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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感觉怪怪的,不过林夏也没有在意,现在她快饿死了。
平时都是六点左右吃饭,今天阿信过来了,又提出要附近四处走走。
想着两人一年多没有见面了,自然是有些话要说的,也就没有多想。
反正就在附近,也不会huā太长时间。
现在把人一送走,事情一说清楚,简直就是松了一口气,顿时就感觉到饿了。
“劳拉,快快做饭,我好饿啊。”
“诶,请等等,马上就好了。”厨房里传来劳拉的声音。
和她说起了网络上和写书过程中的一些趣事。
“清姐昨天还和我说,她们杂志社现在正热火朝天的忙着呢。我的新书第一期正加紧刊印,打算在开学之前上市。”
“是嘛,你的最新大作我还没有拜读呢,今晚上一定要好好看一看。”
林夏白了他一眼“你就挖苦我吧,什么大作。我辛辛苦苦写一年,还没有你一个晚上挣的钱多,说起来真是让人心寒。”
将她揽入怀中,靳夜笑道:“你不是写书的么,怎么还会看不透。你成功与否只能和从前的自己比,和别人比总归是意难平的。照你这个说法,人家白领辛辛苦苦工作十年,还没有你随随便便写两本书,没有明星轻轻松松拍两个广告挣的钱多呢。”
“哼,虽然是知道,但是就像你说的,难免意不平嘛,还不许人家发牢骚一下。”
“行,你说行自然就行。”见她神情毫不作伪,靳夜心里那丁点儿不自在也都散去了,捏了捏她的小鼻子,笑道。
两人说说笑笑,气氛很温馨。
本来就不早了,因为宋信突然造访,林夏连晚饭都没有吃。
现在她回来,劳拉把晚餐简单热了一下,和靳夜用了晚饭,两人便上楼回了书房里。
因为上一世的关系,她特别喜欢晚上上网,也喜欢晚上写东西。
总觉得在万籁俱寂的时候,写出来的东西是最有灵性和感觉的。
若不是熬夜对身体不好,有时候灵感来了,写着写着,她估计自己能写一晚上。
在空间的时候,那里空气极好,又没有人吵闹,也不用担心谁来打扰她。
在里面她就是吃了码字,累了就睡,睡了起来还是码字。
心无旁骛的投入进去,所以《锦绣》可是说是她最用心的一部作品。
刚开始的几部作品太过稚嫩,尤其是当时头上紧悬的对未来的恐惧和不甘,让她丝毫不敢松懈下来。
她步步紧逼自己,熬夜读书写文,从一个乡村小女孩,到现在在异国他乡求学,面对众多权贵侃侃而谈,淡定从容的自己,中间付出了多少时间和汗水,林夏自己读不清楚了。
只是有时候回头想想,总有些不敢置信,自己真的就这么熬过来了?不再是那个在小公寓中混吃等死,总是有一堆破事的普通人林夏了?
“大作家,我来看看你的文章。最近怎么转型了,以后都不写实体了?”两人在各自的书桌后坐定,靳夜一遍翻看着网页,一遍随口问道“不过话说回来,这样挺方便的,在车上随便拿部手机都能看到你写的文,看到最新的内容。”
“嗯,网文确实挺方便的,不过网文太快餐,大家都是追求情节和爽快,很少有人能静下心来看这里面所有的东西,所以这书最后还是要走实体的。之所以在网络上发出来,只是不想读者等书等的太辛苦。”
靳夜剑眉一挑“没想到你还这么关心你的读者,如此为他们着想啊!”
