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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阻止暴力行为的发生。
家庭暴力有自己的发展规律,之后它一定会进入第二个阶段,即暴力爆发期。在这个阶段,暴力的严重程度会上升,殴打及身体暴力(踢、推、用物体袭击、烫烧)、性侵犯、恐吓、生命威胁等在这个阶段比较常见。
这时挨完打的受暴方会有一些反抗,不一定是肢体上的,可能表现为离家出走、回娘家,或者要求离婚等,于是家庭暴力接着发展进入第三个阶段,即蜜月期。
到这个阶段,施暴人可能会认错,伴随着买礼物、赔礼道歉等行为,这时候是施暴人和受暴人关系缓和,甚至会表现得比较甜蜜。然而,这个阶段不会持续很长,很快又会重新进入紧张期。
我们一般把经历了两个周期还停留在暴力关系中,并且幻想她的丈夫能够改变,不再打她的妇女界定为受暴妇女。
本案中,很明显姚莲花反复经过过多个家庭暴力周期,其属于受暴妇女。而且长期处于第二个阶段,导致姚莲花根本无法再忍受。”
最后刘艳肯定地断言:“从目的和本质来看,叶添龙长期毒打姚莲花,是为了达到其控制的目的;从家庭暴力的发展周期来看,叶添龙与姚莲花的互动经过多轮周期循环,始终还是毒打姚莲花。
因此我们可以判断出叶添龙长期对姚莲花实施家庭暴力,姚莲花属于受暴者!”
专家就是专家,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家暴的本质和发展阶段之后,众人恍然大悟,之前大家都觉得叶添龙天天打姚莲花是存在家庭暴力,这只是一种直观的感性分析而已,而刘艳直接抓住本质和发展阶段进行分析,使人一下豁然开朗!旁听的众人皆是信服地点头。
李超心底也是不自觉地一乐,看来请刘艳出庭效果就是不一样,专家说话就是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让人心悦诚服。
确立了存在家庭暴力的基础之后,李超开始向着证明目的出发,李超尖锐地反问道:“刘主任,请问受暴者在长期的家暴之下会如何应对呢?是否存在常见的几种应对模式?”
问的都是专业知识,这是刘艳最拿手的领域。当即,刘艳眉色飞舞地回答道:“长期的暴力阴影下,受暴人最常见的行为模式有三种:第一种是长期忍受各种暴力伤害,不予反抗;第二种是忍受不了伤害,选择自杀;第三种是为了自己,也为了家庭成员免受家暴伤害或威胁。奋起反抗,以暴制暴杀害施暴者。”
说完第三点,刘艳特意停顿下,再提高音量,特别强调道:“而受暴者一旦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反抗,必定以杀死对方为目的!”
众人听得都是悚然一惊,受暴者一旦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那就是凶杀,这不是危言耸听吧?
善若、许玲、合议庭的成员以及旁听的人员心中都有个疑问,到底是刘艳骇人听闻,还是果真如此。
马上就要切入问题的关键了,李超兴奋地追问道:“刘主任,请你解释下为何受暴者一旦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反抗,必定以杀死对方为目的!
