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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录给了宁熙后,几人继续闲聊着,说着一些村里的事情。
闫婶子端着一小盘炒好的野生榛子进来,放到他们面前,笑着说道:“你们过来,婶子这也没什么好招呼的,这些是俺前儿个得空到山上打的野榛子,味道不错,大伙儿尝尝。”
闫婶子是典型的东北妇女,为人豪爽,也很热心,即使她寡居十多年辛苦的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也没有把她这份对生活的热情磨灭掉。
宁熙笑着说道:“婶子,你真客气,谢谢你!”闫婶子对她真的是好,好到她都不知道该如何去报答闫婶子了。
闫婶子不在意的说道:“没什么的,这也是山里头弄来的,也不值几个钱,你们快尝尝尝尝味道行不!”说着招呼着大家拿盘子里的野榛子,那热情的模样让大家没法拒绝闫婶子的美意。
李彦之来插队来的早,跟村里人早就打成一片,所以他率先拿起野榛子,剥开一个放到嘴里。
闫婶子炒野榛子的手艺不错,野榛子给炒的脆生生的,放到嘴里一嚼,野榛子的香味溢满口中,直让李彦之开口夸,“婶子的手艺真好,这榛子炒的真香,味道真好!”
闫婶子给李彦之这话夸的眉眼弯弯,直招呼他们吃,“你们吃啊,婶子那里还有的是,别不好意思!”
闫婶子一个寡妇能在村里站得住脚,自然有她的过人之处,这群年轻人的拘谨她怎么看不出来,想着,城里来的孩子就是跟乡下的不同,不像乡下的娃儿见到吃的就猛往自己兜里抓,恨不得全部装自个儿兜里去。
得了闫婶子的鼓话,大伙儿这才开始拿起野榛子来剥,一时间大伙儿都夸闫婶子炒干货的手艺好,夸的闫婶子眉眼弯弯,脸上挂着大大笑容。
见着大家吃的挺欢的,想着年轻人她一个老太婆参合个啥,于是闫婶子说道:“你们聊着,婶子就不打扰你们了。”说完就离开了宁熙的屋子。
闫婶子对宁熙好,村里人大伙儿都知道,汪洋咬着野榛子语带羡慕地说道:“宁熙啊,闫婶子对你可真好,还真是让人羡慕你啊!”
来这里插队的知青,跟所住的那些人家关系有闫婶子跟宁熙这般好的,没有多少,基本上是能过得去就行,看着闫婶子把宁熙当闺女一般的对待,这多少让其他的知青羡慕了。
毕竟在离家那么远的地方,能有个对自己好的,还真的不错,连带着这般辛苦的生活也要好熬了一些。
他们都是群从来没有下过地,种过田的年轻人,国家的号召让他们来这里奉献自己的一份力,说实话,这日子一久,还真的很难熬。
思乡之苦,加上身体的疲劳,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
宁熙浅笑着点头,同意汪洋的话,说道:“应该是说我很幸运地入了婶子的眼才是,而且我能给安排住婶子这里,也算是种缘分。”
也许真的是缘分,不然她重活回来的时候,怎么会重活到这个时候来,而不是重活到往后一点的时候?她以前从来不信因果缘由的事情,但是经过这令人匪夷所思的重生后,她想,她重活而来,必定是有原因,而这个原因,还真的有待于自己去发掘。
“说的也是,我们来自天南地北,能给安排到这个村里插队,这也何尝不是一种缘分?”汪洋点头说道,“庆祝我们这难得的缘分!”
这话让在场的人心微微颤动着,相互看着对方,心里难掩那份难言的激动。
在这时,李彦之看着赵秋华,那个人是他所爱慕的,他想,他能跟赵秋华从相隔几千里远的地方在这里相遇,相知,相恋,这份缘,很值得他去珍惜。
仿佛是感觉到李彦之的视线,赵秋华的脸微微泛红,有些不好意思地跟李彦之的视线相碰,里面的情谊让二人的心跟吃了蜜糖一般甜。
相对于他人的激动,宁熙只是淡笑着看着这群年轻激扬的脸,同时李彦之跟赵秋华之前的互动同样是丝毫不差地落入她的眼中。
看着这两人,宁熙心里头不由在想,前世李彦之得到那样的结果,是情爱害人还是情爱作弄人?
