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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位比奴隶的地位要稍微高一些,如果遇到好的主人,甚至可以吃香的喝辣的。
所有关于狼人的传说,李默都是听来的,因为误入禁园的错,他被禁足在缪家,一个月来完全接触不到外界,唯一见过的狼人就是一个月前在禁园遇见的那只,而且只来得及看几眼就被缪召南杀了。
在这样一个世界,评价一个人的价值,就是看他能杀死多厉害的狼人,像缪召南这种连狂化的狼人都能杀死的人,就说明是非常厉害的,而李默这种看见狼人走不动路的,那绝对是最无能的人了。
李默压根不关心别人的看法,更不关心自己是不是别人眼中的无能儿,他现在的想法首先是活下来,其次是更好的活下来,其余的以后再说。一个月之后的一大早,他照例早早起床,自己打了水洗脸,再去厨房找了盐刷牙漱口。他是大少爷,虽不受宠,住的院子比不得其他几个弟弟妹妹豪华,但也不算差,院子里有属于自己的厨房,可以自己开小灶。他没有下人,其实原本是有一两个的,因为太没有地位,下人都不愿意服侍他,跑光了,缪家管事的太爷也就是他爷爷并不关心他,只觉得他连下人都管不住,太无能,就随他去了。
洗漱完毕,在厨房里自己动手热了些饭菜,将就着解决完早饭。然后拿了本书,开始四处溜达。他的动作很细很轻,因为身上还有几处骨折,不敢太急躁以免造成二次伤害。缪家很大,管理很严格,等级分明,一般家仆们只被允许在特定范围活动。他专门挑洗衣房、厨房、茅厕这类下人比较多的地方走动,因为要熟悉这个地方的风俗习惯,多了解情况,还要学习这里的语言,最好的办法就是听这些下人聊天打趣。
这次他挑的是洗衣房,十几个小丫鬟正在忙碌,这个世界的人类似乎肌肉都格外发达,连女人也都是二肱头肌健硕异常。他看着一个大概只有十五六岁的小丫头,身材相当结实,轻轻松松提起一桶大约六十斤的水,举过肩膀,倒进大木桶里。这种身体素质,李默刚开始有点吃惊,但现在就见怪不怪了,他搬了个小马扎远远地坐在一边,就开始翻开书本来。
这一个月来基本都是这样,缪府的下人们都已经熟悉了这个奇怪的大少爷。自从禁园回来,大少爷就开始一句话不说,也不再整日郁郁寡欢,似乎变了一个人,以前下人们看不起他他也看不起下人,但现在他没事就喜欢扎到下人堆里。很多人都说,大少爷这次恐怕是受刺激太大,得了失心疯和失语症。
李默在场,丫鬟们自然不会再说大少爷的坏话,转而开始聊一些丫头小厮彼此间的八卦。其实刚开始的时候大家不好意思在大少爷面前直接聊这些,后来习惯了之后,发现大少爷只听不说,也就大着胆子重新开始了。
听了她们说了一个上午,李默站起身,夹着书,走到其中一个丫头身边。
那个丫头正在埋头洗床单,没有注意到大少爷的靠近,抬起头猛然发现身边站了一个人还吓了一跳,然后抹抹额头,看着李默问,“大少爷有什么事吗?”
李默选这个丫头,是因为她在这群人里面是最安静的,许长时间以来观察她,发现她一直寡言少语,只埋头干活。这样的人不会说闲言碎语,对他现在的情况比较有利。
他将书翻到中间,指着一个字。他虽然看不懂书,但也将书都翻了不少,找到一些出现频率十分高的字记住。无论到哪个地方,语言都是很重要的,他并没有变成哑巴,也不可能一辈子不说话,像他这种从出生就与书本打交道的人,也绝不能不识字。
“怎么了?”丫头很疑惑地问,“这个‘之’字有什么问题吗?”
