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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走过来找你,黎璃。
凝结的时光在这一刻开始流转,留存在岁月里的女孩仿佛听到了他的肺腑之言,盈盈一笑。她轻轻巧巧地转身,逶迤而去。
他不由自主跟上黎璃,转过墙角木然呆立,眼前只有一地冷冷清清的路灯光,哪里还有她?
眨了眨眼,裴尚轩才看清,这条弄堂就是过去她外婆家所在,理论上她的小舅舅应该还住在此处。
他在心里祈祷黎璃的小舅舅千万别搬家,否则人海茫茫他竟不知道该往何处再去寻她的踪迹。
许是上天听到他的诉求,他走到门口的时候,黎国强刚好打开门提着垃圾袋出来。借着门里的灯光,他认出了裴尚轩,但想不起外甥女的这个朋友究竟叫什么名字。
“小舅舅,你好。”在黎璃外婆和母亲的追悼会上,她让他跟着自己这样叫人,裴尚轩照旧如此唤他。
“你是小璃的朋友,来来来,进屋里坐。”黎国强热情招呼他入内,快速走到对面墙角将垃圾袋放下。他走回来,边洗手边问裴尚轩有何贵干。
“小舅舅,你知道怎么样找到黎璃?”他抓紧时间直奔主题,“她关机了,我找不到她。”
黎国强甩了甩手上的水,收手时顺势用身上的背心胡乱抹了抹。联想到黎美晴住院期间发生过类似事件,他满不在乎道:“事情急不急?这丫头喜欢自个儿旅游,说不定出去休假不想公司里的事烦到她,所以关了手机。”
裴尚轩拼命摇头否定他的推测,他无法向黎国强准确形容黎璃那句“我已经没力气飞回来”给自己带来的感受。他也希望仅仅是关心则乱,奈何这么多年朋友做下来,他深知黎璃若非遇到重大变故,绝对不可能无缘无故音讯全无,即便那次她独自出游也是因为失业不想大家无谓担心。
“小舅舅,你有没有她继父的电话?我真有很急的事,一定要找到她。”他急切的模样让黎国强也紧张起来,急急忙忙回到卧房内翻箱倒柜找出柳之贤的电话,一个一个数字报给裴尚轩听。
握手机的手微微颤抖,他小心翼翼地输入每一个数字,末了还不放心地重复两遍确认有没有输错。黎国强又是担心又有点好奇,终于忍不住问他找黎璃到底所为何事。
裴尚轩本已转身走向门口,听了黎国强的问题,回过头面对着他。“我要对她说一句话,”他的前半句不免令人失望,兴师动众半天却原来只为了说一句话,但后半句立刻让黎国强笑逐颜开,裴尚轩告诉他,“那句话就是‘永远和我在一起’,我不想再错过她。”
他飞奔而去,怀揣一颗滚烫赤诚的心。可惜正如黎璃告诉他的那样,为时已晚。
她默默等待他很久,现在她要离开了,比很久更久。
黎璃经确诊为急性淋巴性白血病,需住院进行化疗。药物只能延缓癌细胞扩散,真正能根治白血病的只有进行骨髓移植。而找到相匹配的骨髓,这个希望异常渺茫。
她故意将手机留在家中,以免在病魔折磨下意志动摇忍不住给裴尚轩发消息。黎璃决心从他生命中离开,毫不犹豫。他说了“爱”,这已是给她的最好赠礼,她不能让他眼睁睁看自己死去。
住院那天,黎璃一早退了酒店的房间,坐在大堂里等柳千仁。距离约定出发的时间尚早,她不想枯坐着胡思乱想,便将随身的行李寄存在柜台,走到外面街上。
八点刚过,阳光已十分耀眼,地面温度也在迅速上升中。大多数店还没开门营业,路边只有一家文具店开着。她本已路过,忽然想起什么,再度折返。
不一会儿,黎璃怀抱一本素色封面的日记本走了出来。她低头看看怀里带锁扣的本子,默默计算到二零零六年元旦还剩下多少时间。
四个月,自己有没有机会听到新年的钟声?黎璃不敢假设,快步走回酒店。
大堂里没看到柳千仁的身影,她取回行李坐到一旁的沙发上,弯腰从旅行袋里掏出水笔,拿着精巧的钥匙***锁扣,啪嗒一声打开了日记本。
翻开第一页,她在泛着淡淡青色的纸面为四个月后的一月一日写下了一句话——“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
手指滑过他的名字,带着几分眷恋、不舍。这个男人,她喜欢了整整十五年,终于到了不能再爱的时候。
再见了,笨蛋!