从目前来看,要一下子让李彦之认清楚赵秋华的真面目的话,怕是还有些难度了,毕竟前世李彦之为了赵秋华能把那个改变命运的宝贵名额给了赵秋华,这就不难看出李彦之对赵秋华的深情。
不过,依着赵秋华的脾性来看,今生李彦之在赵秋华身上的这一劫怕是避开不了了。
看着李彦之年轻的脸,宁熙想起那个在福利院,神智已经疯癫的李彦之,苍老的脸上没有一丝活人该有的表情,浑浊的双眼透着深深的麻木跟漠然,就跟行将就死的人没有两样。
也是,赵秋华在拿走李彦之的那个返城名额的时候,就等于是拿走了他一切的希望,一个没有希望,甚至是已经绝望的人,还能有什么盼头?
宁熙想着,也许会有个契机让李彦之从赵秋华编织的爱情网中清醒过来;也许这个契机不会有。不过,只要她能帮上的话,她绝对不会袖手旁观让赵秋华毁了李彦之,毕竟,这个朋友跟她有着相同的命运,不同的是,她能重来一次,而他却没有这个机会。
毕竟不是谁都能有她这样幸运能重新谱写人生,能将错误的事情重新扭转过来?而上天给了她这个机会,她想,她能活出自己的精彩,而且她一定能!
待情绪平静下来后,李彦之说起了秋收后的思想学习,因为他们所在的村子处于北地,冬季是最佳的学习时间,说完这个事情后,其中一名叫温学军的男知青说起了探亲一事。
这里插队的知青都知道这边安排探亲的时间大都是在冬天闲下来的时候,只不过这探亲的名额每年也就只有两个而已,所以知青们想要回去探亲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这也是宁熙来了快三年都没有回家探过一次亲的原因。
前世宁熙来了这里也是很想回家探亲的,但是她了解一起在这里的知青们比她更需要这个机会,因为他们来的时间比她都长,有的五六年,有的四五年的时间,她了解那种思家的疼,所以她把这每年只有两个人回去的机会让给了那些比她更需要的知青们,直到她返城后。
“今年探亲,你们谁打算申请回家去?”温学军说道,想想他上次回家探亲也是大前年了,前年跟去年他都没有再去申请回去,今年他有些想回家看看,父母的年纪大了,在家里虽说别的亲人帮忙照顾,但是他还是想自己回去多看几眼,尽尽自己的孝心,因为他不想看到那种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情况发生在他的身上。
“今年我没打算回去,去年我回家了,家里也给我来信,心疼我说路远回去一趟路上遭罪,所以我打算明年再回去。”汪洋说道,他其实也想年年回家看看,但是想到路远,还是算了,接着想到宁熙来了快三年的一次都没有回去过,遂问道:“宁熙,你今年打算回家看看吗?”
宁熙笑了笑说道:“没,今年还没有这个打算。”因为她知道这年的年前返城的名额就下来了,她也没有必要来回折腾,还是等得了返城名额再回去也不迟。
“喂,我说宁熙,你比我们男人都坚强,三年都没回去过。”陈煜举起大拇指夸奖道,“要知道在这里能坚持三年不回家的,说实话,你一个姑娘家比我们强很多。”他都是隔一年回去一次,实在是想家想的受不了,所以相比于宁熙的坚强,他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我哪里坚强了,我不回去只是怕自己回家了就不想回来了。”宁熙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而她说的也是事实,她虽然是想把机会让给更需要的人,但是她更明白自己确实是如她自己所说的,回去就不想回来了,对她来说家里不仅仅是舒适,更有疼爱她的父母。
宁熙这话让赵秋华心里暗自嗤笑一番,她想,若是给她机会,她必定年年回去,才不要在这里过冬天,简直是冻死人了,可惜去年她回家探亲了,所以今年就算她去申请也没有她的份。
想起S市的繁华,那里有高楼,宽阔的大道,还有家里给安排的那个适合她的对象。
想到这里,赵秋华看了一眼静静剥着野榛子壳的李彦之,跟家里所安排的相亲对象相比较,李彦之就差了很多,她想李彦之是不是插队的时间久了,怎么身上没有一点城里人的味道,城里人的优越感让赵秋华有种高人一等的感觉,顿时觉得世人皆醉她独醒。
死而复活,而且还活回去了好几十年?!
