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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罪有应得。
何止三次,这货隔一阵就发癫,跟得了狂犬病似的,卫小歌扶额。
好在它腿脚倒真不慢,似乎快赶上马匹了,跑山路如履平地。不然谁要花那么大气力,又是拉拢又是威胁的。
说话间,前方已经可看见十几具横七竖八的尸体,血糊糊地摆了一地。
还有几只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尖嘴鸟在啄食,看着很是恶心。
“长贵,等下将长富的眼睛给挡住,带他到远处去。”
小孩子见了太血腥场面,如果惊吓过度,将来难保不会有心理障碍,严重的会变成德州电锯杀人狂。
德州是哪里?卫小歌愣了愣,脑子里尽是些古里古怪的地名和想法。
没办法,估计肯定只喝了半碗孟婆汤,她很无奈的摇了摇头。
解下装着小长富的背篓,扭头一看,发现这小子竟然睡着了。白泽的背上颠簸得跟过山车似的,这样都能睡着,倒是个心宽的孩子。
以防万一,她仍旧将篓子的盖子给虚虚掩住,将小长富交给长贵。
“走远些,别让吵醒小弟。这种血腥场面你也不要看,免得引起心理疾病。嗯,我个人觉得,你已经有心理疾病了。”
虽然不懂什么叫做“心里疾病”,一知半解的白泽也在旁边忙道:“我也不看了,从前看过一些血腥的场面,有时候晚上睡觉会做恶梦,梦见自己被人大卸八块,然后摆上桌子变成一盘驴肉。”
卫小歌顿时对白泽的文采有些钦佩,连大卸八块都懂得使用,往后干脆让它当长贵的老师算了。
丁土不是说要让长贵识字懂道理么。
她随口说道,“你这么大的个头,恐怕不止一盘子驴肉,总得有一大锅。你带着长贵去一边呆着,我去那边看看。”
“得令!”
白泽仿佛有一种被鹿大王吩咐去干重要活计的错觉。主要这会儿除了卫小歌,它就是老二了,也就是二大王这种高贵的身份。
它忙低下脑袋,用鼻子很愉快地拱了拱长贵的肩膀,催着他赶紧走。
血腥味熏得它头晕脑胀的。
见长贵伸长了脖子往那头看,白泽摆出架势来,大声说道:“快走,姑娘大王吩咐了,小孩子不能看。”
这驴子真是人性十足,卫小歌“噗哧”地笑出声来。
笑了一声又觉得不太对头,难道她竟然完全不怕血腥,想到德州电锯杀人狂,她心中不由得一凛。
不再理会白泽他们,她很冷静地开始低着头开始看路,仿佛是本能似的,她每一脚都踏进已经存在的脚印之中。
不敢留下任何她来过的痕迹。
一共是十八具尸体,看了几眼之后卫小歌很快点清了人数。全部都是清一色的黑衣大汉,手脚粗大,人人都配备了弓箭与同样的阔刀。
他们的死法很相似,被剑所伤,来自同一柄细而锋利无匹的剑。这点从伤口的痕迹可以看得出来。
不用看得太仔细,她很快就判断出来,所有人全死在一人手中。
这名杀人的剑客的手段着实高明,真让人胆骨寒毛竖。十八人多数都是要害部位一剑毙命。
那名最后的死的大约是个首领,腰间刀鞘上镶嵌了一颗红通通的宝石,并且手里的刀也也比其他人显得质量更好一些,闪着蓝汪汪的寒光。
刀上有乌黑凝结的血。
显然那名剑客应该也受伤了,不知道死了没有,反正尸体肯定不在这里。
地上有一双其他黑衣人不同款式的靴子印,足迹却是很明显的一深一浅,剑客受伤不轻,有一条腿几乎废了。
卫小歌脸色凝重,心跳得很快,剑客肯定受伤,但是绝对没死。
更要命的是,万一还有另外一拨的黑衣人正在狩猎。
