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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他的眼睛(下)
冯天养如愿以偿的娶上了一房媳妇儿,就好像是那些早已经被写烂了的故事书一样,穷小子遇到了个仙女儿垂青,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那株人参,当真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当然了,引起轰动的并不是人参,而是钱,那药铺的老板并不傻,他深知宝不外露的道理,如果将此等宝物现世的消息泄露的话,恐怕十里八村儿的响马子都会前来抢夺,这不太平的世道儿,还是低调点好,名声虽然不是小事,但是跟闷声发大财比起来,还真就连根毛儿都不如。
药铺的老板也是一老油条,他明白,这等宝物,能有吊命续阳之功效,如果给别人用的话,那简直是太浪费了,现在自己岁数也大了,早晚都有那么一天,到时候再独占这人参,多活个十几年二十几年的,岂不快哉?
这也正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整理,难怪当年的秦始皇会穷极一声寻找长生之法,看来,跟命比起来,钱这东西,也就显得十分微不足道了。
当然了,虽然微不足道,但是这个世界上依旧有很多的人为此以命相搏,不得不说这确实挺讽刺的,药铺的老板知道这冯天养就是山野一穷汉,估计他也不清楚这株山参的价值,于是便取了一笔钱给他,这笔钱不算多,但是在那个村庄里面,足够冯天养盖一间新的草房风光一阵了。
村子里的人十分的惊讶,要知道这个扫把星怎么忽然有了这么多的钱财?前一日见他还衣不遮体的,但是几天没过,这小子就打扮的人五人六儿的了,外加上他天生模样俊俏,若不是大家几十年在一个村子里面,那些村民还真的会把他当做一外来的公子哥儿。
冯天养会打扮了,因为他不想在小珠的面前出丑,毕竟在心上人的面前,谁都想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对方,不是么?
冯天养遵守了诺言,买了新的头绳和衣服上山去看小珠,他头一次去到了小珠的家,那是一座破烂不堪的窝棚,窝棚前有个小土包,听小珠说,那是他**的坟墓。
这也正是日久生情的道理,两人正值青春年华,外加上冯天养虽然有了钱,但依旧每天都上山去看望小珠,跟她在山上一起玩耍,一来二去,两人还真就走到了一起,那时候讲的是明媒正娶,但是两人都是孤儿,哪儿来的什么媒介儿啊,就算是请了媒婆儿,让她跟谁说去?
这玩意儿,其实就是一张窗户纸儿,捅破了,也就是这么一回事儿,只要有钱,也还是这么一回事儿,上次那株山参挣来的钱还没有花完,冯天养就准备请全村的人吃顿饭,也就算是拜了一回天地。
想想以前,村子里面的人都把他当瘟神,恨不得看见他都绕道走,但是现在却不同了,人靠衣服马靠鞍,当衣冠楚楚的冯天养挨家挨户的散播消息时,整个小村庄跟着震惊了
真没想到,这个没爹没娘的小叫花子,竟然也能娶上媳妇儿村民当晚就议论纷纷,真不晓得,是哪家的姑娘看上了这个小瘸子,于是他们都十分好奇,这是一个十分神奇的国家,贫穷在这个国家里面,能间接性的代表一些罪恶。
之前大家之所以厌恶冯天养,但是说到底,他们也是穷苦人,在这贫瘠的村庄里面,一年到头都捞不到什么油水,有的人家里面有红白喜事,吃完面条,都算是普涨了,哪儿成想,这个‘小叫花子’竟然跟他们说要请流水席呢?
