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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路边一家属于中国传统美食之一的‘鸭血粉丝’小店内,季文笑嘻嘻的看着对面身材高大的瞿湛。
由于今天的温度还比较低,瞿湛穿着厚实的羊绒大衣,两条并不算细的修长双腿只能勉强的曲着放在桌下,整个人与狭小的小吃店显得格格不入。
“真的不会用筷子吗?”
瞿湛看着莫名兴奋中的季文,点了点头:“嗯,爷爷没有特意要求过,一直用的都是刀叉。”
“那就好,老板!两碗鸭血粉丝,再来两笼汤包!”季文满意的冲着老板喊了一声,然后扭回头对着瞿湛认真道:“这可是中国的传统小吃,就算你是在国外长大的也应该要尝试下,绝对很好吃!”
看着季文这副明显的奸诈小狐狸样,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瞿湛还是很给面子的点了点头。
于是,瞿湛和季文的晚餐就在这样季文说瞿湛点头的和谐友好的氛围下结束了。
怎么可能!
季文刚说完没三分钟,他叫的鸭血粉丝和汤包就上了,季文抽出一双筷子,刚想递给瞿湛,顺便作为‘过来人’教导下瞿湛如何使用筷子与汤包的正确吃法时,就见瞿湛从怀里的口袋中拿出了一个小巧的长条状包包,然后打开拿出了一副刀叉。
“嘿!等等!”眼看着瞿湛就要拿叉子往汤包上插去,季文眼疾手快的夺下了瞿湛的‘作案工具’。
瞿湛抬眼看着阻挡他进食的季文,见到季文那副惊疑不定的看着他的餐具的样子,替季文解答道:“自带餐具,卫生健康,节约环保。”这是现在国外所提倡的,他觉得很不错。
“我知道,但是,现在是中国,这种传统食物不用筷子是品尝不出他原本的滋味的,真的!”最重要的是,如果瞿湛用了刀叉,那他怎么看他出丑的样子?
季文可是深刻的记得他和马纳第一次吃汤包时的情景,被列为季文上一世当中最不可磨灭的羞耻之一。
还记得那时他和马纳由于不会使用筷子,粉丝夹不起来,汤包总是掉在桌子上,好不容易吃到了汤包,结果又被里面的汤汁给烫到,这些事让老家伙整整笑了一年!
现在该死的,他当年怎么没有想到要用刀叉!激愤中的季文把一切过错都推到了瞿湛的身上,如果瞿湛乖乖的让他看一次笑话,那他也就不会回想起这么耻辱的过去了!
如此想着,季文脸上挂着不可拒绝的微笑,强硬的把筷子塞进了瞿湛的手里,然后把刀叉重新放回包里,放在一边:“吃吧!”
瞿湛看了看手中的筷子,微微瞄了下季文的笑脸和一旁的刀叉,最后把目光落在了面前的鸭血粉丝上。
不会用的餐具,和没有吃过的食物,如果是别的人的话,瞿湛估计会直接的扭身走人,但是看着季文那一副等着看笑话的模样,瞿湛莫名的觉得仿佛看见了得意的pinna,这么想着,瞿湛也就认命了。
随意的握住筷子,慢悠悠的□了碗里,然后像使用叉子一样,尝试着把粉丝卷起来,并且最后的成果还算成功。
当着有些不高兴的降低了几度笑容的季文的面,瞿湛把粉丝送入嘴里,感觉……怪怪的……
“味道怎么样?”好歹是自己请客,季文也需要表示出几分在乎对方口味的模样。
瞿湛放下筷子:“还不错。”但是说实话,作为一个外生党,他对于这种名叫‘鸭血粉丝’的食物,喜爱不能。
季文自然能够看出瞿湛的勉强,因为他刚来中国时,吃的这种粉丝也非常的不习惯,还是意大利面的味道浓一点。
“再来尝个汤包吧?味道很好哦,不过不能用筷子插,汤包里面都汤汁的,你的筷子握的也不对,来跟我学!这样两只之手交错着抓。”季文抓起一双筷子,自诩过来人的身份,为瞿湛做着指导。
“这汤包别看小,吃起来还是很有讲究的,说是要:轻轻移,慢慢提,先开窗,后喝汤,但是以我的观点来看,汤包的精髓就在于汤与皮、馅的完满结合,三个要素缺少一个入口都不行,所以在汤包里的汤汁稍凉之后,直接的整个送入嘴中,这才能真正的封住美味,毫不流失!”
严肃的说完,季文示意瞿湛夹做实际的尝试:“按我说的试试看。”
面对着季文希冀而期盼的目光,瞿湛努力的让两只筷子张开,然后试图夹住一个汤包,不过很可惜,瞿湛失败了,用力就会把汤包夹破,不用力筷子就直接从汤包上夹空,就算好不容易在第三个时成功夹起了一个,最后还是由于力度角度等等控制性的原因,让汤包直接从筷子上滑落。
瞿湛有些挫败的皱起了眉,努力的第N次试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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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路边一家属于中国传统美食之一的‘鸭血粉丝’小店内,季文笑嘻嘻的看着对面身材高大的瞿湛。
由于今天的温度还比较低,瞿湛穿着厚实的羊绒大衣,两条并不算细的修长双腿只能勉强的曲着放在桌下,整个人与狭小的小吃店显得格格不入。
“真的不会用筷子吗?”
