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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常曦拉了一把茶棚老板,一个茶碗贴着茶棚老板的脑门飞到了后头,“啪”地一声碎了一地,老板回头看了一眼茶碗,肉疼啊,转回来狠狠地瞪了常曦一眼:“你拉我做什么,刚才那一下要砸在我脑门上,至少也要赔二三十两银子!”
原来是个要钱不要命的,常曦无语了。
最后,她靠着灶台坐那儿,也不看战局了,打吧打吧,反正也都拦不住,老板的脑门上已经被砸了好几个包了,老板算盘打完了还高兴地数着自己头上被砸出来的包有几个,一副欢天喜地的模样。
正欢喜的时候,一个板凳腿狠狠砸到老板的头顶上,老板“哎呦”了一声激动的不能行,这得多少银子啊!不知怎地因为太高兴了一口气没提上来,两眼一翻直挺挺地“咚”一声倒在地上晕过去了,常曦连忙看了一下,无可奈何啊,没事,是真晕过去了。
只不过外面的战局混乱呢,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好像还迷糊了一觉,头一栽就醒了,醒了回头一看,都没声了,揉了下眼睛问道:“都打完了?”
嗯,打是打完了,常曦看到全场的情形时,脸都绿了,却见龙傲天冷哼道:“别看我龙傲天断了一条胳膊,我可是这里面受伤最轻的。”
果然呢,赵日天胡子都被刮没了,下巴上还带着血丝呢,头上还被敲了个血包,一溜溜的热血顺着他额头往下流,就听赵日天一副要随时晕倒的样子道:“看什么,我连天都敢日,还怕流这点血?”
常曦摸摸鼻子,这边轩辕霸天被打的面目全非,当时她就觉得这货不会是中了武林中最恶毒的面目全非脚吧,看把他打的,跟猪头似的,他本人躺那儿光剩下出气儿了,对上她的眼光,轩辕霸天却嘴硬道:“老子就被打掉了两颗大牙而已。”果然,一张嘴一口的血牙。
唐三葬这个漂亮的小和尚就地坐禅,不知道在默念什么,一脸的痛苦之色,一副修仙者要突破瓶颈的模样,她本来想看看这个漂亮的小和尚哪里不舒服,手还没伸过去,就听到赵日天急忙叫道:“别动他。”随即一副感同身受又一脸同情之色地道:“他的蛋蛋被踢爆了。”
汗,这些逗比们她是没心情管了,转而看向了叶良辰,看着叶良辰明显被打断的两条腿,她,无语了。
看来叶壮士护送她的道路到此为止了,她不禁有些气闷,将来有机会见到陆遗寒的话,她一定要吐槽这些个江湖人物。
最后,是她花钱雇人将其他人各自送走的,茶棚老板的一脑袋包也是她数着给的银子,叶良辰的腿也是她出钱找人医治的。
幸好这猪尾巴坡不远的地方就是个有着几十户人家的尾巴村,她把不能动的叶良辰寄养到一户老实巴交的村民家里,留了一些钱财。
叶良辰一直都很沉默,此刻突然开口问道:“这位兄台如此高义,敢问尊姓大名。”
常曦不知道是该阴沉还是高兴了,竟然到现在都没有认出她来,泪奔了……
她原本想等这位叶壮士的腿好一好再走,尾巴村却突然遭受到官兵的搜查,幸好她机灵聪敏躲在草垛上面,躲过了官兵们的搜索,但觉得这个尾巴村距离京城实在太近了。
要知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完全是敌人写出来诱惑人的,事实证明最危险的地方的确是最危险的地方,她也不敢在这个地方多做停留,反正叶壮士也跟没认出她来。
她买了村民一头挂着铃铛的小毛驴,这村里头除了耕牛就是长耳朵驴,没有马,她还是想骑在高头大马上,那样比较帅气,比较英姿飒爽,骑着头驴的话,就显得像是小媳妇儿远嫁他乡的模样。
不管怎样,她还是背着她的包裹骑着一头小毛驴,打听了北朝的方向,就这么“嘚嘚嘚嘚”“叮铃叮铃”地上路了……
常曦怎么也没想到她这么一走,就是一个多月,这期间她游山玩水成了名副其实的驴友,不过还好,往北朝去的地方还算一马平川,山路不算太多,而大晋也谨遵着“要想富先修路”的宗旨,就是在山野中,大晋也修了羊肠小道,还有风情独特的客栈方便投宿。
她可以走在依山傍水的栈道上,还可以带着小毛驴坐船而行,大晋民风虽然开放却也淳朴,错过可以投宿的客栈时,她就借宿在乡村人家里,这些村民对客人都十分热情,好酒好菜的招待,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她在外都是喝自己随身带着的清水,酒这东西半分不沾,万一她醉了,万一醉了一不小心扯淡把自己给卖了呢?
