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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哲希出了余蝶珍家之后,心情抑郁,周街游荡了一会儿,街上行人渐行渐少了,他才回到家里。睍莼璩晓
姑姑见他面色十分之差,怜惜地抚他眼睛,问道:”哲希,今天是大年三十呀,怎么不开心呢?从学校好不容易挤了火车回来,应该是笑才对,愁眉苦脸算是几个意思?”
”姑姑,我读完书就去你的药房工作吧,我继续给邻亲看病,你付给我薪水。”他强颜欢笑。
”不可以,你应该去大医院,之前不是说要保送你去市中医院实习吗?”姑姑皱眉。郑哲希有着更光明的未来,去大医院自然要比在小药房好,这是明摆着的事情,去大医院当大医生,赚大钱,也可以积累经验,姑姑不会让他委屈在自己的小药房的。
郑哲希摇摇头满脸痛苦。余蝶珍和凌少杰一起吃了年夜饭,正是宣告他们在一起了,已经是一家人了,而自己竟然想给她一个惊喜而提前去到她的家,没想到,她根本没打算当他是家人,他根本想不到会是这样的。
他回忆起在上海的那个酒精漫天的那个夜晚,他们都喝醉了,他甚至都不知道她是否是真心愿意这样做的,还是另外有什么原因,还是那件事只是他的幻想他们根本没有做过那件事情。
他都已经说不清楚了。
”那姑姑别让那些人调侃我为什么还不带女朋友回来吧,”他恳求道,”我喜欢的女孩……带了另外一个男人回家过年。”
姑姑诧异了一下,认真地点点头。
这是她最疼爱的侄子,从小便是。他的妈妈去世之后,她就曾发誓代替嫂子好好照顾郑哲希,郑哲希从小也和她亲,所以她更接替了”妈妈”这一地位,她曾经因为流产而不能生育,所以她和自己的丈夫没有孩子,因此姑丈也是十分疼爱郑哲希的。
他几乎就成了郑家最后的独苗,别的亲戚的孩子也就十几岁,所以他是年岁夹在中间的人,亲戚们聚在一起也最喜欢调侃他。
年过之后,他根据学校的旨意去做一个实习的医师,换上了白大褂,跟了一个老中医,老中医就要退休了,所以说要潜心培养郑哲希,郑哲希感激不尽,也便认真学习。
就好像是洪水接连不断,他这才发现医院进进出出的人还真不少,一天下来他几乎就要累趴下了,老中医还中气十足,稳住底子,郑哲希对他膜拜不已。
眼前这位中医,就是他想要达到的高度。
余蝶珍忽然惊醒,看见身旁熟睡的凌少杰,这才安心下来。
她梦见了郑哲希,她梦见那一夜叫唤之后醒来的那天早晨,清晨的光线不强,但是也不弱,透过窗帘照射进来,她对这样的亮度不是很适应,不清不楚的,但她还是看见沉睡的郑哲希了,他正对着自己,呼吸均匀深沉,她还看见他身上的肌肉均匀,也许是他一直都那么运动学习两不误的原因吧。
她怎么会梦见他?
余蝶珍回想起那夜的疯狂,其实所谓什么酒后乱性,根本就没有的吧,那个时候她比什么时候都清醒,现在回想也会让她面红耳赤。
她醒来后有些微疼痛,但她还是把衣服全部捡了起来,洗干净了身体才离开。
像他之前那样悄悄离开,连云彩一片也没有带走。
她害怕他之后想起她还会难受,可她也不是小女孩了,她没打算要他负责。
郑哲希就像是禁忌一般,无论是谈起,说起,抑或是想起,她都不由得泪湿眼眶,心里绞痛般难受。她知道已经回不去了,所以才会和凌少杰在一起。
想想来,或许会对不起凌少杰吧。
身边的凌少杰转了一个身,伸手揽住了她的腰,靠近她耳边,道:”你醒了吗?”
