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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606年,创立开皇盛世的隋文帝死后两年,他的儿子杨广也就是后世有名的隋炀帝即位两年。
这一年,林子轩十五岁,离当年发生在长安的事情也已经过去十年了。这十年间,林子轩有一个小孩子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这十年间,他时时刻刻都忘不了当年在长安发生的那件事,每当想起这件事他就恨得牙根直痒痒。按说林子轩这个拥有后世千年知识的人,不应该是这样的呀!可是偏偏他就成了这样的人,按着林子轩自己的说法,这不是自己造成的,而是对方造成的,要知道当时的自己可是一个年仅五岁的孩童呀!这会给一个孩子造成多大的伤害呀!
这十年间,林子轩为了有朝一日能够报复人家,就苦练武功。虽然他没有名师指点,可他毕竟是军人出身,对于军队训练方式很是精通,然后再加上冷兵器时代所用的一些方法,还别说,还真让他练出了一身的本事。最起码他的身材看上去根本就不想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孩子,而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大人了。
这十年间,他不停地学习关于这个时代的知识,他知道要想在这个时代立足下去,就只能不停的学习这个时代人们的思维和说话以及做事的方法。现在的他能够写一手很好的毛笔字,也就是后世名的瘦金体。对于篆体他也所有研究,他知道了当年自己在长安看到的那个篆体不是什么元,而是云,也就是说林子轩的全名叫云林子轩。云家也不是什么皇亲贵戚,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小门阀而已。不过,林子轩更愿意别人叫他林林子轩,因为他随母姓。
这天上午,林子轩在家后边的小河里练完功之后,便奔向离自己家不远的北山。至于这个山为什么叫北山,他不知道,只知道这里的猎物很多,甚至还有猛虎和豹子的存在。这是他最近刚刚想起来的主意,他已经是大人了,不能再让舅舅和舅母的为了这个家操心了。而且当年从长安回来以后,二人的身体状况一直不是很好,林林子轩知道这是当年被殴打后留下的隐患造成的,因为他清楚的记得,再去长安之前,舅舅和舅母的身体还是很棒的,就连感冒都很少得。可是从长安回来以后呢?动不动就是生病,虽然不是什么大病,但是对于原本还算过的下去的家来说,二人的生病还是让这个家越发的困难了。尤其是舅母连续生了两个孩子之后,就更是使得他们的生活捉襟见肘了。但是即便是这样,林林子轩仍然比舅母的亲生孩子得到的多,好东西永远是留给他的,上学也是让他上学,衣服先紧着他穿。总之,林林子轩在这里得到了比家还要温暖的照顾。面对这样的情况,林林子轩暗暗发誓,等到自己有本事的时候,一定好好的回报自己的舅舅和舅母。
而他现在能够想到帮助舅舅减轻负担的办法就是打猎,这还是他当初杀一条野狗时得到的启发,打狗要看主人,如果射野味就没有什么忌讳,既可以练习一下这个时代常用的弓箭,又可以赚钱,何乐而不为?
而且野味卖给酒肆一般都能卖个好价钱,他记得有人射一只野羊,就能卖三吊钱,北山虽然山高林密,可是这里毕竟紧挨着好几个村庄,而且还有城镇。这样一来野兽的踪迹就很少,最多是一些野鸭、山鸡、野兔之类,并不值什么钱。
当然这里说的是北山的南麓,而北麓则比这里危险的多。那里丘原纵横,山谷幽深近百里,森林莽莽,人烟稀少,常有野兽出没,由于北麓靠近皇帝的行宫,一般人不准进入,更不准寻常民众狩猎,因此野兽极多。
到秋天时,一些达官贵人还有皇室子弟会从长安过来这里进行围猎,不过这些贵族子弟也就是在这里游玩而已,因为林林子轩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打到过什么猛兽,倒是对这里的百姓祸害的不浅,可是由于他们各个身份尊贵,百姓们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一个时辰后,林子轩跑到了北麓,在这里能够看到整个幽州城,这里的地势是北高南低,这里是北方游牧民族进入中原的第一座大城,过了这座城之后,中原将无险可守,这也是为什么后世的宋朝总是受欺负的原因,也是宋朝历代皇帝都想收回来的幽云十六州。
在林子轩的记忆里,这个幽州城和后世的京城不是一回事,后世的京城离这里还有几十里远呢?但是按着后世京城的范围,这个幽州城好像也在他的范围里面。幽州城再向西北走几十里,就是有名的军都关了,那里是中原防备突厥袭击的一道重要的关卡。
