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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晴朗的下午,和着很好的天气。阳光并不是很刺眼,还有着微微的风,温度并不是很高,刚好是人能觉得最舒适的那一段。这座山的风景也很好,很安静,并不是很擅长描述环境,只能说,如果要隐居,这里的确是个很好的选择。但是,在这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却让人感觉到一丝不寻常的气味。总觉得,这个地方,实在是太过安静了,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一个适合隐居的地方,如果太安静了,就未免有些恐怖了。
树与树之间发出了一点声音,就像是有什么在树枝间跳跃。原来是一只松鼠。松鼠从树上跳下,在大地上走来走去,好像在寻找着什么。它找了些时候,终于在一个地方停下了。它在那个地方轻轻的嗅着,好像有什么吸引它的东西。过了一会,那个地方发出了一声脆响。你有听过种子破土而出的声音吗?刚刚的声音跟这种声音实在是很像。松鼠在旁边等待着,那个声音越来越大,最后,泥土中…。猛地伸出了一条手臂。松鼠仿佛被吸引得,想看看那是什么,就走上去蹭一蹭。那只手又动了,它向下按住土地猛地一发力,从土中现出了全貌,这是一个高大的男人。男人出土后,就盯着天空看个不停。就好像是地狱里的冤魂从未见过天空似的想把它记下,想把这个美丽的世界深深的印在心上。看眼前的东西不动了,松鼠又走过去蹭了蹭,这时,男人才低下了头,看到脚边的小东西,笑了。
一别十年,天,真蓝啊。顾遥举目远眺,看云飞过山顶。已经有多少年没有见过这么蓝的天了。十年的训练,在生死间足足徘徊了十年了吗?顾遥静静 的想着。最终用这种平静的心情看着天空,连他本人都觉得不可思议。这十年的时间,让顾遥看清了很多事,也看轻了很多事。总的来说,自己算是一个很乐观的人了吧,至少自己在经过这不见天日的十年后,还没疯,不是吗?这个想法让顾遥有些想自嘲。十年了,在那个地狱般的地方,看着自己身旁的人一个个的倒下,一个个的变得疯狂,最后自灭。又或者是为了活下去,不断的背叛不断的算计,到最后,甚至失去了作为一个人本该有的东西。不过,那个地方本来也不是人待的。那像我这样出来的,也已经不能算是个人了吧。算了,不想了,反正那个地方已经被毁了,不是吗?
顾遥长舒出一口气,又想起一双眼睛,十年了,若不是心有牵挂,恐怕自己也不能从那个地方出来吧!那么,现在,那个人还好吗?举起手臂,将手掌印在心脏跳动的那个地方,顾遥终于找回了一点真实的感觉,他还活着,活着。活着,就有希望;活着,就还能再见到他。他们相遇,相识,相知,他们是彼此间不可代替的一部分。
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将他们分开,这一别,就是十年。十年了,世间的一切都会被时间慢慢的篡改。它能将沧海化作桑田,血肉化为白骨,将世上最坚固的城墙磨成飞沙。那么,人心呢?他是否也能将人心变化的麻木,将情感疏远,将人与人之间的回忆变得空洞而没有色彩。顾遥突然有些害怕起来。这几年来,他没有办法得到外界的一点消息,一天到晚重复着枯燥而无味的训练。这几年来,连他自己都快忘了自己的从前,更别说是别人了。
尽管有的人说思念能催发感情的浓度,距离能让分别的心变得更为贴近。可是这也不过是空洞的烂漫陈词罢了。世上的多少例子证明了时间与距离本就是破坏的最佳好手。更何况,分别的时候是那么的突然,说不定对方以为我早就死了,那又怎么还会等着我呢!更何况,这样的感情本就为世所不容。男子与男子的相恋,听着是多么的有勇气,打碎了一切的世间常律。可也只有身处其中的人,才能明白那是有多么的苦涩。如果他真的另寻了佳人,我真的要祝福他吗?顾遥心想。扯了扯嘴角,算了,如今连他在何方我都不知道。先找到他吧。到时再做打算。
不过,我现在该往哪走呢?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总之,有人的地方就能打听消息。”
于是,顾遥就在林间慢慢的走着,慢慢的欣赏着这多年不见的风景。林间很美,也很安静。都说山中无日月,这一走,就到了夜晚。高大的树木遮盖着天空,顾遥在不知不觉间已走入林子的深处。都说黎明前往往是世间最黑暗的时刻。或许像顾遥这样要通往黎明的人也要通过一次不同寻常的黑暗吧。能过了,他就能走向向往已久的光明。若是通... -->>
