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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的时候,钟皓寒步伐轻快,同时薄唇微扬的暗笑自己,原来和她在一起,想要收获快乐,其实很简单,好比快速吻一下她的额头。
也不知道在那里看见这样一句话:一旦遇到对的那个人,男人或女人会在不知不觉间倒退时光,变成一个心无城府的孩子。
或许现在的他就是一个孩子,一个情窦初开的孩子。
萧潇回到卧室,知道钟皓寒在她床上躺过,枕头上有着男人的阳刚之气和薄荷香,还夹杂着淡淡的烟草味,准备换床单来着,见儿子睡得很香,不忍心吵醒他,只得在卧室的沙发上睡了一夜,第二天天气很好,很适合清洗晾晒。
下午四点,她从家里出发,去沈家大庄园。
六年多了,没有回沈家,今天又是中秋节,空着双手似乎不好,但她还真要空着双手回去。
车停在大门外,没有开进去,她没准备在里面待太久,所以停在外面方便。
今天的她穿着一件素色格子衬衣,一条黑色小脚裤和一双高跟鞋,搭配着一条围巾,脖子上的疤痕抹了云美娜给她的药膏,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最先看见她的是叶管家,也就是叶南迪的父亲,一脸意外,“大小姐?!”和她打招呼后,连忙进去报告。
沈之歆无法确定她会回来,沈家大院上上下下都不知道沈萧潇今天会出现。
走进正大门没多久,萧潇看见了沈国栋,后者先是看了看她,然后对她客气的笑了笑,“回来了?”
这不是废话吗?她若不是回来了,能站在这里,能站在他沈二爷的面前?
萧潇看了他一眼,淡淡地勾了勾唇,“二爷。”
沈国栋不冷不热点头后,看向她的身后,“你的男人和孩子呢?”
“他们有事出去了。”话,是再平静不过的话语,萧潇说这话的时候,甚至连神情都没有改变过。
之后,又有沈家的佣人过来和她打招呼,接着又是沈二爷的大女儿一家,还有沈三爷一家三口。
别以为他们是来迎接她的,他们都是奔着自己的好奇心来的。
总之,沈家人,没有一个是善茬。
其中,田继洲堪称之最,这不,听叶管家说沈大小姐回来了,当即放下手中的报纸,迎出门来,眼中的惊喜很假,就连唇间夸张的那声呼唤“萧潇”都显得很假。
他说,“终于把你盼回家了。”
瞧瞧,田继洲多会演戏,要知道前不久,他们还在大学的校门口针锋相对过。
萧潇笑,笑意撩人,“客气了。”
田继洲场面功夫做得极为出色,但萧潇也不差,在沈家,萧潇生气的时候,通常会笑,发怒的时候,会笑的更灿烂。
不得不说,萧潇是个情绪掌控高手,就连沈之歆有时候就自叹不如。
田继洲笑了笑,“你妈妈在接电话。”
“我先去给外公上柱香。”萧潇说完,转身朝着她曾经住了十八年的院落走去。
沈家是老式传统家族,成员比较多,几乎全部都靠沈氏集团供养,所以沈家具备很浓郁的家庭气息,内部设有完善的游乐园设施,花园环境也是用心之至。
穿过拱形门,再行几步便是她和外公曾经居住过的庭院,就是这个地方,在长达十几年的岁月里,不仅让她的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同时也在精神上深深的伤害了她。
她居住的院落距离沈之歆院落很近,近到幼年萧潇坐在庭院台阶上,就能清楚听到隔壁传来的欢声笑语。她在很小的年纪里便已心思通透,母亲不喜欢她,继父更不喜欢她,就连同母异父的小妹妹也不喜欢她。
经历逼人早熟,因为这份早熟,她过早的失去了她的童年生活,这对萧潇的性格造成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后来有了孩子沈微澜,她的性格慢慢有了一些改变,但有些本性却变不了。
“大小姐?”
有人迟疑轻唤,是照顾了她十多年的女佣黄妈。
这是时隔六年后,主仆两人再次重逢的情景,萧潇修长苗条的身子孤傲而立,淡淡一眼,彼此容貌和神态早已落入对方眼眸最深处。
此时的萧潇,早已恢复了微笑,迈步走近,亭亭玉立的身体往前一倾,靠近黄妈的同时,已经伸手抱住了她。
女人间的拥抱向来直接坦诚,萧潇温声道,“好久不见。”
对于黄妈来说,她万万没想到大小姐会上前拥抱她,有些意外,但仅仅是愣了一下,黄妈便伸手抱住了她,眼眶湿润,“六年了,确实是好久。”
拥抱带来不是热度,而是变相的冷却,萧潇在笑,但是笑容里没有任何内容,“这几年,过得好吗?”