流水席,就是谁来谁赶上就谁吃,最起码也要几个荤菜啊,得知这冯天养如此张扬操办,即使冯天养跟他们有杀父之仇,估计他们都会义无反顾的冲上来吃他娘个滚瓜肚圆了。
其实,小珠也不怎么赞成冯天养如此高调,但是她也明白,这可能就是冯天养一直以来的夙愿吧,他从小到大都没被人看的起过,而且,他心中所想的是,自己再怎么穷都好,但是不能亏到小珠,自己一定要体体面面的把她娶进门儿。
那一天,冯天养起了个大早买了一车的菜蔬,请了几个村子里面的大嫂帮厨,快到傍晚的时候,全村的人都到齐了,桌椅摆在院子里面,简直要比过年还要热闹,那些一个个吃的眉飞色舞的,但纵然这样,他们的心中依旧有些好奇,这到底是哪儿家的闺女要加瘸子啊。
就在这时,去接小珠的冯天养回来了,当他领着有些害羞的小珠走进这个院子的时候,全村人再次惊呆了,这不是闹笑话儿呢吧
这小妞儿,长的也太标志了啊不是夸口,恐怕十里八村儿,就算是县城里面也寻不见这么好看的女人啊,院子里的女人们全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而那些男人们望着如此美丽的小珠,有的竟然还留下了口水,就连碗里的酒撒了都没有发觉
你小子真是有福啊气氛顺脚沸腾了起来,那些酒肉当前,那些村民们此时也忘记了冯天养身上的灾星一说,他们对冯天养轮番敬酒,然后不住的打探着新娘子的消息,这是哪家儿的闺女啊,咋这么俊俏,冯天养有些不好意思,倒是那小珠十分的大方,她将自己的身世将给了那些人听,到底人都有人情,听了小珠的‘悲惨身世’之后,大家也都一阵的惋惜,就她自己一个人住在山上,确实够难的了,想想这两个年轻人都是苦命人,他俩在一起,也算是门当户对,真是让人羡慕啊。
酒席一直持续到了天黑,村民们都相当的尽兴,很是讽刺,他们对冯天养十年的歧视,竟然就让这么一顿饭给搞定了,有的年轻人喝道最后甚至还恬不知耻的拦着冯天养的肩膀,然后十分豪情的说道:“哥,以后我认你当哥得了,有什么事儿就吱一声,老弟绝对随叫随到。”
所有的人都很开心,小村子里面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但是事情没有绝对,有人欢喜,自然也就有人气恼,就在那晚,冯天养和小珠洞房花烛的时候,却有人闹心的睡不着觉了。
睡不着觉的,正是那地主一家,这地主家姓万,老地主万聚财正是十年前叫人打断冯天养腿的那个人,他平常就十分的尖酸刻薄,仗着有钱有地,对村子里的人是百般的看不起,俨然是地方一霸,弄的大家敢怒不敢言,而且他心胸狭隘,平日里最看不起的就是那冯天养,要知道当年他偷了自己家的钱,简直就是罪该万死,平日里见冯天养食不果腹衣不遮体,他的心中都很是快活,要知道这就是跟自己作对的下场,他之所以没有赶走冯天养,就是为了警示村民,跟自己对着干,是不会没有什么好下场的。
可是真想不到,十年之后,这冯天养也不知道从哪儿弄了一笔银子,竟然让他这条瘸腿的咸鱼翻了身,而且竟然还宴请了全村的老少,这要让他这个地主的脸往哪儿搁?虽然他也请了自己一家,但是那地主今天酒席之上,可真是食之无味,如同嚼蜡一般,见那些平日里对自己点头哈腰的人,如今竟然围着那个瘸子转悠,他的心中便十分的恼火,要知道你这贼小子有什么资格办这种酒席?要知道自己儿子成亲的时候,也只不过是请了村民吃了顿高粱米饭而已。
当然了,并不是他没钱,而是他抠门儿才如此,但是要说有的人的心理就是不正常,自己不做的事情,也不允许别人去做,这种心态在东北,有一句俗语叫做‘气皮眼涨’。
他是如此,他的儿子也是如此,地主的儿子叫做万发,标准的公子哥,仗着家里有钱平日里仗势欺人,虽然自己娶了两个媳妇儿,但是这两个媳妇儿跟那冯天养的妻子比起来,简直就是云泥之别,他真是无法忍受,这个自己平时总是欺负的死瘸子,凭什么就能娶那么漂亮的大白妞儿?他天生好色,见到小珠之后,就心痒难耐,一想到现在冯天养正和那小珠同床共枕,他的心里面简直要比被猫挠了还难受。
于是两父子便坐在了一起,探讨了起来这冯天养的事情,老地主万聚财对小地主万发绷着脸说道:“不能在这样下去了。”
“我早就等你这句话呢爹”那万发一拍大腿,然后站起了身十分激动的说道:“我现在就找一帮人,把那个小妞儿抢回来,吗的,那个死瘸子,他怎么配娶这么标志的媳妇儿?”
“还能不能有点出息?”老地主对着那小地主大吼了一声,对这个贪财好色的儿子,他可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见他对着那万发说道:“能不能长点脑子,咱们又不是胡子,这么做的话,村里人怎么看?以后谁还敢给咱们做事儿?”
万发被自己的老爹吼了一声后,顿时蔫儿了,他就像是个泄了气的气球一样,又灰溜溜的坐在了椅子上,然后有些委屈的对着自己的老爹说道:“那咋整啊,你不也看那个瘸子不顺眼么?”