一般越是红了的人,就越矜贵起来,自有一股傲气。
林夏道:“顾客是上帝,这话对我们来说也是如此,读者就是上帝。从写书开始,我可是兢兢业业,和我同期的作家,哪个有我的作品多。”
靳夜点点头,煞有介事道:“不错,当你的读者可真是有福。”
冲他做了个鬼脸,林夏笑了笑,躲到电脑后面看网页起来。
她是个宅女,更是个资深书迷,平时没事就喜欢在网站上面看书。作为一个读者,看到自己喜欢的书,巴不得别人一天十更或者百更。
现在自己写书了,才知道作者有多苦逼,一天到晚累的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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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感觉怪怪的,不过林夏也没有在意,现在她快饿死了。
平时都是六点左右吃饭,今天阿信过来了,又提出要附近四处走走。
想着两人一年多没有见面了,自然是有些话要说的,也就没有多想。
反正就在附近,也不会huā太长时间。
现在把人一送走,事情一说清楚,简直就是松了一口气,顿时就感觉到饿了。
“劳拉,快快做饭,我好饿啊。”
“诶,请等等,马上就好了。”厨房里传来劳拉的声音。
和她说起了网络上和写书过程中的一些趣事。
“清姐昨天还和我说,她们杂志社现在正热火朝天的忙着呢。我的新书第一期正加紧刊印,打算在开学之前上市。”
“是嘛,你的最新大作我还没有拜读呢,今晚上一定要好好看一看。”
林夏白了他一眼“你就挖苦我吧,什么大作。我辛辛苦苦写一年,还没有你一个晚上挣的钱多,说起来真是让人心寒。”
将她揽入怀中,靳夜笑道:“你不是写书的么,怎么还会看不透。你成功与否只能和从前的自己比,和别人比总归是意难平的。照你这个说法,人家白领辛辛苦苦工作十年,还没有你随随便便写两本书,没有明星轻轻松松拍两个广告挣的钱多呢。”
“哼,虽然是知道,但是就像你说的,难免意不平嘛,还不许人家发牢骚一下。”
“行,你说行自然就行。”见她神情毫不作伪,靳夜心里那丁点儿不自在也都散去了,捏了捏她的小鼻子,笑道。
两人说说笑笑,气氛很温馨。
本来就不早了,因为宋信突然造访,林夏连晚饭都没有吃。
现在她回来,劳拉把晚餐简单热了一下,和靳夜用了晚饭,两人便上楼回了书房里。
因为上一世的关系,她特别喜欢晚上上网,也喜欢晚上写东西。
总觉得在万籁俱寂的时候,写出来的东西是最有灵性和感觉的。
若不是熬夜对身体不好,有时候灵感来了,写着写着,她估计自己能写一晚上。
在空间的时候,那里空气极好,又没有人吵闹,也不用担心谁来打扰她。
在里面她就是吃了码字,累了就睡,睡了起来还是码字。
心无旁骛的投入进去,所以《锦绣》可是说是她最用心的一部作品。
刚开始的几部作品太过稚嫩,尤其是当时头上紧悬的对未来的恐惧和不甘,让她丝毫不敢松懈下来。
她步步紧逼自己,熬夜读书写文,从一个乡村小女孩,到现在在异国他乡求学,面对众多权贵侃侃而谈,淡定从容的自己,中间付出了多少时间和汗水,林夏自己读不清楚了。
只是有时候回头想想,总有些不敢置信,自己真的就这么熬过来了?不再是那个在小公寓中混吃等死,总是有一堆破事的普通人林夏了?
“大作家,我来看看你的文章。最近怎么转型了,以后都不写实体了?”两人在各自的书桌后坐定,靳夜一遍翻看着网页,一遍随口问道“不过话说回来,这样挺方便的,在车上随便拿部手机都能看到你写的文,看到最新的内容。”
“嗯,网文确实挺方便的,不过网文太快餐,大家都是追求情节和爽快,很少有人能静下心来看这里面所有的东西,所以这书最后还是要走实体的。之所以在网络上发出来,只是不想读者等书等的太辛苦。”
靳夜剑眉一挑“没想到你还这么关心你的读者,如此为他们着想啊!”
一般越是红了的人,就越矜贵起来,自有一股傲气。
林夏道:“顾客是上帝,这话对我们来说也是如此,读者就是上帝。从写书开始,我可是兢兢业业,和我同期的作家,哪个有我的作品多。”
靳夜点点头,煞有介事道:“不错,当你的读者可真是有福。”
冲他做了个鬼脸,林夏笑了笑,躲到电脑后面看网页起来。
她是个宅女,更是个资深书迷,平时没事就喜欢在网站上面看书。作为一个读者,看到自己喜欢的书,巴不得别人一天十更或者百更。
现在自己写书了,才知道作者有多苦逼,一天到晚累的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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