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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我思,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
要是你还思念我,提起衣裳过溱河。要是你不思念我,难道就没人爱我?你真是个傻小子!
要是你还思念我,提起衣裳过浦河。要是你不思念我,难道就没人爱我?你真是个傻小子!
我从来不知道,当再次见到那个赠送过我这首诗的女人,心里,会这般痛。
阿圆尴尬的摸摸鼻子尖儿,俯身施礼:“多谢关心,只是,我这人愚钝的很,又善于忘事儿,您,到底是哪一位?”
“你不认识我了?阿圆……”,那个时候我的神情万分受伤,挥手让手下退了几步,怅然道:“阿圆,你不肯原谅我吗?当初,确实是我娘她逼得紧,我不得不前去登州府求学,知道你要成亲,我——专门赶回来过,咱们说好的,私奔——可是我不敢了,阿圆,对不起,对不起……”。
可是阿圆那般利落的打断了我的话:“这位大人,前尘往事,民妇已经全部忘掉了,今日多谢您出手帮忙,得以援救我母子的性命,请留下姓名,来日定当回报。”
沉默,我的眼睛闭了一闭。
再睁开来,就是一番云淡风轻。
“夫人说得好,本官乃是朱阳人士,姓万名重阳,今科进士第二十八名,正要前往祁阳赴任县令,恰遇夫人有难,请务必容许重阳相送一程。”
“我要进京,会不会耽误了你的公务?”阿圆的声音柔和多了,很早以前的那种从骨子里,就觉得亲近,可以信任的感觉,回来了。
可是,终究,还是遭到了她一次又一次的拒绝,即便是他的男人一次又一次辜负她的时候。
我打起了精神对她说:“我就知道,你一定能过得幸福。”
“是呢,我这人就是路边的杂草,任凭怎么有人踩踏,照样越活越皮实!”阿圆就笑了。
“我其实一直很纠结,到底当初我的决定,是不是正确的,现在,我不纠结了,谢谢你——皮实的活着,还活着——”。
真的,有时候,只要所爱的那个人,还活着就好。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
随着岁月的流逝和冲刷,一个人对于初恋的感觉,依然刻骨铭心,是古今相似的。
禁受不住曾经喜欢过的女人的眼泪,自己大踏步走进夜色茫茫,为了她,刀山火海,闯一回又如何?
“我会等着你,这一次,不会辜负,你,要给我这个机会,等到你。”
阿圆的杏核眼儿眨一下,再眨一下,一丛水雾,弥漫上眼帘,阿圆的声音有些恍惚:“万重阳,现在的我,自此刻开始,把你当做最好的朋友,等着我安全汇合吧!”
有一种情意,叫做生死之交,是指在生死的边缘线上肯一直站在你身边共患难的朋友。
然后,我的记忆里,就只剩下一个紫色的形象,当阿圆步下楼来,缓缓走向餐桌旁的我,一时之间,客栈里的晨曦似乎骤然明亮了许多。
交领抹胸紫色袍服,剪裁的简单又精致,袖口领口上些许点缀着立体花纹。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在额顶耸起一个弧度,曼妙的固定在脑后,被蓬松的盘发遮住了结点,除了黑色的发结,再没有任何的装饰,整个人却立显高度,行动起来,性感而又典雅。
深邃的立体眼眸用暗色做了熏染,没有过多的色彩,杏核眼儿如同一汪深井,充满神秘感。特意加强的眼线让着实疲倦的眼睛看起来清澈透亮,饱满的唇形透出一种珊瑚色的润泽,更添几分活力。浅浅的腮红,大面积晕染在颧骨至鼻翼部位,让阿圆整个人的气色看起来非常好、非常健康。
谁来告诉我,为什么心中隐隐作痛,仿佛一个早就暗暗销蚀掉的一个空洞,忽然之间被揭去了伪装,却原来,自己苦苦珍藏起来的一个角落,只是一个深深的伤口。
万重阳,从来就不是一个勇敢的人。尤其是遇到齐阿圆的时候,我的胆子在关键时刻越发的小。
所以,那个叫齐阿圆的女子,义无反顾的走着自己的路,我们成为最好的朋友,却再不能心心相印,做一... -->>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我思,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
要是你还思念我,提起衣裳过溱河。要是你不思念我,难道就没人爱我?你真是个傻小子!