酒虽然不碰,好菜却还是要吃的,她也不知道怎么了,是不是在宫里头长时间不出来运动,这每天赶路新陈代谢太快的缘故,她最近特别能吃,还特别容易饿,经常是吃一份再打包一份。
村民们看她能吃,就做更多好吃的招待她,临走时更是送了一大堆,什么煮鸡蛋啊,烤红薯啊,煎饼啊,咸菜啊等等,热情地嘱咐她饿了路上吃。
这让她觉得很感动,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些,心中还隐隐有着骄傲感,这是他们大晋的子民!都是大晋的好子民!
一个多月后,她骑着小毛驴到了熊泉州,这可是个繁华的地儿,因为熊泉是在几道江流汇集的地方修建而成,周围多码头港口,贸易发达,经济发展也就十分迅速,这儿是商人的聚集地,是商人们花钱的地方,自然建造的好似人间天堂。
常曦牵着小毛驴到熊泉州州府所在的大城里时,整个人忍不住哇的赞叹,哇的感叹了,她来的时候刚刚华灯初上,整个城内都被高高挂着的各式各样的灯笼映照的满城辉煌。
这是个很美的城市。
“小心!”常曦拉了一把茶棚老板,一个茶碗贴着茶棚老板的脑门飞到了后头,“啪”地一声碎了一地,老板回头看了一眼茶碗,肉疼啊,转回来狠狠地瞪了常曦一眼:“你拉我做什么,刚才那一下要砸在我脑门上,至少也要赔二三十两银子!”
原来是个要钱不要命的,常曦无语了。
最后,她靠着灶台坐那儿,也不看战局了,打吧打吧,反正也都拦不住,老板的脑门上已经被砸了好几个包了,老板算盘打完了还高兴地数着自己头上被砸出来的包有几个,一副欢天喜地的模样。
正欢喜的时候,一个板凳腿狠狠砸到老板的头顶上,老板“哎呦”了一声激动的不能行,这得多少银子啊!不知怎地因为太高兴了一口气没提上来,两眼一翻直挺挺地“咚”一声倒在地上晕过去了,常曦连忙看了一下,无可奈何啊,没事,是真晕过去了。
只不过外面的战局混乱呢,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好像还迷糊了一觉,头一栽就醒了,醒了回头一看,都没声了,揉了下眼睛问道:“都打完了?”
嗯,打是打完了,常曦看到全场的情形时,脸都绿了,却见龙傲天冷哼道:“别看我龙傲天断了一条胳膊,我可是这里面受伤最轻的。”
果然呢,赵日天胡子都被刮没了,下巴上还带着血丝呢,头上还被敲了个血包,一溜溜的热血顺着他额头往下流,就听赵日天一副要随时晕倒的样子道:“看什么,我连天都敢日,还怕流这点血?”