黄妈颤抖着嘴角,“托大小姐的福,我过的很好。”边说,边抬起手臂,用衣袖去抹眼角的泪水。
“过得好,就好。”萧潇笑着,眼神冰冷而无温,那里有着浓浓的讥嘲。
一个照顾了她十三年的黄妈,因为她外公的去世,却挥戈倒向田继洲,萧潇不知该嘲笑人性的贪婪,还是该嘲笑现实的残忍。
“你随意,我去给外公上柱香。”萧潇黑眸沉沉,始终不变的是唇角的那一抹笑。
“大小姐,我陪你去。”
萧潇没有拒绝,毕竟黄妈照顾了她很多年,毕竟她的初潮都是黄妈教她的,只能说命运无情,把人折磨的失去了痛觉,却还能麻木的带着微笑,那笑虽说坚硬无比,但却因为黄妈的话开始出现了裂缝。
“大小姐,既然你回到了星海市,就让我继续去照顾你的起居和日常生活,好不好?”
不好,很不好!
她不想误食海鲜过敏,不想食物中毒,不想自己的言行举止都在黄妈的监视之中……
“黄妈,你照顾我十八年,现如今也快六十岁了,我怎么好意思再让你受累呢?当年的照顾之恩,我没齿难忘,这样吧,你给我一个账号,我每个月定期给你一笔钱,如何?”
黄妈低着头,双手捏着衣角,说不出话来。
萧潇发现黄妈的脸都红了,是啊,她这一番话说出来,犹如在打黄妈脸一般。
“今天是中秋,很忙,我去大厨房了。”
看着黄妈仓皇离开的身影,萧潇五味杂陈,让黄妈继续去照顾她的起居和生活,何尝不是田继洲的主意?
以为她还是六年前那个敢怒不敢言的黄毛丫头的吗?萧潇扯了扯唇,从桌案旁,抽出三炷香点燃,然后插在外公的灵牌前,袅袅烟雾,萧潇的眼睛湿了。
外公的书房里,有古玩,有字画,有文房四宝……古老壁钟滴滴答答的摇摆个不停,萧潇在傍晚时分,慢慢绕过了那张紫檀木书桌,最后坐在了那张藤椅上。
她眸子沉静,靠着椅背,缓缓想起了多年前,也是像这样夏末秋初的夜晚,外公坐在藤椅上,一身中山装,批阅文件时,她端一杯茶放在他手旁,外公说起公司的事情,她默默听着,眸光却望着杯中茶,那些茶叶一片一片的沉淀在了杯底里,隐没成了岁月。
现在回想起那些,萧潇想到的是“山河苍老”,想到的是“几尽人事”。
外公:小时候,我一直不敢跟您说,您给了我一个不一样的童年,因为您,我的童年没了。
其实现在想想,就算不是因为您,我也没有童年。
外公:在沈家,我常常会觉得很孤单。您在家还好,可您一旦离开这座院落,就只剩下我孤零零的一个人,从未告诉过您,我很寂寞,我怕我说了,您会对我失望。
您夜间应酬晚归,我独自一人吃饭,我聆听邻院欢声笑语,刚开始,想哭,心也痛;后来听得次数多了,心也冷了,情感也就麻木了。其实我知道,您是故意的,您要让我学会残忍,您要让我不被情感左右,您要让我寡情冷漠……
外公:您走的时候,拉着我的手,让我别害怕,您说,就算沈家所有的人与我为敌,也要好好保护自己,好好长大。您还真是一语成谶,就连照顾我十三年之久的黄妈,也被田继洲收买了。
您在重病期间,给我讲了佛经里的一个小故事,我一辈子都记得:同是一块石头,一半做成了佛,一半做成了台阶,人们都习惯每天踩着台阶上的石头去拜佛,终于有一天,台阶不服气的问佛,“我们本是一块石头,凭什么人们都踩着我,而去朝拜你?”佛说,“因为你只挨了一刀就走上了今天的岗位,而我却经历千刀万割,终于成佛。”
