,做出害怕的神情,又指指院子门,用手虚画了一条线,作势守在外面,意思似乎是:“小姐乖乖地呆在这里,我保护你平安。”
奉书哪放得下心,继续追问:“那两三个月之后呢?会怎么样?”
杜浒冷笑,“两三个月之后,大多数人就会去向那蒙古皇帝下跪,改吃北朝俸禄,过真正的好日子去了。你问我之后怎样,便是这样。”
奉书还待再问,杜浒却挥挥手,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道:“我累了,明天一早还要上工,把这城里城外的光景摸摸清楚。现在便歇罢。明天你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