这是一个晴朗的下午,和着很好的天气。阳光并不是很刺眼,还有着微微的风,温度并不是很高,刚好是人能觉得最舒适的那一段。这座山的风景也很好,很安静,并不是很擅长描述环境,只能说,如果要隐居,这里的确是个很好的选择。但是,在这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却让人感觉到一丝不寻常的气味。总觉得,这个地方,实在是太过安静了,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一个适合隐居的地方,如果太安静了,就未免有些恐怖了。
树与树之间发出了一点声音,就像是有什么在树枝间跳跃。原来是一只松鼠。松鼠从树上跳下,在大地上走来走去,好像在寻找着什么。它找了些时候,终于在一个地方停下了。它在那个地方轻轻的嗅着,好像有什么吸引它的东西。过了一会,那个地方发出了一声脆响。你有听过种子破土而出的声音吗?刚刚的声音跟这种声音实在是很像。松鼠在旁边等待着,那个声音越来越大,最后,泥土中…。猛地伸出了一条手臂。松鼠仿佛被吸引得,想看看那是什么,就走上去蹭一蹭。那只手又动了,它向下按住土地猛地一发力,从土中现出了全貌,这是一个高大的男人。男人出土后,就盯着天空看个不停。就好像是地狱里的冤魂从未见过天空似的想把它记下,想把这个美丽的世界深深的印在心上。看眼前的东西不动了,松鼠又走过去蹭了蹭,这时,男人才低下了头,看到脚边的小东西,笑了。
一别十年,天,真蓝啊。顾遥举目远眺,看云飞过山顶。已经有多少年没有见过这么蓝的天了。十年的训练,在生死间足足徘徊了十年了吗?顾遥静静 的想着。最终用这种平静的心情看着天空,连他本人都觉得不可思议。这十年的时间,让顾遥看清了很多事,也看轻了很多事。总的来说,自己算是一个很乐观的人了吧,至少自己在经过这不见天日的十年后,还没疯,不是吗?这个想法让顾遥有些想自嘲。十年了,在那个地狱般的地方,看着自己身旁的人一个个的倒下,一个个的变得疯狂,最后自灭。又或者是为了活下去,不断的背叛不断的算计,到最后,甚至失去了作为一个人本该有的东西。不过,那个地方本来也不是人待的。那像我这样出来的,也已经不能算是个人了吧。算了,不想了,反正那个地方已经被毁了,不是吗?
顾遥长舒出一口气,又想起一双眼睛,十年了,若不是心有牵挂,恐怕自己也不能从那个地方出来吧!那么,现在,那个人还好吗?举起手臂,将手掌印在心脏跳动的那个地方,顾遥终于找回了一点真实的感觉,他还活着,活着。活着,就有希望;活着,就还能再见到他。他们相遇,相识,相知,他们是彼此间不可代替的一部分。
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将他们分开,这一别,就是十年。十年了,世间的一切都会被时间慢慢的篡改。它能将沧海化作桑田,血肉化为白骨,将世上最坚固的城墙磨成飞沙。那么,人心呢?他是否也能将人心变化的麻木,将情感疏远,将人与人之间的回忆变得空洞而没有色彩。顾遥突然有些害怕起来。这几年来,他没有办法得到外界的一点消息,一天到晚重复着枯燥而无味的训练。这几年来,连他自己都快忘了自己的从前,更别说是别人了。
尽管有的人说思念能催发感情的浓度,距离能让分别的心变得更为贴近。可是这也不过是空洞的烂漫陈词罢了。世上的多少例子证明了时间与距离本就是破坏的最佳好手。更何况,分别的时候是那么的突然,说不定对方以为我早就死了,那又怎么还会等着我呢!更何况,这样的感情本就为世所不容。男子与男子的相恋,听着是多么的有勇气,打碎了一切的世间常律。可也只有身处其中的人,才能明白那是有多么的苦涩。如果他真的另寻了佳人,我真的要祝福他吗?顾遥心想。扯了扯嘴角,算了,如今连他在何方我都不知道。先找到他吧。到时再做打算。
不过,我现在该往哪走呢?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总之,有人的地方就能打听消息。”
于是,顾遥就在林间慢慢的走着,慢慢的欣赏着这多年不见的风景。林间很美,也很安静。都说山中无日月,这一走,就到了夜晚。高大的树木遮盖着天空,顾遥在不知不觉间已走入林子的深处。都说黎明前往往是世间最黑暗的时刻。或许像顾遥这样要通往黎明的人也要通过一次不同寻常的黑暗吧。能过了,他就能走向向往已久的光明。若是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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