黎璃淡然笑着,将钥匙扔进电梯口的垃圾桶,如同完成一项仪式。
她和裴尚轩纠缠在一起的人生已经结束了,接下来是她一个人的战斗,他帮不了她。
第一次化疗后,她什么都吃不下。柳千仁熬了鸡汤,硬逼她喝下去补充营养提高免疫力,黎璃吐了他一身。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她连忙拿起毛巾,用力擦拭他的外套。
“没关系,我的手艺太差,你不想喝是正常的。”柳千仁抓着她的手,柔声为她的无心之失寻找理由开脱,绝口不提“化疗”二字,“看来非要老爸出手了。”
黎璃睁大眼睛猛摇头,柳之贤待她如同亲生女儿,她实在不忍心让他再受一次打击。“不要,千仁,有你陪我就够了。”她展露甜甜的笑容,却看到他骤然红了眼眶,别转开头。
她黯然垂头,心中歉疚。他说欠了她,愿意倾尽今生赔偿,仔细算下来竟是她欠了他更多。
柳千仁下班后到医院照顾她,她在他到来之前细心地把掉落的头发收起来扔掉。这个男人为她放弃了唾手可得的名利,她每天佯装出积极乐观的样子免他担忧。
可是在整个白天,黎璃经常望着天空发呆。好几次听柳千仁说起裴尚轩四处打听她的下落,她想自己与他的时间总是错过了。
她健康的时候,他不爱她;现在她快死了,她不能再爱他了。
黎璃给裴尚轩的爱情就像迁徙的候鸟,但这一次没有归期。
黎璃的失神在不经意间被柳千仁尽收眼底,带来深邃入骨的疼痛。她爱着的,终究还是那个一无是处的男人。
裴尚轩在八月二十日当晚就找过柳之贤,不明就里的父亲在拨打黎璃的手机得不到回应后,一个电话召来柳千仁要他说清楚黎璃究竟去了哪里。他也因此,与那个她爱了半辈子的男人再度有了交集。
他们的会面并不愉快。那时柳千仁刚安顿好黎璃,在不知检查结果的前提下,自然不希望她受到过多惊扰。另一方面,他也不敢告诉父亲,怕老人家再受一次打击。至于裴尚轩,他对此人素无好感,没理由客气相待。所以面对父亲和裴尚轩的询问,柳千仁一味推搪不知情。他敷衍的态度令裴尚轩分外不满,若非柳之贤充当和事老,以两人剑拔弩张的气氛动手互殴是迟早的事。
柳千仁想不通自己竟然会输给一个毫无可取之处的男人,忍不住想知道他和她之间到底有着怎样惊心动魄的起承转合,以至于令她恋恋不舍。悠长岁月里半生纠缠,他们三个人陷在“我爱你,你爱他,他爱别人”这一怪圈,难解难分。
“一定要说?”黎璃倾听病房外滂沱的雨声,轻声细语。她抬手摸了摸头发,又掉了一撮。
他点点头,接过去扔进废纸篓。
她靠坐床头,温柔地笑笑,眼神疲惫,“那你要做好思想准备,这是很长的十五年。”她欠了他一个赌约,此后的人生再离不开“裴尚轩”这个名字。
她絮絮陈述,说了很久,皆是琐碎。外面的雨已经停了,积水滴滴答答往下落,听起来也像雨的声音。柳千仁握住黎璃的手,他明白为何自己的情敌舍不得放开她。这个女人会用一辈子的忠诚来对待一份感情,她渴望温暖,却不了解自己先给了别人温暖。
“为什么爱他?”这是他最后的问题。
黎璃的视线掠过他,望向窗外蓝天,寻找着路过这个城市的鸟群,“因为,只有我看得见他对我的好。”
爱情,确实会让人变成无可救药的傻瓜。
柳千仁带着黎璃藏起的日记本去找裴尚轩,狠狠地揍了他一顿。
“她把你们的故事告诉了我,好让我彻底死心。这么笨的女人我头一次碰到,以后也不会再碰到了。”他不屑地扫视尚处于震惊状态的男人,掉头离去。
