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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屋里,迟迟未睡的还有天香和韶志。
“喂,你倒是说句话啊!”
自己说了一通没有回应,一扭头,搂着自己的男人已经闭着眼睛睡得正香,天香平白生出一股恼意,拧了一把韶志的胳膊。
“哎呦,咝,什么事啊?累一天了。”韶志呲着牙睁开一只眼,抚了抚手臂,常年不锻炼的武艺早就从微末到几乎没有,日渐松弛的皮肤下没有多少肌肉,被拧起一层皮的时候,那是真疼。
天香耐着脾气,说:“韵儿都十三岁了,眼看着都是要出嫁的大姑娘了,我没什么本事,给姑娘只教会了绣花,她自己却争气,那笔字写得很是能入眼。姑娘大了,总是要嫁人的,你这个当爹的还不操心一下她的终身大事吗?”
“嫁人啊,嫁谁?”韶志迷迷糊糊又闭上了眼,嘴里嘟哝着,却不知道有没有往脑子里去。
天香瞪了他一眼,却发现自己瞪了也是白瞪,人家眼睛都闭上了,她瞪给谁看啊?“啪”地一下拍在他胸口上,“嫁谁,我哪里知道嫁谁,这不还得你这个当爹的看吗?”
十三岁订下终身之计,十四岁嫁人,若是晚点儿,十五岁嫁人也是可以的,之前她就把韶韵的问题想过很多次,女孩子养大了总是要嫁人的,这一点不想也不成,而临到了这种时候,原以为她并不是多么喜欢自己,自己也没有付出多少喜欢,不会舍不得,谁料… …
相处了这几年,总是有感情的,若是她嫁出去了,恐怕巴不得不再见到自己,就不会回来看自己,而这个家,只剩下自己和韶志两个人。韶志成日在外,她一个在家,竟是孤孤单单一个人,再没有一个作伴的了,也是寂寞。
也许,应该再养一个孩子的,可自己又不能生,那… …
若要再添一个女人,虽知道韶志这人不会对女人有多少温柔体护,但若是多了一个孩子。他会不会因为爱屋及乌。因为孩子而对孩子他娘好啊?
天香不敢赌。所以,韶韵的存在多少能够缓解她这种不安的心理,总还有一个孩子在呐,不至于让韶志生出家中空落落。老了没人养的想法,若等到他真的想到了… …
“什么时候给女儿找婆家也是我的事了?不都是你们女人相看的吗?你这个当娘的紧着就是了,有了人选我去瞧上一眼,人好就成,不,最好还要有钱,呃,钱之外还要有权,最好有权有势。我女儿什么人品,怎么能够嫁个穷小子呢?”
韶志来了一点儿精神,想着以后要成为自己半子的人选,那眉头却皱紧了,小点点的孩子好像猛不丁就长大了一样。眼看着就要成为别人家的人了呐!
从不多愁善感的韶志难得多想了一些,天香却没有跟着他一起畅想,那一句“你这个当娘的”让她一愣,愣过之后眼中莫名有些酸涩之意。
韶志他这还是第一次承认自己在这个家的位置呐,她虽不计较名分,但能够得到这样的承认,感动之余也有一种“多年辛苦终不枉”的感觉。
吸了吸鼻子,憋回那点儿没出息的泪水,柔声道:“就是要找人家,才要你这个当爹的参详,你们爷们儿在外面,见的人多,听到的也多,谁家的孩子好谁家的孩子不好,也都能够了解一下,我们娘们儿能做什么呢?瞎听瞎信,容易误了事。再一个,要给孩子找个什么样的人家,你这个当爹的也要有个谱才是,连个要求都没有,可是从哪里打听呢?”
“是得有点儿要求,长得不能难看了,韵儿这么好看,配的那个也不能是个丑的,比她大个一两岁的,不能大太多,也不能小了,少年夫妻老来伴,总要年岁差不多才好说话。这人还得有钱有才,不然可委屈了韵儿。”韶志说得极为实际,也极为表面。
天香听得暗暗翻白眼,有钱有才,长得好看还年轻,那样的人家哪里是那么好找的?不是自家人妄自菲薄,而是作为一个捕快的女儿,就那门当户对的一条,她选择的范围就小了又小。
对韶韵,天香没有薄待的意思,但这婚姻大事上,她一方面想要找个性子绵软的女婿,这样将来养老有靠,一方面又想找个能干有钱、有权有势的,哪怕是给人家当个妾… …
贫贱夫妻百事哀,韶志家中生活也就在温饱线上徘徊,好看的衣服首饰都买不起,天香最初是急于想要脱离烟雨楼,逮着这么一个对自己不错的男人就将就着过了。
原以为能够安安心心过日子,她也一直是这样做的,只拿心里头… …在对着镜子中那张日渐衰老的容颜时,也会想,若是当初自己在当小妾的时候如何如何,如今会不会在那后宅之中过得很好呢?