您说,人生也是如此,经得起打磨,耐得住寂寞,才能抗得起责任,肩负起使命,人生才会有价值!看见别人辉煌的时候,不要嫉妒,因为别人付出的比你多得多。
您说,避免受伤很简单,不把那人放在眼里,心思冷漠,任那人像疯狗一样在你面前乱咬乱蹦,你只需平静漠视就对了,一旦你能很好的控制情绪,那么你在沈家将是无坚不摧,别说是沈田甜,就是你母亲,你外公我,也是如此。
所以,外公您成功了,现如今,沈家的任何人都伤害不了我,就连沈之歆也是任何人之一。
这天黄昏,萧潇刚把书桌上那张与外公的合影放在自己包里,沈之歆就来了,“萧,吃饭了。”
沈家家大业大,人口多,纵然规矩也多,晚餐六点半,到时不候,就连沈之歆、沈二爷和沈三爷也不例外,现在距离吃饭时间还有十几分钟,沈之歆特意过来叫她。
母女相见却是无话可说,两人一前一后。
中秋之夜,萧潇回到沈家,姚飞自然也回了姚家,姚家几位女眷聚在一起看电视,上面正在插播一条广告,广告主角自然是姚家为之骄傲的公主姚思思,长发飘飘,脸庞精致,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道不尽的优雅飘逸。
姚家大嫂忍不住打趣坐在一旁的小姑子,“思思,今晚怎么呆在家里?”
姚思思没精打采玩着手机,“中秋佳节,自然要呆在家里。”
二嫂接过话题调侃道,“中秋佳节,花好月圆,你应该和谁谁谁共进烛光晚餐才对呀。”
闻言,姚母轻轻的笑,明知故问,“思思,二嫂口中的谁谁谁是谁啊?”
“就那谁谁谁呗。”姚家姑奶奶挤眉溜眼。
大嫂没好气,“直说钟皓寒好了,还那谁谁谁,星海市谁不知道我们家思思和钟皓寒在交往,自家人在一起说话,用得着忌讳闭口吗?”
“八卦传闻不可信,再说钟皓寒和姑姑也没召开记者会公开承认过,有些事不能乱说。”姚家一侄女拿起遥控器,将电视声音调大,以抵制她们的八卦。
大嫂笑了一下,显然不认同自家女儿的话,撇撇嘴,“信不信问问你姑姑不就知道了?”
被点名的某女依然低头玩着手机,不应答。
二嫂继续问,“思思,钟皓寒也有三十了吧,你们今年有没有结婚的打算?”
姚思思不回答,也没必要回答,站起来,准备上楼,却在客厅外看到一人,微微皱眉,“三哥……”姚飞立身光影中,气质卓然,有一种别样的优雅。
姚飞抿唇笑了笑,一句话也不说,转身离开。
沈家大餐厅,摆放着三个大圆桌,分主桌、次桌(男人一桌,女眷和孩子一桌),如果分配不均的话,可酌情调节,至于主桌,很有讲究,主桌的主位是沈之歆,她的右边是沈国栋,左边是沈国梁,然后是田继洲,依次便是沈国栋的老婆,沈国梁的老婆杨柳,37岁的杨柳身材高挑,穿着一条价值不菲的衣裙,披着栗色长卷发,浑身上下有着说不出的妩媚动人。
沈国梁和杨柳生的儿子叫沈之勇,现如今已经九岁,按说已是大孩子,自个吃饭没问题,但是老来得子的沈国梁将这孩子看的极为金贵,非要把孩子放在杨柳身边,按照座位次序,萧潇坐在沈之勇的身边,接着便是沈田甜。
萧潇离开沈家的时候,沈之勇只有三岁,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今天忽然看见一个陌生人走过来,好像要坐在他的身边,问道,“你是谁?”