裴尚轩嘴角流血,顶着淤青的左眼眶抱着十五本日记在大街上发疯一般寻找锁匠。他不敢想象黎璃居然爱了自己十五年。而他给过她什么?只是那一块廉价的蛋糕,几根被江风一吹即灭的火柴。她从小到大骂他“笨蛋”,可是再没有人比她更笨。
十五把小巧的钥匙,把女孩每一年的心事展露在他面前。
“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
这个心愿,从一九九二年到未来的二零零六年,经历整整十五个春夏秋冬,仍未能如愿。
裴尚轩来到医院,出现在黎璃病床前。她的头发掉了很多,整天戴着帽子用来遮丑。见到他,她先是一怔,接着朝他咧开嘴,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但就像过去十几年中那样,他清清楚楚看见她的心在下雨。
“笨蛋,你怎么会找到这里来?一定是柳千仁这个家伙出卖了我,对不对?”
他鼻子发酸,眼眶被热流不断刺激。不行,不能再被她转移话题。裴尚轩清了清嗓子,正色道:“你欠着我的赌注,我想到要什么了。”
黎璃收起伪装出来的笑容,静静地望着他,等待他说下去。
“你要在我身边活到一百岁,这个时间不算很长吧?”他向她弯下腰,同时伸出小手指等她拉勾盖章。
她摇了摇头,唇角浮现一抹凄然的苦笑,“裴尚轩,我没有那么多时间了。”她摊开手掌给他看,“我的生命线只有这么长,不能再陪着你。”
她的掌心有一条淡淡的疤痕,切断了生命线、爱情线和事业线。他记得这条伤疤的由来,记得十五年岁月里关于她的每一件事。
裴尚轩弯下腰,从随身带来的背包里拿出十五本日记本,郑重其事地一本本叠在她的床头柜上。黎璃扫了一眼,发现收藏秘密的锁扣都已被打开,顿时脸色微变,原来她的心事在他面前已无所遁形。
他拿起最上面那一本:乡土气浓郁的粉红色封皮,维尼熊笑得憨态可掬。这本日记本明显属于上个世纪,留在第一页的文字也是工工整整宛如正方形。
他笑着念出她的愿望,在她涨红了脸准备辩解前迅速翻到最后一页,大声念道:“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和黎璃今年升上初中三年级。她喜欢卡妙,这是两年前她告诉我喜欢卡尼吉亚之后第二个说过喜欢的人,我给她刻了一张水瓶座黄金圣衣,不过后来没看到她拿出来过,也许是被她扔掉了吧?秋天,她陪我一起去看了候鸟,她问我以后是不是还能认出这一次最喜欢的那只鸟,我不知道。”
她不敢相信地看着他,伸手拿过第二本日记本,一边手忙脚乱戴眼镜,一边迫不及待翻到最后一页,“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失去了自由,很久没看到黎璃那个丑丫头,竟然有一点点想念。可是我没脸见她,她肯定知道我是为什么被关了进来,她会怎么想,是不是和别人一样认为我是个坏人?”
下一本,“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又是一年过去了,黎璃托爸妈给我带了一些书。她时时刻刻惦记着我,也来过好几次,但我不知道见了她该说什么。她干吗非要和我这种人做朋友?”
