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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晚上高朝并没有睡好,他一向是裸睡的,现在顾及陈随文的感受,穿了睡衣睡,怎么都不得劲,只好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烙饼,最后将睡衣脱了,只穿了条内裤,才终于睡安稳了。刚睡下没多久就被闹钟闹醒了,他哥搬家,要起早。
高朝眯着眼睛打哈欠,万分不情愿离开枕头,磨磨蹭蹭地不愿意动弹。倒是陈随文这个客人更上心一些,闹钟一响,他就起来了,洗漱完毕,看见高朝还裹得跟个蚕茧似的,不由得有些无语:“高朝,你不起来?你哥搬家是几点?”
高朝一下子清醒过来,猛地从床上跳下来,睁开眼看见陈随文,赶紧又跳上床用被子将自己裹起来:“抱歉抱歉,忘记你在屋里了。”
陈随文无语地望着天花板:“我又不是女的,你有的我都有。”
高朝听他这么一说,便将被子给扔了:“那就好,反正我也不是什么都没穿。”说着大喇喇地下床,身上只着了一条黑色内裤,胯前因为晨勃而鼓起一大团,因为是黑色的,看不出那前头已经湿了一点。
陈随文扫视了一眼,心说他穿内裤的品位要比穿外衣的好多了。不是他说高朝的品位,简直可以用恶俗来评价,男生再怎么不会穿衣打扮,个子高又不胖,穿个纯色t恤牛仔裤,那就是很清爽青春的打扮,可是高朝偏不,衣服不知道从哪个拐子角落里淘出来的,颜色花色都恶俗无比,据说是为了好洗,好不容易穿个文青范的格子衬衫,也还是皱皱巴巴的没有型。连他姐都看过不眼,被高朝直接顶回去:你管我!
高朝胡乱套上衣服,洗漱完毕,看见陈随文已经收拾好了,黑色长t,浅蓝色牛仔裤,一身清爽,黑衣服衬得他的皮肤越发白皙,令他想起面如冠玉这个词。再看自己身上的深咖色细条纹t恤,顿时觉得自己老气横秋,难怪他姐昨天说他不会穿衣服。
陈随文扭头看他:“好了吗?”
“回去之后陪我逛街去。”高朝终于有珠玉在侧自惭形秽的感觉了。
陈随文问他:“你想买什么?”
高朝伸手挠挠鼻子:“换季了,去买点衣服。”
“可以啊。”陈随文对他穿衣的品位深恶痛绝,但又无权干涉,现在见他将选择权交到自己手里,巴不得将他从头到脚都换一遍。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走了。”高朝笑了。
说是搬家,其实也没什么好搬的,新房里的家具都是重新置办的,早就弄好了,他们要搬的就是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最关键的是将火种带过去,俗称进火,火种带到新家,这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搬家。
虽然家里是造鞭炮的,搬家却没放鞭炮,为了营造气氛,高大哥用音响反复循环放着鞭炮的音效,也算是热热闹闹的,莫名又觉得有些无奈。这些活动都是天还没亮就开始的,搬家第一件事就是开火煮面条,叫做发面,图个发字的吉利,寓意家宅兴旺发达。
吃了面条,天也亮了,邻居们都散了,主人家也开始收拾东西,等中午还有顿大餐。高朝熬不住,去补眠了。陈随文跟高家人不熟,也帮不上什么忙,便在客房里上网,这房子没住进来就拉上网线了,考虑得倒是很周全。
陈随文拿着手机刷123言情,123言情每月的收益都是抹零另算的,今天是10月的第一天,还是早上,按说收益不会多,陈随文却发现当月收益有一百多,点开收益明细一看,居然有两个深水鱼雷,还是同一个人扔的,他点进订阅账号一看,是个新注册的账号,没有读者id,只有一串数字,这个读者只订阅了他的小说,还给他扔了二百块的鱼雷。
他赶紧翻到评论去看,没有留言,只有系统的雷人评论,什么“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深水鱼雷就是我对你深深的热爱”之类的。这人是谁呢?陈随文满腹狐疑,新读者,还只订阅自己的文,又给他扔鱼雷,用时髦的话来说,这绝壁是真爱啊。作为作者,每次看到有读者专门为订阅自己的文来看正版,这种成就感是很强烈的,因为能够感召一个读者来支持正版,也算是功德一件。
陈随文非常激动,赶紧去回复留言答谢,他心里想,是不是也要学其他作者那样弄个读者群,顺便勾搭几个读者。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他是个新人,应该不会有什么读者来的。
陈随文正在屋里用手机看小说,高朝突然敲门进来了,陈随文扭头看着他:“怎么了?”
高朝抓抓脑袋,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陪我去买件衣服。”
陈随文有些意外:“不是说回市里了再买?”