不等萧潇回答,坐在另一桌的沈若洁倒是嘴快,“她是你的大侄女,按说,她应该叫你勇叔叔。”
小男孩心气很傲,平时在家也是养尊处优惯了,此刻一屁股坐在萧潇准备坐的椅子上,仰头要挟,“你叫我一声勇叔叔,我就让你坐。”
众人愕然。
愕然只是两秒钟的事,很快,众人的脸色就精彩纷呈了。
萧潇笑道,“你觉得我在乎这个位置吗?”按辈分,沈之勇确实是她叔叔,但是让她屈服一个孩子,抱歉,她宁愿不坐这个位置。
沈之歆心一沉,一记目光扫向杨柳,那是要她把孩子抱走,让沈萧潇坐。
杨柳虽然嫁给了沈国梁,成了沈之歆的三婶婶,但她毕竟是沈氏员工,是沈之歆的下属。
杨柳伸手去抱孩子,可这个孩子是沈家两代迄今为止唯一的男丁,平时在家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此刻这个陌生女人不叫他叔叔,他怎会善罢甘休,杨柳来抱他的时候,他抱着餐椅的椅背大声尖叫哭喊,不让抱。
“哎呀,勇儿要坐就让他坐好了。”沈国梁舍不得心肝宝贝受委屈,抬头吩咐一边的佣人,“再给大小姐添把椅子。”
沈田甜见状,抿唇一声不吭,她这是在看戏不怕台高。
是的,沈家就像一座大戏院,每天都有好戏在上演,萧潇比谁都清楚这一点,此时,看戏的又何止沈田甜一个人,只怕挑起事端的沈若洁更是得意非凡吧。
佣人搬来一把椅子,萧潇的电话却响了,就算她的电话此刻不响,她也不会坐。
电话是儿子打来的,这是她出门时交代儿子的,沈家六点半准时开饭,她让儿子在六点四十分钟的时候给她打电话。
萧潇当着众人的面接起电话,然后挂断电话,对着众人说道,“抱歉,我还有事,告辞。”嘴角的笑就像是事先刻在唇角一般,虽然敷衍,却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沈之歆抿唇,却是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觉得唇间满是苦涩。
萧潇离开时,不需要刻意挺直后背,因为这些年,她的脊梁一向挺得很直。
快要经过大院的停车场,迎面走来姗姗来迟的沈之曦,“怎么,这就走了?”
萧潇未曾多言,只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沈之曦会意,很快离开,这里是沈家,若被人看到她们走得太近,不好。
萧潇开车直接回了家,儿子已经做好了晚餐——意面。
意面是姚飞教沈微澜做的,小家伙做的意面很正宗,很地道,上次萧潇当着钟皓寒的面吩咐儿子做他的拿手菜,实际上就是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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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的时候,钟皓寒步伐轻快,同时薄唇微扬的暗笑自己,原来和她在一起,想要收获快乐,其实很简单,好比快速吻一下她的额头。
也不知道在那里看见这样一句话:一旦遇到对的那个人,男人或女人会在不知不觉间倒退时光,变成一个心无城府的孩子。
或许现在的他就是一个孩子,一个情窦初开的孩子。
萧潇回到卧室,知道钟皓寒在她床上躺过,枕头上有着男人的阳刚之气和薄荷香,还夹杂着淡淡的烟草味,准备换床单来着,见儿子睡得很香,不忍心吵醒他,只得在卧室的沙发上睡了一夜,第二天天气很好,很适合清洗晾晒。
下午四点,她从家里出发,去沈家大庄园。
六年多了,没有回沈家,今天又是中秋节,空着双手似乎不好,但她还真要空着双手回去。
车停在大门外,没有开进去,她没准备在里面待太久,所以停在外面方便。
今天的她穿着一件素色格子衬衣,一条黑色小脚裤和一双高跟鞋,搭配着一条围巾,脖子上的疤痕抹了云美娜给她的药膏,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最先看见她的是叶管家,也就是叶南迪的父亲,一脸意外,“大小姐?!”和她打招呼后,连忙进去报告。
沈之歆无法确定她会回来,沈家大院上上下下都不知道沈萧潇今天会出现。
走进正大门没多久,萧潇看见了沈国栋,后者先是看了看她,然后对她客气的笑了笑,“回来了?”
这不是废话吗?她若不是回来了,能站在这里,能站在他沈二爷的面前?
萧潇看了他一眼,淡淡地勾了勾唇,“二爷。”
沈国栋不冷不热点头后,看向她的身后,“你的男人和孩子呢?”