再下一本,“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黎璃考进了外国语大学。和她相比,我真不是读书那块料,连补习班的测验都考不及格……”眼前一片模糊,看不清日记本上的文字了,她不得不摘下眼镜拿纸巾擦眼泪,手里还舍不得放下本子。
她万万想不到,这些年里发生的事,他居然都还记得。即便他不曾像她那般深深爱着,这也足以证明她是他生命中最为特别的那个人。
“你可不可以给我机会,让我在今后每一年的最后一天记录我们一同经历过的事?”他再一次伸出小手指等她拉勾盖章。
黎璃慢慢地抬起手,伸出小手指与他勾在一起。她眼里含着泪,郑重点头说“好”。
二零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阳光很好。裴尚轩陪着黎璃在花园里晒太阳。
她戴了一顶粉红色的绒线帽,心满意足到处秀给别人看。裴尚轩觉得很丢脸,因为这顶帽子是他跟自己老妈临时抱佛脚学织毛线的成果。
“说起来,初一的时候,好像你们女生手工劳动课就是织毛线吧?”他想起往事,发现新大陆似的嚷嚷起来。
“是啊。”黎璃双脚悬空,兴高采烈地晃着,“有什么问题?”
“问题就是,你会不会织毛线?”他的手臂亲昵地环着她的肩,“会的话,替我织一件‘爱心牌’毛衣,好不好嘛?”
她咬着嘴唇轻笑,“不会怎么办?”
裴尚轩挫败地长长叹口气,嬉皮笑脸道:“你还有七十一年时间慢慢学,我等着穿。”
“你对我这么有信心?”她想了想,决定不告诉他自己初中时糟糕的手工课成绩。她这辈子只有一门考试差点不及格,就是手工课。那时全班都认定她聪明能干,根本没人有勇气翻看她的学生手册,毕竟一下子看见满满一页90分以上的分数也算一个不大不小的刺激。只有这个同桌,差一点发现她的秘密,幸而被她及时阻止。
他凑过去,薄薄的唇轻轻触碰着她的嘴唇,神情严肃地说道:“这不是有没有信心的问题。做裴尚轩的老婆,就要会织毛衣。”霸道的语气,说得理所当然,好比当年在黄浦江岸边神气地命令她“以后要勇敢点”的少年。
被“老婆”那两个字震慑,黎璃愣了愣。她还没缓过神,裴尚轩摊开的掌心已伸到面前,一枚雅致简洁的钻石戒指安静地躺在他的手心。
“嫁给我,黎璃。”他起身离座,单膝跪地,热切地凝视她的脸。对面长椅上坐着的一对情侣留意到他的举动,冲这个方向窃窃私语。
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天气总是让人昏昏欲睡。很多年以前,他是她的同桌,在这般温暖的阳光笼罩下无所顾忌地打瞌睡。很多年过去了,他们告别了年少,却仿佛又回到原点。
她摇摇头,留恋的眼神看着他手心的戒指,“我不能……”话音未落,他的手臂勾住她的颈项,将她拉向自己。
“明年世界杯,我们要不要打个赌?”额头相抵,他含笑问道,“我赌德国,你还是支持阿根廷吗?”
“嗯。”这一生,她再也不可能喜欢第二个球队,第二个人。
“赌注你记着,黎璃。”裴尚轩看着她,一字一句,“下辈子,我要先爱上你。”字字关情,她没办法拒绝。她用了十五年时间喜欢他,比半生还要长。
她舒展开手指,看着他将指环套进她左手中指,慢慢推到底。裴尚轩坐回黎璃身旁,用力抱了抱她。落叶铺成一地金黄,又到了每年一次候鸟迁徙的季节。
黎璃望着天空,有鸟群往南方飞去。她用胳膊肘顶顶他,示意他看天上。
“有机会,我们再去看候鸟。”她有些累了,靠着他的肩膀半闭上眼睛,近乎耳语的呢喃。
天空不留痕迹,鸟儿却已飞过。
“好。”裴尚轩许下承诺。
Itisapromise,thepromiseforreturn(这是一个承诺,一个归来的承诺)。
十五年,归来的候鸟带回了幸福。
我会走过来找你,黎璃。
凝结的时光在这一刻开始流转,留存在岁月里的女孩仿佛听到了他的肺腑之言,盈盈一笑。她轻轻巧巧地转身,逶迤而去。
他不由自主跟上黎璃,转过墙角木然呆立,眼前只有一地冷冷清清的路灯光,哪里还有她?