那时候穿的衣服,戴的首饰,抹的胭脂,可都是现在没法比的,若是她没有蠢笨得去挑衅正室,是不是也能够跟其他的妾室一样过得很好呢?享受着华衣美服,享受着珍馐佳肴,天气好的时候赏花弄草,天气不好的时候坐观风雨,老爷来的时候伺候着,老爷不来的时候关上门过自己的清闲日子… …
这样的想象总会在最后化为一声叹息,悔不当初,人生哪里有后悔药可以吃的呢?
毕竟过过那样的日子,知道富贵是怎样的,想要忘却总是不容易。
想想韶韵的样貌,乌发柔顺,杏眼水润,白皙柔滑的肌肤哪里像是贫民家的孩子?这也还罢了,若长得一副好相貌却是一身村土气也不至于让天香生了心思,偏那孩子,一举一动自有一种章法气度,有种说不出来的引人味道,总让人觉得生在这样的人家是错待了她。漂亮的花哪里有扔在烂泥里的道理?
只她那双眼又沉静又清澈,便把多少人都比下去了,说是美人一点儿也不夸张,那如月皎皎的清辉流动起来宛若山间夜下潺潺而过的溪水,只那份光华多被她自己遮掩了去,像是天生知道美貌也容易生祸似的。
看着便温顺的性子中多了沉静。若是在那大户人家的宅院之中,是不是会生活得很好呢?若是,她自己享受了那般富贵,自己这父母的也不会被亏待了去。
不是嫌贫爱富,而是那富人家真是拔下一根毫毛也比自己腰粗,他们随意赏下的却是自己花上一年半载也挣... -->>
隔壁屋里,迟迟未睡的还有天香和韶志。
“喂,你倒是说句话啊!”
自己说了一通没有回应,一扭头,搂着自己的男人已经闭着眼睛睡得正香,天香平白生出一股恼意,拧了一把韶志的胳膊。
“哎呦,咝,什么事啊?累一天了。”韶志呲着牙睁开一只眼,抚了抚手臂,常年不锻炼的武艺早就从微末到几乎没有,日渐松弛的皮肤下没有多少肌肉,被拧起一层皮的时候,那是真疼。
天香耐着脾气,说:“韵儿都十三岁了,眼看着都是要出嫁的大姑娘了,我没什么本事,给姑娘只教会了绣花,她自己却争气,那笔字写得很是能入眼。姑娘大了,总是要嫁人的,你这个当爹的还不操心一下她的终身大事吗?”
“嫁人啊,嫁谁?”韶志迷迷糊糊又闭上了眼,嘴里嘟哝着,却不知道有没有往脑子里去。
天香瞪了他一眼,却发现自己瞪了也是白瞪,人家眼睛都闭上了,她瞪给谁看啊?“啪”地一下拍在他胸口上,“嫁谁,我哪里知道嫁谁,这不还得你这个当爹的看吗?”
十三岁订下终身之计,十四岁嫁人,若是晚点儿,十五岁嫁人也是可以的,之前她就把韶韵的问题想过很多次,女孩子养大了总是要嫁人的,这一点不想也不成,而临到了这种时候,原以为她并不是多么喜欢自己,自己也没有付出多少喜欢,不会舍不得,谁料… …
相处了这几年,总是有感情的,若是她嫁出去了,恐怕巴不得不再见到自己,就不会回来看自己,而这个家,只剩下自己和韶志两个人。韶志成日在外,她一个在家,竟是孤孤单单一个人,再没有一个作伴的了,也是寂寞。
也许,应该再养一个孩子的,可自己又不能生,那… …
若要再添一个女人,虽知道韶志这人不会对女人有多少温柔体护,但若是多了一个孩子。他会不会因为爱屋及乌。因为孩子而对孩子他娘好啊?