那老地主想了想,便十分阴沉的对着自己的儿子说道:“整还是要整的,不过我要告诉你,要整就整到底,不光要他的命,还要他的钱,到时候什么不都是咱们的了?这个小咋种,真不知道叫了什么运气,明天我派人查一下,他的钱到底是哪儿来的,到时候再说。”
夜已经很深了,此时的冯天养和小珠正是如胶似漆难舍难离的光景,哪里想得到,灾难已经悄悄的临头了呢?
冯天养和小珠成亲了以后,日子还要照常的过呀,之前那株人参换来的钱财,已经花的差不多了,为了不让小珠受苦,冯天养依旧每日都进山采药,那山谷无人之地的药材甚是丰富,由于无人踏足,所以每天冯天养都够有个很好的收成,小珠见自己的郎君每天都如此辛苦,便劝他不要再这样拼命,毕竟身体要紧,可每次冯天养都是对他笑笑,然后十分随意的说没事没事,我还年轻。
他心里很明白,小珠跟自己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委屈她了,所以他要努力,要给小珠更好的生活才行,所以依旧是终日忙碌,他哪里明白小珠的心啊,小珠又不好贪图享乐,相反的,身为妖怪的她,始终没有弄明白,为什么人类会这样的执着于物质上的满足,要知道两个人在一起,只要相爱,且平平淡淡就够了,这样的快乐不好么?如果不相爱的话,即使有再多的钱又能如何?还不是每天都活的像个傀儡?
一个妖怪的眼睛,所看到的事物,自然和人类不同,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讽刺。
不过,既然自己嫁了个人类,就要接受他的一切吧,小珠不想冯天养太累,但是也不想让他发现自己是妖怪的破绽,她接触了冯天养这么久后,对人类眼中的妖怪,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在人的眼中,妖怪和鬼怪都是一样的邪恶,所以她不想暴露身份,于是只好趁那冯天养上山的时候,悄悄的跟在他的身后,然后施展神通,俘来一些个成了气候的人参山精让他发现,要说这山,确实是一座宝山,正如之前小珠所说,这山上的人参不止一株,早在蜘蛛还不能变成*人形的时候它就发现了,这里有一个‘人参窝’。
人参窝,传说之中人参通灵,百年老参修成了道行,能化成*人形,从此分雌雄,人参的别名是为‘山精’,有了灵性,就有可能雌雄**,汇聚彼此灵气,能够繁衍出众多小参,这个时候的人参是群居,一家扎根在肥沃而包涵灵气的土壤内,这就叫‘人参窝’,虽然这只是个传说,但是近代长白山附近确实发现过类似的事情,而且还上过报纸,讲的是一农妇上山时发现了一株老参,周围竟然还有十余株小人参,不过,这也是话外之事,这里就不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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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他的眼睛(下)
冯天养如愿以偿的娶上了一房媳妇儿,就好像是那些早已经被写烂了的故事书一样,穷小子遇到了个仙女儿垂青,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那株人参,当真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当然了,引起轰动的并不是人参,而是钱,那药铺的老板并不傻,他深知宝不外露的道理,如果将此等宝物现世的消息泄露的话,恐怕十里八村儿的响马子都会前来抢夺,这不太平的世道儿,还是低调点好,名声虽然不是小事,但是跟闷声发大财比起来,还真就连根毛儿都不如。
药铺的老板也是一老油条,他明白,这等宝物,能有吊命续阳之功效,如果给别人用的话,那简直是太浪费了,现在自己岁数也大了,早晚都有那么一天,到时候再独占这人参,多活个十几年二十几年的,岂不快哉?
这也正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整理,难怪当年的秦始皇会穷极一声寻找长生之法,看来,跟命比起来,钱这东西,也就显得十分微不足道了。
当然了,虽然微不足道,但是这个世界上依旧有很多的人为此以命相搏,不得不说这确实挺讽刺的,药铺的老板知道这冯天养就是山野一穷汉,估计他也不清楚这株山参的价值,于是便取了一笔钱给他,这笔钱不算多,但是在那个村庄里面,足够冯天养盖一间新的草房风光一阵了。
村子里的人十分的惊讶,要知道这个扫把星怎么忽然有了这么多的钱财?前一日见他还衣不遮体的,但是几天没过,这小子就打扮的人五人六儿的了,外加上他天生模样俊俏,若不是大家几十年在一个村子里面,那些村民还真的会把他当做一外来的公子哥儿。
冯天养会打扮了,因为他不想在小珠的面前出丑,毕竟在心上人的面前,谁都想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对方,不是么?