余蝶珍”嗯”了一声,窗外的阳光已经穿破窗帘了,她就一直看着窗帘发呆,外面应该是何等热闹?凌少杰告诉她,今天咖啡馆也会开门,给那些寂寞的人一个好地方。
”但是现在我不用和那些寂寞的人一样坐在咖啡馆里独自喝咖啡,捂着杯子暖手了。”凌少杰抱住她,她感觉到了身后的温暖,也知道他要说什么,”只要你在,我什么都有了,什么都不缺。”
余蝶珍转身,近距离看着他的脸,还有他浑浊的眼,道:”以后戒烟吧,你身上还有烟的味道,我可不想以后怀着孕还要吸二手烟呀,对孩子该是有多不好。”
”还有呀我还有一只狗,你对狗过敏吗?不过敏的话,让他陪着我们的孩子吧。”余蝶珍想起了小哲,那只狗她养了没多久就给了表姐拿去养了,因为表姐有了孩子,正好需要玩伴,而她也说余蝶珍什么时候想拿回去的时候就拿回去吧。余蝶珍在诊所见过那么多狗狗,唯独没有一只是属于她自己的,无微不至的照顾也不是照顾属于自己的东西。
凌少杰点点头,他也想在自己出去和别人交谈几天不回家的时候,有一只狗狗能陪着余蝶珍,这样她才不会感到寂寞。
”我们今年就结婚吧。”余蝶珍在他的唇上啄了一口,手指尖的冰冷被他脖颈上的温暖驱散。她把手放在他脖子上取暖。
凌少杰思索一番,同意了。”我想要在夏天呀,因为那时候是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凌少杰如是说,得到了余蝶珍的同意。
在夏天,在夏天那个有着烈日,有着蝉鸣,有着湛蓝的天,有着山坡蝴蝶的季节。
”你叫什么?我叫凌少杰,是冰激凌的凌哦!”
余蝶珍坐起身,转过头去看他。
男孩的白衣上沾了些许淡淡的草汁,但也不显得脏,她甚至能闻到他身上传来的青草香,仿佛他生于这片草坡,是一个精灵。毛茸茸的头发还能被阳光晒成淡淡的金黄色。
”我叫余蝶珍,蝴蝶的蝶。”
而凌少杰拔了两根狗尾巴草,互相缠绕竟成了一只小狗,余蝶珍看得吃惊极了,凌少杰将手中的”小狗”递给了她,她拿在手里仔细端详,打算回家之后让外婆教自己做,但是凌少杰坐在自己身边,他看着她,一直在微笑。
从五岁到二十五岁,他一直在微... -->>
郑哲希出了余蝶珍家之后,心情抑郁,周街游荡了一会儿,街上行人渐行渐少了,他才回到家里。睍莼璩晓
姑姑见他面色十分之差,怜惜地抚他眼睛,问道:”哲希,今天是大年三十呀,怎么不开心呢?从学校好不容易挤了火车回来,应该是笑才对,愁眉苦脸算是几个意思?”
”姑姑,我读完书就去你的药房工作吧,我继续给邻亲看病,你付给我薪水。”他强颜欢笑。
”不可以,你应该去大医院,之前不是说要保送你去市中医院实习吗?”姑姑皱眉。郑哲希有着更光明的未来,去大医院自然要比在小药房好,这是明摆着的事情,去大医院当大医生,赚大钱,也可以积累经验,姑姑不会让他委屈在自己的小药房的。
郑哲希摇摇头满脸痛苦。余蝶珍和凌少杰一起吃了年夜饭,正是宣告他们在一起了,已经是一家人了,而自己竟然想给她一个惊喜而提前去到她的家,没想到,她根本没打算当他是家人,他根本想不到会是这样的。
他回忆起在上海的那个酒精漫天的那个夜晚,他们都喝醉了,他甚至都不知道她是否是真心愿意这样做的,还是另外有什么原因,还是那件事只是他的幻想他们根本没有做过那件事情。
他都已经说不清楚了。
”那姑姑别让那些人调侃我为什么还不带女朋友回来吧,”他恳求道,”我喜欢的女孩……带了另外一个男人回家过年。”
姑姑诧异了一下,认真地点点头。
这是她最疼爱的侄子,从小便是。他的妈妈去世之后,她就曾发誓代替嫂子好好照顾郑哲希,郑哲希从小也和她亲,所以她更接替了”妈妈”这一地位,她曾经因为流产而不能生育,所以她和自己的丈夫没有孩子,因此姑丈也是十分疼爱郑哲希的。
他几乎就成了郑家最后的独苗,别的亲戚的孩子也就十几岁,所以他是年岁夹在中间的人,亲戚们聚在一起也最喜欢调侃他。
年过之后,他根据学校的旨意去做一个实习的医师,换上了白大褂,跟了一个老中医,老中医就要退休了,所以说要潜心培养郑哲希,郑哲希感激不尽,也便认真学习。
就好像是洪水接连不断,他这才发现医院进进出出的人还真不少,一天下来他几乎就要累趴下了,老中医还中气十足,稳住底子,郑哲希对他膜拜不已。
眼前这位中医,就是他想要达到的高度。
余蝶珍忽然惊醒,看见身旁熟睡的凌少杰,这才安心下来。
她梦见了郑哲希,她梦见那一夜叫唤之后醒来的那天早晨,清晨的光线不强,但是也不弱,透过窗帘照射进来,她对这样的亮度不是很适应,不清不楚的,但她还是看见沉睡的郑哲希了,他正对着自己,呼吸均匀深沉,她还看见他身上的肌肉均匀,也许是他一直都那么运动学习两不误的原因吧。
她怎么会梦见他?