原来是之,李默笑笑,摇摇头,夹着书本离开。他只问一个,不能多,不然容易引起怀疑。
回到自己的院子里,李默拿起毛笔,在纸上开始练习写之字。来到这个世界,目前来说,他大概唯一庆幸的是,这里的人也是用毛笔,而恰巧他学习过书法,写起这里的文字来倒不是非常困难。写完后,对着镜子张开嘴巴读这个之字的发音。因为他本来就听得懂,所以学起说比写要简单得多。
的地位比奴隶的地位要稍微高一些,如果遇到好的主人,甚至可以吃香的喝辣的。
所有关于狼人的传说,李默都是听来的,因为误入禁园的错,他被禁足在缪家,一个月来完全接触不到外界,唯一见过的狼人就是一个月前在禁园遇见的那只,而且只来得及看几眼就被缪召南杀了。
在这样一个世界,评价一个人的价值,就是看他能杀死多厉害的狼人,像缪召南这种连狂化的狼人都能杀死的人,就说明是非常厉害的,而李默这种看见狼人走不动路的,那绝对是最无能的人了。
李默压根不关心别人的看法,更不关心自己是不是别人眼中的无能儿,他现在的想法首先是活下来,其次是更好的活下来,其余的以后再说。一个月之后的一大早,他照例早早起床,自己打了水洗脸,再去厨房找了盐刷牙漱口。他是大少爷,虽不受宠,住的院子比不得其他几个弟弟妹妹豪华,但也不算差,院子里有属于自己的厨房,可以自己开小灶。他没有下人,其实原本是有一两个的,因为太没有地位,下人都不愿意服侍他,跑光了,缪家管事的太爷也就是他爷爷并不关心他,只觉得他连下人都管不住,太无能,就随他去了。
洗漱完毕,在厨房里自己动手热了些饭菜,将就着解决完早饭。然后拿了本书,开始四处溜达。他的动作很细很轻,因为身上还有几处骨折,不敢太急躁以免造成二次伤害。缪家很大,管理很严格,等级分明,一般家仆们只被允许在特定范围活动。他专门挑洗衣房、厨房、茅厕这类下人比较多的地方走动,因为要熟悉这个地方的风俗习惯,多了解情况,还要学习这里的语言,最好的办法就是听这些下人聊天打趣。
这次他挑的是洗衣房,十几个小丫鬟正在忙碌,这个世界的人类似乎肌肉都格外发达,连女人也都是二肱头肌健硕异常。他看着一个大概只有十五六岁的小丫头,身材相当结实,轻轻松松提起一桶大约六十斤的水,举过肩膀,倒进大木桶里。这种身体素质,李默刚开始有点吃惊,但现在就见怪不怪了,他搬了个小马扎远远地坐在一边,就开始翻开书本来。
这一个月来基本都是这样,缪府的下人们都已经熟悉了这个奇怪的大少爷。自从禁园回来,大少爷就开始一句话不说,也不再整日郁郁寡欢,似乎变了一个人,以前下人们看不起他他也看不起下人,但现在他没事就喜欢扎到下人堆里。很多人都说,大少爷这次恐怕是受刺激太大,得了失心疯和失语症。
李默在场,丫鬟们自然不会再说大少爷的坏话,转而开始聊一些丫头小厮彼此间的八卦。其实刚开始的时候大家不好意思在大少爷面前直接聊这些,后来习惯了之后,发现大少爷只听不说,也就大着胆子重新开始了。
听了她们说了一个上午,李默站起身,夹着书,走到其中一个丫头身边。
那个丫头正在埋头洗床单,没有注意到大少爷的靠近,抬起头猛然发现身边站了一个人还吓了一跳,然后抹抹额头,看着李默问,“大少爷有什么事吗?”
李默选这个丫头,是因为她在这群人里面是最安静的,许长时间以来观察她,发现她一直寡言少语,只埋头干活。这样的人不会说闲言碎语,对他现在的情况比较有利。
他将书翻到中间,指着一个字。他虽然看不懂书,但也将书都翻了不少,找到一些出现频率十分高的字记住。无论到哪个地方,语言都是很重要的,他并没有变成哑巴,也不可能一辈子不说话,像他这种从出生就与书本打交道的人,也绝不能不识字。
“怎么了?”丫头很疑惑地问,“这个‘之’字有什么问题吗?”
原来是之,李默笑笑,摇摇头,夹着书本离开。他只问一个,不能多,不然容易引起怀疑。
回到自己的院子里,李默拿起毛笔,在纸上开始练习写之字。来到这个世界,目前来说,他大概唯一庆幸的是,这里的人也是用毛笔,而恰巧他学习过书法,写起这里的文字来倒不是非常困难。写完后,对着镜子张开嘴巴读这个之字的发音。因为他本来就听得懂,所以学起说比写要简单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