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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许海风练兵独具一格,前十日每日只是吃喝睡觉,十日之后方才正式训练,但其训练手段极其严厉,其方式更是凶险万分,然而奇怪的是,这些奴隶兵竟然能够支撑下去,至今没有意外伤亡。二十日后,这只队伍已经颇具军威。”
“颇具军威,明儿,你也曾带过兵,你以为二十天时间能否带出颇具军威的兵么?”
程明迟疑的道:“如若军中都是复员兵,甥儿或许可以做到。”
“如果都是奴隶兵呢?”
“不可能的,奴隶兵又怎能独立成军。只怕当世除了此人,再无人能做到这点了。”程明感叹道:“看他的手法似乎是施恩在先,难道……”
“十天的酒饭就能让三千奴隶甘愿为他效命啊?这酒饭也未免太值钱了点吧。”古道髯冷笑道:“若是给他们十天的好酒好肉,就能让这些奴隶们言听计从,那么世界上那里还有其他人的活路,别说恺撒人,就算是匈奴人也不在话下。我大汉早就一统宇内,天下无敌了。”
“是,舅父教训的是。”程明羞惭的低下头。
“明儿,你看许海风为人如何?”
“看他的表现似乎是一个胆小怕事,贪恋权势,另外嗜酒如命之人。”
“如果只从你们见他的这几次表现和收集到的情报来看,他确实是这样的一个小人物。但你想想看,如果他真是这样的人,又如何能收服似秦勇这等天下无双之士,又如何能使那百多名勇士为之甘效死命。”
程明双手互击,道:“不错,此人表里不一,却又是何道理?”
“我也猜之不透,不过此人城府之深,却是本帅生平仅见,若非是知道他之前的战绩,又看到秦勇的表现,连我的眼力也看不出丝毫破绽,几乎就要被他瞒过去了。如此作为,实是居心不良啊。”
“舅父,那我们要怎么办?”
“提高警惕,以不变应万变。早晚有一天他会露出马脚来的。”
此刻的许海风正在返回军营的路上,他自然不知道古道髯舅甥在帅府的密议。他原本打算取得武器之后,就在西京城留宿一夜,顺便去醉月楼看看老相好薇薇,但是大帅眼中的那一点杀机却让他坐立不安,心神不宁。一旦出了大校场,他谢绝了童一封和方向鸣的挽留,连饭也不敢吃,借口还要训练军中士卒,立即快马加鞭的赶回了军营。
本来按照他们的速度应该早就回到军营,但是秦勇新得了二件趁手的兵器,这二个宝贝可是非同小可,无论什么马都无法驮得动,就连马车也是不行。而众人之中,除了秦勇之外,也确实无人能扛的起其中任一的一件。无奈之下,许海风只得下令,众军士下马缓行。
然而秦勇肩上的这二个目标实在是太稀奇古怪了点,想不惹人注目也不行。一路上被人指指点点,好在众人速度还算不慢,没有被人当作什么珍稀动物围观。其实,就看那二个大家伙的体积,在远处高谈阔论一番还可以,真要靠近了,还没多少人有这个胆子。
好不容易赶到军营,许海风明知没有任何效果,还是怒气冲冲地骂了秦勇一番,意外地发现这个大家伙好像又长高了不少。记得当初遇到他时只高过自己一个头,但现在自己竟然只到他胸腹之间。那么大的人还会再次发育,想来也是血酒的功劳,他的力气在长,身体同样也在长。
将秦勇得到的开天弓取来,交给哲别。哲别全力一拉,果然无法全开,只能勉强打开七成。
许海风也不气馁,每天继续给他喝下血酒,一个月后,哲别已经能够轻易地拉开此弓,二个月后,哲别再拉起此弓,那神情简直就像是在拉一张玩具弓一样。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尝试,许海风已经知道他们并不能无穷无尽地吸收血酒的功效。到了一定的程度,他们的实力也就此打住,不再提高。而具体的情况却是应人而异,秦勇显然是力量和肉盾型,力量之大,无人可及,十三太保横练已经突破第十三重,达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但除此之外,他的轻身功夫也不过是一般般而已,若是离他远远地,他就无可奈何。
至于哲别在射术上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他的力量和**强悍程度远不及秦勇,但他的眼力、腕力和准头却同样达到了不可思议的境界。人的眼睛无法看清太远的东西,但他的眼睛却如同鹰眼,可以看出千米之外的一根头发,开天弓在手,千米之内,箭无虚发。
而那三千奴隶兵也完全训练完毕,至此许海风才终于放下心来。
消息,许海风练兵独具一格,前十日每日只是吃喝睡觉,十日之后方才正式训练,但其训练手段极其严厉,其方式更是凶险万分,然而奇怪的是,这些奴隶兵竟然能够支撑下去,至今没有意外伤亡。二十日后,这只队伍已经颇具军威。”
“颇具军威,明儿,你也曾带过兵,你以为二十天时间能否带出颇具军威的兵么?”