“他们有事出去了。”话,是再平静不过的话语,萧潇说这话的时候,甚至连神情都没有改变过。
之后,又有沈家的佣人过来和她打招呼,接着又是沈二爷的大女儿一家,还有沈三爷一家三口。
别以为他们是来迎接她的,他们都是奔着自己的好奇心来的。
总之,沈家人,没有一个是善茬。
其中,田继洲堪称之最,这不,听叶管家说沈大小姐回来了,当即放下手中的报纸,迎出门来,眼中的惊喜很假,就连唇间夸张的那声呼唤“萧潇”都显得很假。
他说,“终于把你盼回家了。”
瞧瞧,田继洲多会演戏,要知道前不久,他们还在大学的校门口针锋相对过。
萧潇笑,笑意撩人,“客气了。”
田继洲场面功夫做得极为出色,但萧潇也不差,在沈家,萧潇生气的时候,通常会笑,发怒的时候,会笑的更灿烂。
不得不说,萧潇是个情绪掌控高手,就连沈之歆有时候就自叹不如。
田继洲笑了笑,“你妈妈在接电话。”
“我先去给外公上柱香。”萧潇说完,转身朝着她曾经住了十八年的院落走去。
沈家是老式传统家族,成员比较多,几乎全部都靠沈氏集团供养,所以沈家具备很浓郁的家庭气息,内部设有完善的游乐园设施,花园环境也是用心之至。
穿过拱形门,再行几步便是她和外公曾经居住过的庭院,就是这个地方,在长达十几年的岁月里,不仅让她的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同时也在精神上深深的伤害了她。
她居住的院落距离沈之歆院落很近,近到幼年萧潇坐在庭院台阶上,就能清楚听到隔壁传来的欢声笑语。她在很小的年纪里便已心思通透,母亲不喜欢她,继父更不喜欢她,就连同母异父的小妹妹也不喜欢她。
经历逼人早熟,因为这份早熟,她过早的失去了她的童年生活,这对萧潇的性格造成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后来有了孩子沈微澜,她的性格慢慢有了一些改变,但有些本性却变不了。
“大小姐?”
有人迟疑轻唤,是照顾了她十多年的女佣黄妈。
这是时隔六年后,主仆两人再次重逢的情景,萧潇修长苗条的身子孤傲而立,淡淡一眼,彼此容貌和神态早已落入对方眼眸最深处。
此时的萧潇,早已恢复了微笑,迈步走近,亭亭玉立的身体往前一倾,靠近黄妈的同时,已经伸手抱住了她。
女人间的拥抱向来直接坦诚,萧潇温声道,“好久不见。”
对于黄妈来说,她万万没想到大小姐会上前拥抱她,有些意外,但仅仅是愣了一下,黄妈便伸手抱住了她,眼眶湿润,“六年了,确实是好久。”
拥抱带来不是热度,而是变相的冷却,萧潇在笑,但是笑容里没有任何内容,“这几年,过得好吗?”
黄妈颤抖着嘴角,“托大小姐的福,我过的很好。”边说,边抬起手臂,用衣袖去抹眼角的泪水。
“过得好,就好。”萧潇笑着,眼神冰冷而无温,那里有着浓浓的讥嘲。
一个照顾了她十三年的黄妈,因为她外公的去世,却挥戈倒向田继洲,萧潇不知该嘲笑人性的贪婪,还是该嘲笑现实的残忍。
“你随意,我去给外公上柱香。”萧潇黑眸沉沉,始终不变的是唇角的那一抹笑。
“大小姐,我陪你去。”
萧潇没有拒绝,毕竟黄妈照顾了她很多年,毕竟她的初潮都是黄妈教她的,只能说命运无情,把人折磨的失去了痛觉,却还能麻木的带着微笑,那笑虽说坚硬无比,但却因为黄妈的话开始出现了裂缝。
“大小姐,既然你回到了星海市,就让我继续去照顾你的起居和日常生活,好不好?”
不好,很不好!
她不想误食海鲜过敏,不想食物中毒,不想自己的言行举止都在黄妈的监视之中……
“黄妈,你照顾我十八年,现如今也快六十岁了,我怎么好意思再让你受累呢?当年的照顾之恩,我没齿难忘,这样吧,你给我一个账号,我每个月定期给你一笔钱,如何?”
黄妈低着头,双手捏着衣角,说不出话来。
萧潇发现黄妈的脸都红了,是啊,她这一番话说出来,犹如在打黄妈脸一般。
“今天是中秋,很忙,我去大厨房了。”
看着黄妈仓皇离开的身影,萧潇五味杂陈,让黄妈继续去照顾她的起居和生活,何尝不是田继洲的主意?
