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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你叫我高阿姨就行了,你发高烧了,整整烧了一天一宿,差点转成肺炎,你先别说话,我去拿蜂蜜水给你润润喉,顺便告诉乐先生,你醒了。”
在听到“乐先生”三个字时,郝遥雪的心就开始往下坠。
待到女人走出了房门,她也摇摇晃晃地下了床。
还好,自己身上穿得不是那件该死的女仆装,而是一件宽松的纯棉睡袍。她穿上拖鞋,走到了房门外,来到了楼梯口边。
顺着楼梯往下,是客厅的一扇落地大窗。
那里是整个别墅视野最好的地方,可以一下子望向院子里的草坪,爸爸亲手为她搭建的秋千,还有妈妈的花圃。
所以在那里放着一张宽大的梨花米的摇椅,爸爸最喜欢坐在那,一边看着报纸,一边含笑望着在花圃里忙碌的母女俩。
可是现在还是那张清代的梨花木雕摇椅,自己的宠物泰迪犬毛豆也如同往常一样,翻着雪白的肚皮在摇椅的脚边晒着太阳。
可是坐在摇椅上的人,却不是爸爸,而是乐恩泽!这个入侵者这样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自己从小就生活的房屋中,坐在爸爸专属的座椅上,伸着腿,懒洋洋地拨弄着正在卖萌的毛豆的尾巴,甚至腿上披盖的,也是她在埃及旅游时,亲自为爸爸挑选的波斯手工毛毯!
“你……给我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忘了跟大家炫耀一件事儿,这次文的封面是狂仔自己p的呕~~~~~~~~~~~制作封面的技能点刷亮之后,狂仔觉得任督二脉有一股生气的流淌~~~~~好想再挖几个坑挨个挂上封面呦~~~~~
☆、七
虽然听到了女孩粗哑的声音,乐恩泽却并没有抬起头来,套着室内羊毛袜的脚又在毛豆的小圆肚子上蹭了蹭,然后朗声冲着厨房的位置喊道:“高姐,既然她能起来了,就在楼下用餐吧。”
郝遥雪的身子还虚脱,往下走几步,腿就有些打晃,差一点跪在台阶上,乐恩泽慢慢地站起身来,迈开长腿几步走上了台阶,一把将女孩抱起,再走下台阶。
小毛豆看见女主人出现了,摇头摆尾地也跟着上窜下跳,活脱是卖主求荣的小狗腿子。
等把她放到餐桌前的椅子上时,桌面已经摆满了几小碟吃食。老街红记的小瓣水晶甜蒜在小瓷碟里堆叠在一起,切成了细丝蒸过的火腿拌着四季豆,甚至还有小瓶的英式酸黄瓜,而在她面前的是撒了芝麻的白米粥。
坐在她身旁的乐恩泽用筷子夹起了火腿丝放入了郝遥雪的碗里,然后用汤匙搅匀,做完这一切,他端起碗,自顾自地自己先吃了起来。
这是郝遥雪最喜欢的吃法,将爱吃的云南火腿放到粥里搅匀,白白的米饭就会洋溢着火腿的香气而火腿又不至于变成没味儿的碎渣。
可是男人为什么清楚?而且满桌子都是她喜欢吃的小菜?
“我……你,为什么会在这?”好不容易脑子有些清醒过来,她开口问道。
乐恩泽咬了一口酸黄瓜,英吉利小菜怪怪的味道让他的眉头一皱,显然不是很合乐先生的口味,不过他还是斯条慢理地把它咽了下去,然后说道:“这个别墅我已经买下来了,从今天起,你和我都要住在这,吃饭吧,好女孩吃饭时不要说话。”
这种训孩子般的口吻,真是让人无法忍受,可是当男人的眼神飘过来时,里面警告的意味分明。
郝遥雪想起昏倒前的那一幕,手又开始微微颤抖,慢慢地拿起筷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粥。
身在着熟悉的环境里,可房子却已经不再姓郝了,这种怪诞的感觉真是让人如鲠在喉。
可男人偏偏时不时地停下筷子,冷冷地提醒她再吃些,郝遥雪不习惯被人紧盯着的进食方法,好不容易将一小碗粥吃完了。
乐恩泽起身又抱起她来到了书房。
昔日爸爸的书房倒是被改造得彻底,书桌上换上了最新式的电脑,又增添了一个新的书柜,里面摆满了厚厚的各国文字的原装书。
乐恩泽的学习十分优秀,在大二的时候,就被保送到美国读书了,这也让乐叔骄傲不已。
当乐恩泽把女孩放到了书房的沙发上时,又拿来了一摞厚厚的文件,并拧开钢笔,让郝遥雪逐一的签字。
“这是……”郝遥雪拿过来一看,居然是爸爸名下所有公司股份和房屋的更名合同书。
“你爸爸留下的公司资不抵债,但是如果我接手的话,起码能保桩‘永浩’的牌子。”
爸爸已经不在了,留住这块牌子又有什么用呢?郝遥雪心中默默地想着,可是手却接过了那支钢笔:“能不能……不要解雇以前的员工?”