冯天养遵守了诺言,买了新的头绳和衣服上山去看小珠,他头一次去到了小珠的家,那是一座破烂不堪的窝棚,窝棚前有个小土包,听小珠说,那是他**的坟墓。
这也正是日久生情的道理,两人正值青春年华,外加上冯天养虽然有了钱,但依旧每天都上山去看望小珠,跟她在山上一起玩耍,一来二去,两人还真就走到了一起,那时候讲的是明媒正娶,但是两人都是孤儿,哪儿来的什么媒介儿啊,就算是请了媒婆儿,让她跟谁说去?
这玩意儿,其实就是一张窗户纸儿,捅破了,也就是这么一回事儿,只要有钱,也还是这么一回事儿,上次那株山参挣来的钱还没有花完,冯天养就准备请全村的人吃顿饭,也就算是拜了一回天地。
想想以前,村子里面的人都把他当瘟神,恨不得看见他都绕道走,但是现在却不同了,人靠衣服马靠鞍,当衣冠楚楚的冯天养挨家挨户的散播消息时,整个小村庄跟着震惊了
真没想到,这个没爹没娘的小叫花子,竟然也能娶上媳妇儿村民当晚就议论纷纷,真不晓得,是哪家的姑娘看上了这个小瘸子,于是他们都十分好奇,这是一个十分神奇的国家,贫穷在这个国家里面,能间接性的代表一些罪恶。
之前大家之所以厌恶冯天养,但是说到底,他们也是穷苦人,在这贫瘠的村庄里面,一年到头都捞不到什么油水,有的人家里面有红白喜事,吃完面条,都算是普涨了,哪儿成想,这个‘小叫花子’竟然跟他们说要请流水席呢?
流水席,就是谁来谁赶上就谁吃,最起码也要几个荤菜啊,得知这冯天养如此张扬操办,即使冯天养跟他们有杀父之仇,估计他们都会义无反顾的冲上来吃他娘个滚瓜肚圆了。
其实,小珠也不怎么赞成冯天养如此高调,但是她也明白,这可能就是冯天养一直以来的夙愿吧,他从小到大都没被人看的起过,而且,他心中所想的是,自己再怎么穷都好,但是不能亏到小珠,自己一定要体体面面的把她娶进门儿。
那一天,冯天养起了个大早买了一车的菜蔬,请了几个村子里面的大嫂帮厨,快到傍晚的时候,全村的人都到齐了,桌椅摆在院子里面,简直要比过年还要热闹,那些一个个吃的眉飞色舞的,但纵然这样,他们的心中依旧有些好奇,这到底是哪儿家的闺女要加瘸子啊。
就在这时,去接小珠的冯天养回来了,当他领着有些害羞的小珠走进这个院子的时候,全村人再次惊呆了,这不是闹笑话儿呢吧
这小妞儿,长的也太标志了啊不是夸口,恐怕十里八村儿,就算是县城里面也寻不见这么好看的女人啊,院子里的女人们全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而那些男人们望着如此美丽的小珠,有的竟然还留下了口水,就连碗里的酒撒了都没有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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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席一直持续到了天黑,村民们都相当的尽兴,很是讽刺,他们对冯天养十年的歧视,竟然就让这么一顿饭给搞定了,有的年轻人喝道最后甚至还恬不知耻的拦着冯天养的肩膀,然后十分豪情的说道:“哥,以后我认你当哥得了,有什么事儿就吱一声,老弟绝对随叫随到。”
所有的人都很开心,小村子里面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但是事情没有绝对,有人欢喜,自然也就有人气恼,就在那晚,冯天养和小珠洞房花烛的时候,却有人闹心的睡不着觉了。
睡不着觉的,正是那地主一家,这地主家姓万,老地主万聚财正是十年前叫人打断冯天养腿的那个人,他平常就十分的尖酸刻薄,仗着有钱有地,对村子里的人是百般的看不起,俨然是地方一霸,弄的大家敢怒不敢言,而且他心胸狭隘,平日里最看不起的就是那冯天养,要知道当年他偷了自己家的钱,简直就是罪该万死,平日里见冯天养食不果腹衣不遮体,他的心中都很是快活,要知道这就是跟自己作对的下场,他之所以没有赶走冯天养,就是为了警示村民,跟自己对着干,是不会没有什么好下场的。
可是真想不到,十年之后,这冯天养也不知道从哪儿弄了一笔银子,竟然让他这条瘸腿的咸鱼翻了身,而且竟然还宴请了全村的老少,这要让他这个地主的脸往哪儿搁?虽然他也请了自己一家,但是那地主今天酒席之上,可真是食之无味,如同嚼蜡一般,见那些平日里对自己点头哈腰的人,如今竟然围着那个瘸子转悠,他的心中便十分的恼火,要知道你这贼小子有什么资格办这种酒席?要知道自己儿子成亲的时候,也只不过是请了村民吃了顿高粱米饭而已。
当然了,并不是他没钱,而是他抠门儿才如此,但是要说有的人的心理就是不正常,自己不做的事情,也不允许别人去做,这种心态在东北,有一句俗语叫做‘气皮眼涨’。
他是如此,他的儿子也是如此,地主的儿子叫做万发,标准的公子哥,仗着家里有钱平日里仗势欺人,虽然自己娶了两个媳妇儿,但是这两个媳妇儿跟那冯天养的妻子比起来,简直就是云泥之别,他真是无法忍受,这个自己平时总是欺负的死瘸子,凭什么就能娶那么漂亮的大白妞儿?他天生好色,见到小珠之后,就心痒难耐,一想到现在冯天养正和那小珠同床共枕,他的心里面简直要比被猫挠了还难受。
于是两父子便坐在了一起,探讨了起来这冯天养的事情,老地主万聚财对小地主万发绷着脸说道:“不能在这样下去了。”
“我早就等你这句话呢爹”那万发一拍大腿,然后站起了身十分激动的说道:“我现在就找一帮人,把那个小妞儿抢回来,吗的,那个死瘸子,他怎么配娶这么标志的媳妇儿?”