常曦摸摸鼻子,这边轩辕霸天被打的面目全非,当时她就觉得这货不会是中了武林中最恶毒的面目全非脚吧,看把他打的,跟猪头似的,他本人躺那儿光剩下出气儿了,对上她的眼光,轩辕霸天却嘴硬道:“老子就被打掉了两颗大牙而已。”果然,一张嘴一口的血牙。
唐三葬这个漂亮的小和尚就地坐禅,不知道在默念什么,一脸的痛苦之色,一副修仙者要突破瓶颈的模样,她本来想看看这个漂亮的小和尚哪里不舒服,手还没伸过去,就听到赵日天急忙叫道:“别动他。”随即一副感同身受又一脸同情之色地道:“他的蛋蛋被踢爆了。”
汗,这些逗比们她是没心情管了,转而看向了叶良辰,看着叶良辰明显被打断的两条腿,她,无语了。
看来叶壮士护送她的道路到此为止了,她不禁有些气闷,将来有机会见到陆遗寒的话,她一定要吐槽这些个江湖人物。
最后,是她花钱雇人将其他人各自送走的,茶棚老板的一脑袋包也是她数着给的银子,叶良辰的腿也是她出钱找人医治的。
幸好这猪尾巴坡不远的地方就是个有着几十户人家的尾巴村,她把不能动的叶良辰寄养到一户老实巴交的村民家里,留了一些钱财。
叶良辰一直都很沉默,此刻突然开口问道:“这位兄台如此高义,敢问尊姓大名。”
常曦不知道是该阴沉还是高兴了,竟然到现在都没有认出她来,泪奔了……
她原本想等这位叶壮士的腿好一好再走,尾巴村却突然遭受到官兵的搜查,幸好她机灵聪敏躲在草垛上面,躲过了官兵们的搜索,但觉得这个尾巴村距离京城实在太近了。
要知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完全是敌人写出来诱惑人的,事实证明最危险的地方的确是最危险的地方,她也不敢在这个地方多做停留,反正叶壮士也跟没认出她来。
她买了村民一头挂着铃铛的小毛驴,这村里头除了耕牛就是长耳朵驴,没有马,她还是想骑在高头大马上,那样比较帅气,比较英姿飒爽,骑着头驴的话,就显得像是小媳妇儿远嫁他乡的模样。
不管怎样,她还是背着她的包裹骑着一头小毛驴,打听了北朝的方向,就这么“嘚嘚嘚嘚”“叮铃叮铃”地上路了……
常曦怎么也没想到她这么一走,就是一个多月,这期间她游山玩水成了名副其实的驴友,不过还好,往北朝去的地方还算一马平川,山路不算太多,而大晋也谨遵着“要想富先修路”的宗旨,就是在山野中,大晋也修了羊肠小道,还有风情独特的客栈方便投宿。
她可以走在依山傍水的栈道上,还可以带着小毛驴坐船而行,大晋民风虽然开放却也淳朴,错过可以投宿的客栈时,她就借宿在乡村人家里,这些村民对客人都十分热情,好酒好菜的招待,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她在外都是喝自己随身带着的清水,酒这东西半分不沾,万一她醉了,万一醉了一不小心扯淡把自己给卖了呢?
酒虽然不碰,好菜却还是要吃的,她也不知道怎么了,是不是在宫里头长时间不出来运动,这每天赶路新陈代谢太快的缘故,她最近特别能吃,还特别容易饿,经常是吃一份再打包一份。
村民们看她能吃,就做更多好吃的招待她,临走时更是送了一大堆,什么煮鸡蛋啊,烤红薯啊,煎饼啊,咸菜啊等等,热情地嘱咐她饿了路上吃。
这让她觉得很感动,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些,心中还隐隐有着骄傲感,这是他们大晋的子民!都是大晋的好子民!
一个多月后,她骑着小毛驴到了熊泉州,这可是个繁华的地儿,因为熊泉是在几道江流汇集的地方修建而成,周围多码头港口,贸易发达,经济发展也就十分迅速,这儿是商人的聚集地,是商人们花钱的地方,自然建造的好似人间天堂。
常曦牵着小毛驴到熊泉州州府所在的大城里时,整个人忍不住哇的赞叹,哇的感叹了,她来的时候刚刚华灯初上,整个城内都被高高挂着的各式各样的灯笼映照的满城辉煌。
这是个很美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