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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索菲亚。
曾经,我也拥有一长串的姓氏,但是,那也只是曾经而已。现在,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
那些故老在世时,依然坚持着称呼我为公主,也许他们根本就不想承认那已经消亡的一切吧。
那个曾经存在了将近两百年的王国,和延续了远超过两百年的家族。
时间是最公平的,身边的人一个个最后地都走了。
到底是去见了哪位神祗,我不知道。可能是光明诸神,可能是龙神,也有可能是北方诸神吧。
父亲很早,就为了一个**,和人决斗死了。心脏被刺了一剑,一直一直流血,脸色苍白浑身颤抖地离开了人世。我想,他这样,并不是因为一个女人,而是不愿意自己自己的荣誉受到挑战。也有可能,是觉得恢复原来的那一切,对于他来说太过于沉重了吧。
母亲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是王国故老的孩子,身上也流着相同的血脉。父亲去世后,就一直穿着黑色的衣服,躲在房间里做女红。越来越消瘦,然后在一年之后,也跟着父亲去了。两人会不会见面呢,这我就不知道了。我拜托他们将母亲大人的灵枢和父亲大人葬在了一起。
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这个家,就只剩下一个家了。然后,这个家,少了父亲大人和母亲大人之后,也就不再是家了。
于是,我什么都没有了。
我需要养活自己。
天真烂漫的日子,就这样结束了。我需要为明天的面包发愁,为了身上的衣服发愁。
那时候,我才12岁。我被人从房子里赶了出来,他们说他们都是债主,没有把我拿去卖掉已经算是给面子了。
随身携带的,就只有一个小箱子,里面装了去年的衣服。
先是家里以前的女仆长收留了我。她有个酒鬼老公,每天喝的醉醺醺地回家,然后开始打老婆。不过女仆长也会打他,于是互相打,还互相吼。不过大概的意思,我听懂了。她在家里服侍的那几年,其实并没有拿到多少的工钱,特别是最后几年,都是白白地给我家里干活,所以她收留我,她的酒鬼老公不高兴。
她确实没什么钱了,这个月交房租的时候都是数着铜板一枚枚地给她的房东。然后她的酒鬼老公还要问她要每天的酒钱。于是她就去给人家洗衣服赚钱,每天都洗的双手通红回家。
我收拾自己的行李走了,是在一个有很多星星的夜晚。脚上,是她前一天刚刚为我缝好的鞋子,是一双布鞋。很暖和,我好想谢谢她。
走了好远,我找到了一间废弃的小屋,过了第一个晚上。
第二天,我就开始了我打工的生活。
曾经有给人刷过碗,打破了几个陶器,老板给我结算了工资,就让我走了,说不希望我再去祸害这些珍贵的器皿了。
也有给人洗衣服,但力气小,每天都洗不了多少。还以为使力不均,敲破了几件衣服。
也有在菜市场给人看摊子,但总是看不好,被人偷去东西。
也有在蛋糕店里当学徒,但是不小心弄坏了给弗兰肯多大公准备的生日蛋糕,所以也没做长久。
我一直笨手笨脚的,但是大家都很照顾我,所以我才能活到现在。
然后我到了14岁,茅斯先生找到了我。
他是王国故老的孩子,不过他因为捐献了不少东西给弗兰肯多公国,而且打点好了关系,所以得到了这边的爵位。
我认为他是个懂得变通的人。
他请我去给他当女仆,一个月1个金币。我从来没有拿过那么高的薪水!我想我当时睁大眼睛的惊诧样子肯定很好笑,他也肯定在暗地里嘲笑我。
他曾经是我家族的仆人,现在我却成了他家的女仆。
我穿上了精致的女仆装,穿上了崭新的皮鞋,踩在打了石蜡的地板上。鞋跟敲在地板上,发出悦耳的声音。
啊,这是多久没有听到的声音。
我发现了他那灼人的眼神,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是这样的眼神。
“索菲亚小姐,你真漂亮,当我的贴身女仆好吗?”
“什么是贴身女仆?”