眨了眨眼,裴尚轩才看清,这条弄堂就是过去她外婆家所在,理论上她的小舅舅应该还住在此处。
他在心里祈祷黎璃的小舅舅千万别搬家,否则人海茫茫他竟不知道该往何处再去寻她的踪迹。
许是上天听到他的诉求,他走到门口的时候,黎国强刚好打开门提着垃圾袋出来。借着门里的灯光,他认出了裴尚轩,但想不起外甥女的这个朋友究竟叫什么名字。
“小舅舅,你好。”在黎璃外婆和母亲的追悼会上,她让他跟着自己这样叫人,裴尚轩照旧如此唤他。
“你是小璃的朋友,来来来,进屋里坐。”黎国强热情招呼他入内,快速走到对面墙角将垃圾袋放下。他走回来,边洗手边问裴尚轩有何贵干。
“小舅舅,你知道怎么样找到黎璃?”他抓紧时间直奔主题,“她关机了,我找不到她。”
黎国强甩了甩手上的水,收手时顺势用身上的背心胡乱抹了抹。联想到黎美晴住院期间发生过类似事件,他满不在乎道:“事情急不急?这丫头喜欢自个儿旅游,说不定出去休假不想公司里的事烦到她,所以关了手机。”
裴尚轩拼命摇头否定他的推测,他无法向黎国强准确形容黎璃那句“我已经没力气飞回来”给自己带来的感受。他也希望仅仅是关心则乱,奈何这么多年朋友做下来,他深知黎璃若非遇到重大变故,绝对不可能无缘无故音讯全无,即便那次她独自出游也是因为失业不想大家无谓担心。
“小舅舅,你有没有她继父的电话?我真有很急的事,一定要找到她。”他急切的模样让黎国强也紧张起来,急急忙忙回到卧房内翻箱倒柜找出柳之贤的电话,一个一个数字报给裴尚轩听。
握手机的手微微颤抖,他小心翼翼地输入每一个数字,末了还不放心地重复两遍确认有没有输错。黎国强又是担心又有点好奇,终于忍不住问他找黎璃到底所为何事。
裴尚轩本已转身走向门口,听了黎国强的问题,回过头面对着他。“我要对她说一句话,”他的前半句不免令人失望,兴师动众半天却原来只为了说一句话,但后半句立刻让黎国强笑逐颜开,裴尚轩告诉他,“那句话就是‘永远和我在一起’,我不想再错过她。”
他飞奔而去,怀揣一颗滚烫赤诚的心。可惜正如黎璃告诉他的那样,为时已晚。
她默默等待他很久,现在她要离开了,比很久更久。
黎璃经确诊为急性淋巴性白血病,需住院进行化疗。药物只能延缓癌细胞扩散,真正能根治白血病的只有进行骨髓移植。而找到相匹配的骨髓,这个希望异常渺茫。
她故意将手机留在家中,以免在病魔折磨下意志动摇忍不住给裴尚轩发消息。黎璃决心从他生命中离开,毫不犹豫。他说了“爱”,这已是给她的最好赠礼,她不能让他眼睁睁看自己死去。
住院那天,黎璃一早退了酒店的房间,坐在大堂里等柳千仁。距离约定出发的时间尚早,她不想枯坐着胡思乱想,便将随身的行李寄存在柜台,走到外面街上。
八点刚过,阳光已十分耀眼,地面温度也在迅速上升中。大多数店还没开门营业,路边只有一家文具店开着。她本已路过,忽然想起什么,再度折返。
不一会儿,黎璃怀抱一本素色封面的日记本走了出来。她低头看看怀里带锁扣的本子,默默计算到二零零六年元旦还剩下多少时间。
四个月,自己有没有机会听到新年的钟声?黎璃不敢假设,快步走回酒店。
大堂里没看到柳千仁的身影,她取回行李坐到一旁的沙发上,弯腰从旅行袋里掏出水笔,拿着精巧的钥匙***锁扣,啪嗒一声打开了日记本。
翻开第一页,她在泛着淡淡青色的纸面为四个月后的一月一日写下了一句话——“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
手指滑过他的名字,带着几分眷恋、不舍。这个男人,她喜欢了整整十五年,终于到了不能再爱的时候。
再见了,笨蛋!