刘艳面色凝重,详细地解释道:“之所以会如此,主要由家庭暴力的特点决定,家庭暴力和普通暴力不同,普通加害行为是一次性的,只要发生一次,就会有警察等各种救济介入,因而不会反复发生。
而家庭暴力的隐蔽性较强,很多公权力机关乃至整个社会对家暴的了解和重视都不够,很多时候家庭暴力是被当作家庭纠纷解决的,救济渠道不畅通,因而绝不会因为一次被制止就停止,相反总是会反复发生,甚至会变本加厉。
受暴人因为长期遭受家暴,对这些情况比较清楚,且无力摆脱。与此同时,受暴人对施暴人行为的了解和预测与一般人也不同,她们清楚,如果她们的反抗只是暂时让施暴人失去了还手之力,一旦等施暴人恢复,自己将要面临的必定是进一步的报复性的惩罚。
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要受暴人开始以暴制暴反抗,必定是以杀死施暴人为目的,正因为这个原因,过度加害就成为受暴人加害行为中比较典型的特征。”
刘艳的解释让大家再次受教,原来家庭暴力隐蔽性的特点是导致凶杀的根源,大家自然推论得出结果,姚莲花杀死叶添龙完全是在其不堪忍受,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发生的。
听了刘艳的分析,大家都有一个想法,畅通受暴者的救助渠道是避免悲剧再次发生的关键!(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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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阻止暴力行为的发生。
家庭暴力有自己的发展规律,之后它一定会进入第二个阶段,即暴力爆发期。在这个阶段,暴力的严重程度会上升,殴打及身体暴力(踢、推、用物体袭击、烫烧)、性侵犯、恐吓、生命威胁等在这个阶段比较常见。
这时挨完打的受暴方会有一些反抗,不一定是肢体上的,可能表现为离家出走、回娘家,或者要求离婚等,于是家庭暴力接着发展进入第三个阶段,即蜜月期。
到这个阶段,施暴人可能会认错,伴随着买礼物、赔礼道歉等行为,这时候是施暴人和受暴人关系缓和,甚至会表现得比较甜蜜。然而,这个阶段不会持续很长,很快又会重新进入紧张期。
我们一般把经历了两个周期还停留在暴力关系中,并且幻想她的丈夫能够改变,不再打她的妇女界定为受暴妇女。
本案中,很明显姚莲花反复经过过多个家庭暴力周期,其属于受暴妇女。而且长期处于第二个阶段,导致姚莲花根本无法再忍受。”
最后刘艳肯定地断言:“从目的和本质来看,叶添龙长期毒打姚莲花,是为了达到其控制的目的;从家庭暴力的发展周期来看,叶添龙与姚莲花的互动经过多轮周期循环,始终还是毒打姚莲花。
因此我们可以判断出叶添龙长期对姚莲花实施家庭暴力,姚莲花属于受暴者!”
专家就是专家,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家暴的本质和发展阶段之后,众人恍然大悟,之前大家都觉得叶添龙天天打姚莲花是存在家庭暴力,这只是一种直观的感性分析而已,而刘艳直接抓住本质和发展阶段进行分析,使人一下豁然开朗!旁听的众人皆是信服地点头。
李超心底也是不自觉地一乐,看来请刘艳出庭效果就是不一样,专家说话就是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让人心悦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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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的都是专业知识,这是刘艳最拿手的领域。当即,刘艳眉色飞舞地回答道:“长期的暴力阴影下,受暴人最常见的行为模式有三种:第一种是长期忍受各种暴力伤害,不予反抗;第二种是忍受不了伤害,选择自杀;第三种是为了自己,也为了家庭成员免受家暴伤害或威胁。奋起反抗,以暴制暴杀害施暴者。”
说完第三点,刘艳特意停顿下,再提高音量,特别强调道:“而受暴者一旦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反抗,必定以杀死对方为目的!”
众人听得都是悚然一惊,受暴者一旦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那就是凶杀,这不是危言耸听吧?
善若、许玲、合议庭的成员以及旁听的人员心中都有个疑问,到底是刘艳骇人听闻,还是果真如此。
马上就要切入问题的关键了,李超兴奋地追问道:“刘主任,请你解释下为何受暴者一旦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反抗,必定以杀死对方为目的!
刘艳面色凝重,详细地解释道:“之所以会如此,主要由家庭暴力的特点决定,家庭暴力和普通暴力不同,普通加害行为是一次性的,只要发生一次,就会有警察等各种救济介入,因而不会反复发生。
而家庭暴力的隐蔽性较强,很多公权力机关乃至整个社会对家暴的了解和重视都不够,很多时候家庭暴力是被当作家庭纠纷解决的,救济渠道不畅通,因而绝不会因为一次被制止就停止,相反总是会反复发生,甚至会变本加厉。
受暴人因为长期遭受家暴,对这些情况比较清楚,且无力摆脱。与此同时,受暴人对施暴人行为的了解和预测与一般人也不同,她们清楚,如果她们的反抗只是暂时让施暴人失去了还手之力,一旦等施暴人恢复,自己将要面临的必定是进一步的报复性的惩罚。
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要受暴人开始以暴制暴反抗,必定是以杀死施暴人为目的,正因为这个原因,过度加害就成为受暴人加害行为中比较典型的特征。”
刘艳的解释让大家再次受教,原来家庭暴力隐蔽性的特点是导致凶杀的根源,大家自然推论得出结果,姚莲花杀死叶添龙完全是在其不堪忍受,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发生的。
听了刘艳的分析,大家都有一个想法,畅通受暴者的救助渠道是避免悲剧再次发生的关键!(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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