“贴身女仆就是,专门照顾我的女仆。别的活,都可以不干。”
“这样子好吗?”怎么可以拿了工资却不干活呢。
“我不反对,而且你看,我现在还是单身,没有人会来干涉这件事情。”
他让我晚上去他的房间。
到了晚上,我去了他的房间,照顾他的起居,在给他换睡衣时,他一把抱住了我。那如野兽一般的眼神,像是要吃人。
“接下来,就好好地服侍我吧。”
“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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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索菲亚。
曾经,我也拥有一长串的姓氏,但是,那也只是曾经而已。现在,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
那些故老在世时,依然坚持着称呼我为公主,也许他们根本就不想承认那已经消亡的一切吧。
那个曾经存在了将近两百年的王国,和延续了远超过两百年的家族。
时间是最公平的,身边的人一个个最后地都走了。
到底是去见了哪位神祗,我不知道。可能是光明诸神,可能是龙神,也有可能是北方诸神吧。
父亲很早,就为了一个**,和人决斗死了。心脏被刺了一剑,一直一直流血,脸色苍白浑身颤抖地离开了人世。我想,他这样,并不是因为一个女人,而是不愿意自己自己的荣誉受到挑战。也有可能,是觉得恢复原来的那一切,对于他来说太过于沉重了吧。
母亲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是王国故老的孩子,身上也流着相同的血脉。父亲去世后,就一直穿着黑色的衣服,躲在房间里做女红。越来越消瘦,然后在一年之后,也跟着父亲去了。两人会不会见面呢,这我就不知道了。我拜托他们将母亲大人的灵枢和父亲大人葬在了一起。
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这个家,就只剩下一个家了。然后,这个家,少了父亲大人和母亲大人之后,也就不再是家了。
于是,我什么都没有了。
我需要养活自己。
天真烂漫的日子,就这样结束了。我需要为明天的面包发愁,为了身上的衣服发愁。
那时候,我才12岁。我被人从房子里赶了出来,他们说他们都是债主,没有把我拿去卖掉已经算是给面子了。
随身携带的,就只有一个小箱子,里面装了去年的衣服。
先是家里以前的女仆长收留了我。她有个酒鬼老公,每天喝的醉醺醺地回家,然后开始打老婆。不过女仆长也会打他,于是互相打,还互相吼。不过大概的意思,我听懂了。她在家里服侍的那几年,其实并没有拿到多少的工钱,特别是最后几年,都是白白地给我家里干活,所以她收留我,她的酒鬼老公不高兴。
她确实没什么钱了,这个月交房租的时候都是数着铜板一枚枚地给她的房东。然后她的酒鬼老公还要问她要每天的酒钱。于是她就去给人家洗衣服赚钱,每天都洗的双手通红回家。
我收拾自己的行李走了,是在一个有很多星星的夜晚。脚上,是她前一天刚刚为我缝好的鞋子,是一双布鞋。很暖和,我好想谢谢她。
走了好远,我找到了一间废弃的小屋,过了第一个晚上。
第二天,我就开始了我打工的生活。
曾经有给人刷过碗,打破了几个陶器,老板给我结算了工资,就让我走了,说不希望我再去祸害这些珍贵的器皿了。
也有给人洗衣服,但力气小,每天都洗不了多少。还以为使力不均,敲破了几件衣服。
也有在菜市场给人看摊子,但总是看不好,被人偷去东西。
也有在蛋糕店里当学徒,但是不小心弄坏了给弗兰肯多大公准备的生日蛋糕,所以也没做长久。
我一直笨手笨脚的,但是大家都很照顾我,所以我才能活到现在。
然后我到了14岁,茅斯先生找到了我。
他是王国故老的孩子,不过他因为捐献了不少东西给弗兰肯多公国,而且打点好了关系,所以得到了这边的爵位。
我认为他是个懂得变通的人。
他请我去给他当女仆,一个月1个金币。我从来没有拿过那么高的薪水!我想我当时睁大眼睛的惊诧样子肯定很好笑,他也肯定在暗地里嘲笑我。
他曾经是我家族的仆人,现在我却成了他家的女仆。
我穿上了精致的女仆装,穿上了崭新的皮鞋,踩在打了石蜡的地板上。鞋跟敲在地板上,发出悦耳的声音。
啊,这是多久没有听到的声音。
我发现了他那灼人的眼神,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是这样的眼神。
“索菲亚小姐,你真漂亮,当我的贴身女仆好吗?”
“什么是贴身女仆?”
“贴身女仆就是,专门照顾我的女仆。别的活,都可以不干。”
“这样子好吗?”怎么可以拿了工资却不干活呢。
“我不反对,而且你看,我现在还是单身,没有人会来干涉这件事情。”
他让我晚上去他的房间。
到了晚上,我去了他的房间,照顾他的起居,在给他换睡衣时,他一把抱住了我。那如野兽一般的眼神,像是要吃人。
“接下来,就好好地服侍我吧。”
“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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