黎璃淡然笑着,将钥匙扔进电梯口的垃圾桶,如同完成一项仪式。
她和裴尚轩纠缠在一起的人生已经结束了,接下来是她一个人的战斗,他帮不了她。
第一次化疗后,她什么都吃不下。柳千仁熬了鸡汤,硬逼她喝下去补充营养提高免疫力,黎璃吐了他一身。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她连忙拿起毛巾,用力擦拭他的外套。
“没关系,我的手艺太差,你不想喝是正常的。”柳千仁抓着她的手,柔声为她的无心之失寻找理由开脱,绝口不提“化疗”二字,“看来非要老爸出手了。”
黎璃睁大眼睛猛摇头,柳之贤待她如同亲生女儿,她实在不忍心让他再受一次打击。“不要,千仁,有你陪我就够了。”她展露甜甜的笑容,却看到他骤然红了眼眶,别转开头。
她黯然垂头,心中歉疚。他说欠了她,愿意倾尽今生赔偿,仔细算下来竟是她欠了他更多。
柳千仁下班后到医院照顾她,她在他到来之前细心地把掉落的头发收起来扔掉。这个男人为她放弃了唾手可得的名利,她每天佯装出积极乐观的样子免他担忧。
可是在整个白天,黎璃经常望着天空发呆。好几次听柳千仁说起裴尚轩四处打听她的下落,她想自己与他的时间总是错过了。
她健康的时候,他不爱她;现在她快死了,她不能再爱他了。
黎璃给裴尚轩的爱情就像迁徙的候鸟,但这一次没有归期。
黎璃的失神在不经意间被柳千仁尽收眼底,带来深邃入骨的疼痛。她爱着的,终究还是那个一无是处的男人。
裴尚轩在八月二十日当晚就找过柳之贤,不明就里的父亲在拨打黎璃的手机得不到回应后,一个电话召来柳千仁要他说清楚黎璃究竟去了哪里。他也因此,与那个她爱了半辈子的男人再度有了交集。
他们的会面并不愉快。那时柳千仁刚安顿好黎璃,在不知检查结果的前提下,自然不希望她受到过多惊扰。另一方面,他也不敢告诉父亲,怕老人家再受一次打击。至于裴尚轩,他对此人素无好感,没理由客气相待。所以面对父亲和裴尚轩的询问,柳千仁一味推搪不知情。他敷衍的态度令裴尚轩分外不满,若非柳之贤充当和事老,以两人剑拔弩张的气氛动手互殴是迟早的事。
柳千仁想不通自己竟然会输给一个毫无可取之处的男人,忍不住想知道他和她之间到底有着怎样惊心动魄的起承转合,以至于令她恋恋不舍。悠长岁月里半生纠缠,他们三个人陷在“我爱你,你爱他,他爱别人”这一怪圈,难解难分。
“一定要说?”黎璃倾听病房外滂沱的雨声,轻声细语。她抬手摸了摸头发,又掉了一撮。
他点点头,接过去扔进废纸篓。
她靠坐床头,温柔地笑笑,眼神疲惫,“那你要做好思想准备,这是很长的十五年。”她欠了他一个赌约,此后的人生再离不开“裴尚轩”这个名字。
她絮絮陈述,说了很久,皆是琐碎。外面的雨已经停了,积水滴滴答答往下落,听起来也像雨的声音。柳千仁握住黎璃的手,他明白为何自己的情敌舍不得放开她。这个女人会用一辈子的忠诚来对待一份感情,她渴望温暖,却不了解自己先给了别人温暖。
“为什么爱他?”这是他最后的问题。
黎璃的视线掠过他,望向窗外蓝天,寻找着路过这个城市的鸟群,“因为,只有我看得见他对我的好。”
爱情,确实会让人变成无可救药的傻瓜。
柳千仁带着黎璃藏起的日记本去找裴尚轩,狠狠地揍了他一顿。
“她把你们的故事告诉了我,好让我彻底死心。这么笨的女人我头一次碰到,以后也不会再碰到了。”他不屑地扫视尚处于震惊状态的男人,掉头离去。