以为她还是六年前那个敢怒不敢言的黄毛丫头的吗?萧潇扯了扯唇,从桌案旁,抽出三炷香点燃,然后插在外公的灵牌前,袅袅烟雾,萧潇的眼睛湿了。
外公的书房里,有古玩,有字画,有文房四宝……古老壁钟滴滴答答的摇摆个不停,萧潇在傍晚时分,慢慢绕过了那张紫檀木书桌,最后坐在了那张藤椅上。
她眸子沉静,靠着椅背,缓缓想起了多年前,也是像这样夏末秋初的夜晚,外公坐在藤椅上,一身中山装,批阅文件时,她端一杯茶放在他手旁,外公说起公司的事情,她默默听着,眸光却望着杯中茶,那些茶叶一片一片的沉淀在了杯底里,隐没成了岁月。
现在回想起那些,萧潇想到的是“山河苍老”,想到的是“几尽人事”。
外公:小时候,我一直不敢跟您说,您给了我一个不一样的童年,因为您,我的童年没了。
其实现在想想,就算不是因为您,我也没有童年。
外公:在沈家,我常常会觉得很孤单。您在家还好,可您一旦离开这座院落,就只剩下我孤零零的一个人,从未告诉过您,我很寂寞,我怕我说了,您会对我失望。
您夜间应酬晚归,我独自一人吃饭,我聆听邻院欢声笑语,刚开始,想哭,心也痛;后来听得次数多了,心也冷了,情感也就麻木了。其实我知道,您是故意的,您要让我学会残忍,您要让我不被情感左右,您要让我寡情冷漠……
外公:您走的时候,拉着我的手,让我别害怕,您说,就算沈家所有的人与我为敌,也要好好保护自己,好好长大。您还真是一语成谶,就连照顾我十三年之久的黄妈,也被田继洲收买了。
您在重病期间,给我讲了佛经里的一个小故事,我一辈子都记得:同是一块石头,一半做成了佛,一半做成了台阶,人们都习惯每天踩着台阶上的石头去拜佛,终于有一天,台阶不服气的问佛,“我们本是一块石头,凭什么人们都踩着我,而去朝拜你?”佛说,“因为你只挨了一刀就走上了今天的岗位,而我却经历千刀万割,终于成佛。”
您说,人生也是如此,经得起打磨,耐得住寂寞,才能抗得起责任,肩负起使命,人生才会有价值!看见别人辉煌的时候,不要嫉妒,因为别人付出的比你多得多。
您说,避免受伤很简单,不把那人放在眼里,心思冷漠,任那人像疯狗一样在你面前乱咬乱蹦,你只需平静漠视就对了,一旦你能很好的控制情绪,那么你在沈家将是无坚不摧,别说是沈田甜,就是你母亲,你外公我,也是如此。
所以,外公您成功了,现如今,沈家的任何人都伤害不了我,就连沈之歆也是任何人之一。
这天黄昏,萧潇刚把书桌上那张与外公的合影放在自己包里,沈之歆就来了,“萧,吃饭了。”
沈家家大业大,人口多,纵然规矩也多,晚餐六点半,到时不候,就连沈之歆、沈二爷和沈三爷也不例外,现在距离吃饭时间还有十几分钟,沈之歆特意过来叫她。
母女相见却是无话可说,两人一前一后。
中秋之夜,萧潇回到沈家,姚飞自然也回了姚家,姚家几位女眷聚在一起看电视,上面正在插播一条广告,广告主角自然是姚家为之骄傲的公主姚思思,长发飘飘,脸庞精致,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道不尽的优雅飘逸。
姚家大嫂忍不住打趣坐在一旁的小姑子,“思思,今晚怎么呆在家里?”
姚思思没精打采玩着手机,“中秋佳节,自然要呆在家里。”
二嫂接过话题调侃道,“中秋佳节,花好月圆,你应该和谁谁谁共进烛光晚餐才对呀。”
闻言,姚母轻轻的笑,明知故问,“思思,二嫂口中的谁谁谁是谁啊?”
“就那谁谁谁呗。”姚家姑奶奶挤眉溜眼。
大嫂没好气,“直说钟皓寒好了,还那谁谁谁,星海市谁不知道我们家思思和钟皓寒在交往,自家人在一起说话,用得着忌讳闭口吗?”
