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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回看自己写过的文章,突然冒出一个想法:想到自己从开始认字起,不知道用坏了多少只笔,如果堆起来,恐怕也要象一个小小的山峰了吧!如果我用这些笔写下的文章或者单个字抑或笔画,都手拉手、肩并肩的,恐怕也围着地球转上几圈了;倘若我爱惜每只笔,一只也没有丢弃,我完全可以建立一个博物馆,再让三十年来那些跟随过我的伙伴,开个party,我们好好庆祝一下舞文弄墨的生涯,哪怕是列举我所有“败笔”的批斗会呢!

    记得刚上学的时候,对新买的笔是特别在意的,那时用的铅笔也要用纸叠一个精致的套子,以免在文具盒里颠簸把那脆弱的笔尖弄断。写出来的字七扭八歪的不说,还总写错别字,把孤零零的字连缀成文就更困难了,幸好有橡皮,可以随时擦去,结果把纸张弄得脏呼呼。后来用上了钢笔,如果写错了字,就比较讨厌。那时,没有涂改液掩饰瑕疵,我常常是把纸张撕掉,重新再写,往往交上一篇作文要搭上一崭新的本子。但这样也有好处,由于家贫,不容许总这样奢侈。于是,知道了事先打个腹稿,或者在废纸上先粗略写一遍,再誊抄上去。其实,古人在芭蕉叶子上练字早有先例,只是那时我孤陋寡闻罢了。

    由于记忆的惯性,我仍然记得自己第一次写的作文得到老师表扬的情景,是因为我使用了“一年之计在于春”的句子,大概对于特别缺乏课外读物的那时初一学生,可以说是个亮点,对现在的孩子来说,是根本算不得什么的。后来写点什么,总不自觉地使用典故,恐怕也是那时留下的后遗症吧。

    上大学时,开始不知疲倦地写文章,整整七个本子写满了我自认为是诗歌的东西,现在仍喜欢的极少,加上系里的刊物与学校报纸上发表的一些,只把还没有丢弃的寥寥数篇作为“保护文物”暂时保存起来,其他文字随写随丢,与我用过又弃如敝履的笔一样的命运。更多的时候,什么也不写,或者即使写也多是写点总结、报告之类的公务文章,只是与人于己提升职务与晋升职称做足了注脚。

    几乎所有写文章的人都愿意得到夸耀,虚荣恐怕是亘古不变的人性。“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就惟妙惟肖地刻画了讨好与献媚心态,倘若不是为了额外获利,诗里女子怎么会不厌其烦地可以打扮呢?倘若不为了求得仕途的发展,诗人也不会借此言它了!倘若不是取悦献媚,古代帝王恐怕不会点燃烽火,以举国的恐慌去换来心爱的妃子回眸一笑吧!济公的“愿化西湖做酒池,一浪过时喝一口”柳永的“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苍雪禅师的“举头天外看无云,谁似人间吾辈人。荆棘丛中行放脚,月明帘下暗藏身”这些文字荡然如出自天外的神品,任何语言去形容都属冗言赘语了吧!

    其实,写文章与书法绘画等舞文弄墨近亲相比,是最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形而下的文字,即使含英咀华、诘屈聱牙、妙笔生花,如何尽数滚滚红尘的芜杂,如何描摹得声色犬马的大千?孔子述而不作,对“怪力乱神”的态度是子不语的沉默;老子写了五千文也是被逼无奈的封笔,绝不留下只字片语的注解;“文章与天下相驰骤”的纪昀,除了谈狐说鬼的笔记,作为编著四库全书的辛劳后的小憩与闲言碎语?书法的遒劲与洒脱,绘画的写意与工笔,是可以用声色与力度,让除了瞎子色盲都可以举目可见的。即使是文盲、粗人也完全可以高价购买来挂之轩冕华屋的厅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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