在林子轩这个新手看来最佳的狩猎地点便在东北和正北方向的一大片原始森林内,这里紧靠行宫,行宫虽然平时没有什么人,但是幽州城的驻守人马还是有一部分常驻在这里,以防止山民们进入,因为这里虽然平时没有什么住,但是这里毕竟是皇帝的行宫,代表了皇帝的尊严。
离行宫不远有一条道路,路上有士兵驻守,不准行人过去,林子轩却攀上悬崖,钻进丛林,一路向疾奔,除了道路上有骑兵巡逻外,森林内再没有任何人,连樵夫也没有。
这一带其实也不准人进入狩猎或者砍柴,每一个路口都有士兵把守,靠近行宫的路上还有军队巡逻,戒备虽然不是很森严,但是林子轩还是不愿意让他们发现,毕竟这次去的地方离行宫很近,而且又带着兵器,一旦被士兵发现,不但解释不清,还有性命之忧,风险非常大。
风险虽大,但收益也高,这一带各种野味众多,是狩猎的绝佳场所,如果胆子再大一点,潜入行宫内苑,那里的收益更高。
林子轩听其他的猎人聊天时说过,有胆大者偷偷溜进行宫内苑猎杀那些养在里面的珍兽以获取皮毛,一旦被抓住,轻则受刑入狱,重则丧命,不过若得手,往往就会发一笔横财,行宫内苑放养的动物虽然比不上长安那边的珍贵,但是相比人们平时见到的那些仍然是珍稀动物了,这样动物的皮毛在幽州城可是十分昂贵的。
林子轩走在一条幽静的山谷中,他身一身青色布衣,脚穿半旧布靴,头束平巾,腰挎一把两尺长的厚背短刀,后背一壶羽箭,手执黑色长弓,虽然衣着粗陋,但他却英姿矫健,步伐轻快。
山谷两边都是莽莽原始森林,此时正是早春二月,万物复苏,枝叶发新芽,草地也变新绿,一群群鸟雀在头顶上盘旋鸣叫,充满了生机勃勃。>
公元606年,创立开皇盛世的隋文帝死后两年,他的儿子杨广也就是后世有名的隋炀帝即位两年。
这一年,林子轩十五岁,离当年发生在长安的事情也已经过去十年了。这十年间,林子轩有一个小孩子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这十年间,他时时刻刻都忘不了当年在长安发生的那件事,每当想起这件事他就恨得牙根直痒痒。按说林子轩这个拥有后世千年知识的人,不应该是这样的呀!可是偏偏他就成了这样的人,按着林子轩自己的说法,这不是自己造成的,而是对方造成的,要知道当时的自己可是一个年仅五岁的孩童呀!这会给一个孩子造成多大的伤害呀!
这十年间,林子轩为了有朝一日能够报复人家,就苦练武功。虽然他没有名师指点,可他毕竟是军人出身,对于军队训练方式很是精通,然后再加上冷兵器时代所用的一些方法,还别说,还真让他练出了一身的本事。最起码他的身材看上去根本就不想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孩子,而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大人了。
这十年间,他不停地学习关于这个时代的知识,他知道要想在这个时代立足下去,就只能不停的学习这个时代人们的思维和说话以及做事的方法。现在的他能够写一手很好的毛笔字,也就是后世名的瘦金体。对于篆体他也所有研究,他知道了当年自己在长安看到的那个篆体不是什么元,而是云,也就是说林子轩的全名叫云林子轩。云家也不是什么皇亲贵戚,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小门阀而已。不过,林子轩更愿意别人叫他林林子轩,因为他随母姓。
这天上午,林子轩在家后边的小河里练完功之后,便奔向离自己家不远的北山。至于这个山为什么叫北山,他不知道,只知道这里的猎物很多,甚至还有猛虎和豹子的存在。这是他最近刚刚想起来的主意,他已经是大人了,不能再让舅舅和舅母的为了这个家操心了。而且当年从长安回来以后,二人的身体状况一直不是很好,林林子轩知道这是当年被殴打后留下的隐患造成的,因为他清楚的记得,再去长安之前,舅舅和舅母的身体还是很棒的,就连感冒都很少得。可是从长安回来以后呢?动不动就是生病,虽然不是什么大病,但是对于原本还算过的下去的家来说,二人的生病还是让这个家越发的困难了。尤其是舅母连续生了两个孩子之后,就更是使得他们的生活捉襟见肘了。但是即便是这样,林林子轩仍然比舅母的亲生孩子得到的多,好东西永远是留给他的,上学也是让他上学,衣服先紧着他穿。总之,林林子轩在这里得到了比家还要温暖的照顾。面对这样的情况,林林子轩暗暗发誓,等到自己有本事的时候,一定好好的回报自己的舅舅和舅母。
而他现在能够想到帮助舅舅减轻负担的办法就是打猎,这还是他当初杀一条野狗时得到的启发,打狗要看主人,如果射野味就没有什么忌讳,既可以练习一下这个时代常用的弓箭,又可以赚钱,何乐而不为?