一个不小心,刚投胎的小命,说不定马上就要英年早逝。
似乎罪有应得。
何止三次,这货隔一阵就发癫,跟得了狂犬病似的,卫小歌扶额。
好在它腿脚倒真不慢,似乎快赶上马匹了,跑山路如履平地。不然谁要花那么大气力,又是拉拢又是威胁的。
说话间,前方已经可看见十几具横七竖八的尸体,血糊糊地摆了一地。
还有几只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尖嘴鸟在啄食,看着很是恶心。
“长贵,等下将长富的眼睛给挡住,带他到远处去。”
小孩子见了太血腥场面,如果惊吓过度,将来难保不会有心理障碍,严重的会变成德州电锯杀人狂。
德州是哪里?卫小歌愣了愣,脑子里尽是些古里古怪的地名和想法。
没办法,估计肯定只喝了半碗孟婆汤,她很无奈的摇了摇头。
解下装着小长富的背篓,扭头一看,发现这小子竟然睡着了。白泽的背上颠簸得跟过山车似的,这样都能睡着,倒是个心宽的孩子。
以防万一,她仍旧将篓子的盖子给虚虚掩住,将小长富交给长贵。
“走远些,别让吵醒小弟。这种血腥场面你也不要看,免得引起心理疾病。嗯,我个人觉得,你已经有心理疾病了。”
虽然不懂什么叫做“心里疾病”,一知半解的白泽也在旁边忙道:“我也不看了,从前看过一些血腥的场面,有时候晚上睡觉会做恶梦,梦见自己被人大卸八块,然后摆上桌子变成一盘驴肉。”
卫小歌顿时对白泽的文采有些钦佩,连大卸八块都懂得使用,往后干脆让它当长贵的老师算了。
丁土不是说要让长贵识字懂道理么。
她随口说道,“你这么大的个头,恐怕不止一盘子驴肉,总得有一大锅。你带着长贵去一边呆着,我去那边看看。”
“得令!”
白泽仿佛有一种被鹿大王吩咐去干重要活计的错觉。主要这会儿除了卫小歌,它就是老二了,也就是二大王这种高贵的身份。
它忙低下脑袋,用鼻子很愉快地拱了拱长贵的肩膀,催着他赶紧走。
血腥味熏得它头晕脑胀的。
见长贵伸长了脖子往那头看,白泽摆出架势来,大声说道:“快走,姑娘大王吩咐了,小孩子不能看。”
这驴子真是人性十足,卫小歌“噗哧”地笑出声来。
笑了一声又觉得不太对头,难道她竟然完全不怕血腥,想到德州电锯杀人狂,她心中不由得一凛。
不再理会白泽他们,她很冷静地开始低着头开始看路,仿佛是本能似的,她每一脚都踏进已经存在的脚印之中。
不敢留下任何她来过的痕迹。
一共是十八具尸体,看了几眼之后卫小歌很快点清了人数。全部都是清一色的黑衣大汉,手脚粗大,人人都配备了弓箭与同样的阔刀。
他们的死法很相似,被剑所伤,来自同一柄细而锋利无匹的剑。这点从伤口的痕迹可以看得出来。
不用看得太仔细,她很快就判断出来,所有人全死在一人手中。
这名杀人的剑客的手段着实高明,真让人胆骨寒毛竖。十八人多数都是要害部位一剑毙命。
那名最后的死的大约是个首领,腰间刀鞘上镶嵌了一颗红通通的宝石,并且手里的刀也也比其他人显得质量更好一些,闪着蓝汪汪的寒光。
刀上有乌黑凝结的血。
显然那名剑客应该也受伤了,不知道死了没有,反正尸体肯定不在这里。
地上有一双其他黑衣人不同款式的靴子印,足迹却是很明显的一深一浅,剑客受伤不轻,有一条腿几乎废了。
卫小歌脸色凝重,心跳得很快,剑客肯定受伤,但是绝对没死。
更要命的是,万一还有另外一拨的黑衣人正在狩猎。
一个不小心,刚投胎的小命,说不定马上就要英年早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