“还能不能有点出息?”老地主对着那小地主大吼了一声,对这个贪财好色的儿子,他可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见他对着那万发说道:“能不能长点脑子,咱们又不是胡子,这么做的话,村里人怎么看?以后谁还敢给咱们做事儿?”
万发被自己的老爹吼了一声后,顿时蔫儿了,他就像是个泄了气的气球一样,又灰溜溜的坐在了椅子上,然后有些委屈的对着自己的老爹说道:“那咋整啊,你不也看那个瘸子不顺眼么?”
那老地主想了想,便十分阴沉的对着自己的儿子说道:“整还是要整的,不过我要告诉你,要整就整到底,不光要他的命,还要他的钱,到时候什么不都是咱们的了?这个小咋种,真不知道叫了什么运气,明天我派人查一下,他的钱到底是哪儿来的,到时候再说。”
夜已经很深了,此时的冯天养和小珠正是如胶似漆难舍难离的光景,哪里想得到,灾难已经悄悄的临头了呢?
冯天养和小珠成亲了以后,日子还要照常的过呀,之前那株人参换来的钱财,已经花的差不多了,为了不让小珠受苦,冯天养依旧每日都进山采药,那山谷无人之地的药材甚是丰富,由于无人踏足,所以每天冯天养都够有个很好的收成,小珠见自己的郎君每天都如此辛苦,便劝他不要再这样拼命,毕竟身体要紧,可每次冯天养都是对他笑笑,然后十分随意的说没事没事,我还年轻。
他心里很明白,小珠跟自己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委屈她了,所以他要努力,要给小珠更好的生活才行,所以依旧是终日忙碌,他哪里明白小珠的心啊,小珠又不好贪图享乐,相反的,身为妖怪的她,始终没有弄明白,为什么人类会这样的执着于物质上的满足,要知道两个人在一起,只要相爱,且平平淡淡就够了,这样的快乐不好么?如果不相爱的话,即使有再多的钱又能如何?还不是每天都活的像个傀儡?
一个妖怪的眼睛,所看到的事物,自然和人类不同,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讽刺。
不过,既然自己嫁了个人类,就要接受他的一切吧,小珠不想冯天养太累,但是也不想让他发现自己是妖怪的破绽,她接触了冯天养这么久后,对人类眼中的妖怪,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在人的眼中,妖怪和鬼怪都是一样的邪恶,所以她不想暴露身份,于是只好趁那冯天养上山的时候,悄悄的跟在他的身后,然后施展神通,俘来一些个成了气候的人参山精让他发现,要说这山,确实是一座宝山,正如之前小珠所说,这山上的人参不止一株,早在蜘蛛还不能变成*人形的时候它就发现了,这里有一个‘人参窝’。
人参窝,传说之中人参通灵,百年老参修成了道行,能化成*人形,从此分雌雄,人参的别名是为‘山精’,有了灵性,就有可能雌雄**,汇聚彼此灵气,能够繁衍出众多小参,这个时候的人参是群居,一家扎根在肥沃而包涵灵气的土壤内,这就叫‘人参窝’,虽然这只是个传说,但是近代长白山附近确实发现过类似的事情,而且还上过报纸,讲的是一农妇上山时发现了一株老参,周围竟然还有十余株小人参,不过,这也是话外之事,这里就不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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