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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伤口上,止了血以后,才撒开手让它站起来。
“安儿,这家伙可真壮实,你知道它是什么吗?”阿土在大森林里长大,像这种草原上的生物,对他来说很陌生。
安儿用手指梳理着枣红马的鬃毛,动物都是敏感的,能察觉到人的善意。枣红马很老实地站在安儿面前,充满野性和傲气的眼睛,试探地打量着安儿。安儿扯了一把草,递到枣红马的嘴边,对阿土道:“这种动物,我们叫做‘马’,驯服了以后,可以当坐骑,也可以用来驮运重物。马奔跑起来速度快,如果骑上它的话,很远的距离很快就能到了!”
“马?可以骑?安,它很凶的,把拔拔都咬伤了,还踢伤了两位猎手呢!!”想起捕猎的过程,达儿心有余悸。
安儿笑着捏了捏他的脸蛋,道:“野马当然保留着野性,就跟野山羊一样,多凶,还用羊角抵人呢!可是你养的那只小羊,却很温顺听话。马儿也是一样,驯服了养久了,也会跟小羊一样听话的!”
她把枣红马牵到自己的帐篷旁,拴在一个楔子上。又在附近捡着尚未完全枯黄的草,割了一些放在马儿的面前,口里嘟囔着:“如果有豆子就好了,马儿喜欢吃豆饼混着草料呢!”这些常识,都是她看武侠或者古代言情小说的时候,看到的。至于马这种生物,在末世后几乎看不到了。
“这种动物叫‘马’?跑得很快,你们是怎么抓住它的?”海鲨(海洋族的人,以海为名字的第一个字,就像大鹰族的鹰叶他们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他望着枣红马的眼中,充满了占有欲。
安儿和阿布对视了一眼,阿布云淡风轻地道:“运气而已,我们隐蔽的地方,正好有一群野马经过,就投出了骨矛,杀死一只,捉到一只受伤的!”
泰雅族手中的强弩,在部落壮大之前,是不轻易在别的部落面前示人的,尤其是比他们强大的多的部落。怕惹了人的眼,给部落带来灾祸。所以,他们出去狩猎的时候,都拿着骨矛做掩饰,至于强弩嘛,用兽皮或其他东西遮掩着。
鲨族长对于这个解释,似乎不太相信,他将信将疑地围着另一匹黑马的尸体转了几圈,发现猎物身上的伤口,比泰雅部落猎手手中的骨矛尖头处,要细小的多。他把视线转到了大块头阿桑手中一大卷兽皮上——泰雅族的勇士出去狩猎,身上或者手中都缠着鼓鼓的兽皮,到底有什么玄妙?
安儿眼珠转了转,来到海鲨的面前,用手指戳了戳他,神秘兮兮地道:“我们泰雅族有一种很好用的捕猎方法,能够捕捉到野马,只不过需要的人手比较多,鲨族长有没有兴趣和我们合作?”
平原地带,少不了成群结队的马群,偏偏它们的速度太快,很难捕捉。如果泰雅部落真有能够捕捉马群的方法,海洋族和他们合作,不但能分到猎物,还能偷学到方法,不答应的是傻瓜!
就这么敲定了,两个部落约定了两日后,前去发现马群的草原,一同捕猎野马。之所以定在两天后,是因为安儿还需要一些捕猎的工具。
由于人手不足,安儿的捕猎方法,泰雅族二十位勇士全部出动,也不足以独立完成捕猎。选跟海洋族合作,一方面对方的人手多,另一方面这位鲨族长虽然跟炮筒似的一点就着,却不是唯利是图之辈。这是互惠互利的合作!
不过,既然跟一个强大的部落合作,不得不有所防备,强弩是绝对不能在他们面前露面儿的,所以,安儿想到了另一种围猎方法!
她记得穿越前,曾经看过一本穿越原始社会的书,里面写着用网子捕猎的方法。就是把猎物,赶到设置渔网机关的地方,然后猛然间收起网子,猎物就成瓮中之鳖了。
所以,她在这两天之间,要编制出一个足够大足够结实的网子。时间紧急,新加入的几个女人,安儿选了手巧的,把编制渔网的方法,教会了她们。
在这之前,安儿也曾编织过捕鱼的网子,通过撒网收网的方法,来捕鱼。因为有了渔网,部落里每家每户的墙上,都悬挂着腌制好的咸鱼和鱼干,到了冬天用水泡泡,煮着吃比吃鲜鱼别有一种味道。
不过,捕猎马群的网子,跟渔网不同。网眼要稀疏,最好马头能够钻进去,到时候想跑也跑不掉了。网子要结实,到时候马群奔跑起来,冲击力是十分惊人的。另外,就是要足够大,不说一次能捕捉到整群的马,至少得有个七八、十来匹,才够两个部落分的!(未完待续。
的伤口上,止了血以后,才撒开手让它站起来。
“安儿,这家伙可真壮实,你知道它是什么吗?”阿土在大森林里长大,像这种草原上的生物,对他来说很陌生。
安儿用手指梳理着枣红马的鬃毛,动物都是敏感的,能察觉到人的善意。枣红马很老实地站在安儿面前,充满野性和傲气的眼睛,试探地打量着安儿。安儿扯了一把草,递到枣红马的嘴边,对阿土道:“这种动物,我们叫做‘马’,驯服了以后,可以当坐骑,也可以用来驮运重物。马奔跑起来速度快,如果骑上它的话,很远的距离很快就能到了!”