裴尚轩嘴角流血,顶着淤青的左眼眶抱着十五本日记在大街上发疯一般寻找锁匠。他不敢想象黎璃居然爱了自己十五年。而他给过她什么?只是那一块廉价的蛋糕,几根被江风一吹即灭的火柴。她从小到大骂他“笨蛋”,可是再没有人比她更笨。
十五把小巧的钥匙,把女孩每一年的心事展露在他面前。
“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
这个心愿,从一九九二年到未来的二零零六年,经历整整十五个春夏秋冬,仍未能如愿。
裴尚轩来到医院,出现在黎璃病床前。她的头发掉了很多,整天戴着帽子用来遮丑。见到他,她先是一怔,接着朝他咧开嘴,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但就像过去十几年中那样,他清清楚楚看见她的心在下雨。
“笨蛋,你怎么会找到这里来?一定是柳千仁这个家伙出卖了我,对不对?”
他鼻子发酸,眼眶被热流不断刺激。不行,不能再被她转移话题。裴尚轩清了清嗓子,正色道:“你欠着我的赌注,我想到要什么了。”
黎璃收起伪装出来的笑容,静静地望着他,等待他说下去。
“你要在我身边活到一百岁,这个时间不算很长吧?”他向她弯下腰,同时伸出小手指等她拉勾盖章。
她摇了摇头,唇角浮现一抹凄然的苦笑,“裴尚轩,我没有那么多时间了。”她摊开手掌给他看,“我的生命线只有这么长,不能再陪着你。”
她的掌心有一条淡淡的疤痕,切断了生命线、爱情线和事业线。他记得这条伤疤的由来,记得十五年岁月里关于她的每一件事。
裴尚轩弯下腰,从随身带来的背包里拿出十五本日记本,郑重其事地一本本叠在她的床头柜上。黎璃扫了一眼,发现收藏秘密的锁扣都已被打开,顿时脸色微变,原来她的心事在他面前已无所遁形。
他拿起最上面那一本:乡土气浓郁的粉红色封皮,维尼熊笑得憨态可掬。这本日记本明显属于上个世纪,留在第一页的文字也是工工整整宛如正方形。
他笑着念出她的愿望,在她涨红了脸准备辩解前迅速翻到最后一页,大声念道:“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和黎璃今年升上初中三年级。她喜欢卡妙,这是两年前她告诉我喜欢卡尼吉亚之后第二个说过喜欢的人,我给她刻了一张水瓶座黄金圣衣,不过后来没看到她拿出来过,也许是被她扔掉了吧?秋天,她陪我一起去看了候鸟,她问我以后是不是还能认出这一次最喜欢的那只鸟,我不知道。”
她不敢相信地看着他,伸手拿过第二本日记本,一边手忙脚乱戴眼镜,一边迫不及待翻到最后一页,“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失去了自由,很久没看到黎璃那个丑丫头,竟然有一点点想念。可是我没脸见她,她肯定知道我是为什么被关了进来,她会怎么想,是不是和别人一样认为我是个坏人?”
下一本,“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又是一年过去了,黎璃托爸妈给我带了一些书。她时时刻刻惦记着我,也来过好几次,但我不知道见了她该说什么。她干吗非要和我这种人做朋友?”