“八卦传闻不可信,再说钟皓寒和姑姑也没召开记者会公开承认过,有些事不能乱说。”姚家一侄女拿起遥控器,将电视声音调大,以抵制她们的八卦。
大嫂笑了一下,显然不认同自家女儿的话,撇撇嘴,“信不信问问你姑姑不就知道了?”
被点名的某女依然低头玩着手机,不应答。
二嫂继续问,“思思,钟皓寒也有三十了吧,你们今年有没有结婚的打算?”
姚思思不回答,也没必要回答,站起来,准备上楼,却在客厅外看到一人,微微皱眉,“三哥……”姚飞立身光影中,气质卓然,有一种别样的优雅。
姚飞抿唇笑了笑,一句话也不说,转身离开。
沈家大餐厅,摆放着三个大圆桌,分主桌、次桌(男人一桌,女眷和孩子一桌),如果分配不均的话,可酌情调节,至于主桌,很有讲究,主桌的主位是沈之歆,她的右边是沈国栋,左边是沈国梁,然后是田继洲,依次便是沈国栋的老婆,沈国梁的老婆杨柳,37岁的杨柳身材高挑,穿着一条价值不菲的衣裙,披着栗色长卷发,浑身上下有着说不出的妩媚动人。
沈国梁和杨柳生的儿子叫沈之勇,现如今已经九岁,按说已是大孩子,自个吃饭没问题,但是老来得子的沈国梁将这孩子看的极为金贵,非要把孩子放在杨柳身边,按照座位次序,萧潇坐在沈之勇的身边,接着便是沈田甜。
萧潇离开沈家的时候,沈之勇只有三岁,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今天忽然看见一个陌生人走过来,好像要坐在他的身边,问道,“你是谁?”
不等萧潇回答,坐在另一桌的沈若洁倒是嘴快,“她是你的大侄女,按说,她应该叫你勇叔叔。”
小男孩心气很傲,平时在家也是养尊处优惯了,此刻一屁股坐在萧潇准备坐的椅子上,仰头要挟,“你叫我一声勇叔叔,我就让你坐。”
众人愕然。
愕然只是两秒钟的事,很快,众人的脸色就精彩纷呈了。
萧潇笑道,“你觉得我在乎这个位置吗?”按辈分,沈之勇确实是她叔叔,但是让她屈服一个孩子,抱歉,她宁愿不坐这个位置。
沈之歆心一沉,一记目光扫向杨柳,那是要她把孩子抱走,让沈萧潇坐。
杨柳虽然嫁给了沈国梁,成了沈之歆的三婶婶,但她毕竟是沈氏员工,是沈之歆的下属。
杨柳伸手去抱孩子,可这个孩子是沈家两代迄今为止唯一的男丁,平时在家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此刻这个陌生女人不叫他叔叔,他怎会善罢甘休,杨柳来抱他的时候,他抱着餐椅的椅背大声尖叫哭喊,不让抱。
“哎呀,勇儿要坐就让他坐好了。”沈国梁舍不得心肝宝贝受委屈,抬头吩咐一边的佣人,“再给大小姐添把椅子。”
沈田甜见状,抿唇一声不吭,她这是在看戏不怕台高。
是的,沈家就像一座大戏院,每天都有好戏在上演,萧潇比谁都清楚这一点,此时,看戏的又何止沈田甜一个人,只怕挑起事端的沈若洁更是得意非凡吧。
佣人搬来一把椅子,萧潇的电话却响了,就算她的电话此刻不响,她也不会坐。
电话是儿子打来的,这是她出门时交代儿子的,沈家六点半准时开饭,她让儿子在六点四十分钟的时候给她打电话。
萧潇当着众人的面接起电话,然后挂断电话,对着众人说道,“抱歉,我还有事,告辞。”嘴角的笑就像是事先刻在唇角一般,虽然敷衍,却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沈之歆抿唇,却是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觉得唇间满是苦涩。
萧潇离开时,不需要刻意挺直后背,因为这些年,她的脊梁一向挺得很直。
快要经过大院的停车场,迎面走来姗姗来迟的沈之曦,“怎么,这就走了?”
萧潇未曾多言,只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沈之曦会意,很快离开,这里是沈家,若被人看到她们走得太近,不好。
萧潇开车直接回了家,儿子已经做好了晚餐——意面。
意面是姚飞教沈微澜做的,小家伙做的意面很正宗,很地道,上次萧潇当着钟皓寒的面吩咐儿子做他的拿手菜,实际上就是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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