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居然发生在她的身上,这给宁熙带来的只有惊吓,没有欢喜。
任谁在疯癫了几十年后突然清醒,还没回过神高兴自己恢复神智,就死了;本以为死了也就可以不再受苦,可谁又想到又一下子自己不但活了下来,而且还年轻了几十年。
这样灵异的事情让原本就有些害怕的宁熙——懵了!
她只觉得有一股冷气从她的脚底袭上来,冷的她浑身开始发颤。
前世她虽然有一般的时间浑浑噩噩的,但是她很清楚人们对于鬼神的恐惧,若是她重活而来的事情给他人知道后,怕是自己这条命估计都会搭进去,所以,这件事情她谁都不能说,坚决不能说,既然不能告诉任何人,那就让她压在心底一辈子,或许时间一长,她自己也会忘了自己是重活而来的人。
对,就这样!
宁熙自欺欺人的想着,就跟那把头埋在沙子里的鸵鸟一般催眠着自己。
半晌后,宁熙那翻腾的情绪终于是平静了下来,给吓得发冷的身体也跟着暖和了起来。
这人一放松下来就容易犯困,更何况宁熙现在的身体刚刚退完烧,就这样,宁熙就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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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录给了宁熙后,几人继续闲聊着,说着一些村里的事情。
闫婶子端着一小盘炒好的野生榛子进来,放到他们面前,笑着说道:“你们过来,婶子这也没什么好招呼的,这些是俺前儿个得空到山上打的野榛子,味道不错,大伙儿尝尝。”
闫婶子是典型的东北妇女,为人豪爽,也很热心,即使她寡居十多年辛苦的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也没有把她这份对生活的热情磨灭掉。
宁熙笑着说道:“婶子,你真客气,谢谢你!”闫婶子对她真的是好,好到她都不知道该如何去报答闫婶子了。
闫婶子不在意的说道:“没什么的,这也是山里头弄来的,也不值几个钱,你们快尝尝尝尝味道行不!”说着招呼着大家拿盘子里的野榛子,那热情的模样让大家没法拒绝闫婶子的美意。
李彦之来插队来的早,跟村里人早就打成一片,所以他率先拿起野榛子,剥开一个放到嘴里。
闫婶子炒野榛子的手艺不错,野榛子给炒的脆生生的,放到嘴里一嚼,野榛子的香味溢满口中,直让李彦之开口夸,“婶子的手艺真好,这榛子炒的真香,味道真好!”
闫婶子给李彦之这话夸的眉眼弯弯,直招呼他们吃,“你们吃啊,婶子那里还有的是,别不好意思!”
闫婶子一个寡妇能在村里站得住脚,自然有她的过人之处,这群年轻人的拘谨她怎么看不出来,想着,城里来的孩子就是跟乡下的不同,不像乡下的娃儿见到吃的就猛往自己兜里抓,恨不得全部装自个儿兜里去。
得了闫婶子的鼓话,大伙儿这才开始拿起野榛子来剥,一时间大伙儿都夸闫婶子炒干货的手艺好,夸的闫婶子眉眼弯弯,脸上挂着大大笑容。
见着大家吃的挺欢的,想着年轻人她一个老太婆参合个啥,于是闫婶子说道:“你们聊着,婶子就不打扰你们了。”说完就离开了宁熙的屋子。
闫婶子对宁熙好,村里人大伙儿都知道,汪洋咬着野榛子语带羡慕地说道:“宁熙啊,闫婶子对你可真好,还真是让人羡慕你啊!”