再下一本,“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黎璃考进了外国语大学。和她相比,我真不是读书那块料,连补习班的测验都考不及格……”眼前一片模糊,看不清日记本上的文字了,她不得不摘下眼镜拿纸巾擦眼泪,手里还舍不得放下本子。
她万万想不到,这些年里发生的事,他居然都还记得。即便他不曾像她那般深深爱着,这也足以证明她是他生命中最为特别的那个人。
“你可不可以给我机会,让我在今后每一年的最后一天记录我们一同经历过的事?”他再一次伸出小手指等她拉勾盖章。
黎璃慢慢地抬起手,伸出小手指与他勾在一起。她眼里含着泪,郑重点头说“好”。
二零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阳光很好。裴尚轩陪着黎璃在花园里晒太阳。
她戴了一顶粉红色的绒线帽,心满意足到处秀给别人看。裴尚轩觉得很丢脸,因为这顶帽子是他跟自己老妈临时抱佛脚学织毛线的成果。
“说起来,初一的时候,好像你们女生手工劳动课就是织毛线吧?”他想起往事,发现新大陆似的嚷嚷起来。
“是啊。”黎璃双脚悬空,兴高采烈地晃着,“有什么问题?”
“问题就是,你会不会织毛线?”他的手臂亲昵地环着她的肩,“会的话,替我织一件‘爱心牌’毛衣,好不好嘛?”
她咬着嘴唇轻笑,“不会怎么办?”
裴尚轩挫败地长长叹口气,嬉皮笑脸道:“你还有七十一年时间慢慢学,我等着穿。”
“你对我这么有信心?”她想了想,决定不告诉他自己初中时糟糕的手工课成绩。她这辈子只有一门考试差点不及格,就是手工课。那时全班都认定她聪明能干,根本没人有勇气翻看她的学生手册,毕竟一下子看见满满一页90分以上的分数也算一个不大不小的刺激。只有这个同桌,差一点发现她的秘密,幸而被她及时阻止。
他凑过去,薄薄的唇轻轻触碰着她的嘴唇,神情严肃地说道:“这不是有没有信心的问题。做裴尚轩的老婆,就要会织毛衣。”霸道的语气,说得理所当然,好比当年在黄浦江岸边神气地命令她“以后要勇敢点”的少年。
被“老婆”那两个字震慑,黎璃愣了愣。她还没缓过神,裴尚轩摊开的掌心已伸到面前,一枚雅致简洁的钻石戒指安静地躺在他的手心。
“嫁给我,黎璃。”他起身离座,单膝跪地,热切地凝视她的脸。对面长椅上坐着的一对情侣留意到他的举动,冲这个方向窃窃私语。
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天气总是让人昏昏欲睡。很多年以前,他是她的同桌,在这般温暖的阳光笼罩下无所顾忌地打瞌睡。很多年过去了,他们告别了年少,却仿佛又回到原点。
她摇摇头,留恋的眼神看着他手心的戒指,“我不能……”话音未落,他的手臂勾住她的颈项,将她拉向自己。
“明年世界杯,我们要不要打个赌?”额头相抵,他含笑问道,“我赌德国,你还是支持阿根廷吗?”
“嗯。”这一生,她再也不可能喜欢第二个球队,第二个人。
“赌注你记着,黎璃。”裴尚轩看着她,一字一句,“下辈子,我要先爱上你。”字字关情,她没办法拒绝。她用了十五年时间喜欢他,比半生还要长。
她舒展开手指,看着他将指环套进她左手中指,慢慢推到底。裴尚轩坐回黎璃身旁,用力抱了抱她。落叶铺成一地金黄,又到了每年一次候鸟迁徙的季节。
黎璃望着天空,有鸟群往南方飞去。她用胳膊肘顶顶他,示意他看天上。
“有机会,我们再去看候鸟。”她有些累了,靠着他的肩膀半闭上眼睛,近乎耳语的呢喃。
天空不留痕迹,鸟儿却已飞过。
“好。”裴尚轩许下承诺。
Itisapromise,thepromiseforreturn(这是一个承诺,一个归来的承诺)。
十五年,归来的候鸟带回了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