天香不敢赌。所以,韶韵的存在多少能够缓解她这种不安的心理,总还有一个孩子在呐,不至于让韶志生出家中空落落。老了没人养的想法,若等到他真的想到了… …
“什么时候给女儿找婆家也是我的事了?不都是你们女人相看的吗?你这个当娘的紧着就是了,有了人选我去瞧上一眼,人好就成,不,最好还要有钱,呃,钱之外还要有权,最好有权有势。我女儿什么人品,怎么能够嫁个穷小子呢?”
韶志来了一点儿精神,想着以后要成为自己半子的人选,那眉头却皱紧了,小点点的孩子好像猛不丁就长大了一样。眼看着就要成为别人家的人了呐!
从不多愁善感的韶志难得多想了一些,天香却没有跟着他一起畅想,那一句“你这个当娘的”让她一愣,愣过之后眼中莫名有些酸涩之意。
韶志他这还是第一次承认自己在这个家的位置呐,她虽不计较名分,但能够得到这样的承认,感动之余也有一种“多年辛苦终不枉”的感觉。
吸了吸鼻子,憋回那点儿没出息的泪水,柔声道:“就是要找人家,才要你这个当爹的参详,你们爷们儿在外面,见的人多,听到的也多,谁家的孩子好谁家的孩子不好,也都能够了解一下,我们娘们儿能做什么呢?瞎听瞎信,容易误了事。再一个,要给孩子找个什么样的人家,你这个当爹的也要有个谱才是,连个要求都没有,可是从哪里打听呢?”
“是得有点儿要求,长得不能难看了,韵儿这么好看,配的那个也不能是个丑的,比她大个一两岁的,不能大太多,也不能小了,少年夫妻老来伴,总要年岁差不多才好说话。这人还得有钱有才,不然可委屈了韵儿。”韶志说得极为实际,也极为表面。
天香听得暗暗翻白眼,有钱有才,长得好看还年轻,那样的人家哪里是那么好找的?不是自家人妄自菲薄,而是作为一个捕快的女儿,就那门当户对的一条,她选择的范围就小了又小。
对韶韵,天香没有薄待的意思,但这婚姻大事上,她一方面想要找个性子绵软的女婿,这样将来养老有靠,一方面又想找个能干有钱、有权有势的,哪怕是给人家当个妾… …
贫贱夫妻百事哀,韶志家中生活也就在温饱线上徘徊,好看的衣服首饰都买不起,天香最初是急于想要脱离烟雨楼,逮着这么一个对自己不错的男人就将就着过了。
原以为能够安安心心过日子,她也一直是这样做的,只拿心里头… …在对着镜子中那张日渐衰老的容颜时,也会想,若是当初自己在当小妾的时候如何如何,如今会不会在那后宅之中过得很好呢?
那时候穿的衣服,戴的首饰,抹的胭脂,可都是现在没法比的,若是她没有蠢笨得去挑衅正室,是不是也能够跟其他的妾室一样过得很好呢?享受着华衣美服,享受着珍馐佳肴,天气好的时候赏花弄草,天气不好的时候坐观风雨,老爷来的时候伺候着,老爷不来的时候关上门过自己的清闲日子… …
这样的想象总会在最后化为一声叹息,悔不当初,人生哪里有后悔药可以吃的呢?
毕竟过过那样的日子,知道富贵是怎样的,想要忘却总是不容易。
想想韶韵的样貌,乌发柔顺,杏眼水润,白皙柔滑的肌肤哪里像是贫民家的孩子?这也还罢了,若长得一副好相貌却是一身村土气也不至于让天香生了心思,偏那孩子,一举一动自有一种章法气度,有种说不出来的引人味道,总让人觉得生在这样的人家是错待了她。漂亮的花哪里有扔在烂泥里的道理?
只她那双眼又沉静又清澈,便把多少人都比下去了,说是美人一点儿也不夸张,那如月皎皎的清辉流动起来宛若山间夜下潺潺而过的溪水,只那份光华多被她自己遮掩了去,像是天生知道美貌也容易生祸似的。
看着便温顺的性子中多了沉静。若是在那大户人家的宅院之中,是不是会生活得很好呢?若是,她自己享受了那般富贵,自己这父母的也不会被亏待了去。
不是嫌贫爱富,而是那富人家真是拔下一根毫毛也比自己腰粗,他们随意赏下的却是自己花上一年半载也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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