来这里插队的知青,跟所住的那些人家关系有闫婶子跟宁熙这般好的,没有多少,基本上是能过得去就行,看着闫婶子把宁熙当闺女一般的对待,这多少让其他的知青羡慕了。
毕竟在离家那么远的地方,能有个对自己好的,还真的不错,连带着这般辛苦的生活也要好熬了一些。
他们都是群从来没有下过地,种过田的年轻人,国家的号召让他们来这里奉献自己的一份力,说实话,这日子一久,还真的很难熬。
思乡之苦,加上身体的疲劳,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
宁熙浅笑着点头,同意汪洋的话,说道:“应该是说我很幸运地入了婶子的眼才是,而且我能给安排住婶子这里,也算是种缘分。”
也许真的是缘分,不然她重活回来的时候,怎么会重活到这个时候来,而不是重活到往后一点的时候?她以前从来不信因果缘由的事情,但是经过这令人匪夷所思的重生后,她想,她重活而来,必定是有原因,而这个原因,还真的有待于自己去发掘。
“说的也是,我们来自天南地北,能给安排到这个村里插队,这也何尝不是一种缘分?”汪洋点头说道,“庆祝我们这难得的缘分!”
这话让在场的人心微微颤动着,相互看着对方,心里难掩那份难言的激动。
在这时,李彦之看着赵秋华,那个人是他所爱慕的,他想,他能跟赵秋华从相隔几千里远的地方在这里相遇,相知,相恋,这份缘,很值得他去珍惜。
仿佛是感觉到李彦之的视线,赵秋华的脸微微泛红,有些不好意思地跟李彦之的视线相碰,里面的情谊让二人的心跟吃了蜜糖一般甜。
相对于他人的激动,宁熙只是淡笑着看着这群年轻激扬的脸,同时李彦之跟赵秋华之前的互动同样是丝毫不差地落入她的眼中。
看着这两人,宁熙心里头不由在想,前世李彦之得到那样的结果,是情爱害人还是情爱作弄人?
从目前来看,要一下子让李彦之认清楚赵秋华的真面目的话,怕是还有些难度了,毕竟前世李彦之为了赵秋华能把那个改变命运的宝贵名额给了赵秋华,这就不难看出李彦之对赵秋华的深情。
不过,依着赵秋华的脾性来看,今生李彦之在赵秋华身上的这一劫怕是避开不了了。
看着李彦之年轻的脸,宁熙想起那个在福利院,神智已经疯癫的李彦之,苍老的脸上没有一丝活人该有的表情,浑浊的双眼透着深深的麻木跟漠然,就跟行将就死的人没有两样。
也是,赵秋华在拿走李彦之的那个返城名额的时候,就等于是拿走了他一切的希望,一个没有希望,甚至是已经绝望的人,还能有什么盼头?
宁熙想着,也许会有个契机让李彦之从赵秋华编织的爱情网中清醒过来;也许这个契机不会有。不过,只要她能帮上的话,她绝对不会袖手旁观让赵秋华毁了李彦之,毕竟,这个朋友跟她有着相同的命运,不同的是,她能重来一次,而他却没有这个机会。
毕竟不是谁都能有她这样幸运能重新谱写人生,能将错误的事情重新扭转过来?而上天给了她这个机会,她想,她能活出自己的精彩,而且她一定能!