要是你还思念我,提起衣裳过浦河。要是你不思念我,难道就没人爱我?你真是个傻小子!
我从来不知道,当再次见到那个赠送过我这首诗的女人,心里,会这般痛。
阿圆尴尬的摸摸鼻子尖儿,俯身施礼:“多谢关心,只是,我这人愚钝的很,又善于忘事儿,您,到底是哪一位?”
“你不认识我了?阿圆……”,那个时候我的神情万分受伤,挥手让手下退了几步,怅然道:“阿圆,你不肯原谅我吗?当初,确实是我娘她逼得紧,我不得不前去登州府求学,知道你要成亲,我——专门赶回来过,咱们说好的,私奔——可是我不敢了,阿圆,对不起,对不起……”。
可是阿圆那般利落的打断了我的话:“这位大人,前尘往事,民妇已经全部忘掉了,今日多谢您出手帮忙,得以援救我母子的性命,请留下姓名,来日定当回报。”
沉默,我的眼睛闭了一闭。
再睁开来,就是一番云淡风轻。
“夫人说得好,本官乃是朱阳人士,姓万名重阳,今科进士第二十八名,正要前往祁阳赴任县令,恰遇夫人有难,请务必容许重阳相送一程。”
“我要进京,会不会耽误了你的公务?”阿圆的声音柔和多了,很早以前的那种从骨子里,就觉得亲近,可以信任的感觉,回来了。
可是,终究,还是遭到了她一次又一次的拒绝,即便是他的男人一次又一次辜负她的时候。
我打起了精神对她说:“我就知道,你一定能过得幸福。”
“是呢,我这人就是路边的杂草,任凭怎么有人踩踏,照样越活越皮实!”阿圆就笑了。
“我其实一直很纠结,到底当初我的决定,是不是正确的,现在,我不纠结了,谢谢你——皮实的活着,还活着——”。
真的,有时候,只要所爱的那个人,还活着就好。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
随着岁月的流逝和冲刷,一个人对于初恋的感觉,依然刻骨铭心,是古今相似的。
禁受不住曾经喜欢过的女人的眼泪,自己大踏步走进夜色茫茫,为了她,刀山火海,闯一回又如何?
“我会等着你,这一次,不会辜负,你,要给我这个机会,等到你。”
阿圆的杏核眼儿眨一下,再眨一下,一丛水雾,弥漫上眼帘,阿圆的声音有些恍惚:“万重阳,现在的我,自此刻开始,把你当做最好的朋友,等着我安全汇合吧!”
有一种情意,叫做生死之交,是指在生死的边缘线上肯一直站在你身边共患难的朋友。
然后,我的记忆里,就只剩下一个紫色的形象,当阿圆步下楼来,缓缓走向餐桌旁的我,一时之间,客栈里的晨曦似乎骤然明亮了许多。
交领抹胸紫色袍服,剪裁的简单又精致,袖口领口上些许点缀着立体花纹。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在额顶耸起一个弧度,曼妙的固定在脑后,被蓬松的盘发遮住了结点,除了黑色的发结,再没有任何的装饰,整个人却立显高度,行动起来,性感而又典雅。
深邃的立体眼眸用暗色做了熏染,没有过多的色彩,杏核眼儿如同一汪深井,充满神秘感。特意加强的眼线让着实疲倦的眼睛看起来清澈透亮,饱满的唇形透出一种珊瑚色的润泽,更添几分活力。浅浅的腮红,大面积晕染在颧骨至鼻翼部位,让阿圆整个人的气色看起来非常好、非常健康。
谁来告诉我,为什么心中隐隐作痛,仿佛一个早就暗暗销蚀掉的一个空洞,忽然之间被揭去了伪装,却原来,自己苦苦珍藏起来的一个角落,只是一个深深的伤口。
万重阳,从来就不是一个勇敢的人。尤其是遇到齐阿圆的时候,我的胆子在关键时刻越发的小。
所以,那个叫齐阿圆的女子,义无反顾的走着自己的路,我们成为最好的朋友,却再不能心心相印,做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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