“马?可以骑?安,它很凶的,把拔拔都咬伤了,还踢伤了两位猎手呢!!”想起捕猎的过程,达儿心有余悸。
安儿笑着捏了捏他的脸蛋,道:“野马当然保留着野性,就跟野山羊一样,多凶,还用羊角抵人呢!可是你养的那只小羊,却很温顺听话。马儿也是一样,驯服了养久了,也会跟小羊一样听话的!”
她把枣红马牵到自己的帐篷旁,拴在一个楔子上。又在附近捡着尚未完全枯黄的草,割了一些放在马儿的面前,口里嘟囔着:“如果有豆子就好了,马儿喜欢吃豆饼混着草料呢!”这些常识,都是她看武侠或者古代言情小说的时候,看到的。至于马这种生物,在末世后几乎看不到了。
“这种动物叫‘马’?跑得很快,你们是怎么抓住它的?”海鲨(海洋族的人,以海为名字的第一个字,就像大鹰族的鹰叶他们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他望着枣红马的眼中,充满了占有欲。
安儿和阿布对视了一眼,阿布云淡风轻地道:“运气而已,我们隐蔽的地方,正好有一群野马经过,就投出了骨矛,杀死一只,捉到一只受伤的!”
泰雅族手中的强弩,在部落壮大之前,是不轻易在别的部落面前示人的,尤其是比他们强大的多的部落。怕惹了人的眼,给部落带来灾祸。所以,他们出去狩猎的时候,都拿着骨矛做掩饰,至于强弩嘛,用兽皮或其他东西遮掩着。
鲨族长对于这个解释,似乎不太相信,他将信将疑地围着另一匹黑马的尸体转了几圈,发现猎物身上的伤口,比泰雅部落猎手手中的骨矛尖头处,要细小的多。他把视线转到了大块头阿桑手中一大卷兽皮上——泰雅族的勇士出去狩猎,身上或者手中都缠着鼓鼓的兽皮,到底有什么玄妙?
安儿眼珠转了转,来到海鲨的面前,用手指戳了戳他,神秘兮兮地道:“我们泰雅族有一种很好用的捕猎方法,能够捕捉到野马,只不过需要的人手比较多,鲨族长有没有兴趣和我们合作?”
平原地带,少不了成群结队的马群,偏偏它们的速度太快,很难捕捉。如果泰雅部落真有能够捕捉马群的方法,海洋族和他们合作,不但能分到猎物,还能偷学到方法,不答应的是傻瓜!
就这么敲定了,两个部落约定了两日后,前去发现马群的草原,一同捕猎野马。之所以定在两天后,是因为安儿还需要一些捕猎的工具。
由于人手不足,安儿的捕猎方法,泰雅族二十位勇士全部出动,也不足以独立完成捕猎。选跟海洋族合作,一方面对方的人手多,另一方面这位鲨族长虽然跟炮筒似的一点就着,却不是唯利是图之辈。这是互惠互利的合作!
不过,既然跟一个强大的部落合作,不得不有所防备,强弩是绝对不能在他们面前露面儿的,所以,安儿想到了另一种围猎方法!
她记得穿越前,曾经看过一本穿越原始社会的书,里面写着用网子捕猎的方法。就是把猎物,赶到设置渔网机关的地方,然后猛然间收起网子,猎物就成瓮中之鳖了。
所以,她在这两天之间,要编制出一个足够大足够结实的网子。时间紧急,新加入的几个女人,安儿选了手巧的,把编制渔网的方法,教会了她们。
在这之前,安儿也曾编织过捕鱼的网子,通过撒网收网的方法,来捕鱼。因为有了渔网,部落里每家每户的墙上,都悬挂着腌制好的咸鱼和鱼干,到了冬天用水泡泡,煮着吃比吃鲜鱼别有一种味道。
不过,捕猎马群的网子,跟渔网不同。网眼要稀疏,最好马头能够钻进去,到时候想跑也跑不掉了。网子要结实,到时候马群奔跑起来,冲击力是十分惊人的。另外,就是要足够大,不说一次能捕捉到整群的马,至少得有个七八、十来匹,才够两个部落分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