就算最后爸爸被人陷害,公司陷入了严重的商业危机,连工资都开不出来时,还是有一批老员工,在人心惶惶的时刻坚守着岗位,因为他们相信爸爸能力挽狂澜,其中有几个元老甚至比爸爸的年岁还要大,再像年轻人一样去找工作,早就没有了竞争力。
相信爸爸在天之灵,也希望能跟这些员工们未来的生活留一条出路吧?”
男人这次倒是没有讲条件,伸手撩拨着女孩颊边柔软的长发,漫不经心地说:“既然接手了这个赔钱的烂摊子,留下那几个员工也无妨,只是……我丑话说在前面,不听话的人,我是没有耐性养着的……”
这话里的一语双关。郝遥雪当然听得出来:只要她听话,乐恩泽就留下那一群老员工。
虽然男人以此为要挟,但是郝遥雪觉得还是应该对男人说一声“感激”的,毕竟爸爸留下的债务,男人并没有义务承担。
“谢谢……”当女孩说出这话的时候,乐恩泽专注地看着女孩的脸,突然笑了一下,伸手捏了捏女孩的脸:“这么乖。”
郝遥雪被人当成小朋友一般对待,被捏过的脸顿时红了一片。
她低下头在文字上签字,却发现文件后面有几页也不知道是哪个国家陌生语言的文件,她不由得停下笔来。
男人却搂过她的肩膀,找文件一角处点了点,低声说:“在这里签。”她开口想问,却发现男人开始面露不虞,轻敲着沙发扶手说:“怎么?开始不听话了?”
事已至此,最坏的结果又能怎么样呢,郝遥雪觉得现在的自己真是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东西了,她迟疑了下,在文件上签下了自己名字。
男人又递过了一方印泥,让她在文件上按下了手印。
当这一切都做完后,可以看出男人的心情大好,微笑的时候露出了尖尖的虎牙,甚至慷慨地允许她回房休息。
郝遥雪其实对乐恩泽这个男人了解甚少。回想起来,除了在生日宴会上的那次不愉快的经历外,她与他有限的几次接触都是不欢而散的结局。
遥雪自认为自己从小到大,很少会在言语上冒犯别人,虽然待人亲切但是并不亲近,就算是上学时比较要好的朋友,如果对方不主动联系,时间久了也就淡了,有的甚至连名字也想不起来。
可是这个姓乐的男人就是本事气得她牢牢地记住他脸上的那种不屑高傲的神情。他出国留学后的事情,偶尔听起父亲提起过,似乎发展的很顺利,是个商业上的奇才。
但是她最在意的,却是终于不用再看见这个讨厌的家伙了。
bsp; “你叫我高阿姨就行了,你发高烧了,整整烧了一天一宿,差点转成肺炎,你先别说话,我去拿蜂蜜水给你润润喉,顺便告诉乐先生,你醒了。”
在听到“乐先生”三个字时,郝遥雪的心就开始往下坠。
待到女人走出了房门,她也摇摇晃晃地下了床。
还好,自己身上穿得不是那件该死的女仆装,而是一件宽松的纯棉睡袍。她穿上拖鞋,走到了房门外,来到了楼梯口边。
顺着楼梯往下,是客厅的一扇落地大窗。
那里是整个别墅视野最好的地方,可以一下子望向院子里的草坪,爸爸亲手为她搭建的秋千,还有妈妈的花圃。
所以在那里放着一张宽大的梨花米的摇椅,爸爸最喜欢坐在那,一边看着报纸,一边含笑望着在花圃里忙碌的母女俩。
可是现在还是那张清代的梨花木雕摇椅,自己的宠物泰迪犬毛豆也如同往常一样,翻着雪白的肚皮在摇椅的脚边晒着太阳。
可是坐在摇椅上的人,却不是爸爸,而是乐恩泽!这个入侵者这样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自己从小就生活的房屋中,坐在爸爸专属的座椅上,伸着腿,懒洋洋地拨弄着正在卖萌的毛豆的尾巴,甚至腿上披盖的,也是她在埃及旅游时,亲自为爸爸挑选的波斯手工毛毯!
“你……给我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忘了跟大家炫耀一件事儿,这次文的封面是狂仔自己p的呕~~~~~~~~~~~制作封面的技能点刷亮之后,狂仔觉得任督二脉有一股生气的流淌~~~~~好想再挖几个坑挨个挂上封面呦~~~~~
☆、七
虽然听到了女孩粗哑的声音,乐恩泽却并没有抬起头来,套着室内羊毛袜的脚又在毛豆的小圆肚子上蹭了蹭,然后朗声冲着厨房的位置喊道:“高姐,既然她能起来了,就在楼下用餐吧。”
郝遥雪的身子还虚脱,往下走几步,腿就有些打晃,差一点跪在台阶上,乐恩泽慢慢地站起身来,迈开长腿几步走上了台阶,一把将女孩抱起,再走下台阶。
小毛豆看见女主人出现了,摇头摆尾地也跟着上窜下跳,活脱是卖主求荣的小狗腿子。
等把她放到餐桌前的椅子上时,桌面已经摆满了几小碟吃食。老街红记的小瓣水晶甜蒜在小瓷碟里堆叠在一起,切成了细丝蒸过的火腿拌着四季豆,甚至还有小瓶的英式酸黄瓜,而在她面前的是撒了芝麻的白米粥。
坐在她身旁的乐恩泽用筷子夹起了火腿丝放入了郝遥雪的碗里,然后用汤匙搅匀,做完这一切,他端起碗,自顾自地自己先吃了起来。
这是郝遥雪最喜欢的吃法,将爱吃的云南火腿放到粥里搅匀,白白的米饭就会洋溢着火腿的香气而火腿又不至于变成没味儿的碎渣。
可是男人为什么清楚?而且满桌子都是她喜欢吃的小菜?