而且野味卖给酒肆一般都能卖个好价钱,他记得有人射一只野羊,就能卖三吊钱,北山虽然山高林密,可是这里毕竟紧挨着好几个村庄,而且还有城镇。这样一来野兽的踪迹就很少,最多是一些野鸭、山鸡、野兔之类,并不值什么钱。
当然这里说的是北山的南麓,而北麓则比这里危险的多。那里丘原纵横,山谷幽深近百里,森林莽莽,人烟稀少,常有野兽出没,由于北麓靠近皇帝的行宫,一般人不准进入,更不准寻常民众狩猎,因此野兽极多。
到秋天时,一些达官贵人还有皇室子弟会从长安过来这里进行围猎,不过这些贵族子弟也就是在这里游玩而已,因为林林子轩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打到过什么猛兽,倒是对这里的百姓祸害的不浅,可是由于他们各个身份尊贵,百姓们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一个时辰后,林子轩跑到了北麓,在这里能够看到整个幽州城,这里的地势是北高南低,这里是北方游牧民族进入中原的第一座大城,过了这座城之后,中原将无险可守,这也是为什么后世的宋朝总是受欺负的原因,也是宋朝历代皇帝都想收回来的幽云十六州。
在林子轩的记忆里,这个幽州城和后世的京城不是一回事,后世的京城离这里还有几十里远呢?但是按着后世京城的范围,这个幽州城好像也在他的范围里面。幽州城再向西北走几十里,就是有名的军都关了,那里是中原防备突厥袭击的一道重要的关卡。
在林子轩这个新手看来最佳的狩猎地点便在东北和正北方向的一大片原始森林内,这里紧靠行宫,行宫虽然平时没有什么人,但是幽州城的驻守人马还是有一部分常驻在这里,以防止山民们进入,因为这里虽然平时没有什么住,但是这里毕竟是皇帝的行宫,代表了皇帝的尊严。
离行宫不远有一条道路,路上有士兵驻守,不准行人过去,林子轩却攀上悬崖,钻进丛林,一路向疾奔,除了道路上有骑兵巡逻外,森林内再没有任何人,连樵夫也没有。
这一带其实也不准人进入狩猎或者砍柴,每一个路口都有士兵把守,靠近行宫的路上还有军队巡逻,戒备虽然不是很森严,但是林子轩还是不愿意让他们发现,毕竟这次去的地方离行宫很近,而且又带着兵器,一旦被士兵发现,不但解释不清,还有性命之忧,风险非常大。
风险虽大,但收益也高,这一带各种野味众多,是狩猎的绝佳场所,如果胆子再大一点,潜入行宫内苑,那里的收益更高。
林子轩听其他的猎人聊天时说过,有胆大者偷偷溜进行宫内苑猎杀那些养在里面的珍兽以获取皮毛,一旦被抓住,轻则受刑入狱,重则丧命,不过若得手,往往就会发一笔横财,行宫内苑放养的动物虽然比不上长安那边的珍贵,但是相比人们平时见到的那些仍然是珍稀动物了,这样动物的皮毛在幽州城可是十分昂贵的。
林子轩走在一条幽静的山谷中,他身一身青色布衣,脚穿半旧布靴,头束平巾,腰挎一把两尺长的厚背短刀,后背一壶羽箭,手执黑色长弓,虽然衣着粗陋,但他却英姿矫健,步伐轻快。
山谷两边都是莽莽原始森林,此时正是早春二月,万物复苏,枝叶发新芽,草地也变新绿,一群群鸟雀在头顶上盘旋鸣叫,充满了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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