程明迟疑的道:“如若军中都是复员兵,甥儿或许可以做到。”
“如果都是奴隶兵呢?”
“不可能的,奴隶兵又怎能独立成军。只怕当世除了此人,再无人能做到这点了。”程明感叹道:“看他的手法似乎是施恩在先,难道……”
“十天的酒饭就能让三千奴隶甘愿为他效命啊?这酒饭也未免太值钱了点吧。”古道髯冷笑道:“若是给他们十天的好酒好肉,就能让这些奴隶们言听计从,那么世界上那里还有其他人的活路,别说恺撒人,就算是匈奴人也不在话下。我大汉早就一统宇内,天下无敌了。”
“是,舅父教训的是。”程明羞惭的低下头。
“明儿,你看许海风为人如何?”
“看他的表现似乎是一个胆小怕事,贪恋权势,另外嗜酒如命之人。”
“如果只从你们见他的这几次表现和收集到的情报来看,他确实是这样的一个小人物。但你想想看,如果他真是这样的人,又如何能收服似秦勇这等天下无双之士,又如何能使那百多名勇士为之甘效死命。”
程明双手互击,道:“不错,此人表里不一,却又是何道理?”
“我也猜之不透,不过此人城府之深,却是本帅生平仅见,若非是知道他之前的战绩,又看到秦勇的表现,连我的眼力也看不出丝毫破绽,几乎就要被他瞒过去了。如此作为,实是居心不良啊。”
“舅父,那我们要怎么办?”
“提高警惕,以不变应万变。早晚有一天他会露出马脚来的。”
此刻的许海风正在返回军营的路上,他自然不知道古道髯舅甥在帅府的密议。他原本打算取得武器之后,就在西京城留宿一夜,顺便去醉月楼看看老相好薇薇,但是大帅眼中的那一点杀机却让他坐立不安,心神不宁。一旦出了大校场,他谢绝了童一封和方向鸣的挽留,连饭也不敢吃,借口还要训练军中士卒,立即快马加鞭的赶回了军营。
本来按照他们的速度应该早就回到军营,但是秦勇新得了二件趁手的兵器,这二个宝贝可是非同小可,无论什么马都无法驮得动,就连马车也是不行。而众人之中,除了秦勇之外,也确实无人能扛的起其中任一的一件。无奈之下,许海风只得下令,众军士下马缓行。
然而秦勇肩上的这二个目标实在是太稀奇古怪了点,想不惹人注目也不行。一路上被人指指点点,好在众人速度还算不慢,没有被人当作什么珍稀动物围观。其实,就看那二个大家伙的体积,在远处高谈阔论一番还可以,真要靠近了,还没多少人有这个胆子。
好不容易赶到军营,许海风明知没有任何效果,还是怒气冲冲地骂了秦勇一番,意外地发现这个大家伙好像又长高了不少。记得当初遇到他时只高过自己一个头,但现在自己竟然只到他胸腹之间。那么大的人还会再次发育,想来也是血酒的功劳,他的力气在长,身体同样也在长。
将秦勇得到的开天弓取来,交给哲别。哲别全力一拉,果然无法全开,只能勉强打开七成。
许海风也不气馁,每天继续给他喝下血酒,一个月后,哲别已经能够轻易地拉开此弓,二个月后,哲别再拉起此弓,那神情简直就像是在拉一张玩具弓一样。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尝试,许海风已经知道他们并不能无穷无尽地吸收血酒的功效。到了一定的程度,他们的实力也就此打住,不再提高。而具体的情况却是应人而异,秦勇显然是力量和肉盾型,力量之大,无人可及,十三太保横练已经突破第十三重,达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但除此之外,他的轻身功夫也不过是一般般而已,若是离他远远地,他就无可奈何。
至于哲别在射术上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他的力量和**强悍程度远不及秦勇,但他的眼力、腕力和准头却同样达到了不可思议的境界。人的眼睛无法看清太远的东西,但他的眼睛却如同鹰眼,可以看出千米之外的一根头发,开天弓在手,千米之内,箭无虚发。
而那三千奴隶兵也完全训练完毕,至此许海风才终于放下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