“我……你,为什么会在这?”好不容易脑子有些清醒过来,她开口问道。
乐恩泽咬了一口酸黄瓜,英吉利小菜怪怪的味道让他的眉头一皱,显然不是很合乐先生的口味,不过他还是斯条慢理地把它咽了下去,然后说道:“这个别墅我已经买下来了,从今天起,你和我都要住在这,吃饭吧,好女孩吃饭时不要说话。”
这种训孩子般的口吻,真是让人无法忍受,可是当男人的眼神飘过来时,里面警告的意味分明。
郝遥雪想起昏倒前的那一幕,手又开始微微颤抖,慢慢地拿起筷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粥。
身在着熟悉的环境里,可房子却已经不再姓郝了,这种怪诞的感觉真是让人如鲠在喉。
可男人偏偏时不时地停下筷子,冷冷地提醒她再吃些,郝遥雪不习惯被人紧盯着的进食方法,好不容易将一小碗粥吃完了。
乐恩泽起身又抱起她来到了书房。
昔日爸爸的书房倒是被改造得彻底,书桌上换上了最新式的电脑,又增添了一个新的书柜,里面摆满了厚厚的各国文字的原装书。
乐恩泽的学习十分优秀,在大二的时候,就被保送到美国读书了,这也让乐叔骄傲不已。
当乐恩泽把女孩放到了书房的沙发上时,又拿来了一摞厚厚的文件,并拧开钢笔,让郝遥雪逐一的签字。
“这是……”郝遥雪拿过来一看,居然是爸爸名下所有公司股份和房屋的更名合同书。
“你爸爸留下的公司资不抵债,但是如果我接手的话,起码能保桩‘永浩’的牌子。”
爸爸已经不在了,留住这块牌子又有什么用呢?郝遥雪心中默默地想着,可是手却接过了那支钢笔:“能不能……不要解雇以前的员工?”
就算最后爸爸被人陷害,公司陷入了严重的商业危机,连工资都开不出来时,还是有一批老员工,在人心惶惶的时刻坚守着岗位,因为他们相信爸爸能力挽狂澜,其中有几个元老甚至比爸爸的年岁还要大,再像年轻人一样去找工作,早就没有了竞争力。
相信爸爸在天之灵,也希望能跟这些员工们未来的生活留一条出路吧?”
男人这次倒是没有讲条件,伸手撩拨着女孩颊边柔软的长发,漫不经心地说:“既然接手了这个赔钱的烂摊子,留下那几个员工也无妨,只是……我丑话说在前面,不听话的人,我是没有耐性养着的……”
这话里的一语双关。郝遥雪当然听得出来:只要她听话,乐恩泽就留下那一群老员工。
虽然男人以此为要挟,但是郝遥雪觉得还是应该对男人说一声“感激”的,毕竟爸爸留下的债务,男人并没有义务承担。
“谢谢……”当女孩说出这话的时候,乐恩泽专注地看着女孩的脸,突然笑了一下,伸手捏了捏女孩的脸:“这么乖。”
郝遥雪被人当成小朋友一般对待,被捏过的脸顿时红了一片。
她低下头在文字上签字,却发现文件后面有几页也不知道是哪个国家陌生语言的文件,她不由得停下笔来。
男人却搂过她的肩膀,找文件一角处点了点,低声说:“在这里签。”她开口想问,却发现男人开始面露不虞,轻敲着沙发扶手说:“怎么?开始不听话了?”
事已至此,最坏的结果又能怎么样呢,郝遥雪觉得现在的自己真是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东西了,她迟疑了下,在文件上签下了自己名字。
男人又递过了一方印泥,让她在文件上按下了手印。
当这一切都做完后,可以看出男人的心情大好,微笑的时候露出了尖尖的虎牙,甚至慷慨地允许她回房休息。
郝遥雪其实对乐恩泽这个男人了解甚少。回想起来,除了在生日宴会上的那次不愉快的经历外,她与他有限的几次接触都是不欢而散的结局。
遥雪自认为自己从小到大,很少会在言语上冒犯别人,虽然待人亲切但是并不亲近,就算是上学时比较要好的朋友,如果对方不主动联系,时间久了也就淡了,有的甚至连名字也想不起来。
可是这个姓乐的男人就是本事气得她牢牢地记住他脸上的那种不屑高傲的神情。他出国留学后的事情,偶尔听起父亲提起过,似乎发展的很顺利,是个商业上的奇才。
但是她最在意的,却是终于不用再看见这个讨厌的家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