余蝶珍回想起那夜的疯狂,其实所谓什么酒后乱性,根本就没有的吧,那个时候她比什么时候都清醒,现在回想也会让她面红耳赤。
她醒来后有些微疼痛,但她还是把衣服全部捡了起来,洗干净了身体才离开。
像他之前那样悄悄离开,连云彩一片也没有带走。
她害怕他之后想起她还会难受,可她也不是小女孩了,她没打算要他负责。
郑哲希就像是禁忌一般,无论是谈起,说起,抑或是想起,她都不由得泪湿眼眶,心里绞痛般难受。她知道已经回不去了,所以才会和凌少杰在一起。
想想来,或许会对不起凌少杰吧。
身边的凌少杰转了一个身,伸手揽住了她的腰,靠近她耳边,道:”你醒了吗?”
余蝶珍”嗯”了一声,窗外的阳光已经穿破窗帘了,她就一直看着窗帘发呆,外面应该是何等热闹?凌少杰告诉她,今天咖啡馆也会开门,给那些寂寞的人一个好地方。
”但是现在我不用和那些寂寞的人一样坐在咖啡馆里独自喝咖啡,捂着杯子暖手了。”凌少杰抱住她,她感觉到了身后的温暖,也知道他要说什么,”只要你在,我什么都有了,什么都不缺。”
余蝶珍转身,近距离看着他的脸,还有他浑浊的眼,道:”以后戒烟吧,你身上还有烟的味道,我可不想以后怀着孕还要吸二手烟呀,对孩子该是有多不好。”
”还有呀我还有一只狗,你对狗过敏吗?不过敏的话,让他陪着我们的孩子吧。”余蝶珍想起了小哲,那只狗她养了没多久就给了表姐拿去养了,因为表姐有了孩子,正好需要玩伴,而她也说余蝶珍什么时候想拿回去的时候就拿回去吧。余蝶珍在诊所见过那么多狗狗,唯独没有一只是属于她自己的,无微不至的照顾也不是照顾属于自己的东西。
凌少杰点点头,他也想在自己出去和别人交谈几天不回家的时候,有一只狗狗能陪着余蝶珍,这样她才不会感到寂寞。
”我们今年就结婚吧。”余蝶珍在他的唇上啄了一口,手指尖的冰冷被他脖颈上的温暖驱散。她把手放在他脖子上取暖。
凌少杰思索一番,同意了。”我想要在夏天呀,因为那时候是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凌少杰如是说,得到了余蝶珍的同意。
在夏天,在夏天那个有着烈日,有着蝉鸣,有着湛蓝的天,有着山坡蝴蝶的季节。
”你叫什么?我叫凌少杰,是冰激凌的凌哦!”
余蝶珍坐起身,转过头去看他。
男孩的白衣上沾了些许淡淡的草汁,但也不显得脏,她甚至能闻到他身上传来的青草香,仿佛他生于这片草坡,是一个精灵。毛茸茸的头发还能被阳光晒成淡淡的金黄色。
”我叫余蝶珍,蝴蝶的蝶。”
而凌少杰拔了两根狗尾巴草,互相缠绕竟成了一只小狗,余蝶珍看得吃惊极了,凌少杰将手中的”小狗”递给了她,她拿在手里仔细端详,打算回家之后让外婆教自己做,但是凌少杰坐在自己身边,他看着她,一直在微笑。
从五岁到二十五岁,他一直在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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