待情绪平静下来后,李彦之说起了秋收后的思想学习,因为他们所在的村子处于北地,冬季是最佳的学习时间,说完这个事情后,其中一名叫温学军的男知青说起了探亲一事。
这里插队的知青都知道这边安排探亲的时间大都是在冬天闲下来的时候,只不过这探亲的名额每年也就只有两个而已,所以知青们想要回去探亲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这也是宁熙来了快三年都没有回家探过一次亲的原因。
前世宁熙来了这里也是很想回家探亲的,但是她了解一起在这里的知青们比她更需要这个机会,因为他们来的时间比她都长,有的五六年,有的四五年的时间,她了解那种思家的疼,所以她把这每年只有两个人回去的机会让给了那些比她更需要的知青们,直到她返城后。
“今年探亲,你们谁打算申请回家去?”温学军说道,想想他上次回家探亲也是大前年了,前年跟去年他都没有再去申请回去,今年他有些想回家看看,父母的年纪大了,在家里虽说别的亲人帮忙照顾,但是他还是想自己回去多看几眼,尽尽自己的孝心,因为他不想看到那种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情况发生在他的身上。
“今年我没打算回去,去年我回家了,家里也给我来信,心疼我说路远回去一趟路上遭罪,所以我打算明年再回去。”汪洋说道,他其实也想年年回家看看,但是想到路远,还是算了,接着想到宁熙来了快三年的一次都没有回去过,遂问道:“宁熙,你今年打算回家看看吗?”
宁熙笑了笑说道:“没,今年还没有这个打算。”因为她知道这年的年前返城的名额就下来了,她也没有必要来回折腾,还是等得了返城名额再回去也不迟。
“喂,我说宁熙,你比我们男人都坚强,三年都没回去过。”陈煜举起大拇指夸奖道,“要知道在这里能坚持三年不回家的,说实话,你一个姑娘家比我们强很多。”他都是隔一年回去一次,实在是想家想的受不了,所以相比于宁熙的坚强,他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我哪里坚强了,我不回去只是怕自己回家了就不想回来了。”宁熙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而她说的也是事实,她虽然是想把机会让给更需要的人,但是她更明白自己确实是如她自己所说的,回去就不想回来了,对她来说家里不仅仅是舒适,更有疼爱她的父母。
宁熙这话让赵秋华心里暗自嗤笑一番,她想,若是给她机会,她必定年年回去,才不要在这里过冬天,简直是冻死人了,可惜去年她回家探亲了,所以今年就算她去申请也没有她的份。
想起S市的繁华,那里有高楼,宽阔的大道,还有家里给安排的那个适合她的对象。
想到这里,赵秋华看了一眼静静剥着野榛子壳的李彦之,跟家里所安排的相亲对象相比较,李彦之就差了很多,她想李彦之是不是插队的时间久了,怎么身上没有一点城里人的味道,城里人的优越感让赵秋华有种高人一等的感觉,顿时觉得世人皆醉她独醒。
死而复活,而且还活回去了好几十年?!
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居然发生在她的身上,这给宁熙带来的只有惊吓,没有欢喜。
任谁在疯癫了几十年后突然清醒,还没回过神高兴自己恢复神智,就死了;本以为死了也就可以不再受苦,可谁又想到又一下子自己不但活了下来,而且还年轻了几十年。
这样灵异的事情让原本就有些害怕的宁熙——懵了!
她只觉得有一股冷气从她的脚底袭上来,冷的她浑身开始发颤。
前世她虽然有一般的时间浑浑噩噩的,但是她很清楚人们对于鬼神的恐惧,若是她重活而来的事情给他人知道后,怕是自己这条命估计都会搭进去,所以,这件事情她谁都不能说,坚决不能说,既然不能告诉任何人,那就让她压在心底一辈子,或许时间一长,她自己也会忘了自己是重活而来的人。
对,就这样!
宁熙自欺欺人的想着,就跟那把头埋在沙子里的鸵鸟一般催眠着自己。
半晌后,宁熙那翻腾的情绪终于是平静了下来,给吓得发冷的身体也跟着暖和了起来。
这人一放松下来就容易犯困,更何况宁熙现在的身体刚刚退完烧,就这样,宁熙就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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