瞿湛看着莫名兴奋中的季文,点了点头:“嗯,爷爷没有特意要求过,一直用的都是刀叉。”
“那就好,老板!两碗鸭血粉丝,再来两笼汤包!”季文满意的冲着老板喊了一声,然后扭回头对着瞿湛认真道:“这可是中国的传统小吃,就算你是在国外长大的也应该要尝试下,绝对很好吃!”
看着季文这副明显的奸诈小狐狸样,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瞿湛还是很给面子的点了点头。
于是,瞿湛和季文的晚餐就在这样季文说瞿湛点头的和谐友好的氛围下结束了。
怎么可能!
季文刚说完没三分钟,他叫的鸭血粉丝和汤包就上了,季文抽出一双筷子,刚想递给瞿湛,顺便作为‘过来人’教导下瞿湛如何使用筷子与汤包的正确吃法时,就见瞿湛从怀里的口袋中拿出了一个小巧的长条状包包,然后打开拿出了一副刀叉。
“嘿!等等!”眼看着瞿湛就要拿叉子往汤包上插去,季文眼疾手快的夺下了瞿湛的‘作案工具’。
瞿湛抬眼看着阻挡他进食的季文,见到季文那副惊疑不定的看着他的餐具的样子,替季文解答道:“自带餐具,卫生健康,节约环保。”这是现在国外所提倡的,他觉得很不错。
“我知道,但是,现在是中国,这种传统食物不用筷子是品尝不出他原本的滋味的,真的!”最重要的是,如果瞿湛用了刀叉,那他怎么看他出丑的样子?
季文可是深刻的记得他和马纳第一次吃汤包时的情景,被列为季文上一世当中最不可磨灭的羞耻之一。
还记得那时他和马纳由于不会使用筷子,粉丝夹不起来,汤包总是掉在桌子上,好不容易吃到了汤包,结果又被里面的汤汁给烫到,这些事让老家伙整整笑了一年!
现在该死的,他当年怎么没有想到要用刀叉!激愤中的季文把一切过错都推到了瞿湛的身上,如果瞿湛乖乖的让他看一次笑话,那他也就不会回想起这么耻辱的过去了!
如此想着,季文脸上挂着不可拒绝的微笑,强硬的把筷子塞进了瞿湛的手里,然后把刀叉重新放回包里,放在一边:“吃吧!”
瞿湛看了看手中的筷子,微微瞄了下季文的笑脸和一旁的刀叉,最后把目光落在了面前的鸭血粉丝上。
不会用的餐具,和没有吃过的食物,如果是别的人的话,瞿湛估计会直接的扭身走人,但是看着季文那一副等着看笑话的模样,瞿湛莫名的觉得仿佛看见了得意的pinna,这么想着,瞿湛也就认命了。
随意的握住筷子,慢悠悠的□了碗里,然后像使用叉子一样,尝试着把粉丝卷起来,并且最后的成果还算成功。
当着有些不高兴的降低了几度笑容的季文的面,瞿湛把粉丝送入嘴里,感觉……怪怪的……
“味道怎么样?”好歹是自己请客,季文也需要表示出几分在乎对方口味的模样。
瞿湛放下筷子:“还不错。”但是说实话,作为一个外生党,他对于这种名叫‘鸭血粉丝’的食物,喜爱不能。
季文自然能够看出瞿湛的勉强,因为他刚来中国时,吃的这种粉丝也非常的不习惯,还是意大利面的味道浓一点。
“再来尝个汤包吧?味道很好哦,不过不能用筷子插,汤包里面都汤汁的,你的筷子握的也不对,来跟我学!这样两只之手交错着抓。”季文抓起一双筷子,自诩过来人的身份,为瞿湛做着指导。
“这汤包别看小,吃起来还是很有讲究的,说是要:轻轻移,慢慢提,先开窗,后喝汤,但是以我的观点来看,汤包的精髓就在于汤与皮、馅的完满结合,三个要素缺少一个入口都不行,所以在汤包里的汤汁稍凉之后,直接的整个送入嘴中,这才能真正的封住美味,毫不流失!”
严肃的说完,季文示意瞿湛夹做实际的尝试:“按我说的试试看。”
面对着季文希冀而期盼的目光,瞿湛努力的让两只筷子张开,然后试图夹住一个汤包,不过很可惜,瞿湛失败了,用力就会把汤包夹破,不用力筷子就直接从汤包上夹空,就算好不容易在第三个时成功夹起了一个,最后还是由于力度角度等等控制性的原因,让汤包直接从筷子上滑落。
瞿湛有些挫败的皱起了眉,努力的第N次试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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