高大姐从后面探进头来:“小陈,你眼光好,陪我弟弟去买身衣服,一会儿他要相亲。”
陈随文脸上露出好笑又意... -->>
这晚上高朝并没有睡好,他一向是裸睡的,现在顾及陈随文的感受,穿了睡衣睡,怎么都不得劲,只好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烙饼,最后将睡衣脱了,只穿了条内裤,才终于睡安稳了。刚睡下没多久就被闹钟闹醒了,他哥搬家,要起早。
高朝眯着眼睛打哈欠,万分不情愿离开枕头,磨磨蹭蹭地不愿意动弹。倒是陈随文这个客人更上心一些,闹钟一响,他就起来了,洗漱完毕,看见高朝还裹得跟个蚕茧似的,不由得有些无语:“高朝,你不起来?你哥搬家是几点?”
高朝一下子清醒过来,猛地从床上跳下来,睁开眼看见陈随文,赶紧又跳上床用被子将自己裹起来:“抱歉抱歉,忘记你在屋里了。”
陈随文无语地望着天花板:“我又不是女的,你有的我都有。”
高朝听他这么一说,便将被子给扔了:“那就好,反正我也不是什么都没穿。”说着大喇喇地下床,身上只着了一条黑色内裤,胯前因为晨勃而鼓起一大团,因为是黑色的,看不出那前头已经湿了一点。
陈随文扫视了一眼,心说他穿内裤的品位要比穿外衣的好多了。不是他说高朝的品位,简直可以用恶俗来评价,男生再怎么不会穿衣打扮,个子高又不胖,穿个纯色t恤牛仔裤,那就是很清爽青春的打扮,可是高朝偏不,衣服不知道从哪个拐子角落里淘出来的,颜色花色都恶俗无比,据说是为了好洗,好不容易穿个文青范的格子衬衫,也还是皱皱巴巴的没有型。连他姐都看过不眼,被高朝直接顶回去:你管我!
高朝胡乱套上衣服,洗漱完毕,看见陈随文已经收拾好了,黑色长t,浅蓝色牛仔裤,一身清爽,黑衣服衬得他的皮肤越发白皙,令他想起面如冠玉这个词。再看自己身上的深咖色细条纹t恤,顿时觉得自己老气横秋,难怪他姐昨天说他不会穿衣服。
陈随文扭头看他:“好了吗?”
“回去之后陪我逛街去。”高朝终于有珠玉在侧自惭形秽的感觉了。
陈随文问他:“你想买什么?”
高朝伸手挠挠鼻子:“换季了,去买点衣服。”
“可以啊。”陈随文对他穿衣的品位深恶痛绝,但又无权干涉,现在见他将选择权交到自己手里,巴不得将他从头到脚都换一遍。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走了。”高朝笑了。
说是搬家,其实也没什么好搬的,新房里的家具都是重新置办的,早就弄好了,他们要搬的就是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最关键的是将火种带过去,俗称进火,火种带到新家,这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搬家。
虽然家里是造鞭炮的,搬家却没放鞭炮,为了营造气氛,高大哥用音响反复循环放着鞭炮的音效,也算是热热闹闹的,莫名又觉得有些无奈。这些活动都是天还没亮就开始的,搬家第一件事就是开火煮面条,叫做发面,图个发字的吉利,寓意家宅兴旺发达。
吃了面条,天也亮了,邻居们都散了,主人家也开始收拾东西,等中午还有顿大餐。高朝熬不住,去补眠了。陈随文跟高家人不熟,也帮不上什么忙,便在客房里上网,这房子没住进来就拉上网线了,考虑得倒是很周全。
陈随文拿着手机刷123言情,123言情每月的收益都是抹零另算的,今天是10月的第一天,还是早上,按说收益不会多,陈随文却发现当月收益有一百多,点开收益明细一看,居然有两个深水鱼雷,还是同一个人扔的,他点进订阅账号一看,是个新注册的账号,没有读者id,只有一串数字,这个读者只订阅了他的小说,还给他扔了二百块的鱼雷。
他赶紧翻到评论去看,没有留言,只有系统的雷人评论,什么“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深水鱼雷就是我对你深深的热爱”之类的。这人是谁呢?陈随文满腹狐疑,新读者,还只订阅自己的文,又给他扔鱼雷,用时髦的话来说,这绝壁是真爱啊。作为作者,每次看到有读者专门为订阅自己的文来看正版,这种成就感是很强烈的,因为能够感召一个读者来支持正版,也算是功德一件。
陈随文非常激动,赶紧去回复留言答谢,他心里想,是不是也要学其他作者那样弄个读者群,顺便勾搭几个读者。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他是个新人,应该不会有什么读者来的。
陈随文正在屋里用手机看小说,高朝突然敲门进来了,陈随文扭头看着他:“怎么了?”
高朝抓抓脑袋,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陪我去买件衣服。”
陈随文有些意外:“不是说回市里了再买?”
高大姐从后面探进头来:“小陈,你眼光好,陪我弟弟去买身衣服,一会儿他要相亲。”
陈随文脸上露出好笑又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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